这个需要注意不低于2类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的,需要满足疏散距离不超过25m的,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1.4m且面积超过500平米的单体建筑需要增加设置自动喷淋和自动报警。
② 怎样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指出,要按照适应需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多元供给的思路,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行为。
近年来,我国狠抓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工作,从基础投入、建章立制、人才培养、强化监管等方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加大投入
实现养老院服务量与质齐升
76岁的天津老人张慧秋,患有甲亢和心脏病,还要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伴,早已力不从心。如今,老两口搬进了天津市北辰区爱馨瑞景园老年公寓,从此开始了阳光明媚的生活。
“养老院就在家门口,孩子们说来就能来,医生上门服务,家里人都放心。”张慧秋说。
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22亿,约占总人口的16.1%,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国养老院加快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320亿元支持地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多渠道培养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全国建成培训基地68家,有134所院校开设护理专业,多渠道开展岗位培训、在职远程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全国养老机构总数达118万多个,各类养老床位数达695.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1.6张。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民政部联合多部门探索多样化养老院发展模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鼓励公建民营,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同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开展养老院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各地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840个。
在中央政府统筹安排下,民政部、卫生计生委、人社部等多部门合力推进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径,养老院与医疗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开始建立,更多的医疗护理力量为养老院提供支持。
日前,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同时要以“老年人的切身感受”为评价养老服务质量的标准。
统筹推进
加速养老院服务标准化进程
2016年10月,山东省连续发布《老年公寓服务规范》《农村幸福院基本规范》等7项养老服务地方标准。
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张健介绍,一直以来,养老服务供需双方存在不平衡现象,一方面,社会公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另一方面,养老服务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需要用标准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规则。
不止是山东,构建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是全国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的共同需求。
为使养老院服务质量发展基本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遵、有规可循,我国不断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建立涵盖养老院服务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
从全局出发,适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切实落实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的意见等文件。
针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服务标准,民政部制定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章,同时发布了《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国家标准。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表示,提升养老服务和老龄产业标准化水平,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体系,不仅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更能促进整个养老服务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通过《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等涉老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推进养老院规范化建设。同时加强养老院基础通用标准、安全标准研究,制定养老院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健全养老院服务规范,构建完善的养老院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破解难题
构筑养老院服务体系化监管
此前,养老服务出现霸王条款的案例屡屡出现,一些合同规定老人只能在几天内反悔,逾期反悔就要缴纳违约金,不少老人的权益因此受到侵犯。
2016年12月,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印发《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的内容作出明确要求,养老机构服务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当事人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规范养老服务合同,只是近年来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的其中一项举措。由民政部门牵头,一个联合多部门的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正在形成:开展执法规范化试点,落实养老院综合评估和报告制度,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鼓励将评估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建设运营补贴等挂钩;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监管;联合公安部持续开展养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消防改造投入力度,在有条件的养老院设立微型消防站。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从两个方向继续筑牢养老院安全服务防线。
一是为确保养老院设施、食品安全,各级各地养老机构将严格执行消防、食品、医疗服务等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与消防设施配备,加强养老院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来源可靠,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安全,强化养老院内设医务室规范运作。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风险分担机制。
二是为加强养老院日常服务监管,将依法查处养老院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退出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通过监管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养老院检查考核,建立覆盖养老院、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
③ 养老院怎样管理
一、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亟待繁荣。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是更好地提供为老服务、加强行业管理的准则和依据。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事关行业健康发展和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是关系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长远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紧制定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管,健全市场规范,促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推动研究编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规划,加强标准研究、制修订和宣传贯彻,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在全社会得到广泛认同和普遍实施。积极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切实发挥在标准化工作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2。坚持突出重点。要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为重点,着眼于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要加强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制定,优先制定和实施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监管和等级评定、养老服务安全管理等标准。
3。坚持市场导向。要密切与市场的联系、体现行业特点,及时反映养老服务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增强标准的市场适用性,更好地为养老服务业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市场准入和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在标准需求、投入、制定和应用中的积极作用,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制定联盟标准。
4。坚持注重实效。坚持标准实施与规范市场行为相结合,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维护老年人、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完善标准评价体系,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价,不断总结推广实施标准的方法经验。要将创建产品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满意度作为衡量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引导养老服务业向标准化、优质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涉及领域多、覆盖面广,要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的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研究力量,建立统筹协调、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规范的标准计划立项、起草、审查和发布程序,以及公开透明、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加强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建设,提高其标准化工作水平。支持和鼓励各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鼓励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养老机构和相关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工作,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携手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做好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按照由试点到示范的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争取通过两至三年的时间,在养老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和试点示范机构,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与示范引领。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总结和推广试点的典型经验,逐步形成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优质发展的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提升养老服务业的规模和效益。
(三)加强人才和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的教育培训工作,分层次培养行业组织、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骨干企业中的技术人员,使其成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力量。要重点培养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积极组织一批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养老服务标准化专家和研究团队,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探索建立标准化信息共享及服务机制,搭建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及工作平台,为各级有关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以及利益相关方提供信息互通及资源共享的渠道,提升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④ 浅谈如何做好老年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全国范围开展的“敬老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老年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提高老年福利机构服务水平,推动福利机构管理水平,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老年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浅谈如下几点意见: 一、深入推进科学管理体系建设 我院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卫生、消防等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有适应本机构运行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包括本机构质量方针、发展规划、组织结构、服务管理程序和过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捐赠管理、安全管理和其他的配套管理制度,达到机构管理和服务的最优化。同时我们积极参加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和等级院评定,争先创优,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此外我院还开展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各项服务工作均建立了较完善的记录和台账。 二、不断做好养护服务工作 我院从规范化、制度化入手,以让老人满意为最高目标,进一步做好膳食、护理、医疗、康复、娱乐等养护服务工作。我们根据老人的身体特点,为老年人提供营养丰富、形式多样的膳食服务;根据住院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规范,科学地实施分级护理;加大医疗康复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本机构突发疾病老年人的救治能力和医疗康复水平;根据不同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实施细则,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保健康复服务。 三、积极开展精神赡养服务 我院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定期组织老年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各类知识讲座和健身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鼓励老年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余热;积极与老年人开展心理交流和情感交流,鼓励老人进行社会交往,为老人提供必要的心理慰藉服务,消除老人的心理障碍。 四、规范执行养老机构物价政策 我院坚持养老服务公益性的方向,严格规范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实行养老机构收费的公示公开制度,把物价部门关于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内容公布在醒目的位置,以便住院老人、家属和社会监督;在调整老人护理级别时,会事先向老人及家属说明收费情况,让老人及家属明白放心。 五、大力加强民主管理制度 我院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了党支部、下设各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老人座谈发挥老人在养老机构管理中的建议、监督和促进作用;逐步形成养老机构内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性机制,切实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促进养老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六、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我院充分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和物业资源,延伸养老机构的服务范围。通过派出医护人员入户巡诊或请老年人到机构内设的场地康复娱乐等多种形式,不断发挥养老机构在为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我院定期为养老护理员培训,为居家养老培养大量的护理人才。下一步我院将积极发挥在社会福利为老服务中的示范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居家养老服务,成立全市养老协会,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推进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向纵深发展。 七、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 我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和强化社会福利从业人员,特别是养老机构管理的人员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要做好与老年人或家属签订服务合同工作,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机构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并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不断提升本院依法办事的能力。 八、大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我院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培训计划的时间、组织、要求、监督、检查等管理措施,确保计划的有效性,做到本单位医生、护士、护理员等专业人员全员培训,严格实现持证上岗,逐步实现社会福利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社会化,不断提高社会福利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和专业水平。 九、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我院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对食品、消防、传染病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进行定期检查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老人出行制度,严禁老人走失。护理人员应按规定确保各项治疗、护理康复措施的落实,严禁发生事故;积极建立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做到防患于未然。(市社会福利院 张群)
⑤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主要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如何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对照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标准内、养老机构设施容设备基本配置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标准,对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隐患进行彻底排查,确保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备案销号,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完成安全设施升级改造。
针对排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消防、建筑、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相关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和配备。
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后,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合格手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不动产产权证明;设立医疗机构的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堂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清洗消毒、场所清洁、餐餐留样”八项要求,推动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规范化、标准化运营。
⑥ 农村养老院问题
多看看抄当地的民政局网站。有政策支持的,也有相关要求。
先学习相关政策、规范等等吧!看看这些——
http://lin550603.blog.163.com/blog/static/30194305200792552037335/
http://www.ocan.com.cn/jzfg-fwzlbz4.htm
另外,看看武汉市社会福利院的资料吧-中国快乐老人网
⑦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存在哪些问题
据报道,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北京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暨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服务质量、欺老虐老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将定期在媒体曝光并通报相关区政府。对于存在瞒报、骗报指标的机构将严惩不贷。
⑧ 如何改善养老问题
法律分析: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更好适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一、明确监管重点 (一)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认定办法由民政部另行制定)立足长期安全运营,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本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民政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筑使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养老服务机构采取修缮、更换等措施整改消除。民政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抓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推动整改。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安全,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
⑨ 养老机构服务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规避养老机构服务风险的几点心得
在完善硬件设施中规避安全隐患
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建筑与装修,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人性化设计理念,如在养老机构安装监控探头、安装110联网系统;室内家具杂物不要过多,避免尖角设施;保持地面平整,不设门槛,消除地面障碍;该有灯的有灯,该有铃的有铃,该有扶手的有扶手等,既注重了实用性,又注重安全性。此外,养老机构应还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和急救药品、器械等,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安全常识教育中减少意外伤害
针对老年人行动能力弱、自救能力差、心理易波动的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老人的安全意识。
首先,采用墙报、宣传栏、警示标语、主题活动、广播等形式,大力开展用电、防烧烫伤、防火、防煤气中毒、防爆炸等安全常识教育,通过教育,使老年人了解自身的健康情况和活动能力,克服不服老、不愿意麻烦别人的心理,在力不能及时主动向他人求助,以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
其次,除了在工作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以外,还从精神上给老人以安慰,防止老人因为心理障碍产生厌世的念头。
最后,同时还需要加强与老人的亲属沟通,主动介绍老人健康状况、可能突发的疾病与意外以及养老机构能够采取的防范措施,请家属参加安全教育活动,增加入住老人亲属对养老机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在完善制度中避免纠纷
完善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入住老人的居住安全。从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大门的那一刻开始,宣传规章制度,具体包括老人入住体检管理制度、护理等级评定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标准、操作规范。任何一个服务环节、过程管理缺失或疏于管理,都有可能给入住老人日后的安全埋下隐患。
养老机可以引入律师介入指导机制,老人入住前按程序介绍机构、了解老人、评估老人健康情况,提前预测风险,制定保险措施,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入住合同》,避免纠纷。
在提高员工素质中解决问题
部分不安全因素、隐患潜藏在养老护理服务过程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使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显现化,造成意外。这要求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品质和专业素质。从安全和养老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的角度,引进有爱心、同情心及高度责任心得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势在必行。
对现在的员工特别是特殊老人护理人员要加强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在科学化、规范化工作流程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安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提高处理突发问题的应急能力,及时解决问题,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在安全检查中预防事故
充分认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服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督促养老机构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恶性事件发生。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切实落实好24小时值班责任制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照护制度。做好每日交接班注意事项、老人自行服药、与老人家属的电话沟通、老人的血压等各种操作的记录。
切实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重点要排查电线老化、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热毯问题,特别要在防火、防水、防走失、防盗、防盗电、防食物和煤气中毒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制订每天、每周、每月的检查表、形成规范化操作规程。
⑩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什么安全制度
法律分析: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预防火灾事故;
2、预防淹亡、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3、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4、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5、预防中暑事故;
6、预防冻伤事故;
7、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8、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9、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0、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
第六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 鼓励养老机构加入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