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敬老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敬老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通用5篇)
不经意间,一个活动就结束了,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经验,是不是该好好总结总结呢?一起来参考活动总结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敬老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由于敬老院特困老人行动能力弱,自救能力差,心里健康状况不容忽视,因此各敬老院始终坚持安全、消防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敬老院院各小组及工作人员安全、消防责任制,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特别是各敬老院院长要高度重视这项任务。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观念,在思想上不存在任何侥幸心里,在行动上没有丝毫懈怠,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真正做到了组织领导、思想认识、防范措施、工作责任四到位,广泛发动全体职工全力以赴投入到安全、消防预防工作之中。
二、宣传教育,加强演练。
加大了安全宣传,张贴消防安全温馨提示。为了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中心敬老院要求各敬老院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并将演练中发现问题进行梳理解决;在每次民政局大会上都要对消防、安全知识进行一个普及,每次会议都会把安全、消防工作作为敬老院日常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
三、责任落实,目标明确。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领导组,组长为各敬老院院长,副组长为各敬老院副院长、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指定专人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检查消防管道是否正常出水;当日值班人员负责人员管控工作,并做好请消假登记,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工作。所有工作的目标都是为了保障敬老院安全生产,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了“两防”到“三防”的转变。由以前的“人防”、“物防”,变成现在多了“技防”。一是在“人防”方面。对全院巡视,不留死角的排除院内可能存在的安全与消防隐患,特别是食堂用电用火的重视。二是在“物防”方面。目前各敬老院都安装了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基本全面实现,各敬老院随时查漏补缺,更换过期器材,责任到人巡查养护,保证了消防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三是在“技防”方面,全县敬老院都统一安装了“监控系统”,目前技防设施设备建设已完成并交付使用,可以全面无死角的纪录院内发生的事情。进一步提高了我院的安全工作能力。办公室还安装了火灾报警控制器。能够保证24小时对全院的火灾监控,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很大程度的提升了我院消防工作的技防水平。
四、经常教育,加深意识。
敬老院院长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院内工作人员和院民进行安全消防知识教育。特别是值班人员利用空闲时间告诉他们平时生活中的一些安全小常识,如在烤火房内不能把窗门关死,不能私用电器,不在房间抽烟,上街时候尽量走在人行道路上,注意避让车辆,遇到火灾的时候怎样逃生,怎样使用灭火器等。
五、梳理工作,交流学习。
各敬老院不定时对敬老院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微信群交流,各敬老院院长在县局开会或收到上级文件后,向本院工作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和文件精神。
六、强化检查,消除隐患。
由各敬老院自行组织安全活动,邀请县消防大队、镇民政办、食药监管所、镇派出所等四大安全部门共同开展安全检查、消防检查及消防演练、食品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活动,并做好痕迹资料的采集,如照片、文字记录。中心敬老院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消防交叉大检查,检查组排查出的问题向敬老院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敬老院按照整改时限整改到位并报告中心敬老院,负责敬老院工作的各敬老院院长也做到了定期组织组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次排查小组长作好了记录。厨房安全工作较复杂,炊事员每天做好食品检查,值班工作人员也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食品留样记录。严格执行了24小时值班制和责任制,保证了我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敬老院严格按照“115项养老服务标准”,共同提升并做好养老工作。
总之,一年来,敬老院在安全生产方面、消防工作方面形势良好,保持稳定,从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无火灾火险隐患;无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当然,安全、消防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坚持长期抓、经常抓,认真抓,才能真正确保我院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敬老院安全、稳定、有序,乡民政办会同安办对我乡敬老院进行了一次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活动。一是查消防安全问题:检查敬老院各个房间用电、厨房的火、电等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情况;二是查食品安全问题:食品是否有霉变,食堂卫生、餐具消毒、除四害情况。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促敬老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要增强对各种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不断向院民宣传防火、防盗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严禁供养人员在住所内随意使用电器,不准随处乱扔烟头。定期对供养人员进行健康卫生检查,严防流行病和传染病发生,严防伤人事件发生。加强对供养人员的个人卫生教育,严把饮食质量关。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定期对五保对象的生活环境进行改善,易燃物品分开妥善存放,严禁室内用火,保持住宿环境的清洁。
二是强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室内电器的使用管理,杜绝线路私拉乱接;进一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各项规定,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坚决不采购、不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严禁疑似变质食物上桌,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敬老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彻底消除隐患,确保敬老院各项安全指标落实。
三是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严格要求敬老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节假日和夜间的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一旦发现问题,务必第一时间报告乡党委政府和县民政局局,并采取有效、得力措施进行处理。
四是认真落实院民外出请销假制度。对于外出院民,要登记清楚,并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和返院时间,并落实好监护人,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和走失等现象;
五是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工作。乡敬老院必须按照消防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还要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设备,对已失效消防设施必须及时更换,确保有效应火灾事故;
我乡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了敬老院的防火安全意识,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事故的发生,为五保老人营造了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组织学习政策,增强责任
在20XX年7月9日组织两个敬老院的院长及管理人员学习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院、养老院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民政局有关要求,使他们了解政策掌握,并落实好政策,促进工作开展,确保敬老院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要求管理人员爱岗敬业,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到要有爱心,更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想办法添措施,排除解决,做到无大小事故的发生,确保敬老院人才安全。
二、排查存在的问题
1、个别老人不够讲卫生。
2、有个别人使用电器设备热水。
3、有个别抽烟的老人坐在床边抽烟。
4、龙湖敬老院未将电路改造,即未将明电、弱电分离。
5、两个院消防安全生产制度没有上墙,值班记录不规范。
三、整改措施
1、要求院长到院加强管理,加强督查,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电器。
2、要求敬老院的老人不抽烟。
3、做到敬老院的老人人人讲卫生,个个爱干净,养成好的生活习惯。
4、把敬老院的安全方面纳入乡安全检查范围,并加强督查落实。
5、要求将消防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完善值班制度、做到记录规范。
四、建立安全制度,明确责任
消防安全具体落实到院里每一个管理人员,由民政所长执行落实,并建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并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警,加强防火检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无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敬老院的老人安全,幸福的过好晚年。
20xx年6月1日下午,乡领导带领乡民政办、安办下联合检查XX乡敬老院安全管理情况。对本敬老院五保老人房间住宿环境、房屋结构、五保老人食品卫生、敬老院管理水平等进行了系统的检查,均无安全隐患,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房间住宿环境情况:用电线路系20xx年新配铜芯电线、漏电保护器、电灯开关;无使用电饭锅、电热毯现象;有部分堆放少许杂物现象(已做清理);配有灭火器10台,其中2台过期(已作报废处理);配齐应急手电10把;用火:有老人室内吸烟现象,要求吸烟到室外,房间内禁止吸烟;
二、检查房屋结构情况:该敬老院1992年修建,房屋结构系砖木小青瓦一层,20xx年底争取县民政资金对房屋天花板、电线线路等进行维修;其结构无安全隐患。
三、检查五保老人食品卫生情况:冰箱卫生储藏留有脏迹(检查时现场做了清洗);厨房卫生:用水清洁,碗筷干净;无过期食品、生熟混装;
四、检查敬老院管理水平情况:对在院五保老人的思想状况进行了解,无思想障碍和心理障碍,老人情绪稳定、心理健康,管理服务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好,管理水平较强。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消防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工作力量,对全县11所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印发了号《关于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成立了6名干部、4名消防大队官兵为成员的3个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同时,召集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就消防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别是针对全国近期发生敬老院消防安全事故,对易发消防事故的原因、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进行了深入分析、交流,明确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建立机制。
在检查的县中心敬老院、社会养老中心、县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11个养老服务机构中看,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对于消防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消防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基本到位。各养老机构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上报一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我局每季度组织1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针对问题及时整治,切实把消防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排查,整改到位。
在检查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院民房间、活动室电器线路、电器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个别老人有卧床吸烟的习惯,立即进行耐心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个别工作人员表现出来的麻痹大意思想,积极引导,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对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建立不完善、防火巡查记录不规范、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等现象,县消防大队当场发放11份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我局投入2万余元为养老服务机构购置了消防器材,并邀请消防大队现场指导,让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会正确使用。从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基本做到了防微杜渐,从根本上消除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
;㈡ 老年病人护理安全事故案例
不正确,护士操作前未进行三查七对,违反了护理查对制度。 发现错误时应立即停止输液,通知医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写出差错事故经过原因后果科室作好登记,24小时内填写《医疗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单》上报护理部,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生命体征。
㈢ 敬老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敬老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敬老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确保敬老院五保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结合敬老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应急组织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同时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办公室人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向县民政部门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镇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财政所保证灾后恢复建设资金和人员医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灾后老人的正常生活,把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镇政府办公室汇报,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拨打120急救车,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食物中毒可先送乡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派出所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敬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四、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拨打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告乡政府及分管领导;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组织人员迅速疏散院民,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救治;
2.迅速向乡政府及分管领导汇报;
3.做好所使用的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检验。如果食用服务中心外的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检验、调查;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
5.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生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及时向乡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
5.查明事故原因并有记录。
四、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院长之间或院长与管理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敬老院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到院外。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院民的人身安全,劝阻双方停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3.情况严重的应迅速报告乡政府及相关领导,由政府指派相关人员协商调解;
4.管理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勿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管理人员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老人急症或跌倒的处理预案
1.最快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院民的实际状态,做第一时间的救护和保护,避免院民受到二次伤害;
2.通知院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通知院民家属;
4.若情况危急,迅速拨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自身原因,应及时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向乡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情况。
六、其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乡政府及相关领导汇报;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作好相关材料以备取证;
4.通知受伤者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我局特建立乡镇敬老院重大人员伤亡、人员失踪、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各自职责,熟悉处置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
乡镇敬老院负责人以下简称院长,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安全员为成员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指挥调度、工作安排、决策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工作人员务必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能够闻讯即动。
2、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快速反应,临阵不乱,快速、高效、稳妥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预案处置工作。
3、严格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
四、处置范围
乡镇敬老院内的宿舍区、食堂、活动室等范围。
五、预案措施
1、要随时应对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2、乡镇敬老院一旦发生下述应急预案所指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得到消息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工作,使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4、工作人员要团结协作,经常检查所辖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㈣ 事发敬老院,78岁老人被室友殴打致死,把老人送进敬老院真的安全吗
把老人送进敬老院不能说绝对的安全也不能说绝对的不安全。在敬老院78岁老人被室友殴打致死,只能说该老人所在的敬老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该敬老院存在监管不力,员工职责疏忽的情况,但是不能代表所有的敬老院都存在这样的情况。
本该对于老人来说是安全的地方却发生令人心痛的意外发生,这对于敬老院来说责无旁贷,同时也警醒我们在选择敬老院的时候要多加留意和审核。除此以外,社会相关机构也应该加强监管,对于敬老院存在自我监管和管理不力的情况要严抓严惩,对于从事老人照顾护理的人员从业资格要严格审批审核,务必实现敬老院合法合规合理。同时也可以针对敬老院进行定时的慰问巡查,了解敬老院的实际运营情况,了解老人们在敬老院的真实生活状态,对于照顾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时提醒和改正,也可定期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努力实现敬老院成为老人的另一个“家”,一个真正的安乐窝。
其实老人们生我们养我们都不容易,不管老人是在家还是在敬老院,我们都应该多抽时间多陪伴他们。
㈤ 养老院近两年都发生过哪些安全事故
火宅
您搜一下南阳养老院火宅事件
烧死了很多的老人
从此以后
养老院的消防设施就成为最关键的一环
㈥ 敬老院死人是安全事故吗
不叫安全事故,但是养老院需要负责,建议家属一开始就签协议合同。
书面合同要签好 看护责任要明确
养老院是很多老年人的归宿,也是很多子女无奈的选择。然而,养老院在接收老人的时候面临着一个尴尬问题:老人在养老院里意外摔伤、突发疾患,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负?
家属会认为养老院既然收了钱就应该照顾周全,承担一切责任。养老院却认为,养老机构只是照顾老人生活的地方,不能把养老院当成保险箱来保证老人万无一失。
在审判实践中,如果是养老院护理人员失职导致老人受到伤害,应由养老院来承担责任,因为这是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但是因为护理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损害,养老院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护理人员追偿。如果是室友冲突致伤时,养老院也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很多养老协议中,养老院为了保护自己利益,在接收老人时都会与老人及其家属签署免责协议,诸如“凡入住老人自行发生烧伤、摔伤等,由自身负责,甲方不负责”。但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合同中即使有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老年人或家属最好与养老院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养老院的看护义务要有明确约定。同时,养老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机制。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改善养老院的居住条件,增加便于他们生活的各种设施,减少意外的发生。
㈦ 国内养老院的现状问题与不足
从老人养老对养老院的需求来看,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分为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3种。但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机构养老或将成为未来养老体系中的重要支柱,而这就对养老院产生了巨大需求。
从老人入住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的意愿来看,在全球范围内,通常有5%的老年人愿意在养老机构养老,其中,欧美等发达国家机构养老的意愿更高,已经超过了35%;而在国内,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数占比远高于全球水平,大约保持在10%左右。因此,如果按照10%的入住意愿计算,国内对养老院有需求的老年人数量在2018年大约保持在0.17亿人左右。对于发达国家老年人入住养老院需求水平,以及随着中国老年人口数量的攀升,预计未来市场对养老院的需求将不断扩大。
供给端:养老院供给不足,供给缺口不断扩大
从供给的角度来看,由于我国的机构养老起步较晚,现仍处于初步阶段,且养老机构正面临着供不应求和的矛盾。
在养老服务机构数量方面,2011年至今,中国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但是自2015年开始,增速明显下滑。2017年,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增加至15.5万家,同比增长了10.7%,增速较2016年下滑了10个百分点。2018年,尽管民政部还未公布最新数据,但根据历年数据前瞻推测2018年中国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仍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速,机构数量保持在17万家左右。
在养老机构的床位数方面,也基本与养老机构数量保持一致的变化趋势。尽管床位总数不断增加,但是从2014年开始床位增速不断下降。2017年,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约为744.8万个,同比仅增长2%,增速较上年同期下滑了6.5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9月,国内登记在册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为732.6万张,较2017年基本保持稳定。
而如果按照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中有10%的人愿意入住养老院来计算,那么在2018年中国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缺口将扩大至914万个左右,远远超过了现在市场上的已有供给数量;同时,最近3年,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供给缺口增速还在进一步提高。
㈧ 河南新乡一养老院遭河水倒灌,里面的老人情况如何
在网络平台当中爆料出,河南新乡有一所养老院遭遇水灾。这期水灾事故还是比较严重的,有很多的老人也都因此被困,所以说相关的人员也都是非常的重视。这些老人的生命健康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事情,那么也会造成不好的表现,还会让这些老年人感觉到格外的恐慌。这所养老院之所以遭遇河水倒灌,这也是因为河南新乡市持续降水。不过老人目前整体的状态比较稳定,所以说很多的人也都感觉到比较欣慰。
希望每一个人也都能够很好的注意,也希望相关的救援人员能够打起12分的精神。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说老年人发生了一些意外,那么很多人也都觉得这样的事情不好,还会让大家没有办法接受。好在这一次的事故并没有引发太恶劣的现象,很多的老年人也都处于比较安全的状态。
㈨ 而发生意外,养老院是否有责任
养老院是很多老年人的归宿,也是很多子女无奈的选择。然而,养老院在接收老人的时候面临着一个尴尬问题:去除照顾不周及虐待的特例,老人在养老院里意外摔伤、突发疾患,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负?
老人如何安度晚年是所有家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一旦发生意外,家属就会认为养老院既然收了钱就应该照顾周全,承担一切外摔伤、突发疾患,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负?
一旦发生意外,家属就会认为养老院既然收了钱就应该照顾周全,承担一切责任。养老院却认为,养老机构只是照顾老人生活的地方,不能把养老院当成保险箱来保证老人的万无一失。
近年来,此类纠纷案件不断上演,令老人、家属、养老院倍感沉重。本报从法院了解到相关案例,并调查走访了多家养老院,同时请院长、家属、民政局共同来探讨此类问题,寻找解决之道,以期让老人远离养老院里的纠纷伤痛。
典型案例
老人摔伤离世养老院担责40%
养老院里的老人们最害怕听到救护车的声音,因为那声音的到来意味着伤病或死亡。2014年1月5日,赵舒兰老人被救护车从沈河区一家养老院拉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老人因为摔伤住院,多种陈疾暴发,导致不治离世。
赵舒兰的儿子陈某认为,是养老院的失职造成了母亲的死亡。2013年9月,赵舒兰被儿子送进这家养老院,赵舒兰已经82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不过尚能自己行走,所以陈某为母亲办理的是半护理。老人在养老院生活得一直很好,还交了很多老年朋友。
然而,2013年12月20日晚,赵舒兰半夜上厕所不慎摔倒,后来自行爬起回到床上。次日,护理员向陈某告知了老人情况。陈某因为工作较忙,也没有送母亲去医院做全面检查。
赵舒兰在床上这一躺就起不来了。到2014年1月4日晚,老人陷入发烧昏迷状态,养老院赶紧通知陈某,第二天,老人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几天后老人离世,诊断为左股骨骨折、糖尿病综合征、心力衰竭等多种疾病。
陈某认为,养老院在管理上有疏忽,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意外发生。而养老院则认为,半护理是针对生活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工作人员不可能24小时贴身世,诊断为左股骨骨折、糖尿病综合征、心力衰竭等多种疾病。
陈某认为,养老院在管理上有疏忽,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意外发生。而养老院则认为,半护理是针对生活有自理能力的老人,工作人员不可能24小时贴身护理。这起意外发生在夜间,而且老人本身年老多病,养老院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沈河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养老院在老人入住期间提供的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护理措施不到位,致使老人摔倒受伤,并最终死亡。养老院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存在根据合同约定负有提供安全的养老场所及周全的护理措施等义务而不作为的侵害行为,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但家属在接到老人受伤通知后没有及时送医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综合考虑,养老院承担40%责任,陈某承担60%责任。
糖尿病老人去世儿子上诉被驳
2012年7月19日,薛名将母亲送到沈阳市大东区博远托老养护中心。薛母患有糖尿病,12月6日突然因低血糖昏迷不醒,被送往医院抢救,10天后老人医治无效去世。
薛名认为,托老中心未尽到护理义务,在换用不同的胰岛素时,将过量的胰岛素注入母亲身体中,造成其低血糖昏迷导致去世,要求托老中心承担责任,索赔146198元。
博远托老养护中心感觉很委屈。博远诉称,薛母进入养老院后,院方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老人患有全身重症疾病,护理员每日都是按照薛名的嘱咐严格为其母亲进行饲药。薛母多次发病,养老院均及时通知家属,并带老人出院治疗,并未出过错。
大东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审理认为,由于托老中心本身不是医疗机构,对胰岛素的使用剂量及禁忌症的了解不能达到医疗机构的水准,也无权决定注射的剂量和时间,对注射事项只能依照老人家属的嘱咐进行,家属的嘱咐对托老中心而言相当于医嘱,不能擅自变更。在未得到薛名的变更通知前,托老中心按以前的注射次数和剂量进行操作并无不当。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变更剂量不属于托老中心的义务,而是家属的义务。薛名作为家属在明知胰岛素剂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应及时通知托老中心调整注射剂量,因其过于自信,对是否发生事故采取了放任态度,故即使托老中心使用了新的胰岛素,所造成的后果也应由其自行承担。
医院诊断薛母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肺炎、缺血性脑血管病等。综合薛母的死因,认定是其长期患病,身体健康状况较差所致,其失去意识陷入昏迷状态不排除低血糖的原因,但这并非死亡的主要原因,这一点从医院的诊断上即可得出。现薛名认为母亲的死亡系托老中心注射胰岛素昏迷所致,理由并不充分,依法不予支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薛名不服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记者走访
一场官司“打”黄一家养老院
记者连续走访了多家民办养老院,他们都认为,在出现老人摔伤等纠纷时,养老院完全属于弱势一方。
开了十多年养老院的陈松蒲认为,目前民营养老院在这方面处境很尴尬,大家对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的认识有误区。“老年人在家里发生骨折很正常,在养老院里发生就不正常。”陈松蒲对记者说,“经验告诉我,老人发生摔倒、骨折等意外情况是在所难免的,因为人上了年纪骨质疏松,一个转身,一个下蹲,甚至吃饭都可能导致骨折,与生活在哪关系不大。可老人一旦在养老院发生摔伤等意外情况,养老院就难辞其咎,有的家属会一味索要赔偿。”
沈阳天柱山老年公寓院长陈思对记者说,“现在养老院在照顾老人时如履薄冰,一家养老院摊上一个赔偿官司,一年就白干了,甚至一些小养老院打一个官司就能被压垮。”陈思说,附近一家小养老院去年就被一场赔偿官司“打”黄了。
为了防止老人摔倒,陈思动了很多心思,首先在养老院基础设施上做了很多防护,比如厕所墙壁四周都安装扶手,地板都是防滑的,走廊沿墙壁都安装扶手、摄像头,冬季下雪后即刻扫雪除冰,将容易滑倒的地方都用绳子拦住禁止老人入内等。
很多时候,老人出意外并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一方面有养老院的责任,比如设施不完善、护理员不足、照顾不周等;另一方面,也是个别家属对父母不负责任,比如老人出现摔伤或者突发疾病等情况,需要家属同意才能送医院治疗,但个别家属在接到通知后并不积极将老人送医,有的只要求养老院的医护人员简单检查救治了事,不愿意送医院多花钱,这就延误并导致老人病情加重,而老人一旦病重离世,家属却反过来追责养老院。
律师说法
“免责条款”侵犯老人权益
养老院为了保护自己利益,在接收老人时都会与老人及其家属签署免责协议,很多养老院会在合同中专门约定“凡入住老人自行发生烧伤、烫伤、摔伤等,由自身负责,甲方不负责”。
这样的免责声明合法吗?辽宁铭博律师事务所孟德尧律师认为这是无效的霸王条款,“老人与养老院之间所订立的协议,本质上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因合同履行而引发的纠纷依法受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约定造成合同相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一位老人的家属李先生认为,养老院利用合同来保护自己利益,老人却很难维护自己权益。现在养老院市场放开,民营养老院如雨后春笋,个别养老院无论在设施设备上,还是在人员配备上都不符合养老要求,有的养老院仅以赚钱为目的,照顾老人非常不细心,发生摔伤等意外也不及时告知家属,而是悄悄隐瞒。
孟德尧律师说,此类案件之所以责任认定难,是因为缺乏标准。老年人因认知能力等原因,对摔伤原因难以举证,其家人又对养老院在管理或护理老人方面存在过错责任难以举证,审判中在对双方责任认定上,往往由法官主观判断为多,导致案情相近的案件在责任认定及判决结果上容易出现较大差异。
如何平衡
民政局只能负责监管和调解
作为养老院的主管部门,民政局是否有好办法去平衡双方的利益呢?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了解到,他们仅有监管责任,没有相关方面的实质性法规可依。
沈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养老工作的赵重超感触颇多,“近年来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产生的纠纷呈上升趋势,但民政部门并没有权力去认定哪一方有责任。首先应由家属与养老院自行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的,家属投诉到民政部门,我们会出面调解,仍不能达成满意结果的,只能走司法程序,靠法院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责任认定难,也是困扰全国养老院的普遍现象。天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范勇处长从岗位退休后仍旧非常关注这个行业问题,他说,家属对养老院功能应该有正确认识——养老院就是替子女照顾老人生活的地方,不是存放老人的保险箱,养老院并不能完全保证老人不摔倒、不发病。就像老人生活在家里,家属就敢保证老人不摔倒吗?此类事件发生后,双方多一份理解就会少一份伤害。赵重超告诉记者,养老院一旦出现打骂老人、管理疏忽造成老人摔倒等情况,家属可选择报警,通过公安验伤,走司法程序。而对此类养老院,民政局绝对是零容忍,会根据举报进行调查,下发整改通知书,有问题的养老院必须接受整改和处罚。
期待保障
准备为老人交人身意外保险
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得到消息,解决养老行业问题专题会议前不久刚刚召开,辽宁省准备为养老院的老人交人身意外保险,目前正在起草方案阶段。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老人上保险后第三方保险公司将承担老人发生意外后的责任,此举将有效解决养老院与老人的矛盾。该保险将由财政拨款一部分,养老院缴纳一部分,老人自己交一部分。
全国其他省市养老机构也一直在寻求解决此方面问题的良策。天津养老机构正在探索阶段,南京养老机构已经开始实施购买“公共责任险”方式。
记者从沈阳市几家养老院了解到,他们以前也尝试过为老人上保险,但一方面因为赔付率比较大,多数保险公司不愿意出这个险种,另一方面理赔相当麻烦,所以养老院以及老人都不愿意上这个险。不过,这次民政厅将提高保险额度,保险公司也因此会愿意设这个险种,老人在理赔时也会相应获得较高赔偿,所以养老机构目前非常期待这项举措的实施推行。
他山之石
服务功能更细化可避免纠纷
截至2012年底,沈阳市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超134万,养老产业的规范化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国外养老产业成型的模式可以成为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天柱山老年公寓陈思院长曾专门去美国考察养老产业。她说,美国的养老机构服务群体特别细化,也就避免了很多纠纷。
养老机构会根据老人身体状况进行分类收取老人,有专门针对特殊群体,如失智老人、癌症康复老人等群体的公寓;有陪住型老年公寓,专门提供与日常生活有关的服务,包括做饭、洗澡、洗衣等;特护型老年公寓除了提供上面两种类型所需要的服务外,还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从传统的医护房间到特别为老年癌症患者提供治疗的房间;还有自住型老年公寓,不为老年居住者提供任何与日常生活、药物服务有关的协助,只是提供一个环境优美、舒适的居住社区。“我们现在的老年公寓大都属于混合收治,相对而言不能更专业地为老人进行服务。”陈思说。
在防范老人发生意外方面,美国的养老院基础设施采用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结合方式。比如在户外,各处都有紧急呼叫按钮,每个老人都有一块一块机器定位手表,值班室通过GPS定位来对老人紧急状况进行监视。更高级的是,有的公寓在房间内安置红外线传感装置,因为室内安放摄像头是侵犯老人隐私的,红外线传感装置通过热力、动力等不同探测方式机械化自动预警,一旦老人在室内某个地方静止时间超过半个小时或者一个小时,监护人员就会收到报警。
㈩ 杭州九旬老人走出医院后死亡,院方承认“疏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杭州九旬老人走出医院后死亡,院方承认“疏忽”,这件事情出现了网络的热搜,同时家属也认为敬老院存在着监管失职的现象,向敬老院提出赔偿50万元的要求。不过在小编看来,敬老院确实要承担着监管不严的现象,毕竟老人在敬老院就应该受到各种管制,如果老人离开了敬老院,那么工作人员不知道老人发生的后续意外事件,那么责任是由敬老院来承担的,不过好在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了和解。
所以小编认为大家在给老人找敬老院的时候,一定要多去调查一番,毕竟很多养老院表面上说的特别好,等到老人的子女不在就会虐待老人,甚至也不把老人当回事儿。因此如果自己不忙的话,就要将老人放在自己的身边,毕竟老人也是想要和自己的子女待在一起的,在养老院里虽然能够省很多的事情,但是老人并不会觉得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