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不执行已生效裁定的,仲裁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单位强制执行。
国家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买社保
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B. 在天津新开的民营养老院,想给员工上社会养老保险,请问手续在哪办需要带什么东西什么时候能办理
社保中心,劳动局
C. 请问有没有养老院的意外保险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6
D. 在养老院上班有没五险一金
在养老院上班抄不一定享受五险一金,如果在养老院上班(保洁员)不一定能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如果行政管理员,属于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享受有五险一金的待遇 。具体的情况,还是看当时用人单位的签的合同,是否写明有这样的待遇。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E. 老人住私立护理院可以享受长护险吗
老人住私立护理院可以享受长护险吗?
这位知友,如果你所选的护理院是定点的,可以申请办长护院,如果不是就不能申请。
跟其他社保险种不同,长护险是要通过长护定点机构(如养老院)申请长护评估,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才能享受相应待遇。市人社部门介绍,8月以来申请长护险评估不获通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长护定点机构初评尚未能准确把握标准,部分申请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经专家复评未达享受待遇标准。二是申请人提供的病历材料不齐全,不能准确反映其目前的生活能力状态或智能障碍程度等。例如痴呆症者未能提供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的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痴呆症或智能障碍(中、重度)诊断证明。
有养老院也提醒,提供的病历资料越完整越好,患有中重度痴呆症的老人,一定要提供规定医院的痴呆症或智能障碍(中、重度)诊断证明。有的老人只是提供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当中并无明确是中度还是重度,资料也不过关。
对于评估不获通过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复核和复查。首先是在评审结果公示阶段。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具体是申请人或其亲属、长护定点机构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进行内部复核。
F. 养老院购买什么保险
根据你的问题,你估计是想为养老院的老人办理保险?如果你是养老院的管理人员,建议投保养老责任险,他承担的是养老机构在运作过程中,因自身的疏忽,致老人家的意外伤害,而且应由养老院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不需要投意外险,有两点理由供你参考:一、老人购买意外险很难获得核保通过;二、即使买了意外险,老人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赔给老人,养老院一样还要支付责任赔款。供参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G. 养老院会买养老保险吗
养老院会买养老保险吗?养老院也会买养老保险的但是养买的养老保险是自己花钱买的病。据说养老院给你买。
H. 在养老院上班有没五险一金
摘要 在养老院上班不一定享受五险一金,如果在养老院上班(保洁员)不一定能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如果行政管理员,属于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享受有五险一金的待遇。具体的情况,还是看当时用人单位的签的合同,是否写明有这样的待遇。
I. 民营养老院员工如何交5险一金
5险1金的缴纳额度每一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养老回保险缴费比例:答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份由企业代扣代缴。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份进个人账户。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8%。
J. 私人能开养老院吗对于民营养老院国家有何补助优惠政策如何办
私人能开养老院,流程如下:
一、依法登记。
1、设立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由举办人按《养老机构许可办法》的设立条件,向开办地区、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2、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具备民办非企业申请条件的,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具备企业登记条件的,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3、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新建或运营,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民办非企业或社区服务业登记。
二、场所设置。
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养护院建设标准》、《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要求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优惠政策:
1、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
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常住人口)用地面积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2、明确供地政策。
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为更多的老年人服务。
3、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用房。
新建小区要按照不低于每百户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每百户30平方米的社区配套用房统一规划、统一设计。
4、加强公建配套。
优先发展为养老机构服务的公用设施,包括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各类公用管线,以及医院、学校、银行等相应的配套设施。
(10)民办养老院有保险吗扩展阅读:
具体的土地政策: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兴办养老机构的,可依法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2、鼓励社会力量对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各类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3、利用原建筑物开展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土地使用权人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规划部门在征求消防、环保等部门以及利害相关人意见后,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并明确临时改变功能的用途和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杭州-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