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人卖房子需要子女同意或签字吗
只要产权是老人的,他们就有完全的处置权力,不需要子女同意或签字。
② 老人在世时如何处理房产最好
老人如果是一个子女的话,可以直接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就行了,如果是两个以上的女,老人可以写遗嘱,把房产给谁也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的子女的同意给某一个子女直接去国护就可以了
③ 房子是儿子的名字,老人有权处置吗
【法律分析】
按现在的法律是有权力处理的,因为现在的房子法律规定谁买的就是谁的,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双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报办理产权证,没有权益划分比例的,权益双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④ 老人的监护人有权处理房产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处分行为对监护人有利,则监护人有权处分其房产;否则无权。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除非其处分行为必须对被监护人有利。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⑤ 老人去世名下的房产怎么办
如果老人有合法意愿,该房产作为遗产应视为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继承将根据合法继承进行划分。老人去世后,首先必须将老人及其配偶的一半财产分开,作为老人的财产。 如果老人和他或她的配偶在他们的共同生活中亲自拥有财产,应该是公共财产的一半。加上老人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
法律分析
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⑥ 老人有权处理自己的房产吗
法律分析: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绝对的处分权,即使将自己的财产用遗嘱的方式全部给予某一个子女,法律也予以保护。即使将财产遗赠给他人,也是同理。当然,法律也规定必须给不能独立生活和照顾自己的子女保留必要的份额。
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理权,任何人无权干涉,没有过户之前仍然是老人的财产;大儿子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
法律依据:《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⑦ 老人可以自己处置自己名下的房产吗
如果房产证上是老人的名字,当然可以了,买房、赠与、抵押什么都可以,前提是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精神正常就可以。
⑧ 老年人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3、老年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到离婚时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这一期间内,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⑨ 老人家名下的房产,去世多久要处理
老人家名下的房产,去世60个工作日进行处理。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或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要的材料,具体包括:
1、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的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