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消协点名“以房养老”,老年人如何避免落入这样的骗局中
近期很多城市出现了关于“以房养老”的新骗局,这是一种非法集资或者是利用这种以房养老的概念来转移老人房产的骗局。中消协点名“以房养老”,那么;老年人如何避免落入这样的骗局中呢?
人都说活到老学到老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人老了只要有精力就应该多学习,可以主动学习一些理财知识,要懂得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跟银行存钱是不一样的性质。不要背着子女投资,有什么事情要及时跟孩子沟通,想要买理财产品,一定要去正规的金融机构,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都可以购买,可以让孩子陪着自己一起选择。
『贰』 揭秘"以房养老"骗局:受害者被逼卖房还高利贷
“以房养老”,主要是指老年人将住房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金。这本是政府鼓励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但部分不法公司和人员,却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对老年人实施欺诈,导致部分老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境地。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小区的卢凤鸣老人,今年69岁,最近几个月,她经常和几个老姐妹一起商议一件对他们来说天大的事情。
北京市民 卢凤鸣:找我要这个本金和利息的时候,我差不多有一个多月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压力非常大。
北京市民 张玉兰:就是一种感觉天塌下来了,我们走投无路了。
让这些老人感觉天塌下来的,是他们在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做的“以房养老”项目出问题了。
他们每人都是以自己的房子作抵押,背负了300余万、年息高达24%的贷款,现在面临的是持续被贷款公司威胁,要他们赶紧卖房还贷。
北京市民 卢凤鸣:就跟我老公说,赶快卖房,你这房赶紧卖,你现在如果卖房的话,你可以卖500万,你还可以剩200万,我们可以帮你找人来买你的房,你要如果通过法院,你的房只值180万。
贷款公司为了逼迫老人偿还本金和利息,实施了上门威逼、言语辱骂,在楼道里张贴所谓催债通知、用502胶堵锁眼儿、把垃圾粪便丢在老人家门口等各种软暴力。那老人们究竟是怎样陷入今天这般境地的呢?
记者:他当时跟你说的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
北京市民 卢凤鸣:讲的就是养老,以房养老。
卢凤鸣老人讲,2017年,她被熟识的朋友拉去参加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活动时,了解到这个以房养老项目的。当时中安民生宣传的是,她的房产在中安民生抵押会比别的公司能抵押出更多资金,资金交给中安民生后,中安民生按照年息4%到6%,每月固定向老人支付养老金。
根据与中安民生签订的合同,卢凤鸣老人在将自己的房子300万抵押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2500元。
北京市民 卢凤鸣:我觉得挺好的,它到那一天就把利息打给我了。
为了让老人们深信不疑,中安民生还安排老人与北京鼎驰汇鑫投资担保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
北京市民 王小群:但我们在事后才知道,这个保险公司就是纯粹一个空壳公司。
为了吸引老人前来投资,中安民生时常组织各种大型宣讲活动,有时规模达到上千人。
北京中安民生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某某:昌平、海淀、怀柔、通州、平谷、河北燕郊开设八家相同规模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养老服务基本辐射北京。
在宣讲时,中安民生告诉老人“以房养老”抵押可以随时退出。
北京市民 卢凤鸣:你如果不想做了,半年就可以解押,或者你要卖房了,你要干什么了,你可以提前两个月到三个月告诉他,然后他就给你解押。
假借国家部委名义 欺骗老年人
老人们讲,他们之所以相信北京中安民生的这个以房养老项目,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安民生在各种宣传中借用了国家的“以房养老”政策,打着民政部、全国老龄委、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的名义,对他们实施了欺骗。
北京市民 卢凤鸣:每一个大厅它都写着中国老年基金会,还有民政部,它有很多很多的大的噱头在前面,所以我们就相信了,也没去进一步考察,事情出来以后,我们才发现,很多他们是造假的。
直到贷款公司上门催债,老人们才意识到,他们是把房子抵押给各种小贷公司了。
贷款环节设套路 老人深陷困局
然而当放贷人把《房产抵押合同》拿出来时,他们发现,这份允许小贷公司将自己的房子进行折价变卖或拍卖的重要合同,自己手里竟然压根没有,但合同上确实有自己的签名,这是怎么回事呢?
北京市民 张玉兰:签合同的时候根本就不让看,然后都给你指定好,这个地方签字,这个地方签字,骑缝的地方都给你摆好,骑缝还要签字,都签完以后,就是觉得特别不舒服。
出事后老人们才醒悟过来,这些都是中安民生和贷款公司一起设计的"局"。中安民生要的是他们将房子抵押后的数百万款项,贷款公司要的是24%的高息和他们的房子。
北京市民 王小群:我们全是成了他们案板上的肉,我们进了钱,他们就分掉,进了钱他们就分掉。
房产抵押所得贷款交给中安民生后,老人6%的养老金收益,贷款公司24%的高息,根据合同约定都由中安民生承担,显然这样的资本骗局难以长久。
警方出手打击 涉案公司88人被刑拘
北京中安民生公司资金链断裂后,今年3月,感觉受骗的老人们开始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群众报案,北京海淀警方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了88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正在对此案进一步侦办。
正规“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国内只有一家
在这里也提醒各位老人,国内经过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允许开展“以房养老”保险业务的,只有幸福人寿保险公司一家。“以房养老”是将房子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而不是抵押给各种各样的贷款公司。
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投资处置时,不要有天上掉馅饼的想法,尤其对熟人介绍,要抱有警惕。
『叁』 以房养老骗局高发,背后的套路是什么样的
以房养老骗局高发,最后的套路是假借以房养老的名义像一些老人许诺给到一些高额的利息,并且承诺让老人能够保本保息,首先先诱惑老人将房屋抵押给出借人,可最终的钱款确实会被骗子公司给拿到,当骗子公司出现断链的问题,借贷的资金就会被骗子所骗取,而这个时候因为老人的房屋是抵押给骗子公司的,所以老人也就会成为最后的债务人。
最后老人被这些骗子所欺骗,都是因为骗子最最开始的时候说的非常的好听,而老人也都认为自己对于房贷这一行业非常了解,所以不会被欺骗,本想过一个非常舒适的晚年,但最终却没想到的是自己要承担非常大的债务,并且辛辛苦苦可能赚到的房子也要抵押给别人。
『肆』 中消协谈以房养老,警惕“以房养老”等理财骗局,如何识别坑老骗局
随着我国老年人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与老年人相关联的各类经济产品也陆续出现,老年人消费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也有着许多的不法分子也将目光对准了老年人,经常性的用各种理财消费陷阱来骗取老年人的钱财。中消协曝光了一种名为以房养老的针对老年任的骗局,提醒大家早提高警惕,预防上当受骗。
老年人只要注意以上几点就能很好的识破各种坑老骗局,除此之外,子女们也要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平时多对老年人进行陪伴,让父母们安稳的度过晚年。
『伍』 “老年人以房养老被骗”所涉公证处和公证员被调查
据报道的“老年人以房养老被骗”事件,北京市司法局今天(8月2日)通过其官方公号通报表示,已成立调查核实小组,对报道中涉及的相关公证处和公证员开展调查。
公证处胆子也太大了,这种事东窗事发是早晚的事。房子被骗没了就没想到会有人告吗?查实要重判,法律不允许亵渎!
『陆』 多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的骗局,老人是如何被骗的
这些老人通过电话了解到以房养老的模式,这些诈骗人员告诉这些老人只需要用房子抵押,无需本金每个月就可以拿到一些利息,所以有很多老人上当受骗了。
老人们的赚钱欲望也是很强烈的,我们虽然内心有所防范,但是在实际行动上还是会相信这些人的说法。特别是在拿到第一次收益以后,这些老人们就会开始彻底相信这个理财商品。现在很多老人都已经收到了仲裁消息,因为这些骗子把老人的房子拿去给第三方做担保借了很多钱,如果这些钱不按时偿还,这些老人们的房子就可能会被收走。
『柒』 多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房子或被收走”的背后陷阱何在
多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房子或被收走”的背后可能是诈骗陷阱。
现在很多老年人为了养老,他们都会购买一些房子,但是出现了以房养老的骗局,更多的购房者利用老年人这种意识,对他们的钱财进行骗取。当他们入住房子之后不久就将房子收回或者是将房子易主,这就给很多的老年人带来了消费陷阱,让他们在经济上受到了损失,同时他们的精神也受到了一定的打,这种消费骗局的背后应该可能存在诈骗的陷阱,我们还是希望更多的老年人能够进行预防。
老年人他们对于经济发展以及一些其他的方面了解并不是很深入,所以他们在听取一些售卖者的话之后很容易上当受骗,他们对于这种售卖方式并不是能够完全理解,所以才会出现一些上当受骗的情况,老年人一定要尤其注意。
老年人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话,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捌』 “以房养老”的热点为何被骗子蹭了
将房子抵押贷出钱来,投进一个号称“以房养老”的理财项目,每月就能拿万元以上的“养老金”——备受关注的中安民生骗局,给老人们绘制的“以房养老”蓝图,是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在中安民生停止给付出资方利息的情况下,很多老人面临着房财两空的困境。北京公安机关目前已对涉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佳豪等8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4月20日《新京报》)。
所谓以房养老,其实就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自己住的房子作抵押,借此在有生之年获得稳定的现金流,以补充养老金的不足。因为涉及传统观念等问题,推行之初原本争议就不小,多年下来发展现状也不好,在市场上普遍遇冷。谁曾想,这个热点却被骗子们给结结实实抓住了,成为其向老年人集资骗钱的利器。
中安民生的理财项目,跟“以房养老”八竿子打不着,其实就是哄骗老年人将房子抵押出去,以个人名义向贷款机构获得12%至24%的高息贷款,然后把钱全数交给中安民生打理,约定4%至6%的年利率回报,以“养老金”形式按月发放。中安民生要付清这两部分利息,投资回报至少要16%至30%,否则肯定无以为继,所以说风险极高。
若是直接告诉大爷大妈,让他们把房子抵押了,借钱投资给中安民生,大爷大妈们大抵不会干,这点风险意识一般人都会有;但是,换了个广播电视里天天提到的“以房养老”的说法,很多人的警惕性可能就降低了,骗子们由此更易得手。更何况,中安民生还蹭了与某些国家部委的所谓“关系”,显得很官方,欺骗性更大。
中安民生敢于如此操作,无异于一种赌徒心理,做着只要被投资企业上市能大发横财的美梦;可因为风险早超过了正常的市场投资回报,一旦资金链断裂,或者说无法继续骗到更多人,“庞氏骗局”必然玩不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事件中,相关骗局之所以能成功,作恶者恐非中安民生一家。比如所谓出资人,按照中安民生授意,老人们只要不说是投资理财,资金用途随便怎么编都行。放贷前,有没有核实过所谓资金用途是否属实,又是否考虑过老人们高息贷款的风险?与中安民生是否早有勾结?若是本就奔着占有房子的目的而去,则更有“套路贷”嫌疑。
再比如公证机构,一边翻页一边让老人签字,不到5分钟就搞定一切,老人们连签了什么都不知道,合同中甚至还有“放弃诉权及抗辩权”这样显失公平的条款。公证机构在出具公证书前,有没有谨慎仔细地审查材料,有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骗子永远都有,盯着大爷大妈骗的,自然尤其多。必须提高违法成本,让骗子付出代价,同时规范相关制度,追责相关失职主体。此外,金融知识宣传也要跟进,让老人们懂得更多现代社会的理财常识,尤其是在新政策推行之初,更要防止被骗子借机蹭热点。事后的法律援助同样重要,大爷大妈被骗签的合同,意思表示并不真实,当务之急是要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避免房财两空。
『玖』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
近期,打着“以房养老”幌子骗取老年人房产的欺诈案频频曝光。北京警方日前就中安民生“资产养老”项目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88人。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年轻时贷款买房,老了以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保障晚年生活。这一养老理念的实践源自海外,近年国内虽然也有保险公司尝试开展相关业务,但由于政策配套及市场需求等原因,投保者极少。
“以房养老”保险虽然在市场遭到冷遇,但“以房养老”骗局却很“热”。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以房养老”项目作为道具,诱使众多老年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困境。目前由“以房养老”衍生出来的诈骗花样不少,有“天上掉馅饼”式的骗局——“把房子抵押借款半年,期间每月都能得到10%的高息,到期赎回房子”;有购买理财产品式的骗局——老人抵押房产,由此获得贷款并去购买特定理财产品;还有投资养老公寓式的骗局,让老人预交大量定金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骗子,纷纷把贪婪的目光投向老年人,而不幸掉入“以房养老”陷阱的老年人则显得尤为悲惨。在各种“以房养老”骗局中,老人们要么只得到少许利息却失去了唯一的居所,要么被骗去了房子还额外背上了巨额债务,许多涉案老年人失去房子又拿不到养老金,落得老无所依的无助境地。
当前老年人掉入“以房养老”骗局后,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局面值得深思。目前,因“以房养老”而失去房屋的受害者,很少能够追回房产。究其原因,“以房养老”骗局的涉案公司往往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特征明显,导致受害老人维权难度极大。一些老人被骗子忽悠而签下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还莫名其妙地签下经公证的“委托书”放弃抗辩权。获得“全权委托”的骗子可以“合法”地随意处置房产,价值数百万的房子甚至以几千元价格贱卖。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出“借款+委托售房”的模式,存在着规避国家法律的明显意图。同时,一些案件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公证机构、放贷者、委托代理人、买房人共谋勾结的痕迹。在这些“以房养老”骗局中包含多个法律关系,有老人与放贷者之间的借贷合同纠纷,还有房屋被委托代理人出售的房屋买卖民事纠纷。因此,即使行骗者被依法制裁,老人们也难以讨回公道、要回房产。
在一些“以房养老”骗局中,还存在明显的暴力行为,许多案件都是多个壮汉采取打砸方式硬闯入受害老人家中,一些老人甚至是连人带物被扫地出门、扔进楼道。“以房养老”欺诈案中,往往隐约可见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同时还有专业的财务、法律人士各司其职。这些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阶段实施物色被害人选、诱骗签订合同,犯罪后期主要以威胁、胁迫等暴力手段驱赶被害人并占有其房产。
种种迹象显示,“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不能让受害者失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必须以法律武器脱去犯罪分子身上披着的“合法”、合同的外衣,必须迅速关闭骗子攫取老人房产的方便之门。(评论员 樊大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