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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岗敬老院

发布时间:2020-12-02 15:21:36

① 请帮忙写一封表扬敬老院的发言稿(代表家属)

尊敬的各位老领导、老干部、老同志们: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不是春光,胜似春光。在金风送爽、丹桂飘香的季节里,我们又迎来了我国传统的敬老节日——“九九”重阳节。在这个幸福的日子里,今天大家欢聚一堂,回顾过去,畅谈未来,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党委、*政府向广大老年人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慰问,祝愿老年朋友们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时期。过去你们以满腔热血,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建立了光辉的业绩。今天,你们虽然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但仍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用长期积累起来的丰富知识和经验,通过各种方式继续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你们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不尊敬老人,就是忘记了自己的为人之本,从而也是背叛了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老了,离不了社会的关怀和他人的帮助, 这是每个老年人都希望得到的,也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义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百善孝为先"等格言就充分体现了我们民族的这一传统美德。我们要在全社会倡导充分理解和尊重老年人,热情关心和照顾老年人,认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我们相信,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老龄事业一定会不断地取得新的成绩。我们也希望广大老同志要热情爱护、积极帮助、真诚提携年轻人;年轻人要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大家共同努力,进一步形成老少共融、代际和谐的良好风尚,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向前发展。

② 敬老院志愿者心得体会

在这次走进养老院的活动过程,对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有着很大的影响,让我们知道了孤寡老人在没有儿女的陪伴是多么孤独,他们多么希望有人和他们聊天,在养老院里虽然有很多同样孤独的老人,但他们大部分都不会交流。我们小组的到来把养老院的安静打破,小组成员帮助他们做家务,和他们聊天。老人们为了不在孤独,在养老院里种上了花和一些盆景,我帮忙着打扫卫生,一边打扫卫生一边和老人们聊天,从聊天的过程可以听出,他们有的是自己的儿女在外面工作,常年不回家,有的是儿女都不在了!所以养老院才接他们来的。虽然身体上很累,但心里有一种帮助他人的成就感。在和他们聊天时,我们知道他们的心中是多么希望自己有一个像我们一样的孙子,这是他们心中唯一的梦,而这唯一的梦是离他们多遥远,虽然在这里他们的吃喝都有人做,但他们不开心,因为常年的孤独,使他们不希望和人说话,也因为年龄的问题,他们也很希有人来聊天,而有些老人为了不孤独,在养老院里种上了一些果树,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这次活动结束后,我心里感慨万千,我想长大后一定要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孩子,俗话说:“百字孝为先”。什么事都没有孝敬父母重要。虽然在这次活动中,有点累,但是收获也很大,至少我从这次活动中了解了孤寡老人在养老院里是怎么样生活的,也让我知道了老人是多么需要自己的儿女陪一下自己,哪怕只是一个电话,就能安慰一下老人。
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以自身去体会老人的孤独,帮助他们做家务,不怕苦,不怕脏,对老人有很强的爱心,真正的感悟到了“孝”这个字的意思。
在这个活动中,语言交流能力较好,能很好的完成一些家务,有用心去帮助老人走出孤独。

③ 2016年敬老院公益性岗位为什么不增工资

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内分配。公容益活动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公益活动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
既然是公益性岗位,就工资而言也有付出多于收入的说法。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并非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要求而增加工资,它本身也带有公益的性质。

④ 速求文章!!!慰问敬老院感想

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从孩童到青年,从青年到老年的过程,经历生与死。我们现在还是青年阶段,未来亦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要走,如何走下去,我想,每个人都应该心中有数。也许当我们走完我们的人生旅程,该休息时,是否也会象敬老院的老人那样地度过自己的晚年呢?在某个敬老院的墙壁上有这样一段话:孩子!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我花了很多时间,教你慢慢用汤匙、用筷子吃东西。教你系鞋带、扣扣子、溜滑梯、教你穿衣服、梳头发、拧鼻涕。这些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是多么的令我怀念不已。所以,当我想不起来,接不上话时,请给我一点时间,等我一下,让我再想一想……极可能最后连要说什么,我也一并忘记。孩子!你忘记我们练习了好几百回,才学会的第一首娃娃歌吗?是否还记得每天总要我绞尽脑汁,去回答不知道你从哪里冒出来的吗?所以,当我重复又重复说着老掉牙的故事,哼着我孩提时代的儿歌时,体谅我。让我继续沉醉在这些回忆中吧!切望你,也能陪着我闲话家常吧!孩子,现在我常忘了扣扣子、系鞋带。吃饭时,会弄脏衣服,梳头发时手还会不停的抖,不要催促我,要对我多一点耐心和温柔,只要有你在一起,就会有很多的温暖涌上心头。孩子!如今,我的脚站也站不稳,走也走不动。所以,请你紧紧的握着我的手,陪着我,慢慢的。就像当年一样,我带着你一步一步地走。

这次活动让我从中学到很多,也得到了许多深刻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学校把社会作为实践的场所,让我们参与社会,在公益劳动的实践中有所启示。通过志愿服务,启发了我们在公益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这些都让我们体会到了老一辈的孤独、我们的幸福和自私。虽然我们满头大汗,但我们很高兴,因为我们心里都有一股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不是在学校里能够体会到的。公益劳动是不记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的;公益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公益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这些都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另一个雷峰。
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对待一些人际关系和自我评估的方面都有所欠缺。而这次的集体公益劳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这些都促进了我努力改正自身错误,正确认识自己。而现在,由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的影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装满了金钱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讲钱,干活不讲报酬认为是傻瓜,甚至有的“公益劳动”也变相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对于抵制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穿早世界的真理,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益劳动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学校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也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因为那是我们中学生的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中学生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社区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学校组织的劳动,更让我们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

回来的路上,我百感交集,老人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奉献了一辈子,现在尽管子女都不在身边,但是依然保持了一份坚强、乐观的心态,在生活中老有所为。那么作为后辈的我们,更应该力所能及的去帮助他们,关心他们的晚年生活,或许这些老人的处境还算好,社会上还有更多的老人沦落到街头,饱受人世的冷眼。我想,每一个热血青年都不忍让老一辈人在流离失所中,生活在无尽空虚中。就让我们携起手来,献出自己的应有力量吧。慰问活动结束了,我觉得回校后会发动更多的同学参与到献爱心的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培养关爱生命、服务他人的美好情操,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青春和力量

⑤ 敬老院公益活动

走( )敬老院策划书一: 活动主题:关爱老人、奉献爱心二: 活动对象: 敬老院孤寡老人三: 活动背景: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明白的是: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社会经济突飞发展,竞争愈演愈烈的今天却有越来越多的老人被冷落,是敬老院让这些需要帮助的人重新找到了家,得到了家的温馨,爱的呵护.。我们每个人都要走过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的人生之路,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自然规律。尊重老人,敬爱老人,说到底就是尊敬自己,敬爱自己。会懂得孝顺父母的我们,更应该打开心胸去接纳敬老院中孤独的老人,给他们欢乐,给他们祝福,陪伴他们去更好的生活。四:活动目的:慰问敬老院的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一份关爱和温暖。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通过此次献爱心,走访敬老院的活动,让同学们的身心更加明朗,明白阳光是不吝啬每个角落.,同时呼吁我们每一个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 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五:活动时间:六:活动地点:七:活动要求:1. 每位参与志愿者都怀有饱满的热情及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此次活动。2. 在活动中讲文明懂礼貌体现当代大学生风貌。对待人要亲切热情大方。3.到敬老院的同学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八、活动流程:(一)活动前期准备:1.联系敬老院负责人2.对活动进行宣传,并招募志愿者,人数在15到20之间3.对招募好志愿者进行培训,并说明注意事项。 (二)活动当日安排:1.布置场所2.帮老人们打扫卫生,整理家务3.陪着老人拉家常,讲故事,看电视.5.离开时把整个庭院打扫干净并与老人合影留念。九、注意事项:1.志愿者在活动开展期间应当服从管理2注意个人行为,注意维护志愿者形象和学校形象.3.合理分配好每位同学的工作,到敬老院的同学们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岗位。4.由于老人的年龄等问题,在帮助老人时要小心,确保活动期间自己与老人们的人身安全。对老人要亲切,不可烦躁,尽量满足其和合理的请求。5活动前的宣传要到位;活动中对我们的活动记录文字,还有相片记录也一定要切实做好;活动后要跟进,进行总结,吸取教训,在今后的活动改进加强。6活动中,要尽量避免只针对一个或其中几个老人家,要普遍关注敬老院中的老人。十:活动经费预算路费:40元基本上就这么多了 你可以自己看着再去添加一些 不过我感觉这些足够了 如果可以的话 麻烦采纳一下 顺便给个好评 谢谢

⑥ 敬老院的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我总学得缺少一点什么,总是呆在风平浪静的象牙塔做着最天真的事。今天,作为武汉理工大学一名青年志愿者,我有幸跟随大家前往阳光福利院,心中起伏不断,有点顾虑会不会又是千篇一律活动,形式一下,然而整个上午的感觉,却把这种无知的顾虑冲击得云消雾散,这确实是一次爱心之旅,更是对人心的洗礼。
2010年10月25日,阳光明媚,一大早,我们志愿者协会成员徒步去敬老院。这次敬老院之行在略表心意的同时,更旨在现实客观地诠释和谐二字的涵义,让更多处于黄昏时段的老人感受到社会上最单纯的温暖,让我们更深刻的领会十七大精神。的确,创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更离不开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构建。敬老院老人平均年龄超过65岁,其中年龄最高的一位有85岁高龄。我们全体职员者分成两组,一组负责帮他们布置重阳节日表演会场,一组专门跟老人散步聊天。分工完毕后,同学们就热火朝天的干起来。屋里的老人也都笑逐颜开,与同学们聊了起来。整个大院里除了同学们的干劲还有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欢声笑语,溢满温馨好似春花开满园!
这次活动让我从中学到很多,也得到了许多深刻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学校把社会作为实践的场所,让我们参与社会,在公益劳动的实践中有所启示。通过志愿服务,启发了我们在公益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这些都让我们体会到了老一辈的孤独、我们的幸福和自私。虽然我们满头大汗,但我们很高兴,因为我们心里都有一股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不是在学校里能够体会到的。公益劳动是不记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的;公益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公益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这些都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另一个雷峰。
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对待一些人际关系和自我评估的方面都有所欠缺。而这次的集体公益劳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这些都促进了我努力改正自身错误,正确认识自己。而现在,由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的影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装满了金钱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讲钱,干活不讲报酬认为是傻瓜,甚至有的“公益劳动”也变相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对于抵制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穿早世界的真理,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益劳动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学校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也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因为那是我们大学生的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大学生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社区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学校组织的劳动,更让我们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
回来的路上,我百感交集,老人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奉献了一辈子,现在尽管子女都不在身边,但是依然保持了一份坚强、乐观的心态,在生活中老有所为。那么作为后辈的我们,更应该力所能及的去帮助他们,关心他们的晚年生活,或许这些老人的处境还算好,社会上还有更多的老人沦落到街头,饱受人世的冷眼。我想,每一个热血青年都不忍让老一辈人在流离失所中,生活在无尽空虚中。就让我们携起手来,献出自己的应有力量吧。慰问活动结束了,我觉得回校后会发动更多的同学参与到献爱心的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培养关爱生命、服务他人的美好情操,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青春和力量

⑦ 青岗县开养老保险证明是那个单位

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会保险所。

⑧ 民办养老院最新政策

养老院政策,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有哪些
“养老院行业前景是不错,但绝对是微利行业。”红叶敬老院院长彭家惠是渝中区首家民营敬老院的创办者。她介绍,在民办养老机构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亏损,剩下的勉强维持。而创办已10年的红叶敬老院,就属于勉强维持的类型。

“养老服务属高风险行业,特别是面对一些有顽疾的高龄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风险就非常大。”除资金压力和高风险,好护工难求也是每个养老院所面临的难题。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徐晓玉近年一直关注我市民营养老产业的发展。她介绍,重庆目前的养老产业,跟不上社会老龄化发展的需求。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已513万,而目前全市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仅7万余张,按老年人口3%的机构需求量测算,缺口达8万张。“养老院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现实问题。从总体上来说,这说明社会还没有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准备。”此外,护工很辛苦且工资不高,造成大量护工流失。徐教授认为,最终解决办法还得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还应免费为民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做专业化培训、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奠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后劲。”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补助:有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筑补贴。免征税的。
市民政局答复: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
(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
(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
(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老年人护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贷款的支持力度。
(八)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其捐款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收费;对福利机构使用的救护车、生活用车等免征养路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电信业务、邮政业务、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
(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和在社区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养、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免收学杂费、书本费等各种费用;对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录取的孤儿,免收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住宿费,其学费主要以发放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法解决。
(十一)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14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82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并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民政、税务、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十三)重视和保护社会福利机构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抓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养老机构工作的登记管理。养老机构按其机构性质划分,可分为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福利性养老机构(即国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地重点兴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各有关登记机关要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改革和完善养老机构收费制度。除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外,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养老机构接收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支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接收符合分层分类救助的其他困难老人,收费应适当减免或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民政厅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三)加大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并减半收取通信费、听视费。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
(四)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养老机构建设一般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地,对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对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也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应严格审批,确保土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五)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在继续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根据需要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
(六)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协调担保机构解决养老机构的贷款抵押问题;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
(七)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对外服务。养老机构具备对外开展护理、康复及医疗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审批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八)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养老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和管理,切实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对发生意外事故后,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养老机构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其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法律法规作出规定前,省民政厅要会同卫生、法制等部门和法院,研究制定有关事故鉴定、责任认定和赔偿的有关意见,指导各地处理好养老机构的责任分担问题。

⑨ 我是黑龙江省青岗县祯祥镇的,女,今年43岁,没有单位,想交养老保险,不知道是怎么个 交法。

自己缴纳养老金
一般是人社局的社会保险收取
你问问镇上有没有人社局的保险科
你可以打电话114,查询县人社局问问你们镇上有无代办点

⑩ 个人申请养老院建设用怎样申请国家有哪些优惠政策

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

(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

(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

(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老年人护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贷款的支持力度。

(八)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其捐款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收费;对福利机构使用的救护车、生活用车等免征养路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电信业务、邮政业务、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

(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和在社区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养、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免收学杂费、书本费等各种费用;对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录取的孤儿,免收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住宿费,其学费主要以发放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法解决。

(十一)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14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82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并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民政、税务、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十三)重视和保护社会福利机构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抓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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