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业单位退休人可否申请危房补助
不可以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3、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条件
1、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②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③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①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②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③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④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贰』 敬老院民生资金包括哪些
包括生存、基本社会保障、补贴、修缮等内容。
一、民生问题,顾名思义是指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社会救助、生产生活水平等问题,用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生活质量的资金。包括涉农补贴、低保补助、残疾人补助、社会救济补助、扶贫补助、教育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资金。。
二、民生资金包括补贴、社保、修缮等内容。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生存(衣食住行);
2、基本社会保障(养老,看病,失业,工伤);
3、教育(中小学,大学的教育);
4、就业。
三、根据官方资料显示,农村敬老院建设:每床补助11000元,其中省级7190元(预算内5460元,福彩公益金1730元),市、县(区)3810元(预算内1680元,福彩公益金2130元)。2014年按2万张床位计算,共需安排22000万元,其中省级需补助14380万元(财政承担10920万元,福彩公益金承担3460万元),市、县(区)安排7620万元。
三、
『叁』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有政策补贴吗?农村的危房进行改造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如何申请?(1)申请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肆』 农村房子怎么申请危房
农村房子的申请危房:
一、申请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应在每年1月至2月底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工作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调查核实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居住房屋危险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收支情况、是否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三、一榜公示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
(4)敬老院改造资金申请扩展阅读: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财政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设立的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两部分。
第三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同时,整体推进全国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机制。
第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伍』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的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 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 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陆』 危房改造政策
城镇居民属于城镇非农业户口,不可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农村的危房进行改造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补助对象:补助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下面是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一)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二)村级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柒』 山东平邑 贫困户 危房改造申请
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原2007年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金额不低于437元,2008年因扩面新增人员年人均补助金额不低于177元。
相应措施:制定提标扩面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测算摸底工作,建立健全低保对象信息档案;规范管理,分类施保,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比例落实配套资金,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目标任务: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08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1533元。
相应措施: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农村五保对象的认定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五保供养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落实干部包户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建设农村敬老院和农村“五保老人之家”,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率。
(三)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生活费补助范围。
相应措施: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和规范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申请、评议、审核,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基本生活费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建立覆盖全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目标任务:全面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相应措施: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指导督促各乡、镇开展新农合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督查;按照新的筹资标准确保资金筹集到位,保证基金封闭运行,严格控制基金结余;推进门诊统筹,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
(五)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目标任务:将本地区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2008年,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不少于8.9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相应措施: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与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政策衔接并轨;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合理确定参保居民的医疗待遇水平,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和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
(六)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目标任务: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相应措施:将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扩大救助病种;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七)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和人禽流感、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给予减免。按规定标准,对艾滋病特困对象开展生活救助。
相应措施:严格救治(救助)对象审批管理,规范医疗救治行为,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传染病病人得到及时救治;按规定及时申报人禽流感、霍乱等重大传染医疗救治经费省级补助,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拨付各类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艾滋病特困对象生活救助资金。
(八)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农村卫生服务
目标任务:根据农村卫生民生工程服务体系总体规划,结合各地区划调整情况及中央和省年度投资控制数,完成8所乡镇卫生院、35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填平补齐任务。
相应措施:优先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新建或改扩建所需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研究制订有关费用减免政策;实行以县为主的“六统一”项目管理模式,统一规划立项、计划下达、勘探设计、招标监理、资金管理、验收和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运行管理,村卫生室项目由所在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实施。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目标任务:全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6个;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培训2人、社区护士岗位培训2人;完成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的建设或修缮及基础设施配备。
相应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实施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推进社区卫生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社区首诊制、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统购统配零差率销售等试点。
(九)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目标任务: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8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相应措施: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预算,落实分担资金,严格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杜绝部门对学校、学校对学生的乱收费;加强中小学教科书的选用管理,逐步建立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
(十)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
目标任务:2008年完成D级危房改造24138平方米,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
相应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项目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的“五统一”管理模式;规范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十一)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目标任务:按照国家有关标准,2008年解决7.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相应措施: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工程实施,加强技术指导;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健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工程建设用地、用电和税费减免政策。
(十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目标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扶助,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相应措施:健全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政策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规范信息与档案管理;及时足额落实分担资金,确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到位;加强监督评估,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
(十三)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目标任务:2008年,完成全县800个20户以上已通电广播电视盲村“村村通”建设任务,完成省第一套电视节目无线发射设备的更新改造,新增省第一套调频广播节目无线发射设备的更新改造,新增省第一套调频广播节目无线发射设备的安装运行。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全县2448个20户以上已通电广播电视盲村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任务。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办法,落实分担资金,强化资金使用、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年度任务完成30天内,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和技术维护体系,落实设备运行维护经费;制定无线覆盖工程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十四)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建立高校和中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相应措施:准确统计资助对象,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分担的资金;督促高校按照事业收入的4-6%,中职学校按事业收入的5%提取学生资助经费;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监督检查。
(十五)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目标任务:及时、足额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逐步解决连带影响人口问题,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相应措施: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移民人口核定和管理,确保移民身份真实;按照统一部署编制项目扶持规划,启动项目扶持工作;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
(十六)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
目标任务:开工建设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324公里,做好2009年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完善质量监督模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高度重视管理养护,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大力推进“路站运一体化”,统筹城乡和谐发展。
(十七)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2008年,对500户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到2010年底,实物配租占廉租住房保障总户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相应措施: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完成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完善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定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等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落实到位;按年度计划确保供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各项经济扶持政策,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十八)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目标任务:完成任务内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
相应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成立白内障复明手术专家指导组,指定手术定点医院;严格按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手术质量和医疗安全;严格和规范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
『捌』 怎样写申办敬老院的申请书
内容 一是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④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三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9-15 07:19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其中儿童福利机构和涉港、澳、台或外资申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由市级民政部门审批。申 \n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n希望对你有帮助
『玖』 东莞农村危房改造有政策补贴吗 应如何申请
现在很多的农村有一些危房,对于危房的改造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政策问题,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政策问题。东莞朋友们如果要进行危房改造的话,要注意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那么东莞农村危房改造有政策补贴吗?应如何申请?我们来看看我的相关介绍与讲述吧。
现在很多的农村有一些危房,对于危房的改造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政策问题,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政策问题。东莞朋友们如果要进行危房改造的话,要注意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那么东莞 农村危房改造 有政策补贴吗?应如何申请?我们来看看我的相关介绍与讲述吧。
东莞农村危房改造有政策补贴吗
农村的危房进行改造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东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 。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东莞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东莞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东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 危险房屋 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东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 集体房 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东莞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 自筹资金 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基本的安全住房。
东莞应如何申请危房改造补偿
(1)申请程序:东莞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 户籍 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补助标准:东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东莞朋友们如果要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话,可以先了解一下申请的流程和补助的标准,这样办理起来也是比较方便的事情。以上就是我关于东莞农村危房改造有政策补贴吗?应如何申请?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东莞朋友每年进行危房改造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