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开养老院需要具备条件
一、资金
具体资金这个不好说的,是和你所在的城市以及养老院规模和养老院定位有关,资金不是最关键的方面。
资金这个分为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具体前期资金包括场地费、装修费、设备费、人员费、杂七杂八手续办理的费用。
装修费和设备费,我们做的一个养老院从5万到四百万不等,波动很大。因为和定位以及设备关。
二、政策
政府政策分为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中央政策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的,但是中央并没有出台具体的补助政策,而是把具体的补助政策落实到了地方。
现在许多南方发达些的城市以及发布了相应的床位补助政策,之前有个深圳的朋友在我这里做改造同时拿了老人辅具,就提到了他们地方一张床位补贴数千元。
但是在北方,许多城市没有颁布比较具体有效的补助政策,也就是只在精神层面上鼓励鼓励。而有些城市颁布政策,也非常惨痛的告诉你,要么是你懒得拿,要么是你拿不到。懒得拿:某北方小城,不具体说城市名了,也是我的顾客,一个养老院补助几百块。不是一个床位,是一个养老院。拿不到:帝都之前出台的政策,一个养老院能到数万数十万的补助,但是首先领取规则就是,这个养老院这块地必须是你的。而对于许多中小型养老院来说,都是租来的地,怎么领取这个补助?但是帝都这个政策还是好的,因为是明明白白写出来公布的,但是在许多小城里,政策写的模糊,不公布,这就是另一个拿不到的原因了,“没关系”。如果你有某些部门的关系,可以拿到一定量的补助款。所以具体政策看地方,一定要多跑多问,能拿一点是一点,如果有关系的话,那么恭喜你。
三、市场
养老产业未来肯定是爆发产业,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里,我国养老结构要成为9532结构,也就是百分之95的居家养老,百分之三的机构养老,百分之二的社区养老。根据人口估计,在我国全体脱贫 的2020年,老年人口达到2亿多。
再加上我国现在4-2-1(2),两个年轻人养四个老人一个或两个孩子,所以养老机构肯定是需求量很大的,但是但是但是,现在在许多不发达的城市,民办养老院的入住率还是不够高,甚至有的是支撑不下去的。所以现在许多城市,公办养老院排队几十年,民办养老院根本没人看。市场是有的,但是从学术上简单分析一下,现在购买力和购买欲望是否达到合适的水平,具体还得看养老院所在城市,建议做之前先花钱做个市场调查或者做个咨询。
四、手续
消防的手续比较重要,其他手续我也不太清楚。(有朋友给我说最基础的是民政的手续)
五、定位
定位是个很重要的事情,现在有普通养老院,护理型养老院,医养结合型,根据城市老龄化程度和消费程度,合理选择定位和价格和特色以及规模。
❷ 农村养老成难题,到底该从哪些面抓起呢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现在60岁以上的老人越来越多,很快我们就会进入老龄化社会。庞大的老年群体中有很多生活在农村地区。因此,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严重问题。从现阶段来看,农村目前的养老模式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无论是农村养老院还是养老保险,都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不能完全代替家庭养老。对于老人自己来说,自己的晚年生活更幸福健康,要想让自己过得更舒适愉快,就要牢记以下三点。
生气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一方面容易引起自己的身体不适,甚至会引起疾病的危险。另一方面,也可能给家人和朋友带来一些苦恼。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孩子在背后说家里的老太太很为难,什么话也不听,什么话也不想说。最终能做到的有钱人、妇女、婆媳之间可能会发生很大的矛盾。所以从老人的角度来看,要放宽心过一辈子,还有见不到的。儿孙有儿孙福,他们的工作你控制不了那么多自己,享受自己的晚年生活是最重要的。
❸ 我想办一个100多张的床位养老院需要多少投资
算一下,先算院长投资两个人,做饭三人,买菜一个,管钱的两,库内管一人,医务三人,户容工十人加上一百人,住每人需20平米,用2000,入住用。活动室办公室,医务室,运动φ空地,等租地,自建,投资1000万,租100万,每个老人每月2000百分之八十就200万去房租每年六十万,公资20人按平均5000去120万,还有吃饭,129万,国家每个人补5000就100万,
❹ 2017年5月2曰,关于脱贫攻坚政策点评
2017年脱贫计划(一)
一、定埠村贫困现状
定埠村目前的贫困户情况是,贫困人口总计100人。主要的贫困原因有以下几种:因病、因残、因无劳力。定埠村没有大的养殖场,也没有大的农业农场,整体还是一个可开发可创造的状态。
二、定埠村各类贫困户脱贫计划
定埠村将于2020年完全全部贫困户脱贫,具体脱贫计划根据不同致贫原因制定不同方案,具体方案类容如下:
(1)无劳力的老人。无劳力的老人们家人无力照顾的全部跟民政部门对接,送去养老院集中供养,所属土地承包给种田大户作为稳定的经济来源,从而达到最快最好的脱贫。
(2)因病因残的人。这类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不能独自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对于这类人群定埠村采取重点帮扶,一步一步带领他们脱贫致富。
首先要加快这类人的土地流转程度,可以行动的引导他们自己开发土地进行养殖和种植项目。项目集中在养殖牛羊等这类不需要太多管理和工作力度的养殖,种植业也集中在时下新型的水果生态种植将蜜蜂和水果混养,减少了工作力度和种植风险。帮助他们与农业部和科技部联系建立一对一的帮扶,同时联系媒体和招商部门帮助联系销路保证产的出卖得掉。
对于那些没有行动能力的在完成第一步的土地流转后,可以让他们将这一部分稳定收入拿来入股本村的集体农业养殖业合作社。然后再为这类人申请社会帮扶和救助。保证在2020年所有这类的人员全部脱离最低的贫困标准。
三、村集体脱贫计划
2014年由县领导开展大范围危房改造项目,我村预计将全村所有贫困户家庭和一般危房家庭的住宅在2020完成95%以上的危房改造。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定埠村预计在2016年前完成对干西、后庄、竹棵三条村组连接村主干道的道路建设。拓宽道路保证中小型货车的通行。保证农业产业的运输畅通。
2017年脱贫计划(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六发[2016]3号)和《中共霍邱县委、霍邱县人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邱发[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新建村贫困户分年度脱贫计划。
一、基本情况
新建村位于曹庙镇东北部,距镇15公里,地处偏僻,水路较远,易涝易旱,群众主要以种植水稻、小麦为主,村域面积6900亩,耕地3100余亩,14个村民组,636户,2362人。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812元,低于全镇平均水平,村级无集体经济收入。人均纯收入高于5812元的有56户,接近5812元的有320户,低于5812元的有260户。
新建村现有贫困户98户,贫困人口263人。其中:五保户24户24人,低保贫困户22户58人,一般贫困户52户181人。
二、年度脱贫计划
1、2016年末,24户24人五保贫困户、9户25人低保贫困户采取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脱贫,18户58人一般扶贫户通过扶贫措施实现脱贫。
2、2017年末,9户28人低保贫困户、26户85人一般扶贫户通过扶贫措施实现脱贫。
3、2018年末,4户14人低保贫困户、8户29人一般扶贫户通过扶贫措施实现脱贫。
4、2018年末,实现贫困村出列,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基本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道路、水利、饮水、电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主要领域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三、主要脱贫措施:
实施种养业扶贫。引导本村在外能人及事业有成人士回村创业,发展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瓜蒌、芡实、经济林果、皖西白鹅、麻黄鸡、生猪、黄鳝、甲鱼等特色种养业,成立相关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大户带动千家万户的方式,鼓励全村农户参与,逐步形成规模,增加农民收入。到2018年全村发展至少3项特色种养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从事至少1项特色种养业。
2.实施光伏发电扶贫。扶持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优先帮扶无劳动力、无稳定收入的贫困户。到2018年,兴建1座村级光伏电站,兴建50个户用光伏电站。
3、实施就业扶贫。引进户外家具编织项目,吸纳贫困户就业;联系有意愿的贫困户就近进厂务工或介绍到外地外工。对有创业能力的贫困户进行信用评级,大力发展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担保贷款与扶贫小额贷款对接,提高扶贫小额贷款额度。鼓励和支持各类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
4、实施教育扶贫。实施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通过联系结对帮扶,加大对贫困户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对贫困户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
5、实施健康扶贫。通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等三重医疗保障制度,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对五保户、低保户由投保大病保险。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6、实施社保兜底扶贫。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采取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脱贫。2016年底,通过政策性保障、社会扶贫、镇财政转移支付、村集体经济补贴等措施,实现五保户、低保户全部脱贫。
7、实施危房改造扶贫。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有基本住房,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
8、实施社会扶贫。通过扶贫单位结对帮扶、社会力量捐助等方式,逐户落实帮扶人员、帮扶项目、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帮扶时间,确保按期脱贫。
❺ 国务院办公厅: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全文。意见指出,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以下为意见全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政策措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总的看,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尚未有效满足。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清单,制定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共享至省级共享平台或省级部门间数据接口;民政部门要及时下载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加强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经营范围和组织章程中包含养老服务内容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按经营性质分别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其名下并依法公示。(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确定保障范围,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标准,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细化评审标准和遴选规则,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方应定期向委托部门报告机构资产情况、运营情况,及时报告突发重大情况。(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国资委、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机构,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依法尽快办理。各地要结合实际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注重分类引导,明确养老机构建筑耐火等级、楼层设置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措施、安全疏散和避难设计、建筑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机构和人员、微型消防站建设等配置要求,推动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农村敬老院及利用学校、厂房、商业场所等举办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养老机构,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2019年12月底前,由省级民政部门提请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集中研究处置。具备消防安全技术条件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应急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聚焦减税降费,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研究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财政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统计监测工作。2019年6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公布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集中清理废除在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养老设施招投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涉及地方保护、排斥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竞争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统计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拓宽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
(八)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畅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抓好支小再贷款等政策落实。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民办养老机构,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切实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过程中有关金融机构违规收取手续费、评估费、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问题,减少融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对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扩大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根据企业资金回流情况科学设计发行方案,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用于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设施设备,以及开发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用品项目。鼓励企业发行可续期债券,用于养老机构等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建成后有稳定现金流的养老服务项目,允许以项目未来收益权为债券发行提供质押担保。允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方式为债券提供增信。探索发行项目收益票据、项目收益债券支持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境外资本在内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境外资本在内地设立的养老机构接收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同等享受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将养老康复产品服务纳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招展范围,探索设立养老、康复展区。(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
(十一)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2019年9月底前,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鼓励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强从事养老服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引导其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研究设立全国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组织开展国家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扩大养老服务消费
(十四)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研究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完善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考虑失能、失智、残疾等状况,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民政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银保监会、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发展养老普惠金融。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在地级以上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抵押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产品,科学厘定费率。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依法适当放宽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老年人申请贷款的年龄限制,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扩大养老目标基金管理规模,稳妥推进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注册,可以设置优惠的基金费率,通过差异化费率安排,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控制基金下行风险,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银保监会、证监会、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开展全国老年人产品用品创新设计大赛,制定老年人产品用品目录,建设产学研用协同的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出台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回收和融资租赁办法,推进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饮食产品,逐步改善老年人群饮食结构。(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群众提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八)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促进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时要为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养老机构举办和内设医疗机构特点,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完善协议管理规定,依法严格监管。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促进农村、社区的医养结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支持家庭医生出诊为老年人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卫生健康委、民政部、中央编办、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组织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红十字会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打造“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大力培养养老志愿者队伍,加快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积极探索“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时间银行”等做法,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继续大力推动质量隐患整治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挂号销账,确保养老院全部整治过关。加快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在全国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改善服务体验。运用互联网和生物识别技术,探索建立老年人补贴远程申报审核机制。加快建设国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加强老年人身份、生物识别等信息安全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探索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其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传播文化和科技知识、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三)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建立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积极探索部门、行业企业、高校所举办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四)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从2019年起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逐步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五)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从2019年起,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针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对因总建筑面积较小或受条件限制难以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加强物防、技防措施,在服务对象住宿、主要活动场所和康复医疗用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和灭火器。(财政部、民政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引导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因地制宜实施。(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扶贫办、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七)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2019年在全国部署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清查整改规划未编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未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移交或未有效利用等问题。完善“四同步”工作规则,明确民政部门在“四同步”中的职责,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对存在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对于空置的公租房,可探索允许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务。市、县级政府要制定整合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整合改造中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法加快办理登记手续。推进国有企业所属培训中心和疗养机构改革,对具备条件的加快资源整合、集中运营,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凡利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独栋建筑或者建筑物内的部分楼层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动迁计划说明、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说明、环评审批文件或备案回执。对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或规划滞后的,应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或修改时予以完善,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应当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民政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自然资源、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政策。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务院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工作衔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在安排财政补助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遴选相关试点项目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进行激励表彰。各地要充实、加强基层养老工作力量,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
❻ 如何选择一个优质的养老院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家庭结构的变化,进住养老院已成为不少家庭和老人无奈的必然选择。那么,假如某天父母有入住需求,该如何选择五花八门的养老机构?笔者根据多年养老经验,给一点建议供参考。
第一,提高认识,理性对待。选择养老机构是给父母(或自己)选择人生中的另一种生活,另一个家。这个家的文化氛围、服务品质、环境设施、医疗条件等方面都会直接影响到老人的饮食起居、精神状态与身心健康,决定着老人的晚年生活品质。因此,无论给父母还是给自己选择养老机构都应该理智而慎重。
第二、根据健康状况选择。完全不能自理、长期卧床又病痛缠身老人,适合选择“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上喊着医养结合的机构不少,事实上却满足不了老年人的实际医疗需求。因此,比较靠谱的是养老院和医院一体化或者两者在一个区域内的医养机构。对健康老人或半自理老人而言,养老机构内外环境、服务项目、服务品质、饮食住宿、精神娱乐等方面应该作为重要的选择指标。因为住的好、吃的好、玩的开心的是所有老人的共同需求,也是基本需求。
第三、有基本的医疗条件。人老病多,哪怕是健康老人,进住养老机构也需要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包括健康检测、疾病防御、康复护理、用药指导、小病诊治、大病转诊等服务。有了这些基础医疗保障,老人才能住的安心,家属也才能放心。
第四、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养老机构。
环境、饮食、住宿、娱乐、医疗等方面可直观展示出一家养老机构的综合实力和规范程度,另外,可通过沟通,从服务内容、项目、价格、员工礼仪、态度等细节方面体察一家养老机构的综合服务品质。
❼ 很多低保户竟把医院当成了养老院,为何会出现这样奇特的现象
因为低保户的群众居多都是温饱都特别难解决,而且很多病痛,常年吃药。所以把医院当养老院真的不足为奇。国家推出低保户,也是想让他们至少能解决掉一日三餐,因为这些人都没有动手能力,又没有亲人可以帮,住院的话,国家可以报销百分之九十以上。
其实现在国家提供这么好的福利,有些低保户仍然这么狂妄,只能说太无良心了,等到扶贫计划实施起来,把这些人剔除出去,肯定这些人会说,凭啥啊你不是应该做的吗?你敢这样的话我就要搞事情,所以真的很让人不寒而栗。
❽ 人口老龄化对国家的发展有障碍吗养老院福利院是否已经爆满
当然有障碍了,老人的存在实际上是纯粹的消耗资源,但每个人都会老这个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就像JIHUA SHENGYU 是为了减轻国家资源的负担而制定的,同样,太多的老人也会带来这个问题,那么将来也会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来计划死亡老人,呵呵。
现在老人的退休工资就是从我们这一代人身上扒下来的,那么将来我们的退休工资从哪儿来呢?要知道,现在中国的年轻人的生育意愿已经降低很多了,生活的压力和对生活高质量的追求已经让很多人放弃了生育的本能。
养老福利院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福利院只是提供最简单的生活照顾,
更何况国家也没那么多钱办福利院,现在是未富先老啊!
❾ 如何建立家庭养老院
并不是每一个年轻人都有足够的精力去照顾老人,因为他们还有着工作与孩子的事情要忙。所以,很多老人家会住到养老院去,接受专人的护理服务,与同年龄层的老人们一起生活,排解孤寂的情绪。养老院的形式除了有政府所筹建的大型场所,也有家庭性质的。那么家庭养老院怎么开呢?
家庭养老院怎么开?首先要具备足够的条件。
家庭养老院,顾名思义就是开设在居民住所处的养老院。虽然相系统化化的养老院,家庭性质的显得没有那么正规,但该达到的条件还是要说明清楚的。
条件有这些: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室外活动场地;符合卫生标准和消防安全;有符合登记机关规定的章程和使用名称;有与服务规模相符合的开办经费;有与开展养老院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医务人员,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及健康标准。
家庭养老院怎么开?然后就要办理相应的证件。
家庭养老院属于福利服务机构,所以要向民政局进行备案审批。床位在60张以上,应直接报市民政局审批;床位在60张以下,要报县区民政局审批,然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在此过程中,需要办理的证件是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具体步骤是这样的:
家庭养老院的经营者需要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资格说明文件、资金来源说明、固定场所说明文件和章程草案,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受理民政部门如是县区民政局,接收到申请材料后,会递交给市民政局进行审核,然后市民政局会派人进行实地的审核考察,符合条件就会在审批表上签字,然后移交到税务部门审核,再上报省民政厅。经过这几个机构的审批且均合格后,授予的证件就会递交到市民政局手中,然后由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给该家庭养老院。
另外,家庭养老院还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健康证等,手续都不复杂。到相关部门即可办理完成。
家庭养老院怎么开?家庭养老院虽然是小型的性质机构,但也属于福利服务型项目,所以开办它,关键的地方在于要申请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开家庭养老院需要的条件和证件,小编在此都进行了介绍,大家根据这些内容进行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