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政府对老年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1、 根据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中第四条明文规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享受下列优惠服务:
(一)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
(二)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三)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
2、第五条又明确规定: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待遇证,还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园中园除外;
(二)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场所进行健身或者其他体育锻炼活动;
(三)免费参观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博物馆、陈列馆和纪念性陵园,免费办理公共图书馆借阅证;
(四)到影剧院看电影、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实行半价优惠;
(五)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六)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七)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
(1)落实老年人扩展阅读
办理程序
优待证由各市、县(市、区)老龄办组织登记、审核、发放和管理。制发步骤如下:
一、申请登记。
1、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乡镇(街道)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2、常住本省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办理《优待证》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二、制作交付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对经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的资料,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交付制证单位,制证单位须在收到办证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优待证》的制作,并送达市、县(市、区)老龄办。
三、领发证件
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在收到《优待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四、换发证件
持有《优待证》绿卡的老年人,年满70周岁时,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换领《优待证》红卡。
五、其他
《优待证》的制发工作,最迟应于2006年2月开始启动。原已发放老年人优待证的市、县(市、区),在新证换发期间,原证件可继续使用。
㈡ 对于目前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出台了哪些应对政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比较严峻的,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口老龄化就是说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我们都知道,人口老龄化严重会导致年轻人的负担压力变化越来越大,会给社会的发函带来一定的负担,所以很多人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就是对于目前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出台了哪些应对政策?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比如说认真贯彻落实《来年法》,逐步建立老年法体系,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下面我们具体来解释一下。
对于养老保险的金额具体来要看子女所交的金额是属于那一个层次的,一般对于那种比较普通的养老保险的金额都是六十到一百二之间。还有就是现在很多地方都修建了一些恩能够为老年人居住的养老院,现在的养老院的服务态度都有所提升,所以很多老年人在晚年的时候度可以去享受相关的服务。以上就是我总结的一些人口老龄化的相关政策。
㈢ 我国老年人社会保障目前有哪些成就还主要存在哪些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应该怎样解决
(一)转变观念,以战略的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人口老龄化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也就是国际社会统称的老龄问题。其实质就是保障老年人的各种权益问题和老龄化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问题。
在我国,人们习惯上还是认为养老是家庭的私事,公众对社会养老的淡漠使得发展社会养老缺乏动力,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开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使人们不仅树立尊老敬老的风气,同时培养全社会的对人口老龄化的危机感和责任感。
所以,制定修订和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目的就是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保障老年人的各种权益为总目标,解决好老龄问题,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尽力减小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修改完善《条例》应坚持的若干原则
老年保障是包括对老年人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和生活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等的一系列措施,即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所以在修订和实行老年权益保障条例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多层次、多渠道解决老年保障问题的原则。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处在国家经济还不够发达情况下的,而且老龄人口数量之大,完全依靠社会养老、依靠政府投资还有相当的困难。而家庭养老也因现代家庭子女锐减、子女就业率提高、子女外地就业、打工等造成家庭养老功能削弱。所以必须尽可能地动员广大社会力量来共同参与,提倡政府、企业、民间相结合的原则,使老年养老保障的设施投资及保障服务等得以实现。
2.普遍性与个别性相结合的原则。所谓普遍性,即指《条例》的各条款的实施范围包括所有老年人,而个别性则指对诸如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残废军人、特别困难的老年人、以及身患残疾老年人等的特别条款,从而既保障所有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其中特别群体的特殊权益。
3.考虑城乡地域差别的原则。城市和农村由于其经济结构等的不同,其有关保障条款不能雷同,更不能彼此含糊不清,要根据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各有所强调地制定条款。
4.鼓励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自我保障是指通过包括自我资金积累、劳务储蓄等办法来主动参与养老保障的方式。自我保障一方面可以减轻国家、社会、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实现了自我参与社会的权益。所以,《条例》应要求或鼓励老年人主动参与社会,尤其是参与老年保障事业。
(三)关于增加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建议:
1.依据法律,根据市情,不断丰富老年社会福利设施政府应该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利用行政的、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将各种社会资源组织起来,和发展儿童事业一样,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在社会和社区内建立老人园、老年学校、老年会馆等,建立公立、私立多种形式的与老年保障、老年服务相关的职业培训中心或学校,培养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专门人才,提高老年服务的水准和档次。使得老年人既有颐养天年的社会环境,又有参与社会发展的机会,从而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精神的和物质的需求。
(1)把老年人所需配套设施的建立纳入政府的城市发展规划中去。
市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壮大的老年人口队伍,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问题,比如在城市的住宅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合理设计老人的起居及活动活动、公共场所,考虑无障碍问题,保证老年人各种方便。
(2)建立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水准的专门老年医院,选择老年人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建立专门的老年医院。建医院的投资可由多渠道方式来筹集,政府通过法律途长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利益,并根据医院不完全以盈利为目的或不能盈利为目的,予以一定额度的减免税。而且,可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其中的服务工作,并可在其中建立老年"劳务储蓄"、"义工"等制度,为实现老年人的老有所为、以为补养创造机会和条件。
(3)鼓励建立私立老年大学、及老年大学师资培训中心等。
人口老龄化使得人口的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老年人口将是社会成员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所以老年大学不能仅有的、个别的,而应象重视幼儿教育事业那样,尽可能地扩大老龄教育的范畴,面向并尽力吸收、吸引更多老龄人参与,一方面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群体素质,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很充实。政府对办老年大学也要有明文规定,对办学投资、办学宗旨、办学方式等都要有所要求,使得老年大学趋于正规化。
(4)创办老年大学师资培训中心,培养老年教育专业师资队伍,以提高老年大学的办学水准,并使老年教育趋于正规化、专业化。师资培训对象,可为愿意献身老年教育事业的所有公民。
(5)建立老年联合会、老年会馆等机构,开展老年人横向交流等活动,充分活跃老年文化生活。
以上各老年机构及设施的创办与投资,均同建老年专业医院一样,鼓励私营企业及个人等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并根据投资者的投资目的,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权利义务等。
2.无论农村和城市,家庭保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仍将是老年保障的重要内容。
家庭养老是中国老年保障的突出特点。尽管随着人口形式的变化,传统家庭规模在缩小,使得传统的养老功能被削弱。而且家庭人口经济收入形式也发生着变化,家庭人员参与社会程度和思想观念也大不同以往,使得家庭养老的形式、赡养人的关系范畴及赡养的内容等都发生着很大的变化。所以我们除仍提倡和实行子女与老人签定以强化家庭养老的赡养协议书,把子女对老人应尽的供养乃至生活辅助和精神慰藉的义务明确规定下来,并经过司法公证,使之具有法律效力之处,还应提倡社会各阶层有经济或服务实力的非子女、非血缘亲属的人士参与"家庭"养老,同被赡养者签定养老协议,并予以司法公证,政府应对这种养老方式予以鼓励,如对从事经营活动的,给予一定范围的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3.制定政策,采取适当形式鼓励老年人进行自我养老保障。
所谓自我养老保障是指,中年期为老年期的积蓄。也包括老年期继续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并获得一定的收入,从而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均有收益。其实,老年人被动地赡养并不是老有所乐的全部含义,老年人用自身的力量来帮助抵消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极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也是体现人的生存价值和实现老年人自身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建议有关机构帮助老年人开展"劳务储蓄"自动活动,使相对年轻的老年人在其身体健康状况较好时,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帮助,但不领取现金报酬,而是将所付出的时间储存起来,当自己年老有困难需得到帮助时,可提取所存时间换取所需的服务。这是一种劳务延期支付的方法,十分适合我国老年人有时间没有钱的特点,以法律的形式和手段将这种劳务储蓄固定实施下来,对改善社会风气、实现老年人自身价值都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4.制定鼓励性条款,以促进老年社会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
对于赡养老人的家庭成员,可以规定在一定额度内的减免其经营税或所得税。对于签定抚养协议的其他公民或积极投资兴建老年服务设施的团体、公民也应在一定额度内给予减免税的规定。
5.制定带有监督性的条款,以保障《条例》的实施,由于老龄化将是长时期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大事,老年的养老保障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和稳定,必须以战略的意识高度重视,不得轻视、得草率。必须以加强法律保护和社会监督,以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护。为了便于条例内容的监督实施,建议增加一些有关监督内容的条款。
6.注意立法、执法分离,增加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建议修改该条款,将该《条例》的解释权归为市人大常委会。为了便于该《条例》的实施,也使该《条例》更有操作性,某些条款更具体化,建议《条例》当中可以授权市政府制定该《条例》实施的具体细则。增加并完善法律责任、舆论监督等制度。
㈣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如何更好的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机制,各有关方面要回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答成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合力。
二要着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要求,拓展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多种形式,发展养老事业,保障老年人生活、医疗、学习,开展文体活动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要加强监督落实力度,各级人大常委会以及其他监督主体,要结合执法检查,媒体监督等手段,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把老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㈤ 听说60岁以上老人可以免费体检,是真的吗
听说60岁以上老人可以免费体检,是假的。。。
现在社区是要年满65岁的老人,每年可在指定医院可以免费体检一次。不是60岁免费体检,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
㈥ 中国政府现阶段如何落实老年人口的问题
由当地政府下设的劳动保险处,街道办,户籍管理,居委会 统筹安排。
㈦ 2020年60岁以上老人政策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质量效益,着力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强化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有效保障面向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7)落实老年人扩展阅读:
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进一步加深。
明显短板。涉老法规政策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增强;城乡、区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不均衡问题突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质量效益不高,人才队伍短缺;老年用品市场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社会参与不充分,基层基础比较薄弱。
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明确要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成果加快推广应用,劳动年龄人口仍较为充足,社会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积极性不断提高。
制定实施“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老年人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㈧ 国家对于年满70岁以上的老人有什么优惠政策
1.各地在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政策时,应对老年人予以适度倾斜。
2.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3.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
4.各地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要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要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5.各地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时,要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危房改造。
6.政府有关部门要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领取养老金、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鼓励和引导公共服务机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7.政府有关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关系变更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依法优先办理,并就办理事项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愿进行询问,有代理人的要严格审查代理资格。
8.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任务。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纳入国家和地方湿地保护体系及其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湿地除外。
9.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方面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0.对有老年人去世的城乡生活困难家庭,减免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或者为其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对有老年人去世的家庭,选择生态安葬方式的,或者在土葬改革区自愿实行火葬的,要给予补贴或奖励。
(二)卫生保健优待
11.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
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积极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的知识宣传,开展老年慢性病和老年期精神障碍的预防控制工作。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12.鼓励设立老年病医院,加强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建设,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老年病科。
13.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通过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开设专用窗口或快速通道、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
14.鼓励各地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诊疗费。提倡为老年人义诊。
15.倡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的医疗服务。
16.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
(三)交通出行优待
17.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18.交通场所和站点应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设立等候专区,根据需要配备升降电梯、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等设施。对于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给予特别关照。
19.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鼓励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优惠办法,对落实老年优待任务的公交企业要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20.倡导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对参保老年人应给予保险费、保险金额等方面的优惠。
21.公共交通工具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铁路部门要为列车配备无障碍车厢和座位,对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订票和选座位提供便利服务。
22.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等建设标准,重点做好居住区、城市道路、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优先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和出行环境。
23.公厕应配备便于老年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并对老年人实行免费。
(四)商业服务优待
24.各地要根据老年人口规模和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商业网点,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设立老年用品专柜。
25.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单位,以及水、电、暖气、燃气、通讯、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和网点,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和优惠服务。
26.金融机构应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设置老年人取款优先窗口,并提供导银服务,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务或上门服务。鼓励对养老金客户实施减费让利,对异地领取养老金的客户减免手续费。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购买金融产品的老年人,应提示相应风险。
(8)落实老年人扩展阅读
一、具体补贴政策
(一)高龄补贴
数省份对100岁以上的老人都给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龄津贴,除天津市外,宁夏规定,90周岁以上城乡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其次是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海南、陕西,均规定给予10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津贴或营养费。
发放高龄津贴门槛最低的省份为青海和陕西,两地均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青海规定,凡具有青海省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领取高龄津贴,具体标准为70-79周岁,90元/月。
【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村(社区)审查。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乡)。
3、镇(乡)审核。镇(乡)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
4、县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乡),由镇(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镇(乡)发放。县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
(二)养老保险补贴
这种补贴也是农民可以领取的,领取资格同样是要达到60周岁的。其中,前几年的养老保险补贴只有60元/月,从2017年起就变成120元/月了。这两项补贴的增加,能更好地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
(三)农村养老金
目前国内的农村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缴费金两种。在农村,只有年龄达到60周岁的老年人,才能够获得养老金。值得一提的,前几年养老金的补贴为55元/月,今年起正式提高到70元/月了。
二、2017年高龄津贴政策
从国家民政部获悉,我国已经陆续在省级层面出台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20个省份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份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
梳理发现,在已出台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地方对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其中,天津高龄津贴额度最高,可达到500元。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地区的做法,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加快建立这些惠民制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在省级层面全覆盖。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
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㈨ 保障老年人无健康码能出行要求落实,我们政府是怎么做的
现在老人们都被这个时代所淘汰了,因为如今我们很长时间回次家的话,总是会开视频通话的,可是有一些老人他在想念着我们的时候不会开视频通话。而因为今年新冠疫情的大范围爆发,也夺走了很多人的生命,确实是让我们觉得非常的可怕,因此我们国家就有了健康码。
如果有健康码的话就可以出行,商场还有坐车都是非常方便的,但是一般健康码都是存在手机里面的。而老人他们没有智能手机,如果有的话他们也是不会弄的,所以也是让我们觉得非常的可怜。特别是有的老人,他们没有健康码被人驱赶出来之后,他们那种心酸的眼神也确实是让我们非常的心疼。
其实我们如果有空的话,也是可以多教教老人使用一些智能手机的。因为如今这个社会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能够让老人学会的话,平时给他们打把一些视频电话也是非常的方便的。
㈩ 60岁以上老人优先安排下铺,铁路部门还推出了哪些暖心之举
我们平时在出门旅游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做到一些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比如说像火车还有高铁以及飞机,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几种交通工具。但是对于一些老年人们来说,他们可能对于火车最有情感,并且他们用的最多的也就是火车了。很多老人们他们坐飞机是不太方便的,而且一些老人他们如果坐高铁或者是做其他的一些高交通工具,也会嫌费用太贵。
像这样的情况也让很多网友们感觉到特别的揪心,没有想到这些老人们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也可能会导致自己出行不便。并且一些老人们,他们如果在坐车的过程中,可能由于自己买票买的晚了,会买不到一些好的位置。比如说一些老人们他们不适合去上下楼梯,所以他们住在下铺的话是比较方便的。因此铁路局也针对这种情况专门的让老人在买一些票的时候自动的去设置到下铺的位置,也是出于对老年人群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