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姐在养老院做护工下午五点突然晕倒后经诊断为脑出血请问能找养老院赔偿医疗费吗
如果你姐与养老院签定雇佣劳动合同关系,而且在养老院是工作中出事的,养老院是有责任担负医疗费的。
② 老人在养老院摔伤养老院有赔偿责任吗,老人在
如果是养老院疏于看护而导致养老院里面的老人摔伤的话,那么养老院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老人在入住养老院时通常会与养老院签订养老协议,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养老院的工作人员疏于看护导致老人摔伤,就是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理应为老人的摔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养老院拒绝赔偿的话,摔伤的老人家属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养老院赔偿,如果养老院认为自己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养老院需要举证老人摔伤与养老院的工作没有因果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的话养老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③ 我妈在敬老院上班干了7年,如果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没有任何的补偿,因为敬老院属于服务性的工作。没有任何的经济效益,所以不具有补偿的能力。最没有补偿。
④ 我是敬老院的院长,有个老人在我敬老院得病去世要不要赔偿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很正常,人老了体弱多病,如果说敬老院没有及时治疗,耽误病情,作为家属你得拿出足够的证据,否则养老院不会承担责任。
⑤ 养老院老人的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养老院老人的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有补偿。要是征收的土地属于养老院老人,那么他们得到的补偿款就会多一些。如不属于他们,具体的补偿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华律网小编提醒您,在遇到土地征收的时候人们常会因补偿问题而争执不下,建议人们无法解决时找律师帮助。如果想要在土地征收补偿中因得到更多的利益,那么可以先通过本网咨询华律网小编获得专业指导。
⑥ 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伤害,养老院应如何补偿
应该先判断责任。
如果养老院有责任,则养老院需要赔偿,赔偿金额根据责任比内例来承担。养老院常见有责容任的情况有,地面湿滑,栏杆护栏不稳定等等。
如果出于老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则养老院一般没有责任。比如老人自己走路不稳摔倒,则养老院没责任。
⑦ 我爸去世在敬老院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敬老院去世,属于正常。
你不可以要求赔偿。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敬老院有过错,导致你爸去世。
⑧ 老人在养老院走失下落不明养老院对老人家属应赔偿多少钱
老人在养老院走失下落不明养老院对老人家属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⑨ 老人在养老院搞活动中摔伤,如何赔偿
对于赔偿取决于责任的分配,具体的责任划分要有具体的依据,首先要看老人内与养老院之间的协议容有没有具体约定,比如老人在养老院中享受何种程度的护理,按照合同约定,院方应尽而没有尽到护理义务,那么院方将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养老院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⑩ 五保户养老院外意外身亡养老院应该如何赔偿
从2010年1月1日起,凡现在册城镇低保对象在2010年6月享受的低保金基础上每人每回月增加10元;调整答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凡现在册农村低保对象低保补助标准从40元/人.月调整为55元/人.月。对1—6月调标资金采取一次性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