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府对养老院扶持政策床位补贴
法律分析:各地要建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具体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列出一定比例,“以奖代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养老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物资,接受志愿服务。
第二十一条 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和住所地民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二十五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养老机构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六条 养老机构应当经常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二十七条 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方案中应当明确收住老年人的数量、安置计划及实施日期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安置方案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养老机构实施安置方案,并及时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❷ 国家对办养老院有哪些补贴
国家对复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制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1.设立方面:
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经营方面:
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2)山东民政养老院政策扩展阅读:
1.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
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2.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❸ 老年疗养院民政局有哪些扶持政策
民政局和养老院有关系。
养老院又称敬老院,我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第六、七条之规定可判断民政局和养老院是有关系的。
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山东民政养老院政策扩展阅读
民政局除和敬老院有关系外,其下属机构也有为老龄人服务的老龄办,具体职责如下: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向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联系协调老年协会和老年社团的活动,引导老年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负责与各乡、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直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有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❹ 山东省政府2020年养老院新政策出台财政厅民政厅的补贴政策出来了吗
山东省政府二零二零年的养老院新政策
❺ 国家对养老院收费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革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制度 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对外养老服务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同级价格部门核定...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力度 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服务...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
❻ 国家对养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包括民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
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因经济发展较好,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实行资金扶持:一是建设补贴,分为新建、改建两种标准;二是入住老人补贴,分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标准;相关税的减免;土地划拨。
比如天津对个人开养老院的按人头给于800到2万的补贴,具体有当地民政局负责,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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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条件
除满足养老机构(不含护理型)一次性建设补助的资助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DB 37/T 2721-2015)、《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等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
(2)医疗功能完善。单独建设的老年养护院、护理院,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相应医疗科室,并报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养老机构中内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养护院和分支医疗机构的,应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审批,分支医疗机构应达到《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规定的医疗条件。
(3)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4)配备一定数量的护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