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政局6大职能
【法律分析】: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贰』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在养老服务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责
『叁』 民政服务养老中心是干嘛的
伴随着老年人越来越依赖社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也变得多样化,主要包括治病健身的医疗需求,日常生活的照料需求和思想感情交流的精神慰藉需求。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的关键就是要有一支能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民政服务养老中心”正由于此应运而生。
附:“民政服务养老中心”申办程序(各地略有不同)
第一条 设置“民政服务养老中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办组织具备法人资格;申办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符合“民政服务养老中心”的设置规划;
(三)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场所和设施;其中床位不得少于30张,收养的老年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
(四)有与其规模和服务相适应的资金。
第二条 申请设置“民政服务养老中心”应当向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者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拟设“民政服务养老中心”的名称;
(三)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五)固定场所使用或者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六)固定设施平面图或建筑设计平面图;
(七)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八)租用设施的相应担保证明。
第三条 申请设置“民政服务养老中心”,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组织和个人申请在本市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置“民政服务养老中心”的,应当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四条 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民政服务养老中心”设置批准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者。
第五条 “民政服务养老中心”在开业前应当向核发《“民政服务养老中心”设置批准书》的民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使用新、改、扩建的服务设施的,还应当提供工程验收报告和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文件。
第六条 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民政服务养老中心”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民政服务养老中心”执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提出改进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未取得《“民政服务养老中心”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展服务活动。
“民政服务养老中心”在取得《“民政服务养老中心”执业许可证》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民政服务养老中心”执业许可证》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者转让。
第七条 “民政服务养老中心”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报原设置审批部门备案,并到注册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民政服务养老中心”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设置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妥善安置收养的老年人,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并交回执业证书。
『肆』 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是干什么的
(一)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结算、调整、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局有关科室制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具体实施市级统筹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拟定三县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目标,协同做好市本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参保登记等。 (
二)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负责对县区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农村养老保险费的汇集、上缴和使用;承办市本级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的具体登记、档案管理、帐户处理、待遇核定和发放等工作。
(三)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审核、接收、移转,接收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指导督促区街居做好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统计上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础数据;建立健全退休人员档案库,指导退休人员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保管和使用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服务;配合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对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积极开展和推进“银发帮扶工程”等。
(四)负责新批退休人员的待遇核定;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结算;在职、个体缴费人员死亡及缴费不足十五年人员帐户一次性返还结算;负责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日常管理;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退休人员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五)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反映和监督基金及各项资产的运行状况,及时编制各项会计报表等工作
『伍』 民政局职责是什么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草案、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市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陆』 榆阳区民政局的养老服务科怎么样
摘要 亲~您好[微笑],很高兴能帮您回答该问题哦~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1)它是非常好的一个科室,主要职能是为老人服务,当然需要有尊老的品德才会把工作做好。(2)机构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柒』 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是做什么的
你好:
承担社会养老服务行业的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工作;
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业务;
为民政优抚对象办事提供服务等。
谢谢!
『捌』 民政的具体工作都是什么啊
请参考一个区民政局的行政职能:
一、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社区建设中履行职责。拟订本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三、负责本区社区居委会建设和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及社区居委会的设立、调整和变更。
四、负责本区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和人员的奖励保护工作。
五、负责核准、承办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办理革命烈士子女申请入学照顾;负责非现役军人因战牺牲追认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人员评定的审核工作;负责在乡老红军、伤残军人、复员老兵、烈士家属的优待抚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工作,组织协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六、负责核准本区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及变更。
七、负责社会救济、救灾工作;核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粮油帮困;负责本区接收捐赠工作和指导区、街接收捐赠站工作;负责本区征地超转人员有关待遇政策的落实。
八、负责本区设置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批与管理。
九、负责本区殡葬管理工作,对殡葬服务进行执法监督。
十、负责为本区民政部门接收的地方退休人员落实各项政策和规定。
十一、负责核准外地入伍义务兵按政策进京的工作;办理义务兵优待补助;负责本区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补助和培训等工作。负责途经北京站新老兵的接待转运工作。
十二、负责接收、安置、管理移交东城区的军队(含武警部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民政科做好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本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十五、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负责核准、承办本区公民收养子女工作。
十六、指导本区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本区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其它各级民政局职能大同小异。民政局的工作民政工作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工作内容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