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创建文明城市献计献策
30多个免费公园惠及百姓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逾9平方米。积极发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节庆文化,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是福州文化强市的一个重要内容。
2. 去养老院的感想
敬老院献爱心记事 助人为乐是我国传统的美德。这个暑假学校开展了“助人为乐”等活动,做点什么好呢?听说敬老院的老人都非常寂寞,有的老人腿脚不利索,都有好几年没有出去了。我想应该去看望看望她们,为她们弹几首曲子跟她们聊聊天,给她们带去快乐。 上午,我来到社区居委会与负责这方面工作的阿姨谈了自己的想法,没想到居委会的阿姨很支持我,不一会就给联系好了,真是让我喜出望外!慰问安排在下午。 转眼就到了下午,听说敬老院的奶奶们好长时间没有照相了,很想照几张照片,我便带上了照照机。在居委会阿姨的陪伴下,我来到了敬老院。虽说早过了午睡时间,已近下午4点了,但敬老院仍然是静悄悄的。 我们先来到一间住着四位老奶奶的房间,这里住着年龄最大的几位,都已年过7旬,最大的年龄高达86岁。她们都是因儿女工作太忙,顾不上这些老人,才把她们送到这来的。 当我走进房间的时候看到她们各自坐在自己的床上发呆,听说我特意来为他们表演节目,一下子都来了精神,围了过来。 听说还要给她们照像,老人们更是高兴,忙着穿上自己最喜欢的衣服,还把她们的小屋整理了一番…… “各位奶奶下午好,我今天特意来为大家表演,愿我的琴声给大家带来快乐。祝在座的奶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我的话刚说完就赢得了她们一阵热烈掌声。 接着我为他们演奏了《金蛇狂舞》、《茉莉花》、《彩云追月》等曲子,一首首动听的曲子,引起她们对过去的美好回忆。 王奶奶说年轻的时候自己爱扭大秧歌,高奶奶说自己过节时最爱看舞龙斗狮,高奶奶说她年轻时最爱掐茉莉花插在头上,香喷喷的……看着她们开心的样子,我觉得她们一下都年轻了! 这屋里的琴声和欢声笑语,吸引着住在隔壁房间的奶奶们,她们趴在窗前向里观望,也时不时地 插上几句话。 演出后我又为她们拍了照片,笑得合不拢嘴的奶奶们拉着我的手要和我合影,我把两个凳子摞在一起组成了一个临时三角架,然后按下了快门。 临别的时候老奶奶们迈着蹒跚的脚步把我送出好远好远,她们恋恋不舍地说:“孩子常来呀,我们会想你的!”
3. 创建文明城市给市民带来什么好处
可以提高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对外吸引力、竞争力,也可以提高人们对城市的满意度,激发人们维护城市形象的热情,对城市产生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城市的向心力、凝聚力。可以说,创建文明城市对于对内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对外提高竞争力、辐射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城市的发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历史阶段。现代城市既要有发达的经济,也要有发达的文明。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地区现代文明程度、城市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创建文明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原来一般意义上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来看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创建文明城市重要性的认识。
4. 老年护理院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条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七条 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第八条 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第九条 护士执业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监制。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
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明;
(三)健康检查证明;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十五条 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
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第十七条 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服刑期间;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三)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四)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第四章 执 业
第十九条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第二十四条 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第二十六条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第二十八条 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
第二十九条 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护士以上技术职称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准许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本办法实施前从事护士工作但未取得护士职称者的执业证书颁发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实际水平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十四条 境外人员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护士工作的,必须依本办法的规定通过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办理注册。
第三十五条 护士申请开业及成立护理服务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比照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卫生部。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5. 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调研
关于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政协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来,在市政协副主席赵南军的带领下,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以市区为重点,就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专题调研组听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情况通报;赴各区和江都市召开部门以及街道(乡镇)、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我市养老和医疗保障情况,听取意见,并赴外地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基本现状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坚持民生为本,初步建立起以养老和医疗为核心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1、党委政府重视,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情况进展较好。自200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连续9年以一号文件形式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养老、保障、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民生问题出台有关政策意见,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区率先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确目标。同年,维扬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意见》,初步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可接轨、可转换的社会保障局面。市和各县(市、区)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从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缴费补贴,如新农合的各级财政补助从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从无到有,逐步增长;据统计,市、区两级财政2009年用于城乡居民参保补贴的开支为8659万元。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强化服务,积极推动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通过稽查和服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卫生部门不断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全面部署推进新农合信息系统网络化建设,努力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统筹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提供,以满足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让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民政部门加强了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乡五保、特困医疗、临时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城乡“三无”老人养老补贴工程,标准逐步提高、范围不断扩大。
2、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且对接通道开始打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构成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行多年,制度较为完善,目前覆盖了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32.14万人,9.25万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连续9年递增,目前市区人均1395元/月。2005年开始建立包括养老在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达100%,覆盖了市区7.3万名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7年在我市启动,市区参保农民8.9万人。为统筹城乡发展,维扬、江都积极探索,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农保转城保的接续办法,打开了农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换通道。
3、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构成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质态良好,报销待遇稳步提升,2009年底,市区参保职工46.23万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医保目录范围内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80%与90%。2007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职工医保范围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过不同缴费、补贴标准的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医疗保障,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2009年底,市区25.9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包括7.7万名在校大学生,筹资水平400元/年,目录范围内报销达6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2009年为人均120元,其中个人交纳30元,由于个人缴费标准低、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平均报销补偿率为45%,大病报销支付上限一般为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达10万,因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参合积极性提高,2009年底,参合率达99.8%,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二、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畅通城乡社保通道,推进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发展,扩大统筹范围,实行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迫在眉睫。当前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推进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础,但由于我市老龄化程度高,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57%,财政补贴压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间衔接不够等原因,使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推进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1、覆盖不全面,养老和医疗保障尚未完全实现应保尽保。养老保险方面:一是新农保实施后,城乡居民中还有两类对象未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一种是男60岁、女55岁以上不到70岁的城市无业居民,一种是2005年前被征地农民中的非就业人员,养老制度上还有空白点。二是仍有少数开发区(园区)企业、流动性强的餐饮娱乐服务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尚未为所有应参保职工缴纳保险;原已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改制企业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职工、部分失业人员因续保的缴费标准偏高而断保。三是城镇无业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虽可选择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没有经济能力而游离于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刚刚进入准备阶段,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医疗保险方面:一是由于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参加缴费水平较低的居民医保,导致部分低收入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续保难的同时,失去医疗保障;二是部分困难企业职工退休时没有能力一次性补交最低参保缴费年限差额和“余命年”费用,面临断保的可能。
2、发展不平衡,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差距较大。一是城乡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扩大趋势。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连续9年以10%的速度递增,目前市本级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达1395元/月。而农村的养老保障待遇较低,参加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农民的养老补助平均也仅140元/月,尚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来,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绝大多数农民每年自缴30元就能享有医疗保障,但由于大部分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而新农合报销比例则随医院级别的提高而递减,农民进城看病的大部分费用仍由自己负担,大部分地区还不能即看即报,因而农村居民享有的医疗保障实际待遇低于城市居民。三是城乡信息化建设差距大。城镇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投入相对较高,基础较好,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较高;而农村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还较为滞后,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还不能适应现实需求。
3、政策不衔接,社会保险难以有效接续转换。一是目前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维扬、广陵、开发区已与市社保中心联网申报,有关制度和政策相对统一。但邗江区政策规定与市不统一、征缴基数、征缴比例、享受待遇与市不一致,信息数据系统与市社保中心不衔接,市级统筹没有实质性形成;区域内在农保转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续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农民没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设置,而2005年后设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一次性划转金额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补偿标准,由于划转的土地补偿金额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后,将难以为继。三是社会保险制度自成体系,缺乏有效衔接机制。我市扬府发[2008]140号文《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意见》中对被征地农民、户籍农民及参加农保者参加或转入城保,以及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进入、有效衔接都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存在诸多资金和技术上的问题,如被征地农民个人帐户如何折算城保缴费年限,折算缴费年限后的城保费用如何缴纳,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缴费年限也不能相互确认等,因此无法实现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续。四是管理资源分散,政策机制“碎片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主管,而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社会救助则由民政部门负责,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机制不尽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连的独立数据库管理系统,出台政策时缺乏沟通协调,存在管理成本浪费和政策之间的冲突。如新农合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导致外出务工就学的家庭成员重复参加医保,而政策又明确规定不能重复报销,又如乡镇企业职工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合,但却不能转入城市居民医保。
4、宣传不到位,相关政策普及不够。一是对公共财政普惠城乡居民,加速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的紧迫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近年来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政策,如劳动合同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全国范围内转移、流动人员医疗保险跨地区跨制度转移办法等培训宣传还不到位,调研中,社区干部普遍反映对具体政策缺乏了解,面对群众咨询难以解答。
三、推进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建议
推进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让全体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市委“坚持以民为本,建设幸福扬州”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为此,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养老和医疗保障由制度的广覆盖到对象的全覆盖。一是持续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根据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条件出发,全面贯彻实施市政府2008年140号文件精神,细化政策措施,制订配套规定,消除保障盲点,继续扩大养老和医疗保障范围。一方面,针对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服务行业参保率低的现实状况,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过分期缓缴等方式,鼓励参保,将更多的就业人员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另一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通过强化劳动监察、社保稽核等途径,督促所有用人单位及时参保和足额缴费。二是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市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要积极筹措新型农保基金,保证资金到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参加更高水平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在不断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稳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三是区别对象,将助保制度落实到位。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城镇困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使中断社保关系的特殊群体,社会保险关系能够接续。如对于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就业能力偏差的下岗失业人员,出台优惠政策,通过认真落实我市相关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参保;对因其他历史原因未能参保的边缘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政策,对城镇无业居民,按照有关条件,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保证其老有所养。四是切实解决居民医保问题。破除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壁垒,通过加强审核等方式允许困难职工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城镇居民医保,解决其医疗保障从无到有的问题;调研中了解到,为解决部分以灵活就业身份退休的职工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的医保缺失问题,2005年广陵区通过“三三制”筹资模式,即财政、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区内所有退休职工病有所医的难题,这一做法可以推广。
2、加大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财政投入及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二是加大农村资金投入,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资重点向农村倾斜的机制,逐步加大新增财政用于养老和医疗等民生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根据扬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城乡养老水平,在承认城乡待遇合理差别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比例,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待遇适当均衡。三是研究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这是当前市区需要解决的突出个性化问题,调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不好,三五年后将会给当地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成为复杂的社会问题而影响稳定。建议政府加强对失地农民、被征地农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实施前人员情况的深入调研,采集信息,摸清底数,针对实情,通过增加筹资途径,逐步建立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就业培训等一体的保障制度,创造条件,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后顾之忧。四是统筹城乡医疗保障资源。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稳定的机制,将优质卫生资源从城市引向农村,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人才支持农村,解决乡村医生待遇问题,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增添必要的医疗设施,加强基层合管办力量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市级以上大医院的监管力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评机制,江都市通过签订新农合协议的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鉴推广;畅通简化登记、缴费、申报、结算、核报等程序,让农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医疗资源,得到更多实惠。五是实施城乡70岁以上居民老年补贴以后,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逐步实行60---70岁城乡居民老年补贴制度。
3、加大创新力度,切实实现不同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转换。一是建议政府对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进行研究归类,梳理各地遗留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在市域内逐步制订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原则统一,灵活多样的政策措施。根据社会保险省市统筹的相关实施意见,围绕“统一制度政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支付项目、统一计发办法、统一管理规程”的目标,尽快做到市区范围社保政策“同城、同标准、同待遇”,首先要解决好邗江区进入市级统筹问题,为过渡为省统筹创造条件。二是“立足于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解决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方式方法,对已有的相关原则性规定,配套有关操作细则,畅通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的渠道。建议借鉴已在外地实行的相关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统一制度体系下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充分考虑城乡居民收入的现实差距,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摸索创立多形式的社会保障“套餐制”,设置多层次的缴费标准和多档次待遇的选择,由城乡居民依据自己需求,自主选择缴费,最终在待遇上体现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差别。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围绕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调研,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对养老、医疗等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保障政策出台前,通过“公示制”、“听证制”等多种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真正使城乡居民知情受惠、好事办好、好事办实。明确牵头部门,强化工作权威,保证出台的政策之间连续,部门与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做到决策科学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从我市实际出发,寓监督管理于一体,理顺我市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之间的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加强包括新农保、新农合在内的养老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议利用“金保工程”系统,建立市区信息数据库,做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参保人员“同人、同城、同库”,医保实现“一卡通”,业务流程和经办服务规范化,逐步实现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的相互转换和衔接。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养老和医疗保障工作的认知程度和有关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城乡社保工作,健全城乡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对于促进城乡发展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建议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既要考虑GDP,更要关注民生,考核杠杆逐步向民生方向倾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创办社保专栏、专版、专题等节目,利用社区橱窗等形式,积极广泛宣传各类养老医疗保障政策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规定以及有关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企业职工等各类就业人群及全体城乡居民了解支持相关政策并积极参保。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机构人员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对国家、省及我市出台的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保政策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的深入学习,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使他们深刻理解掌握各类社保政策,增强工作主动性,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促进我市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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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关酒泉创建文明城市社会调查报告
为了建设酒泉文明城市,政府做了很多工作。比如说“三大群体”的塑造——把传统农民塑造成现代市民,把企业员工塑造成现代产业工人,把未成年人塑造成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为的是使人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与时代的要求和谐共进。
政府还给人们作宣传、教育,尤其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让人们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而东莞也依据国家发布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行为的10点基本要求》,通过讨论,制订了“东莞市文明公约”和“东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凡事贵在实践。政府不仅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开展关于城市形象、城市暖流、社会公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而且也举办了相应的教育实践活动,如,“文明三有序”良好习惯养成活动。为了提高市民文化素质,还在电视台开播有知识性的节目,如,“文化周末”,这类节目都深受市民的喜爱。
所谓匹夫有责,作为酒泉的一份子,我们当然也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我们认真履行“酒泉市文明公约”,并且按照“酒泉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去做,为的是争取做一名合格的文明市民,为酒泉创建文明城市加分。
我们应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进行约束,要做到语言礼貌、举止文明、尊老爱幼、衣着大方等基本要求,在公共场合绝不大声喧哗、要顾及他人感受,爱护公物,保证城市的卫生……在不同的场合,注意遵守有关规定,在举手投足间表现出文明城市的精神。
我们也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关心时事、接受教育、培育良好的思想道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跟上时代的步伐,满足社会的需求,决不让自己落伍。
在整个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我觉得我们好像都在同一个课堂上,我们拥有着共同的目标,通过各种的方式在精神上不断的填充自己:被经典的音乐贯穿,被璀璨的文化熏陶,被公众的榜样感染……每个人的精神境界都得以升华。
在工作上我们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在社会中表现积极、心态上进、追求完美;在精神上相互监督、互相学习;在人与人之间,我们更是相处融洽、互帮互助、诚信礼貌。整个社会呈现了一个全新的面貌——一派和谐相处、积极上进的景象。
在一开始,人类还是野蛮人,但经过时间的磨练、时代的推动,人类世界已进步为一个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社会。一个原本充满暴力的世界,现在则演变成一个温馨和谐的大家庭,可见文明的意识是多么重要。所以世界才需要文明,我们才需要追求文明。
而一个文明城市的创建绝不是单靠政府完成的,“文明城市”也绝不是表面上的称呼,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得行动起来,带着同一个追求,共同努力奋斗。
市民政局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文明办:
根据《酒泉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局就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不断加强
全市64个社区已全部建成标准化社区,敦煌市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城”。2006年9月,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建设和谐酒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全市各级共投入资金5001万元,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市政府制定了部门帮扶联系点制度,建立部门帮扶责任制,形成共驻共建机制。社区建设领导小组29个成员单位组成帮扶小组,712个行政企事业及驻军单位与驻地社区结成共建对子,207名县级干部、633名科级干部包挂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领帮扶单位负责人,深入社区调研,召开现场办公会,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通过购买、置换、新建等方式,解决社区办公用房23422.5平方米,全市64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平均达到366平方米。从2006年开始,全市把社区建设经费、办公经费、干部工资福利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为每个社区补助1万元,县(市、区)财政配套2万元用于改善社区活动阵地,社区办公经费平均达到5000元,最高的达到2万元,初步建立了社区建设“财政支持,费随事转,有偿服务,社会赞助,居办经济补贴”的财政支撑体系。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社区居委会直选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制度逐步建立。各县市区面向社会,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等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和下岗职工中,选拔138名同志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书记和主任,社区领导班子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得到优化,社区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编制了《“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开展了“民情服务线工程”、“明星社区、社区明星”、“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以及法律进社区、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强化了驻社区单位在社区工作中的共建意识,形成了生活环境联建、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等良好氛围,社区服务网络不断健全,较好满足了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
二、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已经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灾民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和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困难老人、高校在校贫困学生特殊生活补助制度。另外,还建立了医疗、教育救助制度,廉租住房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和慈善捐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城市低保实现了全员覆盖、应保尽保的目标,城镇困难群众基本得到保障。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提高补助标准,共有77585人(次)享受了城市低保,发放保障金8721.8万元,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73元。农村低保稳步实施,两年共保障27807人(次),发放低保金535.9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有效落实,7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两年共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187.2万元,救助5100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674.3万元,救助19013人。全市2459名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两年发放供养金700.6万元,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落实。
认真实施《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不断完善救灾应急预案,成立了市、县两级减灾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功能。积极开展减灾示范安居工程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搞好减灾宣传教育,在社区、学校开展了减灾应急演练活动。做好《甘肃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实施工作,救灾物资储备能力进一步提高。广泛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大力弘扬乐善好施、互帮互助传统美德。市、县两级都成立了慈善协会,在一些社区设有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站,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专项捐助活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民政部门共接收捐款908.35万元,捐助资金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灾区恢复重建。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两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46人,其中未成年人298人,维护了城市文明形象。
三、双拥工作成绩斐然
在2006年全省双拥模范城(县)评比验收中,酒泉市和所辖6个县市全部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市委、市政府和酒泉军分区及时召开全市双拥工作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回顾分析四年来双拥创建活动基本经验,安排部署了新一轮创建任务。市、县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双拥共建活动,帮助部队解决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后勤保障、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驻酒部队也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植树造林、扶贫济困和地方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军地双方通力协作下,2007年12月,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正式命名酒泉市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这标志着我市双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四、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
坚持以政府力量为主导,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发展步伐加快。酒泉市首家民办养老机构“酒泉市老来乐老年公寓”于2006年8月正式营业。肃州区社会福利院将于今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敦煌市社会福利院和殡葬服务中心、金塔县社会福利院开工建设。瓜州县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殡仪馆、中心敬老院、救灾物资储备库、五保家园等项目今年计划完成投资683万元。玉门市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和中心敬老院年内建成投入使用。投资460万元、建筑面积2927.88平方米的酒泉市儿童福利院已开工建设,将于2009年8月建成使用,专门用于收养全市孤儿和弃婴,无偿为孤儿、弃婴提供居住、生活、教育等服务。酒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经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审批,列入2008年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投资200万元,建筑面积达1058.94平方米,专门救助城区内的流浪乞讨儿童。酒泉殡仪服务中心将于今年10月份竣工营业。
落实好各项老年优惠政策,按时发放长寿补贴和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及时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组织老年人开展多项文体娱乐活动。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提高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向60岁以上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老年人和困难老年人发放特殊生活补助。支持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发展壮大,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全市目前共有社会福利床位568 张,每百名老年人口拥有床位数0.55张。2005年至2007年,共投入资金76万元,累计为68名残疾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组织开展“重生行动”,为30名唇裂、唇腭裂患者进行了手术治疗。
五、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率不断提高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狠抓各项配套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在同市政府签订执法责任书的基础上,局主要领导与各业务科室签订了执法责任书,把执法责任和要求落实到科室及每一位执法人员,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执法工作有效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将工作项目、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完成时限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对依据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行政执法监察,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婚姻登记、行业协会登记、老年优待证办理事项按照相关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现象。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履行面向社会的公开承诺,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切实解决困难问题,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在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中,连续两年被评为执法类部门中的第二名。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7. 发展养老事业的意义
发展养老事业的意义在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提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中国人口众多,老年人口的规模正不断增大。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达1.6亿,占总人口的12%,按照国际惯例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经济发达的结果,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未富先老”的特征,这对经济发展、劳动力供给、社会稳定等都将带来巨大挑战,必然成为我国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就加快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养老事业的发展
养老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从老年人自身来看,发展养老事业是改善民生的需要。目前我国老年人受到各方面的条件制约,吃穿住行都存在不同程度困难,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实现老有所养不仅是十分重大的民生问题,更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从家庭来看,发展养老事业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由于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实行了特殊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四二一”结构式的家庭日益增多,独生子女普遍面临巨大的赡养压力,家庭物质和精神压力之大难以想象,也难以承受。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难以维持。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可以减轻家庭压力负担,促进家庭和睦以至社会和谐稳定。从经济社会发展看,发展养老事业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养老事业是集生产、经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也是极具经济价值和开发潜力的“朝阳产业”。发展的好可起到扩大就业、拉动消费、发展新兴产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因此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对老年人个人、家庭、社会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建议中央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事业的领导,作为重大工程来抓,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养老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
二、大力发展机构养老
我国长期以来坚持以居家养老为主要的养老模式,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仅仅依靠居家养老已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大力发展各类机构养老事业势在必行。要创新发展模式,根据各方面不同的需求,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机构。救助型养老机构——主要解决一些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群,如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等等,这是公办养老机构的主要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福利型养老机构——主要为那些既不是救助型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也无力支付市场型养老机构服务的普通老年群体提供服务。市场型养老机构——主要满足有较高支付能力群体的养老需求,这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方向。另外,养老机构必须根据老年人的年龄、经济及身体状况,要突出重点人群,建立分阶段、分层次、分级别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面对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单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和支持养老事业。但在我国由于思想认识和政策扶持上的不到位,造成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存在诸多体制和政策限制,使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事业的热情不高,即使已建成的民办养老机构经营运转也很困难。建议国家要从宏观战略上明确民办养老机构性质、地位和作用,把民办养老机构定性为营利性的养老产业,从根本上打破民间力量投资养老事业的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鼓励民办养老机构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促进养老事业加快发展。
四、加大养老事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首先要制定科学系统的养老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国家和地方都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好养老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设立好养老事业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其次要切实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财政投入、用地保障、创新机制、人才队伍等方面加大扶持,在财政投入上,中央到省、市、县都要加大投入,并形成长期投入机制。
从我国人口结构的发展状况看,我们还应从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适时调整我国的人口政策,这不仅是发展养老事业的需求,也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8. 如何做好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作为创建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将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明确创建任务,凝聚创建工作合力。我局主要负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以及慈善捐助等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强化目标管理,坚决做到创建工作任务、人员、责任、进度、时限“五落实”,确保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二要加强自查自纠,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将把文明城市创建与自身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查漏补缺,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进一步加强以社会捐助为主要内容的慈善超市建设,确保广大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治理和服务,重点是通过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及社区“12349”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等,提升我市社区的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实行全程督察,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三要注重协调沟通,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建立成员单位之间有效、及时的协调沟通制度。在信息共享、相互督察的基础上增强统一性和协调性,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市民政局将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顽强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请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放心。
9. 如何深入开展五城同创,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创建五城同创要具备这些:
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幸福家园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共享碧水蓝天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手拉手参与“五城同创”,心连心共建和谐家园
“五城同创”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
创建为民,为民创建,全员参与,共建共享
“五城同创”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秀.人更美
创文明城市,建文明单位,做文明市民
争当文明使者,播撒文明新风
道德凝聚力量,文明传播希望
美德是立身之本,文明是城市之魂
文明贵在细节,美德重在行动
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
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人人享受健康美好生活
搞好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品位
养成卫生习惯,提高生活质量
讲究卫生,健康一生
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
治理脏乱差,全靠你我他
城市乡村共绿化,森林城市齐创建
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生态绿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巧借山水势,打造生态城
爱绿护绿,人人有责
爱护碧水蓝天,共建生态家园
珍爱碧水蓝天,共建美好家园
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发展与环保同步,文明与绿色共舞
当环保家庭,建绿色社区
争创环保模范城市,争当环保模范市民。
建设空气新鲜,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全市人民齐努力,共建美好生态城
人人惜得一片绿,处处留得一片春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沐蓝天碧水,享绿树鲜花
把生态搬进城市,让市民拥抱自然
增加一片绿,造福一方人
增强绿化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绿化法规
唱响生态主旋律,打造绿化新品牌
山水城洲秀美景,天地人和创生态
一草一木含温情,一举一动树形象
至绿至盛的山,至情至美的水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要求,创建工作要突出抓好“六个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三大创建”活动。
(一)以规范政务行为和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从政道德教育,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定期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健全党内管理监督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纪委、人事局负责落实。
2.规范政务行为,打造高效能机关。认真实施依法行政纲要,规范政务行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体制,拓展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权力行使的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推进市、乡两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改进办事流程,缩短办事周期;建立党政领导来信来访接待制度,设立市民服务热线,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此项工作由政府办、纪委、监察局、信访局负责落实。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任丘政务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向社会提供公众咨询、信息发布等服务,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与市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的网上互动。此项工作由政府办负责落实。
(二)以建设“平安任丘”为重点,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
1.加强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热线和人民调解组织职能,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此项工作由司法局负责落实。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和报警设施建设;对营业性综合娱乐场所进行强力管治,遏制“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道路治安及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及行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此项工作由综治办、公安局负责落实。
3.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多元化、社会化建设,深入开展扶贫济困、爱心助残等社会实践活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此项工作由老龄委、团委、妇联、残联、公安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三)以“诚信任丘”建设为重点,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程序严密、运行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开展效能检查和民主评议活动,建立投诉受理快速反应机制,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此项工作由政府办、工商局负责落实。
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实行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披露制度;以“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价格计量信得过”等活动为载体,开展诚信道德实践活动。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明办、人行、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1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怎样写创建"敬老文明号"的材料
金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解决方案以老年人的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单位、企事业等服务机构为网点、网络中心为支撑,以服务热线和老年救助终端为纽带,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化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