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办养老机构无证四条第一款内容
民办养老机构无证四条第一款内容。以致多地出现民办养老机构无证经营的局面。
“继续无证经营存在隐患,服务质量无法保障。关停这些民办养老机构后,又面临庞大的养老需求缺口。
养老产业已逐渐向市场化发展。
2. 公安民警家属允许参与经营社会养老院
摘要 规范养老服务市场,黄岛区民政局2016年在青岛率先制定并出台了《黄岛区打击无证经营社会养老机构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青黄政办发[2016]4号),依照法定程序,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及从严查处原则,对全区违法经营养老机构集中进行清理取缔,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 玉田县的民宅办养老院合法吗
民政部已经肯定了玉田县民宅办养老院的做法因此是合法的
4. 民政局能对无证养老院发停业通知书吗
有权利,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养老机构条件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责令停办并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5. 民政局对无照经营的养老机构有执法权吗
您好,室内无照经营执法主体一般是工商局,但养老机构需要在属地民政局登记备案,对处理养老机构,民政局有一定的执法权,但执法主体依然是工商局。
6. 如何投诉无任何证照的养老机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回民政部门申请行政答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养老机构条件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责令停办并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应当到当地民政部门投诉,交由民政部门依法处理。
7. 养老院开办十年政府以土地没变更为由强行关停合法、吗
说明你们养老院原来就是那种违章建筑,土地性质不允许造房子的,现在造了房子,肯定是不对的,肯定要拆掉,
8. 民政局要关闭民营养老机构手续如何急……如果没有任何理由是不是不能关闭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第一要关闭你的,肯定要有理由啊,如没办执照啊,卫生许可证啊,内等等吧。虽然是非营利的,但容这些手续必须是要有的啊。都是些老年人,如果你的各项指标不达标的话,是不付合开养老机购。国家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购开设是有标准的,不是想开就开的。建议你把情况了解清楚了然后把没办的证办下来。
9. 无证养老机构由哪个部门负责取缔
是由民政机构负责,可能还要有公安配合的。
10. 无证养老机构如何关停
法律分析:无证无照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负有依法查处的职责。从事养老服务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也就是说,养老院只有在取得营业执照和养老机构许可证后,才能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为健全全镇养老服务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应该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养老机构,切实保障养老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