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院的管理都有哪些
就我所了解的,我觉得有以下优势:
1、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客户化定制,完全符合养老机构信息管理需求,并保证了系统稳定性、安全知性、先进性、维护的简易性;
2、系统设计充分考虑了养老机构系统所涉及的各子系统和综合业务系统的集成和信息共享,保证各子系统总体上的道先进性和合理性,采用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模式,总体结构具有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3、各子系统采用标准化和模块化设计,集成后的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系统集成的过程主要是解决不同系统产品的接口和协议的标准化问题,以使它们之间达到:“互操作性”;
4、系统建立规范的养老院工作流程,协调各个部门的管理回工作并实现制约,快捷方便的获取各种基础业务数据,并可以通过业务报表为计划和决策的执行提供有力科学的数据保证;
5、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对外接口,随时了解院内的运营情况,做出的响应的工作布置。通过功能完备、高效便捷、安全可靠、开放性强的管理信息网答络为更好的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Ⅱ 养老院有没有什么好的综合消毒解决方案
目前养老洗衣房的现状
洗消间理念落后:由于理念的落后,大部分高标准洗涤机构洗消间在设计之初就没有重视起来,洗消间功能不完善,甚至根本没有设计洗消间。
洗涤流程不规范:绝大多数机构都未按照规范的洗涤流程进行污物处理,甚至很多操作人员并不了解如何规范的去操作,存在极高的安全隐患。
洗涤设备落后:普遍采用工业机和家用机进行洗涤,但是工业洗涤设备耗水耗电成本高,操作流程复杂,而家用洗衣机容量又太小,使用寿命短,都不符合高标准洗涤的需求。
晾晒易造成二次污染:晾晒极易受到因空气质量、场地或晾晒工具等造成的二次污染,不符合高标准机构的要求。
消毒不规范:消毒杀菌永远是高标准机构最为关心的问题。由于高标准机构的特殊性,对于消毒杀菌有着严格的标准。而一般的消毒方式并不能满足高标准机构的需求。
Ⅲ 国家对养老机构服务如何规范员工管理制度是什么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经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服务内容、内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征求意见稿依法完善了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的应对措施。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九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日常保健知识宣传,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其紧急联系人。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依照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Ⅳ 浅谈如何做好老年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全国范围开展的“敬老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老年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提高老年福利机构服务水平,推动福利机构管理水平,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老年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浅谈如下几点意见: 一、深入推进科学管理体系建设 我院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卫生、消防等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有适应本机构运行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包括本机构质量方针、发展规划、组织结构、服务管理程序和过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捐赠管理、安全管理和其他的配套管理制度,达到机构管理和服务的最优化。同时我们积极参加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和等级院评定,争先创优,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此外我院还开展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各项服务工作均建立了较完善的记录和台账。 二、不断做好养护服务工作 我院从规范化、制度化入手,以让老人满意为最高目标,进一步做好膳食、护理、医疗、康复、娱乐等养护服务工作。我们根据老人的身体特点,为老年人提供营养丰富、形式多样的膳食服务;根据住院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规范,科学地实施分级护理;加大医疗康复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本机构突发疾病老年人的救治能力和医疗康复水平;根据不同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实施细则,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保健康复服务。 三、积极开展精神赡养服务 我院根据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定期组织老年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各类知识讲座和健身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鼓励老年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余热;积极与老年人开展心理交流和情感交流,鼓励老人进行社会交往,为老人提供必要的心理慰藉服务,消除老人的心理障碍。 四、规范执行养老机构物价政策 我院坚持养老服务公益性的方向,严格规范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实行养老机构收费的公示公开制度,把物价部门关于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内容公布在醒目的位置,以便住院老人、家属和社会监督;在调整老人护理级别时,会事先向老人及家属说明收费情况,让老人及家属明白放心。 五、大力加强民主管理制度 我院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了党支部、下设各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老人座谈发挥老人在养老机构管理中的建议、监督和促进作用;逐步形成养老机构内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性机制,切实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促进养老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六、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我院充分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和物业资源,延伸养老机构的服务范围。通过派出医护人员入户巡诊或请老年人到机构内设的场地康复娱乐等多种形式,不断发挥养老机构在为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我院定期为养老护理员培训,为居家养老培养大量的护理人才。下一步我院将积极发挥在社会福利为老服务中的示范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居家养老服务,成立全市养老协会,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推进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向纵深发展。 七、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 我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和强化社会福利从业人员,特别是养老机构管理的人员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要做好与老年人或家属签订服务合同工作,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机构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并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不断提升本院依法办事的能力。 八、大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我院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培训计划的时间、组织、要求、监督、检查等管理措施,确保计划的有效性,做到本单位医生、护士、护理员等专业人员全员培训,严格实现持证上岗,逐步实现社会福利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社会化,不断提高社会福利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和专业水平。 九、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我院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对食品、消防、传染病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进行定期检查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老人出行制度,严禁老人走失。护理人员应按规定确保各项治疗、护理康复措施的落实,严禁发生事故;积极建立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做到防患于未然。(市社会福利院 张群)
Ⅳ 养老机构内医务室医疗垃圾如何处理
医疗垃圾,不等同于一般居品日常生活垃圾,属于特殊领城的垃圾,其保管,存放,运输,处理,有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人员来负责管理实施。详情请打114电话垂询。
Ⅵ 养老院的管理都有哪些
老人管理、药品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物品管理、制度管理等。推荐使用一些专门的管理软件。推荐使用云住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Ⅶ 五大要点读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对于全国2亿多老年人来说,16日有一个好消息:养老服务的一系列“堵点”“痛点”问题即将迎来一轮集中破解。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28条具体举措,直指为养老服务打通“堵点”消除“痛点”,让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业内人士和相关专家表示,可以从五个要点进一步理解《意见》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要点一:5项措施解决养老服务“入住难”等问题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到2018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
而到2018年底,我国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共16.38万个,床位总数746.3万张。养老机构“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问题十分突出。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意见》特别针对这些问题,从提供基本服务、满足多元需求、提升支付能力、支持社会参与、保护合法权益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举措。
例如,《意见》明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明确从老年产品用品、康复辅具配置、营养均衡配餐、信息技术应用、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方面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提出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提出组织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等。
要点二: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集中“清障”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杜鹏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比如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方面仍存在政策落实难、准入审批难、融资贷款难等,需要从政策制度入手破解发展障碍。
对此,《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如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等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等。
——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如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等。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如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等。
——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如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等。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如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加强统计监测工作;2019年6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公布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等。
要点三:破解养老服务行业良莠不齐、监管薄弱难题
高晓兵介绍,针对养老服务行业统筹不够、质量不高、监管薄弱等问题,《意见》从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质量等角度提出了3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如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二是建立综合监管,如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等;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黄胜伟表示,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要点四:守住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底线
措施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全社会关注。《意见》涉及消防安全的有3项,包括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罗永强表示,针对民办养老机构大多消防安全条件较差的现状,下一步将会同民政部等部门,按照分类施策、清单治理的办法来实施,包括制定达标工程具体实施方案;联合民政部门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底数台账;分类汇总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进行整治;推动地方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民办养老机构重大隐患整改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民办养老机构,协调各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推广安装点式报警、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要点五:提升从业人员的培养和社会认同
一直以来,养老服务行业存在着人才供需悖论:一方面,从业人员紧缺,尤其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紧缺,另一方面,从业人员反映待遇不高、社会认同度低、获得感不强。
为解决这些问题,《意见》针对性地列出了3项举措,包括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表示,将采取系列措施破解养老服务人才短缺问题,包括把养老服务、养老护理相关的人才培养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一个重点内容;引导和支持技工院校开设相关的养老护理服务专业,推动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养老护理相关的专门人才培养列入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目录当中,落实相应的补贴政策;推动用人单位和有关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加大养老服务方面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促进提高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