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办的养老院与民营的养老院的区别
公办养老院多位于市区内,交通十分便捷;民办养老机构选址灵活,有的在周边区域,较为偏远。
2.公办养老院管理规范,护理人员都受过专门培训;民办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在服务质量上可能出现参差不齐的状况。
3.公办养老院有政府资金补贴,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收费一般比较便宜;民办养老机构自负盈亏,为了维持运作,价格通常要高一些。
4.相比之下,平民化、大众价的公办养老院显然更受生活节俭的老人们欢迎。
拓展资料:
民营养老院,相对于公办养老院。民营养老院,是由民间团体或这个人主办,再就是民办公助式的养老组织、机构。[1上世纪60年代初,军烈属残废军人才能入住,那是公办的,相继五保户也可以入住了(改革后)。1988年,全国农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个县(县级市)在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办起了敬老院。
② 日照银杏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日照银杏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是2018-03-30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城阳街道潍徐路东侧(老车站北300米)。
日照银杏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122MA3MWCUA27,企业法人唐加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日照银杏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旅游服务、餐饮服务、医疗服务;健康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保健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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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要想经营一所民营养老院,最低规模标准是什么先期投资大约要多少
摘要 开养老院根据它的规模大小不同,它所需要的投资资金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开养老院的主要投资资金包括房租费用、装修费用、设备费用、员工费用。水电费用和手续办理这几大费用,正常情况下每个老人的投资费用大概在五万元左右,开一家能够容纳30位老人的养老院的话,投资商需要投资150万元,开一家可以容纳50位老人的养老院,投资商需要投资250万元左右,要开一家可以同时容纳100人的养老院,投资商大概需要投资500万元左右,投资越大,利润越高。投资商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能力,开一家自己能够承担的起的投资费用。
④ 民营养老院会不会倒闭
不会倒闭,现在这么多老人。
⑤ 莒县附近有养老院吗
嘿 我来! 复制的 请给我满分 老大!
【分布情况】2004年西安市725.01万人,宝鸡市369.20万人,咸阳市489.75万人,铜川市84.33万人,渭南市536.75万人,延安市208.80万人,榆林市336.79万人,汉中市373.99万人,安康市294.97万人,商洛市240.62万人,杨凌示范区14.23万人。
【年龄构成】2005年全省总人口年龄构成为0-14岁人口占19.76%,15-64岁人口占71.66%,65岁及以上人口占8.58%。
【性别构成】2005年全省总人口中,其中男性1913.6万人,占51.44%;女性人口1806.4万人,占48.56%,性别比为105.93(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城乡人口】2005年全省总人口中,城镇人口1385万人,占37.23%,乡村人口2335万人,占62.77%。
【人口变动】2000年总人口3644万人;2001年总人口3659万人;2002年总人口3674万人;2003年总人口3689.5万人;2004年总人口3705.2万人;2005年总人口3720万人。
【西安回民】关中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由东北通往西南、西北通往东南的交通要道;西安——古代的长安,既位于这一重要通道的枢纽,又是沟通东西交通的“丝绸之路”的起点。唐、宋以来,阿拉伯史书、波斯、中亚等地的商人、外交人员、宗教家在这条路上不断来往,并且有相当数量的人,由于多种原因,先后定居下来。这一地区在回族形成过程中,就成为重要的地区之一。
伊斯兰教传入长安的时间约在7世纪三四十年代。阿拉伯的使者、商人、宗教家,通过“丝绸之路”来到长安,其中尤以商人居多。当时长安的东、西两市,是他们的云集之地,唐人笔记、《太平广记》中都多次提到“胡店”、“波斯肆”,这是唐代长安穆斯林的来源之一。
唐代在安史之乱期间,曾借过阿拉伯帝国的军队帮助平乱。中国史书对此有所记载,阿拉伯史书也有记载:阿拉伯帝国应唐朝的邀请,派兵平乱,“唐王曾答应阿拉伯帝国的援唐官兵,可以留住长安,允许他们和中国女子结婚,并在762年(唐肃宗宝应元年)敕建清真寺一座”这是长安穆斯林的来源之二。
《资治通鉴》卷二二五代宗大历十四年(779)条:“庚辰(七月)诏回讫、诸胡在京师者各服其服,无得效华人”。“诸胡”包括中亚的九姓胡在内。九姓胡是康、安、曹、石、米、何等九个小王国的总称。他们长期以来,不断到长安经商,有些住久了,各以国名为姓。在长安及附近回族中,安、曹、康、何、米等姓的为数不少,且多聚居一村,以族姓为村名。九姓胡各国被阿拉伯帝国征服后,皈依了伊斯兰教。8世纪以后来长安的九姓胡人中,当有不少穆斯林。明、清两代长安及其附近的不少回族碑文中的定碑人,是安、石、米、何等姓氏;这些姓氏至今仍为西安回民大姓。根据上述情况看,唐代九姓胡中的穆斯林在长安居留下来,这是当时长安的穆斯林的来源之三。
【人口民族】综合以上情况,说明唐代国外各地的穆斯林,不少在长安及其附近居住下来,经过唐、五代,长期生息繁衍,使这里的穆斯林人数日益增多。这就为这里回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由960年北宋建立,到1279年南宋灭亡的4个多世纪中,辽、金、夏、蒙古与北宋、南宋先后对峙。中原地区战乱频仍,给各族人民带来长期而深重的灾难。另一方面,又使中原的各族人民增多了错杂居住、经济文化交流以至联合反抗各族统治者的斗争的机会。所以这一时期就成为我国历史上又一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回族的形成也就在这一时期。
⑥ 开办民办养老院需具备什么条件
1、开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开办个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必须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养老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均每张床位30平方米,每张床位用地面积20-25平方米,每张床位不少于1万元的开办经费;
3、符合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或合格证明;
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医疗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保健人员、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社工等专业技术人员;
5、国家、省、市规定举办养老机构的其他规范、条件。
以上内容来源于养老信息网。
⑦ 养老院一年多少钱左右
养老院一个月多少钱?老年生活如何度过,居家养老怕给子女造成负担,独居养老又担心生活不方便,养老院可以帮助老人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那么养老院一个月多少钱呢?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介绍养老院一个月多少钱。
养老院照料着成千上万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日常护理的舒适程度不亚于他们呆在家里的生活。但是住养老院的花费并不便宜。养老院的性质是否非盈利?是否提供相关配套设施?以及护理人员的经验程度和是否提供私人卧室?这些都决定了住养老院的花费。老了就进养老院,这已成为很多人唯一的选择。养老院能不能提供一个让老人舒心、让家人安心的环境,这也是市民极为关注的一个话题。那么养老院一个月多少钱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院一个月多少钱?
公立养老院挤破头民营养老院冷飕飕
居住环境适宜、护理人员水平较好、价格适中等问题,成为多数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之前所考虑的问题。
调研发现,很多老人想住公立养老院,价格在1500元-3000元,但一“床”难求。条件好一点的私立养老院收费很高,5000、6000元甚至上万元一月的养老费用,远超普通老人养老金所能承受的水平。
希望住养老院的老年人中大多数是普通退休职工,好多人养老金不到3000元。有一些老人是农民,仅有很少的医保和养老保险,大部分要靠子女节衣缩食供养。
民营养老院,由于要承担先期基本设施投入,收费若低于每月3000元,就很难有利润可言了。收费差异,造成了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民办养老院嗷嗷待哺的现状。
⑧ 民营养老院出院的费用是不是按天结算
据我所知,养老院都是按月结算的,没有按天计算的,如果按天计算实在是太麻烦了,养老院不是医院。基本不会按天计算,也许我说的不全面,具体还是要咨询当地的具体规定。
⑨ 住民营养老院得花多少钱
您好,不同地区民营养老院的价格也不同,再则价格也由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而定,老人身体越好价格相对越低,养老院价格咨询建议访问养老信息网——养老院频道。
⑩ 民办养老院最新政策
养老院政策,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有哪些
“养老院行业前景是不错,但绝对是微利行业。”红叶敬老院院长彭家惠是渝中区首家民营敬老院的创办者。她介绍,在民办养老机构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亏损,剩下的勉强维持。而创办已10年的红叶敬老院,就属于勉强维持的类型。
“养老服务属高风险行业,特别是面对一些有顽疾的高龄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风险就非常大。”除资金压力和高风险,好护工难求也是每个养老院所面临的难题。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徐晓玉近年一直关注我市民营养老产业的发展。她介绍,重庆目前的养老产业,跟不上社会老龄化发展的需求。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已513万,而目前全市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仅7万余张,按老年人口3%的机构需求量测算,缺口达8万张。“养老院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现实问题。从总体上来说,这说明社会还没有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准备。”此外,护工很辛苦且工资不高,造成大量护工流失。徐教授认为,最终解决办法还得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还应免费为民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做专业化培训、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奠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后劲。”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补助:有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筑补贴。免征税的。
市民政局答复: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
(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
(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
(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老年人护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贷款的支持力度。
(八)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其捐款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收费;对福利机构使用的救护车、生活用车等免征养路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电信业务、邮政业务、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
(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和在社区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养、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免收学杂费、书本费等各种费用;对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录取的孤儿,免收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住宿费,其学费主要以发放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法解决。
(十一)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14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82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并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民政、税务、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十三)重视和保护社会福利机构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抓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养老机构工作的登记管理。养老机构按其机构性质划分,可分为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福利性养老机构(即国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地重点兴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各有关登记机关要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改革和完善养老机构收费制度。除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外,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养老机构接收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支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接收符合分层分类救助的其他困难老人,收费应适当减免或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民政厅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三)加大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并减半收取通信费、听视费。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
(四)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养老机构建设一般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地,对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对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也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应严格审批,确保土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五)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在继续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根据需要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
(六)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协调担保机构解决养老机构的贷款抵押问题;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
(七)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对外服务。养老机构具备对外开展护理、康复及医疗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审批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八)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养老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和管理,切实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对发生意外事故后,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养老机构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其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法律法规作出规定前,省民政厅要会同卫生、法制等部门和法院,研究制定有关事故鉴定、责任认定和赔偿的有关意见,指导各地处理好养老机构的责任分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