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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走廊

发布时间:2022-04-28 16:01:13

① 老人房设计,装修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随着时间的流逝每个人都会老去,父母年纪大了以后生活上会没那么利索方便,所以在家居装修布置中,家里有老人的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生活的家居需求,给父母布置舒适的老人房,那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下: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一、空间要宽敞

设计与布局要注意,老年人大都有很浓的怀旧思想,追求凝重稳定的风格。老人居室要有良好的朝向和比较宽敞的空间。这对促进老人的新陈代谢、增强体质十分重要。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二、隔音要好

1、墙壁隔音:老年人的一大特点是好静。对居家最基本的要求是门窗、墙壁隔音效果好,不受外界影响,要比较安静。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特点,一般都有体质下降,有的还患有老年性疾病。

2、减少噪音:即使是有些音量较小的音乐,对一些老年人来说也是“噪音”,更不要说本身就属噪声的碰撞喊叫声了。所以一定要防止噪音的干扰,否则会造成不良后果。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三、材料要讲究

装饰材料要符合老年人的喜好,与居室整体风格相协调,地面材料要求防滑。目前防滑性能好的材料主要有拼木地板、地毯、石英地板砖、凹凸条纹状的地砖及防滑马赛克等。根据具体情况,卧室可铺设拼木地板、地毯,客厅可铺贴石英地板砖或木地板。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四、地面要防滑,台阶要低

1、地面要防滑:老年人往往行动迟缓,患有骨质疏松,跌倒后容易造成骨折,因此,在装修老年人卧室的时候要十分注意地面的防滑措施。

2、门槛台阶要低:室内地面,尽量少出现门槛或有高度差的台阶,应安装软木地板或防滑地砖;对楼梯要及时维护,做好防滑处理;注意门口、卫生间前和室内楼梯的脚垫,最好将脚垫固定在地面或楼梯踏板上,防止出现“卷角”情况。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五、门窗易开关,拉手要合宜

1、门窗易开关:老年人居室门窗要易开易关,并便于使用轮椅及其他器械的老人通过。不应设门坎,有高差时用坡道过渡。

2、拉手高度:门拉手选用旋转臂较长的,避免采用球形拉手,拉手高度宜在900到1000毫米之间。根据老人的身高窗台尽量放低,最好在750毫米左右。

3、窗台加宽:一般不少于250到300毫米,便于放置花盆等物品或扶靠观看窗外景色,条件许可时可设置安全栏杆。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六、色调要沉稳

1、光线协调:从科学角度看,居室色彩与光、热的协调搭配,过于艳丽,会干扰老年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感到心烦意乱。

2、色彩平和:所以在居室色彩的选择上,应偏重于古朴,色彩平和、沉着的室内装饰色,这与老年人的经验、阅历有关。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七、摆设忌多

1、房间摆设不宜多:房间中过多的摆设,不仅增大清理难度,更重要的是增加不安全因素。此外,老人卧室的家具尽量靠墙,别经常更换位置。老年人的居室布置格局应以他们的身体条件为依据。

2、满足老年人方便的要求:家具摆设要充分满足老年人起卧方便的要求,实用与美观相结合,装饰物品宜少不宜杂,应采用直线、平行的布置使视线转换平和,避免强制引导视线的因素,力求整体的统一,创造一个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亲切、舒适、幽雅的环境。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八、家具要圆滑,高度要适宜

1、卧室家具:老年人一般腿脚不便,在选择卧室家具的时候,少一些棱棱角角和不必要的突出物,避免磕碰。在所有的卧室家具中,床铺对于老年人至关重要。有的老年人并不喜欢高级的沙发床,因为它会“深陷其中”,不便翻身。

2、床铺设置:老年人的床铺高低要适当,应便于上下、睡卧以及卧床时自取床下的日用品。所以在老年人卧室装修当中,床的原则不宜太软,同时注意高度适中。

老人房装修的风水注意事项:

1、老人房中避免放鱼缸等阴气较重的装饰品,而其装饰以简单明了或实用方便为宜。

2、老人房宜临近浴厕,因老人多半膀胱无力较易患泌尿系统疾病,要让他们能如厕方便为宜。

3、老人的精神较弱,需要较安静的环境才能修养身心,因此老人房最好不要设在房宅中央,或是家人走动频繁及噪音大的地方。

4、老人房在住宅的西方大吉,西方是适合老人的本命方,西方有享受、极乐、净土的含义,也是适合老人房的吉向。

5、老人房尤其忌放杜鹃花盆景,连窗户都不能对着杜鹃,否则对健康有极坏的影响。

老人房装修原来还有这么多的注意事项,如果自己装修知识不过关,还真是很多方面都放心不下呀,不过您可以申请土巴兔装修保,让拥有丰富的装修知识的质检人员帮我们搞定吧!<<<点此免费申请装修保,免费专业质检>>>

老人房装修注意事项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老年人生活没那么利索,所以在家居布置上我们也要多留心注意,更多家居装修布置信息请大家关注土巴兔学装修。

② 怎样的居家设计能让老年人更方便舒适

我国已经迈入人口老龄化趋势,现在的室内设计行业,往往对年轻、中年业主的审美需求比较重视,但是在对老年业主的功能需求上,却难有建树。

国家的公共养老设施大多只能满足日常养老之需,无法从个人的根本问题上解决难题。老年人因年龄的增长出现行动不便的情况,或者需要轮椅,住宅需要不同人群一起生活。瓷片问的内容主要侧重于老人设计要点,有些功能在普通室内设计中也可使用。

空间:

高龄老人往往需要轮椅,因此需要预留直径1.5米以上的宽阔空间

床的一侧预留0.8米或者以上的宽度,方便搀扶老人

扶手:

超过65岁以上的老人不慎摔倒都会面临很大的风险

过道、家具之间的宽度需要在0.8米以上,尤其走廊和拐角处需设定水平扶手

家具:

家具避免出现尖角或者突起,防止老人不慎摔倒

家具颜色使用对比色,照顾视力不佳的老人或在昏暗的光线下使用

家具要避免过高,避免收纳不便;凳椅也需要避免过矮或没有扶手

卫生间(浴室):

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视力逗比其他年龄段要差很多,也很难恢复,因此,卫生间的功能性和安全性,非常有必要拎出来着重讲。

温度变化对心脏问题频繁的老年人来说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冬季,容易引发热休克现象容易有脑梗塞、脑溢血等危机症状。

因此,地暖、暖风机的预热使用使功能区域之间的温差消除显得尤为必要。

在马桶、浴缸、淋浴的一侧,安装扶手,方便老人起身抓扶

热水器或龙头需要选择恒温功能,水温设定不超过45左右

卫生间不得使用挡水条,如果不可避免有较大落差,应改为斜坡,角度不得大于5%

如果是同层排水,可以去掉落差,在门口安装长条形地漏

花洒搭配升降杆,淋浴区安装常规高度沐浴凳,并配合扶手使用

马桶扶手:老人的如厕时间比年轻人群较长,久坐会使四肢无力,这样更方便老人站立时省力,同时增加安全感

浴缸上边可以放置隔板,摆放沐浴用品,避免过高需要垫脚或过低需要弯腰

卫生间、厨房、阳台必须设置防滑垫

地板:

选择环保、防滑(不要打蜡的类型)、质软(避免硬度过高,摔倒受伤),隔音(避免打扰老伴休息)、地暖功能、耐划痕(轮椅滚动损坏)

灯源:

因老人的视力问题,光源照明当以柔和的间接照明为主。台灯、落地灯、壁灯、筒灯,都可以把这些灯的插座接到墙壁开关控制,卧室台灯使用可调光类型。

床头柜的一侧墙壁或床侧板上,安装红外或光纤传感器地脚灯,当老人需要起夜时,双脚落地就可激活地脚灯,配合过道、卫生间、厨房的感应灯,就方便老人在柔和的光线下行动,这样光线柔和且不影响到睡眠质量。

在卫生间、过道、厨房、门厅,都配备安装感应地脚灯。以往的节省的生活习惯、常规灯光太过刺眼,因此老人们都不太喜欢开灯。因此,卫生间、厨房的灯光最好是光线感应灯,外来光源昏暗时就会自动亮起;门套、过道可以选择性安装红外或光纤传感器控制的地脚灯,有人通过就自动亮起,设置延迟时间。

老年人往往视力不佳,因此,在厨房吊柜下安装光源,也可以保护老人因视力不佳导致不慎受伤

抽屉内也可以安装LED自动灯条,打开抽屉自动亮起,关闭抽屉自动熄灭。方便耐用

也可以在衣柜里安装,方便整理衣物

我国正在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预计未来将有90%的老年人由家庭自我照顾,居家养老乃大势所趋,适老住区及既有建筑改造也一直很热。养老住宿的设计与改造作为热门,也需要更多心思去研究琢磨。

③ 老年人有哪些特殊需要,如何设计制度去满足

1.首先,在户型设计时,考虑保姆的使用,因为需要照顾老人,所以需要在老人卧室旁边有其家属、保姆的卧室,或是在同一卧室中有2张床。
2.其次,考虑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增加南向开窗,增加阳光。设计棋牌室、观影室等供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在户外空间的设计时,设置亭子、座椅、塑胶防滑场地等供老年人户外游憩的场所。
3.最后,景观设计增加更多丰富多彩颜色的花朵,使老年人心情更加舒畅。尽量不要出现户外台阶等危险设置,用坡道代替。同时,需要考虑老人的子女会定时来看望老人的需要,进行重点的环境设计,提供亲人相聚时惬意舒适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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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Code for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GB/T 50340-200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执行日期:200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14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5月28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50号文要求,本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经充分征求意见,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与规划设计;4.室内设计;5.建筑设备;6.室内环境。主要规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时需要遵照执行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着重提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室内设计技术措施,包括:用房配置和面积标准;建筑物的出入口、走廊、公用楼梯、电梯、户门、门厅、户内过道、卫生间、厨房、起居室、卧室、阳台等各种空间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老龄协会调研部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上海市老年用房研究会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燕辉 开 彦 林建平 王 贺
何少平 常宗虎 程 勇 刘克维
郭 平 马利中 叶忠良 王勤芬
张剑敏 王少华 郑志宏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趋势,使今后建造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在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等要求的同时,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特殊居住需求,制定本标准。
1.0.2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计应适应我国养老模式要求,在保证老年人使用方便的原则下,体现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的适应性,并具有逐步提高老年人居住质量及护理水平的前瞻性。
1.0.3 本标准适用于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相关建筑设施的设计。新建普通住宅时,可参照本标准做潜伏设计,以利于改造。
1.0.4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 老年人 the aged people
按照我国通用标准,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称为老年人。
2.0.2 老年人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专为老年人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
2.0.3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专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为单位,普通住宅楼栋中可配套设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4 老年人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5 养老院 rest home
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6 护理院 nursing home
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2.0.7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寄托性养老服务的设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

3 基地与规划设计
3.1 规 模
3.1.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可按表3.1.1划分。

3.1.2 新建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应以中型为主,特大型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宜与普通住宅、其他老年人设施及社区医疗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实行综合开发。
3.1.3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面积标准不应低于表3.1.3的规定。

3.2 选址与规划
3.2.1 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选址宜与居住区配套设置,位于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医疗设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可独立建设并配套相应设施。
3.2.2 基地应选在地质稳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日照充足、远离噪声和污染源的地段,基地内不宜有过大、过于复杂的高差。
3.2.3 基地内建筑密度,市区不宜大于30%,郊区不宜大于20%。
3.2.4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用地规模应具有远期发展余地,基地容积率宜控制在0.5以下。
3.2.5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规划结构应完整,功能分区明确,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出入口、道路和各类室外场地的布置,应符合老年人活动特点。有条件时,宜临近儿童或青少年活动场所。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
3.3 道路交通
3.3.1 道路系统应简洁通畅,具有明确的方向感和可识别性,避免人车混行。道路应设明显的交通标志及夜间照明设施,在台阶处宜设置双向照明并设扶手。
3.3.2 道路设计应保证救护车能就近停靠在住栋的出入口。
3.3.3 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做成无障碍通道系统,道路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坡度不宜大于2.5%;当大于2.5%时,变坡点应予以提示,并宜在坡度较大处设扶手。
3.3.4 步行道路路面应选用平整、防滑、色彩鲜明的铺装材料。
3.4 场地设施
3.4.1 应为老年人提供适当规模的绿地及休闲场地,并宜留有供老人种植劳作的场地。场地布局宜动静分区,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场地宜设置健身器材、花架、座椅、阅报栏等设施,并避免烈日暴晒和寒风侵袭。
3.4.2 距活动场地半径1OOm内应有便于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厕所。
3.4.3 供老年人观赏的水面不宜太深,深度超过0.60m时应设防护措施。
3.5 停 车 场
3.5.1 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停车位应相对固定,并应靠近建筑物和活动场所入口处。
3.5.2 与老年人活动相关的各建筑物附近应设供轮椅使用者专用的停车位,其宽度不应小于3.50m,并应与人行通道衔接。
3.5.3 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车位应设置在靠停车场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3.6 室外台阶、踏步和坡道
3.6.1 步行道路有高差处、入口与室外地面有高差处应设坡道。室外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每上升0.75m或长度超过9m时应设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并应设连续扶手。
3.6.2 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台阶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并宜在两侧设置连续的扶手;台阶宽度在3m以上时,应在中间加设扶手。在台阶转换处应设明显标志。
3.6.3 独立设置的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0m;坡道和台阶并用时,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坡道的起止点应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3.6.4 坡道两侧至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宜安装连续的扶手。坡道两侧应设护栏或护墙。
3.6.5 扶手高度应为0.90m,设置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度宜为0.65m。坡道起止点的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3.6.6 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采用防滑、平整的铺装材料,不应出现积水。
3.6.7 坡道设置排水沟时,水沟盖不应妨碍通行轮椅和使用拐杖。
4 室内设计
4.1 用房配置和面积标准
4.1.1 老年人居住套型或居室宜设在建筑物出入口层或电梯停靠层。
4.1.2 老年人居室和主要活动房间应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通风和景观。
4.1.3 老年人套型设计标准不应低于表4.1 .3. 1和4. 1 .3 .2的规定。

4.1.4 养老院居室设计标准不应低于表4 .1. 4.1的规定。

4.1.5 老年人居住建筑配套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不应低于表4 .1 .5 .1的规定。

4.2 建筑物的出入口
4.2.1 出入口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10m。门扇开启端的墙垛净尺寸不应小于0.50m。
4.2.2 出入口内外应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4.2.3 建筑物出入口应设置雨篷,雨篷的挑出长度宜超过台阶首级踏步0.50m以上。
4.2.4 出入口的门宜采用自动门或推拉门;设置平开门时,应设闭门器。不应采用旋转门。
4.2.5 出入口宜设交往休息空间,并设置通往各功能空间及设施的标识指示牌。
4.2.6 安全监控设备终端和呼叫按钮宜设在大门附近,呼叫按钮距地面高度为1.10m。
4.3 走 廊
4.3.1 公用走廊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0m。仅供一辆轮椅通过的走廊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在走廊两端设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4.3.2 公用走廊应安装扶手。扶手单层设置时高度为0.80~0.85m,双层设置时高度分别为0.65m和0.90m。扶手宜保持连贯。
4.3.3 墙面不应有突出物。灭火器和标识板等应设置在不妨碍使用轮椅或拐杖通行的位置上。
4.3.4 门扇向走廊开启时宜设置宽度大于1.30m、深度大于0.90m的凹廊,门扇开启端的墙垛净尺寸不应小于0.40m。
4.3.5 走廊转弯处的墙面阳角宜做成圆弧或切角。
4.3.6 公用走廊地面有高差时,应设置坡道并应设明显标志。
4.3.7 老年人居住建筑各层走廊宜增设交往空间,宜以4~8户老年人为单元设置。
4.4 公用楼梯
4.4.1 公用楼梯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20m。楼梯休息平台的深度应大于梯段的有效宽度。
4.4.2 楼梯应在内侧设置扶手。宽度在1.50m以上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4.4.3 扶手安装高度为0.80~0.85m,应连续设置。扶手应与走廊的扶手相连接。

4.4.4 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4.4. 5 不应采用螺旋楼梯,不宜采用直跑楼梯。每段楼梯高度不宜高于1.50m。
4.4.6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不宜小于0.13m。同一个楼梯梯段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应一致。
4.4.7 踏步应采用防滑材料。当设防滑条时,不宜突出踏面。
4.4.8 应采用不同颜色或材料区别楼梯的踏步和走廊地面,踏步起终点应有局部照明。
4.5 电 梯
4.5.1 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设置电梯。三层及三层以上设老年人居住及活动空间的建筑应设置电梯,并应每层设站。
4.5.2 电梯配置中,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轿厢尺寸应可容纳担架。
2 厅门和轿门宽度应不小于0.80m;对额定载重量大的电梯,宜选宽度0.90m的厅门和轿门。
3 候梯厅的深度不应小于1.60m,呼梯按钮高度为0.90~1.10m。
4 操作按钮和报警装置应安装在轿厢侧壁易于识别和触及处,宜横向布置,距地高度0.90~1.20m,距前壁、后壁不得小于0.40m。有条件时,可在轿厢两侧壁上都安装。

4.5.3 电梯额定速度宜选0.63~1.Om/s;轿门开关时间应较长;应设置关门保护装置。
4.5.4 轿厢内两侧壁应安装扶手,距地高度0.80~0.85m;后壁上设镜子;轿门宜设窥视窗;地面材料应防滑。
4.5.5 各种按钮和位置指示器数字应明显,宜配置轿厢报站钟。
4.5.6 呼梯按钮的颜色应与周围墙壁颜色有明显区别;不应设防水地坎;基站候梯厅应设座椅,其他层站有条件时也可设置座椅。
4.5.7 轿厢内宜配置对讲机或电话,有条件时可设置电视监控系统。
4.6 户门,门厅
4.6.1 户门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m。
4.6.2 户门内应设更衣、换鞋空间,并宜设置座凳、扶手。
4.6.3 户门内外不宜有高差。有门槛时,其高度不应大于20mm,并设坡面调节。
4.6.4 户门宜采用推拉门形式且门轨不应影响出入。采用平开门时,门上宜设置探视窗,并采用杆式把手,安装高度距地面0.80~0.85m。
4.6.5 供轮椅使用者出入的门,距地面0.15~0.35m处宜安装防撞板。
4.7 户内过道
4.7.1 过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20m。
4.7.2 过道的主要地方应设置连续式扶手;暂不安装的,可设预埋件。
4.7.3 单层扶手的安装高度为0.80~0.85m,双层扶手的安装高度分别为0.65m和0.90m。

4.7.4 过道地面及其与各居室地面之间应无高差。过道地面应高于卫生间地面,标高变化不应大于20mm,门口应做小坡以不影响轮椅通行。
4.8 卫 生 间
4.8.1 卫生间与老年人卧室宜近邻布置。
4.8.2 卫生间地面应平整,以方便轮椅使用者,地面应选用防滑材料。
4.8.3 卫生间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80m。
4.8.4 宜采用推拉门或外开门,并设透光窗及从外部可开启的装置。
4.8.5 浴盆、便器旁应安装扶手。
4.8.6 卫生洁具的选用和安装位置应便于老年人使用。便器安装高度不应低于0.40m;浴盆外缘距地高度宜小于0.45m。浴盆一端宜设坐台。
4.8.7 宜设置适合坐姿的洗面台,并在侧面安装横向扶手。
4.9 公用浴室和卫生间
4.9.1 公用卫生间和公用浴室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地面应平整并选用防滑材料。
4.9.2 公用卫生间中应至少有一个为轮椅使用者设置的厕位。公用浴室应设轮椅使用者专用的淋浴间或盆浴间。
4.9.3 坐便器安装高度不应低于0.40m,坐便器两侧应安装扶手。
4.9.4 厕位内宜设高1.20m的挂衣物钩。
4.9.5 宜设置适合轮椅坐姿的洗面器,洗面器高度0.80m,侧面宜安装扶手。
4.9.6 淋浴间内应设高0.45m的洗浴座椅,周边应设扶手。
4.9.7 浴盆端部宜设洗浴坐台。浴盆旁应设扶手。
4.10 厨 房
4.10.1 老年人使用的厨房面积不应小于4.5m2 。供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厨房,面积不应小于6m2 ,轮椅回转面积宜不小于1.50m × 1.50m。
4.10.2 供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台面高度不宜高于0.75m,台下净高不宜小于0.70m、深度不宜小于0.25m。
4.10.3 应选用安全型灶具。使用燃气灶时;应安装熄火自动关闭燃气的装置。
4.11 起 居 室
4.11.1 起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m。
4.11.2 起居室与厨房、餐厅连接时,不应有高差。
4.11.3 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4.12 卧 室
4.12.1 老年人卧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2.50m,轮椅使用者的卧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20m。
4.12.2 主卧室宜留有护理空间。
4.12.3 卧室宜采用推拉门。采用平开门时,应采用杆式门把手。宜选用内外均可开启的锁具。
4.13 阳 台
4.13.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应设阳台,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的居室宜设阳台。
4.13.2 阳台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10m。
4.13.3 老年人设施的阳台宜作为紧急避难通道。
4.13.4 宜设便于老年人使用的晾衣装置和花台。
5 建筑设备
5.1 给水排水
5.1.1 老年人居住建筑应设给水排水系统,给水排水系统设备选型应符合老年人使用要求。宜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出水温度宜为40~50℃。
5.1.2 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应分套设置冷水表和热水表。
5.1.3 应选用节水型低噪声的卫生洁具和给排水配件、管材。
5.1.4 公用卫生间中,宜采用触摸式或感应式等形式的水嘴和便器冲洗装置。
5.2 采暖、空调
5.2.1 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应设集中采暖系统。夏热冬冷地区有条件时宜设集中采暖系统。
5.2.2 各种用房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表5.2.2的规定。

5.2.3 散热器宜暗装。有条件时宜采用地板辐射采暖。
5.2.4 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高于和等于25℃地区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设空调降温设备,冷风不宜直接吹向人体。
5.3 电 气
5.3.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电气系统应采用埋管暗敷,应每套设电度表和配电箱并设置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
5.3.2 老年人居住建筑中医疗用房和卫生间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5.3.3 老年人居住建筑中宜采用带指示灯的宽板开关,长过道宜安装多点控制的照明开关,卧室宜采用多点控制照明开关,浴室、厕所可采用延时开关。开关离地高度宜为1.10m。
5.3.4 在卧室至卫生间的过道,宜设置脚灯。卫生间洗面台、厨房操作台、洗涤池宜设局部照明。
5.3.5 公共部位应设人工照明,除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5.3.6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卧室、起居室内应设置不少于两组的二极、三极插座;厨房内对应吸油烟机、冰箱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位置设置插座;卫生间内应设置不少于一组的防溅型三极插座。其他老年人设施中宜每床位设置一个插座。公用卫生间、公用厨房应对应用电器具位置设置插座。
5.3.7 起居室、卧室内的插座位置不应过低,设置高度宜为0.60~0.80m。
5.3.8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应每套设置不少于一个电话终端出线口。其他老年人设施中宜每间卧室设一个电话终端出线口。
5.3.9 卧室、起居室、活动室应设置有线电视终端插座。
5.4 燃 气
5.4.1 使用燃气的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每套的燃气用量,至少按一台双眼灶具计算。每套设燃气表。
5.4.2 厨房、公用厨房中燃气管应明装。
5.5 安全报警
5.5.1 以燃气为燃料的厨房、公用厨房,应设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宜采用户外报警式,将蜂鸣器安装在户门外或管理室等易被他人听到的部位。
5.5.2 居室、浴室、厕所应设紧急报警求助按钮,养老院、护理院等床头应设呼叫信号装置,呼叫信号直接送至管理室。有条件时,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中宜设生活节奏异常的感应装置。

6 室内环境
6.1 采 光
6.1.1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主要用房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
6.1.2 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6.1.2的规定。

6.1.3 活动室必须光线充足,朝向和通风良好,并宜选择有两个采光方向的位置。
6.2 通 风
6.2.1 卧室、起居室、活动室、医务诊室、办公室等一般用房和走廊、楼梯间等应采用自然通风。
6.2.2 卫生间、公用浴室可采用机械通风;厨房和治疗室等应采用自然通风并设机械排风装置。
6.2.3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厨房、浴室、卫生间的门下部应设有效开口面积大于0.02m2 的固定百叶或不小于30mm的缝隙。
6.3 隔 声
6.3.1 老年人居住建筑居室内的噪声级昼间不应大于50dB,夜间不应大于40dB,撞击声不应大于75dB。
6.3.2 卧室、起居室内的分户墙、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撞击声压级应小于或等于75dB。
6.3.3 卧室、起居室不应与电梯、热水炉等设备间及公用浴室等紧邻布置。
6.3.4 门窗、卫生洁具、换气装置等的选定与安装部位,应考虑减少噪声对卧室的影响。
6.4 隔热、保温
6.4.1 老年人居住建筑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质量,采取冬季保温和夏季隔热及节能措施。夏热冬冷地区老年人居住建筑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的有关规定。严寒和寒冷地区老年人居住建筑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的有关规定。
6.4.2 老年人居住的卧室、起居室宜向阳布置,朝西外窗宜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在必要时,屋顶和西向外墙应采取隔热措施。
6.5 室内装修
6.5.1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室内装修宜采用一次到位的设计方式,避免住户二次装修。
6.5.2 室内墙面应采用耐碰撞、易擦拭的装修材料,色调宜用暖色。室内通道墙面阳角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下部宜作0.35m高的防撞板。
6.5.3 室内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耐磨的装修材料。卧室、起居室、活动室宜采用木地板或有弹性的塑胶板;厨房、卫生间及走廊等公用部位宜采用清扫方便的防滑地砖。
6.5.4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门窗宜使用无色透明玻璃,落地玻璃门窗应装配安全玻璃,并在玻璃上设有醒目标示。
6.5.5 老年人使用的卫生洁具宜选用白色。
6.5.6 养老院、护理院等应设老年人专用储藏室,人均面积 0.60m2以上。卧室内应设每人分隔使用的壁柜,设置高度在1.50m以下。
6.5.7 各类用房、楼梯间、台阶、坡道等处设置的各类标志和标注应强调功能作用,应醒目、易识别。

④ 养老院过道及公共活动场所的扶手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距活动场地半径1OOm内应有便于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厕所。 3.4.3 供老年人观赏

⑤ 针对老年人的社区的基础设施有哪些

现阶段,中国养老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多地也在举办养老产业博览会。就社区养老的基础设施而言,中国在98年时就已经出台了《老年建筑设计标准》,里面对硬件设施作了具体的规定,一般要求,养老集中居住区要求修建“连廊“,就是各建筑物之间交通联系的走廊。其他无障碍步道也必须得有。康复、健身设施,还有一些做的好的社区,甲等医院与社区医院签有协议,常备救护车等!

⑥ 感觉走廊过道的空间有些大,应该如何合理利用呢

由于设计需要考虑未来老年人可能的变化情况,比如可能会使用轮椅等用具,所以通道不仅要保证正常人的通行,还应确保使用者能通过步行辅助用具及护理轮椅顺利安全地通过。如果需要预留鞋柜功能则对应加上,常规鞋柜深度300-350mm,翻转式鞋柜最低深度为170mm容易形成采光死角,所以应尽可能缩短走廊的长度。比如在一些房型中可在走廊的一端安装储物壁柜,这样不仅可以获得更好的空间效果,还可以避免面积浪费。

近代受到西方住宅影响后,日本住宅开始有了固定房间的概念,客厅、餐厅等也有了固定的位置,于是用来连接客厅、餐厅、厨房等房间的走廊就出现了▼此外,为了丰富室内空间的美感,我们还可以作为照片墙、艺术长廊或装饰画之用。比如贴上自己美美哒的自拍照,或者家人照,从而记录生活中的点滴美好瞬间,打造一个个性的家。如果是露天的室外的,建议养花草,或者放个晾衣架。室内的,因地制宜。摆放杂物,也可以弄一个健身房。建议多收藏一些盒子,箱子,用来放物品。既美观,又节省空间。



⑦ 对于有老人居住的房子,装修注意什么

上年纪的老人们,在居住生活过程中,装修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第一:安全。老年人的身体不比年轻人,受伤了需要很长的恢复时间,甚至不能恢复,所以我们在装修和居住中第一个要注意的,就是避免一切可能让老人受伤的隐患。比如:

1、地面台阶,老人居住的地面一定要平整,可以避免在不留心的时候踩空或者绊倒。

2、地面防滑,老人居住的地面不要使用太滑腻的地砖,要选择摩擦力比较强的地砖,或者哑面的地砖,或者是相比更加柔软的木地板。

4、老人的床铺尽量选择硬一点的床铺,对老人的骨骼健康有益。

装修是一个不经常做的事情,所以要提前规划好,可能老人在装修的时候行动还非常顺畅,但是也要考虑几年之后老人的身体状况。毕竟装修一次可能十年都不会重新装修了。建议装修的时候,寻找专业的设计师帮自己设计家里,会更加完善舒适,更加合理。

⑧ 想请问下老年人活动中心建筑走道2.1米宽够吗

老人活动中心建筑是2.1米,挺宽的,

⑨ 老人在走廊安装防盗门,还怒怼劝阻业主,退休教师就该惯着

1月28日,山东淄博一退休老教师占用一楼的公共走廊,违规安装防盗门,导致5楼的住户无法进入地下储藏室。5楼业主找老教师沟通,想让他把防盗门拆了,但是老教师就是不愿意拆掉防盗门,还反怼道:“你去告我啊,爱上哪里告就去哪里告”。

老人有的时候过度执拗,其实也是缺爱的一种表现,他们试图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看起来很强大。这就需要年轻人给老人们更多的陪伴和关心。若是老人们性格出现了巨大的变化,甚至连人格都有了改变的话,要及时带他们去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帮助老人享受高质量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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