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养老院的管理都有哪些
老人管理、药品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物品管理、制度管理等。推荐使用一些专门的管理软件。推荐使用云住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❷ 我想知道,入养老院需要一个医疗体检证明,如果去医院,怎么说,查什么,大概费用多少呢。谢谢!
根据相关要求,老年人在入住养老院前,院方或者家属应为其做一次全面体检,以便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便于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就简单的一个半年以内的健康体检。你可以到民众体检中心为老人做个健康体检就可以了,医生会为其量身制定体检套餐。
基础体检项目:第一,心脑血管检查。
第二,肝、胆、胰腺B超及胸透。
第三,查眼底。
第四,查血糖和血脂。
第五,检测骨密度。
第六,胃肠镜检查等。
大概费用应该也就几百元的事。
❸ 敬老院老年人定期评估制度
敬老院老人定期评估制度:一、分析体检报告
老人入住前应提供其最近两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内容应包括胸透、肝功能、骨密度、血糖、血常规等 以及养老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检测项目。视老人年龄、病、残状况和体检资料确定护理等级。
体检报告对于老年人能力评估至关重要它是快速判断住养老人基本身体状况判定护理需求的重要依据。因此老年人如有住养需要首先要准备好符合养老机构具体要求的体检报告。
二、通过观察询问初步判定能力等级
为了使老人在试住期就能接受较有针对性的护理服务首先对新入住老人进行初评了解其基本行为能力和精神认知状况如考察他们肢体协调能力、语言表述力、记忆力等。
例如初评工作主要由康复师负责通过知识问答、对话交流、询问家属的方式进行。而工作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会通过直接观察、间接询问、借助道具等方法对老人进行基本评估。新入住老人都需到评估室接受包括用餐进食、洗澡梳妆、穿衣穿裤、平地行走、上下楼梯、如厕等在内的对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以及精神状况的初评从而为确定护理等级和入住区域等提供较为准确的依据。
三、依据评估体系得出系统评估报告
通过初评的老人便会进入养老中心开始试住生活并在试住期间完成系统评估。中心在整合各种参考量表基础之上会构建起一个评估体系对新入住老人的日常生活能力、精神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和适应能力、营养状况、疾病等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评定。
对新入住老人的综合评估内容包括基础资料、能力认知及肢体功能评估、营养安全评估及康复护理需求、病史及常规体检、辅助检查日常用药及诊断、综合照护建议等评估参照的量表主要有日常生活能力评估、精神状态评估、感知觉与沟通评估、社会参与评估、营养风险筛查表NRS2002 、简易智能状态测试量表MMSE 、 Berg平衡量表 以及跌倒、压疮、走失、吞咽等功能表。评估小组中的医护人员、康复师、心理师、营养师、社工会根据各自的专业领域就相关量表中的问题对老人进行询问与观察如营养师会根据营养风险筛查表NRS2002对老人的营养安全进行评估。一周之内评估小组会出系统测评结果并制定相应的护理方案。
❹ 入住敬老院需要知道哪些
敬老院入住须知,敬老院收费标准,哪些老人不能住敬老院。
一、入住须知
1、入本院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2、入住时必须如实介绍养员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入院前须全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3、入院时必须体检,利于掌握养员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4、能遵守院归院纪,按时交付托费者均可入院。签字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相应的义务。
5、如愿者在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6、入院时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及100元以上现金,特殊情况须向本院办公室登记保管,私自委托他人管理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7、在院内不准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等电器;不准在床上吸烟。
8、入住养员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9、凡入住本院老人及家属请熟读入院须知,并慎重签订入院合同
二、缴费须知
1、根据养员入住选择的房间、护理级别,按当日计算至月底,再按季度缴费,办理退院时,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收费,超过半个月按全月收费。
2、首次入住养员,需缴纳首次入住管理服务费300元,生活用品院方提供,不可带出院外(水杯、衣物及特殊用品自备),任何时间出院不退费。
3、入住养员必须体检,一次性缴纳体检费100元(肝功、血糖、心电图等),如有区级以上医院一个月以内的体检证明和化验单,可带入本院存档,免交体检费用。
4、冬季取暖费必须一次性缴纳600元(当年11月~来年3月均120元/月),如中途退院,按整月退取暖费,当月不退。
5、入住时须交应急备用金200元,做为养员发病时应急启用。出院时按收据退款。
6、每月25~30日缴纳下一季度费用,因监护人拖欠费用,本院视为自行解约,造成一切后果由签约人(监护人)负责。
❺ 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3月18日民政部令第1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 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 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 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七条 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 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 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三章 院务管理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 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 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 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 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查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 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第五章 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 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条 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二十一条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 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 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第二十五条 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 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施行。
❻ 养老院该为老人提供什么服务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养老院需要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养老机构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确认。
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服务质量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服务。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养老与服务项目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日常保健知识宣传,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及时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紧急联系人。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紧急联系人,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并依照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等精神慰藉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养老机构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家庭成员较长时间未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可以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
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服务。
益养老介绍,不是所有养老院的模式都是一样的,在找养老院的过程中,更应该关注,居住环境,饮食条件及护理服务这些硬指标。
❼ 在养老院当护理工要不要体检乙肝
在养老院工作是一定要进行体检合格才能上岗的,乙肝是传染病疾病如果带有乙肝病毒是不可以工作的,应该先治疗痊愈才能工作。
❽ 敬老院床位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6、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法律依据:《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