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老年人的婚姻心态是怎样的
到了中年以后,夫妇们可以摆脱干扰,对对方进行重新认识。孩子们已经或就要离开家庭版,而夫妇中常已有一权方希望从事务和职业中退出而不再争取进一步的发展。在这个阶段,使很多被忽视的生活内容,也包括性问题,得到充实。有人认为,夫妇们在“空巢家庭”中会遇到感情上的困难,这不一定正确,在孩子离开家庭以后,许多夫妇的婚姻满足感反而上升了。
对于那些婚姻满足感水平一直很高的夫妇,这一阶段是其婚姻中最幸福的时期。当然,相反的情况也不是没有。某些夫妇,仅仅是有共同抚养的孩子在义务才留在一起,这个义务一旦解除,他们对其婚姻的不满有所增长,使离婚率在中年以后突然增长。但对大多数夫妇来说,这个阶段几乎就像又一次新婚。60岁以上的夫妇半数认为这一阶段是婚姻中最快乐的时光。
婚姻满足感可以帮助老年人加强对生活的信心。具有亲密婚姻关系的老人更容易排遣抑郁。老年男子更倾向于专一性地依赖妻子作为伴侣,而老年妇女的伴侣则比较多样化,包括朋友和子女在内。这也许是老年鳏居者抑郁率高于寡居者的原因。已婚者,无论男女,死亡率均低于未婚者。看来亲密关系对人的生存也是有价值的。
❷ 老年人代际婚姻有哪些问题
选择“代际婚姻”的老年人大多经济条件较好。他们走上“代际婚姻”结合之路,多是寻求同龄人再婚难度较大的缘故。据有关部门调查,丧偶男性老年人再婚需求高达77.8%,而女性只占22.2%。
男女比例的失调,使许多男性老年人求偶愿望难以实现。而“代际婚姻”的出现,则为老年人再婚拓宽了领域。据一些“代际婚姻”老年人讲,为了能找到老伴,必须摒弃传统观念,再婚不要问年龄,要问满意度和幸福度。
在“代际婚姻”中,一般是男性偏大,而女性偏小。两者结合,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双方生存利益上的一种交换。
然而,生存利益上的公平交换,却不能代替感情上融洽,因为感情毕竟有其固有的法则,那就是非功利的。“代际婚姻”虽然不乏成功的例子,大多数结果并不容乐观。其原因大致有:
其一是年龄相差悬殊,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双方的沟通,为日后的婚姻埋下隐患。一般双方共同的话题不多,平时很难说到一起去,缺乏沟通,加上各自生活习惯不同,日常生活中很容易产生摩擦,久而久之,给婚姻生活造成危机。
其二是生理差异比较大,生活上不协调是“代际婚姻”难以持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一方到了花甲之年甚至是古稀之年,而另一方则刚过半百,甚至年纪更轻,生理上的不协调是在所难免的。时间短还能忍受,时间一久,很容易出现婚姻的裂痕,处理不好,就会以分手告终。
其三是“代际婚姻”得不到子女的支持。现在大多做子女的,对老年人再婚还算积极,但是大多数子女对老年人找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甚至比自己还小的伴侣则难以接受。有些老年人虽然顶着子女的压力,同年龄比自己小得多的女子结婚,但婚后多数却不能与子女保持良好的关系。
其四是社会对“代际婚姻”的偏见。面对“代际婚姻”,有人说它是“老牛吃嫩草”,也有人说它是“金钱与青春的交易”。在婚姻方式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你情我愿,本无可厚非。但一些女性和社会学者认为,“代际婚姻”是对女性的歧视,不宜提倡。
❸ 老年人再婚面临哪些问题
常言道:“少年夫妻老来伴”,人到老年,夫妻间的伴侣作用更显突出与重要。然而岁月无情,某一个人突然离去,留给另一半的无疑是伴侣缺失状态下如何承担鳏寡孤独带来的沉重压力,或面对如何改变生存与生活质量的挑战。 这个时候就会考虑再婚,老年人再婚面临的四大问题,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给老人一个幸福的晚年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到老年,最容易孤单寂寞,即使儿女孝顺,也不能时时刻刻陪伴在老人身边。
❹ 针对老年人再婚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1、法律明确规定了老人的婚姻自主权。
《婚姻法》第三十条特别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2、《婚姻法》明确规定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子女以停止尽赡养义务相威胁,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赡养义务,都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继承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由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老人在婚前的财产所有权不会因再婚而受到影响,而再婚后的上述财产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在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夫妻可自由约定其财产的归属。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不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况下,老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对全部遗产进行分配。
4、老年同居、“走婚”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如同青年男女的未婚同居一样,老年同居、“走婚”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当“走婚”遇到了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比如,“走婚”老人突然生病或遇到意外,“走婚”时财物发生了损失、被盗等,子女都可能将责任归咎于另一方或其家人,引发矛盾和纠纷。同居、“走婚”的形式,虽然排除了因老年人再婚引发的房产、财产等分割问题的纠纷,但事实上并不合法,不受法律的保护。另外,老年同居、走婚也为诈骗者创造了可乘之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是防止被骗的有效途径之一。
❺ 中老年人为何会有婚姻危机,该如何化解
会出现危机是因为婚外情和生活过于平淡。很多中老年夫妻都会说一点感情都被吵架吵没了。其实,吵架可以看作是一种情感的宣泄,能让双方压抑的情绪都得到排解。妥协的一方应当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得到心理补偿,如受到言论肯定、赞美等。在争吵中,应学会把握应对机制、折中、妥协、约定协议以及轮流坐庄等是比较好的方式,但强调一点,长期的单方妥协不利于夫妻关系维护,因为这样会使一方情绪受到长期的负面影响。
其实夫妻俩在有困难的时候,更应该团结在一起。要记住,放弃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只有直面问题,才是真的勇士。其实每一对想要离婚的夫妻,在离婚之前都会有一定的预兆出现。可是一些夫妻中总会有一方忽略了这些小细节,其实婚姻本质的问题就是夫妻双方的沟通不够,导致不懂彼此的心思。能够坐下来经常的深度沟通,这样两个人才明白彼此的需求,婚姻才能走得更远。
❻ 老年人婚姻问题
保姆和你爷爷现在都啥态度?肯定离不开钱的问题。唉!
❼ 老年人的婚姻出现问题时,应该如何解决
如果说老年人的婚姻出现的问题,一定不要总是想着离婚,两个人都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肯定是有很深的感情的,这个时候没有必要什么事情都想着离婚,首先肯定还是应该多想一想对方的好,想一想两个人年轻的时候,还有自己的子女,尽可能解决矛盾。
两个老年人一定要注意夫妻的相处之道,还是那句话,老夫老妻了两人都得学会宽容,在意见不合时多换位思考,多替对方着想。年轻时这样,年老后更加应该这样。每当要吵架的时候,还是多想想年轻的时候,多想想老伴的优 点、想想老伴平日里怎么对自己好,怒火也就会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