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继续社会化、再社会化和特殊社会化
继续社会化指成年人经过基本社会化之后,为了适应社会文化环境,继续学习社会文化知识、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的过程。继续社会化表明人的社会化即人的社会行为的模塑贯穿人的一生。
再社会化指用补偿教育或强制方式对个人实行与其原有的社会化过程不同的再教化过程。在某种情况下,青少年和成人通过再社会化,有意忘掉旧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重新塑造出新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是生命中具有转折意义的阶段。
特殊社会化是指对于某些遭受身心损伤不能进行正常社会生活的一些人们而进行的特殊措施的社会化过程。
三者的不同点:
第一,继续社会化对前一段社会化是肯定的,而再社会化对前一段社会化是否定的,而特殊社会人在正常条件下是无法实现的。
第二,继续社会化是非强制性的,再社会化是强制性的,特殊社会化是专门化的。
(1)老年人再社会化理论扩展阅读:
继续社会化可以帮助成年人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并对减少变革时期的社会动荡,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继续社会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进一步接受社会的文化传统和生活经验;
(2)在再生产社会经验、创造新文化的过程中,接受新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模式。在现代社会中,后一个方面尤为重要,这既是一个学习和接受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创造的过程。
再社会化的重要形式之一。对犯罪分子的改造是强制进行的。这种再社会化必须通过特殊机构,如监狱、劳动教养所与少年管教所等来实施。对罪犯的改造,一般难于采用正常人社会化的普通形式,但也不可忽视感化教育的意义。
罪犯通过再社会化,可学得一定的劳动技能,树立法制观念,加强社会责任感,改变过去的恶习和生活方式等,促使其由被迫接受改造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状态过渡。
社会文化环境对人的影响,是通过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方式进行的。个体出生后便置身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社会总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和途径影响、作用于个体的身心发展。个体的行为方式也时常表现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被周围的人们和环境所塑造,它几乎是不以个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带有社会强制性质。
这种能动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体自身的人格特质等因素影响、引导着个体的社会化,个体不仅有选择地将社会文化内化,并且将内化了的社会文化又创造性地外化。二是社会化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即个体既被社会化,同时也影响着其他个体的社会化。
『贰』 什么是社会化养老
对老年人的赡养方式由家庭向社会的转化过程及所产生的结果。内容包括:劳动就业和收入保障,医疗保健和生活服务,以及社会参与和生存意义创造等多个侧面。 社会化养老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它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雇佣劳动制的出现为其经济基础。在以小生产为主的传统农业社会,老年人的赡养主要靠家庭承担。尽管当时也有一些救济孤寡老人的机构和措施,但远未形成制度化。随着工业化、都市化和雇佣劳动制度的出现,生产的职能逐渐集中于现代化企业,家庭已不再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因而老年人在家庭中也就不再具有生产的领导者或指导者的地位。同时,原有家庭教育的部分功能也被大规模、普及化的文化教育机构所取代,加之其他社会性服务机构(如托幼机构)的出现,使老年人在家庭中照管和教育晚辈的作用减弱。随着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下降,家庭结构必然随之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家庭的养老功能也随之降低。雇佣劳动制度的出现,生产者的劳动首先和直接地体现为社会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也成为社会价值,赡养老年人的责任自然就由家庭逐渐转移到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促使经济日益繁荣,物产日趋丰富,服务性行业和部门日渐增多,这些也为老年人的赡养由家庭转向社会创造了条件和可能。 社会化养老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古代的瑞典就有“仁杖”制度,其中包含某些社会养老的因素。“仁杖”即在村镇长者的监管下,将一根长约 3尺的方形木杖按户传递。传至谁家,谁家就有对邻居的老弱贫病者给予扶助、照顾的义务。中国古代也有许多敬老的传统和规定,其中包含一些社会养老的萌芽。在中世纪,随着济贫活动的发展,社会养老有所发展。最早的济贫活动是由私人慈善机构举办的。但是此种办法不足以解决贫穷和困苦的问题,以后就逐渐改为由法律和宗教来实行。例如,1601年英国的伊丽莎白济贫法规定,教区负责向老人、病人和贫穷儿童提供救济。17~18世纪,欧洲其他一些国家也仿效此法。但贫困老人得到的救济甚少,教会的救济也只限于其信徒。欧洲行会制盛行时期,参加行会的老人,多由行会给予赡养救助,这实际上是一种团体养老,仍然谈不上养老社会化。19世纪末,英国统计学家C.布思在伦敦、B.S.郎特里在约克城,通过社会调查得出结论:贫穷与人口众多、年老和失业有关,对这些人实行救助是社会的责任。这一理论适应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发展的需要,促进了社会救济向社会养老的过渡,有力地推动了养老社会化的发展。 20世纪初,为了适应产业结构的变化,欧美各国相继通过各种法案,用法律的形式保障社会养老事业。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些法案得到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些国家还专门制订了有关老年人的法案,如美国1965年制订了《美国老人法》,1975年制订了《禁止歧视老人法》;日本1963年制订了《老人福祉法》,1982年制订了《老人保健法》。通过这些法律,老年人不仅可以得到收入和医疗的保障,而且可以在生活服务和参与社会等多方面得到良好的照顾。 在中华民国时期,社会养老已初步有所发展,如属于慈善性的中国红十字会所设立的养老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2月26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在中国城市推进养老社会化奠定了基础。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村开始实行“五保”制度,这是中国农村实行的一种社会养老措施。《1956年到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社内缺乏劳动力、生产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的社员,应当在生产上给以适当安排,使他们能够参加力所能胜任的劳动,在生活上给以适当照顾,做到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使他们的生养死葬都有保障。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有些比较富裕的农村,开始发放农民退休金或养老金,使农村社会养老开始有了新的发展。与此同时,作为社会养老设施的职工养老院和农村敬老院也在不断增加和发展。
『叁』 老年人社会化的类型并举例说明
『肆』 老年人如何再社会化
参加社会上例如居委会组织的老年人活动,或者参加社会团体组织的义工活动,但要小心被骗。
『伍』 如何运用老化的理论帮助老年人实现健康的老龄化
根据2000年11月底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万人,占总人口的6.96%;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的10.2%。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为老年型人口结构类型的话,那么早在2000年,我国已开始迈入老年型社会。老龄化已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620万人相比较,47年中增长了2.36倍,年均递增2.6%。近十年老龄化速度加快,每年以3%的速度递增,而且80岁以上高龄人口也以平均年百万人的速度增长。
据联合国预测,1990-2020年世界老龄人口平均年增速度为2.5%,同期我国老龄人口的递增速度为3.3%;世界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95年的6.6%上升至2020年的9.3%,同期我国由6.1%上升至11.5%。中国老龄化进程无论从增长速度和比重都超过了世界老龄化进程。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1.67亿,约占世界老龄人口6.98亿人的24%,全世界四个人中就有一个是中国老年人。
另据2002年人口抽样调查显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为8.2%,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7.0%高1.2个百分点。按地区分,老龄化程度以上海最高达13.4%,进入8%以上的地区是浙江11.2%,北京10.8%、天津10.7%,江苏9.9%,重庆9.2%,湖北8.8%,湖南、广西、四川均为8.6%,山东8.5%,安徽8.2%,辽宁8.1%,陕西8.0%,共14个省市总人口达6.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4%。西北地区和云贵藏等17个省区均在8%以下,呈现了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跨入了老龄化社会的状况。
截止2004年底,浙江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640.8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96%;成都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52.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6%;上海市早在5年前,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就已经达到了11.46%。
发达国家老龄化进程长达几十年至100多年,如法国用了115年,瑞士用了85年,英国用了80年,美国用了60年,而我国只用了18年(1981-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的速度还在加快。
概言之,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先期进入人口老年型的国家相比,具有老龄化发展快、老年人口数量大、地区之间不平衡、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等特点。
另外,一个普遍的规律是:发达国家社会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一般在5000美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8000美元,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能力解决老龄化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相比之下,2003年我国人均gdp仅为1000多美元,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世界中下水平时,老龄化程度却已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呈现了"未富先老" 的特征。
从2020年开始,中国将步入老龄化严重阶段;2050年,中国将步入超高老龄化国家行列。
老年问题不容忽视
发达国家由于较早进入低生育率阶段,儿童人口减少,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因此,严格来讲,老龄化最早是在发达国家先出现的。
我国社会步入老龄化前后不到20年,不可否认,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推动和加速社会老龄化进程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近20年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疾病控制、卫生条件及生活质量快速提升,那种普遍存在的"少生、少死、高寿"的现象也是重要因素。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
首先,劳动年龄人口对老年人的赡养负担加重。据一项研究测算,2000年我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只需负担15.6个老年人,2050年则要负担48.5个老年人。研究认为,在未来50年中,前20年,我国存在一个低抚养比时期,这期间儿童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已经下降,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刚刚上升,总抚养比处在从下降到上升的低谷,呈v字形。
其次,社会保障问题突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杨建华说:"农村不像城镇那样,老年人享有各种社会保障,原先集体供养老人的制度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而瓦解,农村养老主要通过家庭赡养自行解决,而农村家庭养老受到他们子女本身经济实力和是否具有孝心两个方面的影响,老年人赡养纠纷和因赡养引起的自杀事件时有发生。农村老年人口普遍缺乏养老、医疗、照料服务等基本社会保障,因此出现老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最后看不起病的问题。这在我国中西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建立。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和寿命的延长,因疾病、伤残、衰老而失去生活能力的老年人显著增加,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因此急需解决好社会保障问题。"
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社会保障重在城镇,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基本框架虽已初步形成,但正经历着未来人口老龄化的考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使得大批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根据建设部对城市住房需求的预测,2020年将新增城市人口2.6亿,2050年将再增3.3亿。届时,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在城镇化进程中,结合小城镇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的养老保险办法急需研究出台。
第三,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身体健康状况下降是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与此相关的心理、膳食和社会因素也不容忽视。研究表明,有大约1/3左右的老年人存在失落、孤独、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城市部分老年人体重超重,农村部分老年人营养不良。忽视个体在体力和智力上的差异,"一刀切"的退休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老年人才的丧失,使老年人过早处于被"养"起来的生活状态。
"活到老,学到老",目前我国老年教育和科学发展滞后。拿美国来说,美国从20世纪30年代就开展老年学研究,40年代国际老年学学会成立,老年学很早就引起他们的重视。而我国目前老年学的研究和教育基本上是空白。作为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老年人口大国,我国没有一所正规的老年病医疗研究机构,人口老龄化需要的护理和照料专业人员严重不足。1998年我国医护人员比为1:1.1,远低于1952年的1:2.26,也未达到卫生部规定的1:2,2000年我国护理人员与实际需求相比尚缺336万。全科/家庭医生奇缺,康复医学发展缓慢,衰老机理研究投入严重不足。
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增长较快,老年服务和养老方式面临挑战,目前全国约有2340万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据调查显示,京、沪、津等大城市空巢家庭已达30%以上。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要求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而目前各类福利院的床位只有一百多万张,远远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要。存在养老机构总量满足不了需要和养老院利用率不高的矛盾。
社会影响不是儿戏
老年问题对经济的影响尤为突出。
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最终要形成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两部分。积累基金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国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消费基金多,积累基金就少,反之,消费基金少,积累基金就多。积累基金多意味着国家和企业可以拿出更多的钱用于投资和扩大再生产,这对拉动经济增长是至关重要的。但是,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养老经费的不断增加,从而导致消费基金的增加,相应地就使得积累基金相对减少,这对扩大投资是不利的。加上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使得退休金总额也在不断地上升,1978年全国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17.3亿元,到1997年增加为2068.3亿元,19年间增长了119倍。有人预测,到2030年,这一费用将达到73219.5亿元,2050年将达到182195.2亿元。这个庞大的数字会对国家的财政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困扰。
另一方面,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的下降,导致劳动力不足。劳动力是构成生产力的最基本的要素,劳动力数量的多寡及其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虽然已进入了老年型社会,但劳动力资源却十分丰富,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不会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劳动力老化的问题将十分明显,目前一大批中青年劳动力在若干年后也将步入老年,由于劳动年龄人口老化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老年问题对社会稳定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社会保险体制,养老金是直接从企业收入中支付的,如果企业的退休人员多,企业用于养老的负担就重,在职人员的收入就可能受影响,这样,就可能导致在职人员的不满,从而引发在职和退休的两代人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而实际上,退休人员所领取的养老金,是他们过去所创造的财富的一种补偿。但是,由于在实际操作上表现为直接从在职人员创造的价值中支付,所以容易引起在职人员的误解。
老年问题对家庭代际关系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传统家庭,由于子女多,加之那时候老年人寿命较短,家庭供养老年人的时间相对也较短,子女供养老人的负担相对来说也比较轻。而现代,特别是推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而导致的"4-2-1"家庭格局的出现,导致一对夫妇要面对供养双方的父母和抚养一个未成年子女的沉重负担。这种负担不仅仅限于经济上,还包括用于照料和护理老人的时间支出上。照料和护理老人需要时间,而对于劳动人口而言,时间就意味着收入的高低。久而久之,子女对尊老爱老的道德观念会产生排斥心理,厌弃老人、歧视老人、虐待老人的现象会增多,两代人之间的矛盾会不断加剧。而代际矛盾如果解决得不好,就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我们该如何面对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老龄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1994年12月,国家计委、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1999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0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从新世纪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制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老年人的经济供养与医疗保障得到改善,老年福利、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有了较快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重视,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老龄组织健康发展,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正在健全和加强。
但是,我国老龄事业总体上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老年设施、产品、服务短缺,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目前已步入老龄阶段的人群,都是在60年代以前参加工作的,他们在解放战争和新中国建设事业中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国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财富。但他们长期以来在收入低、劳动报酬没有全部到位、生活质量差的情况下,过度透支,提早退休。一些效益差、濒临破产的企业,不能享受足额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障,相当一部分退休人员生活窘迫,农村老人基本不享受社会保障。因此,无论从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一亿多老年人的社会生活困难问题必须加以关注,真正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在城镇,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面实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依法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合理增加基本养老金,使离退休人员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作好准备。
在农村,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农民养老以家庭赡养为主,倡导赡养人之间签订"家庭赡养协议";鼓励低龄健康老人提高自养能力;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老人继续完善以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为内容的"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对老年人的集体福利制度;根据情况逐步建立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的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注意探索和解决城镇化过程中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按照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贫困老人救助体系,对特殊困难的老人实行临时性救助。
在医疗保健上,要完善和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健康保障办法;逐步探索和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善特困老年人的医疗条件。
充分利用城市现有卫生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逐步把老年人的基本健康问题大部分解决在社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改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条件;在老年人中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为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创造条件,为高龄老人和残疾老人就医享受优先服务。
国家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增加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办法,办好示范性的养老设施,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以社区为基础、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设施,注意以需求为导向发展护理型养老设施。
城市要有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街道要有与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的养老院或托老所,充分利用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的现有资源开展养老服务,逐步形成养老设施网络;社区要发展老年照料服务,优化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社会和社区环境。
乡(镇)敬老院要进一步加强设施建设,服务范围扩大到周边地区的老年人,逐步满足各类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同时建立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60-80%,经过考核,持证上岗;重视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鼓励在校学生以各种形式参加为老服务,形成专、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
精神文化生活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办好老年文化专题节目;文学、影视、戏剧界要积极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新闻出版部门要重视办好老年报刊,出版面向老年人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社区文体活动,对各类专业性老年群众文体组织给予支持和引导,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等活动。
建立老年教育网络,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发展,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创造条件,积极发挥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在城镇,要重视老年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科研、咨询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在农村,鼓励健康老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支持老年人自助互助,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最后,应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老年人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设立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岗,社区要设立法律服务网点,保证老年人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对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按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的优待,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律监督。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履行职责,督促和协调各部门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和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有关部门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总而言之,面对社会老龄化,国家、政府、社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陆』 老年社会工作的途径和具体方法
工作实务
(一)贫困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社会结构调整层面上的社会工作
(1)参与贫困救助制度的设计、修订与实施
(2)改善救助对象劳动就业的环境:A.倡导救助对象通过劳动就业解决自身困难,向政府呼吁,提供信息和辅导对象寻找就业机会;B.倡导劳动力市场规范,主要是在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和消除就业歧视方面的能力。
2、个人改善层面上的社会工作
(1)评估救助对象的需求:审查申请者条件并帮助其确定资格。
(2)帮助符合条件对象获得救助,辅导疏导未获救助的成员。
(3)提升救助对象的人力资本,推动其就业和经济自主:A.就业辅导与职业训练前的增能策略,针对对象的依赖性强、主动性差、忍耐程度低、信心弱等等特点开展工作;B.就业辅导与职业训练中的短期和长期策略: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开展社会工作;C.就业辅导与职业训练服务的宣传策略:通过大众传媒和网络向救助对象传播宣传就业辅导与职业训练信息。
(4)有组织、制度化推进反贫困计划的实施。
(5)提高救助对象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6)为救助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救助对象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比如,健康、婚姻质量、亲子关系冲突、子女问题……解决他们的面临问题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以社区为主要的服务领域;二是要协调和动员社会资源,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增进社会融合。
(二)自然灾害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灾害应急救助:(1)组织受灾群众转移;(2)安排灾民基本生活;(3)社会秩序维护;(4)心理疏导。
2、灾后社区恢复重建
(1)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社区人居环境的恢复重建,参与监督社区重建工程进展;(2)参与恢复社区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3)参与恢复社区正常的经济秩序。
3、社区减灾:参与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灾害风险、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工作。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进入服务机构之前的救助:街头救助亭和巡回救助车等救助,全天候的救助站开放接待主动求助者。
2、服务机构内的救助: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对其偏差观念和不良习惯行为、甚至轻微违法行为要进行引导和矫正;提供专业介入服务。
3、回归主流社会阶段的服务
(1)类家庭——由救助机构聘请的成年人和流浪儿童组成的类似于家庭的生活群体。
(2)家庭寄养——有一定条件的正常家庭的寄养。
(3)教育培训——还有通过教育培训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正面的思想教育和引导。
4、返家安置后的服务:主要是跟踪回访,巩固回归主流社会的成果;对某些家庭暴力、歧视等等原因的流浪儿童回归后要关注发生流浪的引发原因的消除。
基本定义
追根究底,比较专业的为老人服务的工作最早可以追溯20世纪初,当时英国颁布的《养老金法》、1935年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社会安全法案》以及20世纪40年代英国发布的“贝佛里奇报告书”,等等,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老年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规定了政府和社会应该承担的为老人服务的责任。不过,老年社会工作的蓬勃发展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直至今日,老年社会工作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补救性和预防性的功能上,而且也越来越表现在诸如挖掘老人的潜能、协助老人体现晚年人生价值、倡导老人互助等发展性的功能。
『柒』 老年人对社会的作用
人口老龄化、老龄化人口高龄化给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也该家庭和社会带来新的变化。老龄问题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逾越的重大社会问题。
老龄问题涉及面广,但核心问题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如何解决对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和生活特殊需要问题;二是如何发挥老年人的潜力,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关于第一个问题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了法律和政策的保障。
关于老年人参与社会发挥余热问题,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学会”及各种行业性学会,如:“老年建设协会”、“老年科技工作协会”、“老年医务工作者协会”等为发挥老年的特殊作用提供了平台。各级协会、学会工作活跃、活动频繁、效果显著、成绩斐然。虽然成绩是显著的,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些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部门领导对党和国家有关老年人工作方针政策学习的不够、理解不深、落实不到位。二是有些部门的领导对人口老龄化消极影响关注较多,对老年人的生活照顾工作较为重视,而对老年人参与作用重视不够,人老智衰,老而无用的思想普遍存在。三是老年人的自身积极性、自觉性没有充分发挥,老年人退休养老、无需作为的思想普遍存在。四是发挥老年人作用的渠道不多,缺乏发挥余热、发挥作用的平台,针对上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人口发展战略高度去认识老年人参与社会问题,在充分发挥解决老年人生活待遇问题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的社会参与作用问题,要把蕴藏在老年人中的巨大潜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二、加强政治和相关业务的学习,夯实参与社会的基础
加强政治学习和相关业务的学习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虽然老干部、老年教育、科技、医务工作者都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但当今社会政治发展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因此老年人参加社会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掌握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联系自身特长和优势找好切入点实现自我价值,投入到和谐社会建设中去。
三、老年人参与社会应遵循的几项原则
老年人已离开了工作岗位,参与社会不同于在职期间,要适合老年人的特点,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要坚持力所能及,量力而行、保证健康原则。
2、要坚持结合自己的专长、兴趣、爱好的原则。老年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较深的专业知识。利用这些自身的优势轻松愉快的为和谐社会做贡献发挥余热。
3、是坚持“主动参与不越位、热情服务部添乱”只有定位准确,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四、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各级、各部门老年工作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有能力参与社会活动的老年人组织起来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发挥作用,实现自我价值。
『捌』 社会工作理论有哪些
社会工作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知识体系。现代社会工作的实践活动也为自身理论体系提供了检验的场所。掌握这些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工作从业者的所必备的专业条件之一。
一、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亦称“基本需求层次理论”,是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所提出。将需求分为五种,象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另外两种需要:求知需要和审美需要。这两种需要未被列入到他的需求层次排列中,他认为这二者应居于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需求之间。还讨论了需要层次理论的价值与应用等。
二、社会学习理论
班杜拉认为是探讨个人的认知、行为与环境因素三者及其交互作用对人类行为的影响。按照班杜拉的观点,以往的学习理论家一般都忽视了社会变量对人类行为的制约作用。他们通常是用物理的方法对动物进行实验,并以此来建构他们的理论体系,这对于研究生活于社会之中的人的行为来说,似乎不具有科学的说服力。由于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的,所以班杜拉主张要在自然的社会情境中而不是在实验室里研究人的行为。
三、舒茨的人际需要理论
社会心理学家舒茨提出人际需要的三维理论,舒茨认为,每一个个体在人际互动过程中,都有三种基本的需要,即包容需要、的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这三种基本的人际需要决定了个体在人际交往中所采用的行为,以及如何描述、解释和预测他人行为。三种基本需要的形成与个体的早期成长经验密切相关。包容需要指个体想要与人接触、交往、隶属于某个群体。与他人建立并维持一种满意的相互关系的需要。
四、镜中我理论
由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在他的1909年出版的《社会组织》一书中提出。他认为,人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我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是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形成的,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态度等等,是反映自我的一面“镜子”,个人通过这面“镜子”认识和把握自己。因此,人的自我是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形成的,这种联系包括三个方面:1、关于他人如何“认识”自己的想象; 2、关于别人如何“评价”自己的想象;3、自己对他人的这些“认识”或“评价”的情感。
五、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
贝塔朗菲(1901~1972),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一般系统论和理论生物学创始人,50年代提出抗体系统论以及生物学和物理学中的系统论,并倡导系统、整体和计算机数学建模方法和把生物看作开放系统研究的概念,奠基了生态系统、器官系统等层次的系统生物学研究。
『玖』 谈谈你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以及我们如何看待人口老龄人群,如何看待衰老,死亡
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根本在于加快经济发展,壮大国家经济实力。但是老龄化问题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处理的好,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处理不好,则可能成为制约因素。根据我国确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结合老龄工作的实际,特提出21世纪前十五年的国家老龄工作宏观政策措施建议。 1、 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长期规划。我们提出 健康老龄化战略内涵,主要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内容,这是对中国老龄工作的综合概括,是促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好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主体思路。具体建议是: 第一,提高对老龄化问题的认识。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强调我国人口 老龄化趋势加快的严峻性,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紧迫性,以及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性,提高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思想认识,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 第二,明确国家老龄工作的方向。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家"十五" 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结合经济发展进程和城乡不同情况,精心设计和构筑我国老龄的工作体系,明确提出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投入力度、检查标准。 第三,落实到各地的发展计划中。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本地区老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国家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采取分工负责和齐抓共管方式,对老龄工作有管理、有服务、有措施、有检查。 2、 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道路。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 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作用有机的组合起来,使之发挥出最佳效用。具体建议是: 第一,居家养老环境。为了使老年人起居方便,住宅设计要充分考虑方便老年人和满足老少户可分可合的需求,公共设施要安排方便老年人活动的场所,使得绝大多数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的家庭里,继续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完善具有尊老敬老传统的家庭养老体系。 第二,加快社区老年服务建设。在城镇建设规划中,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趋势,合理规划社区蓝图,使老年人能就近得到咨询、购物、清扫、陪伴、护理、紧急救护等各种服务,并为老年人学习、文体、康乐、交往等社会活动的需求提供条件,逐步建成适合城乡不同特点、多层次、多功能、多项目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体系。 第三,适度发展公共养老的福利设施。对政府设立的敬老院等养老、安老机构和设施,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需要公共福利机构抚养的老人情况,政府要继续增加投入,努力改善设施条件,逐步提高居养水平。鼓励和扶持社会民办公共养老设施,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福利性公共养老设施,形成对家庭养护困难老人的救助保障体系。 第四,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要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城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相对独立的养老金经办机构,负责养老金的征收、给付、营运和管理,用发国债形式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证全额按期予以支付。农村要逐步推行自我储蓄和家庭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并积极推进城乡养老、医疗方面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逐步建立起城乡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3、 积极发展老龄产业。老龄产业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而 形成的产业,既包括生产性产业,也包括服务性产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发展老龄产业,一是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以满足老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为目的;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经济规律办事,三是要保证养老费用的合理使用,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具体建议是: 第一,市场机制带动老龄产业发展。国家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围绕老年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对一些产业进行结构调整,开发生产适用对路的各种老年用品,鼓励和引导老年产品市场的发展。经济管理部门应运用市场机制,制定一些必要的优惠政策,扶持具有福利性质的为老服务产业发展。 第二,以老龄产业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城乡养老社会化服务要逐步走产业化发展路子,在财政给予必要资助的同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启动老龄产业机制来兴办社会福利设施,实行谁投资谁管理,依法进行经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三,努力降低为老服务产业发展成本。要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发展老龄产业,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发展老龄产业的资金,努力提高资金利用率。充分利用金融杠杆作用,在税费征收政策上,考虑扶持为老服务产业的发展。 4、加快完善老年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应是下个世纪老龄工作重要内容。具体建议是: 第一,加大有关老年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法律部门要坚决制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依法合理调整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第二,加快完善老年立法步伐。在2005年左右时间,国家要尽快出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老年人福利等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老年人的生活获得切实保障;在2010年左右时间,制定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法、新的老龄事业发展纲要等大部分老年法律法规,形成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本法的老年法律体系。 第三,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加大宣传普及老年法的力度,将老年人法规列入国家普法教育计划,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积极开展老年人的守法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先进典型,依法惩处残害和虐待老人行为,营造出健康老龄化的良好社会环境。 5、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老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具体建议是: 第一,加强党中央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在2000年前,以党中央名义发布公开信或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和广大党团员从战略高度和政治高度做好老龄工作。将老龄工作纳入到每年三月全国人代会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内容,及时对我国老龄工作进行重大部署。 第二,健全政府的老龄事务管理机构。国家应尽快成立高层次的老龄事务议事协调机构,通盘制定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将中国老龄协会改组为国务院直属的老龄事务管理局,作为国家老龄事务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授权行使必要的行政职能,理顺老龄工作管理系统的体制,充实老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老年人工作的管理、教育和服务。 第三,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化服务队伍。安排部分下岗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志愿力量,承担起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有关工作,发动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低龄老年人开展自助服务。在一些大学对老龄专业管理人才进行培养,加强老龄科研机构建设,组合各方面专家学者,深入开展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健全立法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老龄事务的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推动老龄事业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战 略 对 策 1、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能力 实现老年人与其他人共同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 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济 3、 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 老年福利服务、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 务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4、 建立和完善老年法规体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章50条 5、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安老、养老安全网 家庭保障安全网 社区养老服务安全网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网 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机构养老为补充养老机制 6、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营造健康老龄化的环境
『拾』 老龄社会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
根据我国第一至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和预测数据,我国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上半世纪,人口老龄化进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82———2000年为人口老龄化的前期阶段。在这期间,70年代生育率下降对总体年龄结构的作用刚刚开始,因而老龄化的速度不是很快,老龄化的程度也不很高,老年人口从0.77亿增加到1.28亿,老年人口比重从7.63%上升到9.84%,年均上升0.12个百分点,接近老年型的标准。2000———2030年为高速老龄化阶段。在这期间,生育率下降对人口年龄结构的作用和影响已经充分显示出来,因此老龄化速度加快。预计老年人口将从2000年的1.28亿,增加到2030年的3.35亿,年均增长668万。老年人口比重从9.84%上升到21.93%,年均上升0.39个百分点。2030———2050年为高水平人口老龄化阶段。在这期间,老龄化速度开始减慢,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幅度下降到年均364万。同时,由于少儿人口比例和劳动年龄人口比例同时下降,因此老年人口比例从21.93%上升到27.43%,并长期保持在一个高水平上。
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影响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实现这一战略需要有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其中包括合理的人口年龄结构。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超前于经济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制约作用,要消除和缓解其不利影响,变老龄化的压力为动力,就必须分析人口老龄化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其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将导致我国劳动力不足。老龄人口比重上升的结果会带来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的下降。劳动年龄人口是劳动力来源的基础,在总体人口中处于核心地位。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多寡及其在总人口所占比重的大小,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在人口老龄化的初期阶段,由于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的幅度较大,而老年人口比重上升的幅度较小,甚至小于儿童人口比重下降的幅度,就会出现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不是下降,而是上升的现象。一旦总和生育率达到更替水平,少年儿童人口比重回升,而老年人口比重只升不降时,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就会立即下降。
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从现在到2020年呈增长趋势,预计2010年增长到9 268亿人,2020年达到9.345亿人。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2022年以后,将出现递减的趋势,2030年、2040年和2050年将分别递减为8.879亿、8.654亿和8.357亿。从1970年起,由于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的幅度大于老年人口比重上升的幅度,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呈上升趋势,由1970年的53.5%依次提高到2000年的65.1%,预计2010年将达到67 9%。从此以后将逐年下降,2020年、2030年、2040年和2050年将分别为64.5%、59.2%、57.0%和55.1%。
上海已在前几年出现了“青年人赤字”,北京到2010年也将出现劳动年龄人口出大于进的局面。
2.人口老龄化将导致供养系数升高,劳动力成本加大。人口老龄化发展所带来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必然导致老年赡养系数和供养系数上升。我国老年赡养系数从1970年起一直上升,预测2010年为17.4,2030年为37.0,到2050年进一步上升为47.5时,劳动年龄人口与老年人口之比接近于2:1。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少年儿童抚养系数高,所以总供养系数也高。此后,随着少年儿童抚养系数下降,总供养系数下降,1990年为56.5,预测2010年达到低谷时仅为47.3。随后,少年儿童抚养系数回升,老年赡养系数上升,总供养系数也相应提高。2030年和2050年将分别达到68.9和81.4,大大超过了当前发达国家的水平(48—55)。由100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70-80个非劳动年龄人口,不但会使社会不堪重负,还会大大提高劳动力成本,降低产品的竞争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
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多,退休金的支出相应加大。据有关资料表明,1984年全国离退休人员总数1478万人,1990年为2301万人,1997年为3351万人,1999年增加到3727万人。预计2030年和2050年将分别达到9127万人和10303万人。全国离退休人员保险福利费用总额,1984年为106.1亿元,1997年为2068.3亿元,预计2030年和2050年将分别达到73219 5亿元和182195.2亿元。
3.人口老龄化将影响我国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发展的结果是,劳动年龄人口群体中,上年龄劳动者越来越多,比重越来越大。这种变化在人口统计中叫做劳动年龄人口老龄化。国际上把劳动年龄人口划分为三个部分:15———29岁为年轻劳动力,30———44岁为中年劳动力,45———59岁(或45———64岁)为老年劳动力。劳动年龄人口中,年轻劳动力比重下降,老年劳动力比重上升,称为劳动年龄人口老龄化。一般认为,老年劳动力的体力逐渐衰退,反应不如年轻人快,不能适应快节奏的生产活动,特别在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中,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于自动化水平较低,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影响就会更大一些。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水平还不高,属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比较多。在这些行业,劳动年龄人口老龄化会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实现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实现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必要可行的措施和多方面的配合。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制定一个既能控制人口增长,又能避免过度人口老龄化的人口政策。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是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目前我国既要控制人口增长,又要防止人口老龄化速度过快和老年人口比重过高。因此,要制定一个二者兼顾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在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实现2005年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 5亿人以内的预期目标,需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保持低生育水平,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0.9%以内。从2000年到2010年,如果农村的总和生育率不变,城镇的总和生育率由1.2提高到1.8,全国的总和生育率由1.89上升到2.0左右,一方面,城镇人口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胎,避免家庭结构“四、二、一”格局的出现,同时也可以减缓城镇的人口老龄化速度;另一方面,由于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可以继续控制人口增长,使2010年的总人口控制在13.74亿以内。2010年以后,农村和城镇的总和生育率保持不变,总人口在2035年达到峰值年时为15.03亿。此后逐渐下降,到2025年为14.68亿,在人口最大容量16亿之内。按照这—趋势,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将从2025年的2.76‰下降到2030年的0.99‰。同时经验表明,人口增长率的下降会带来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的上升。人口增长率为2%时,15-59岁的人口比重为55.97%;增长率下降为1%和0时,比重分别上升为57.47%和58.35%。这样就既能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减缓老龄化的程度,又能降低供养系数,有利于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要制定扶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人口老龄化对市场总需求的影响,必然导致市场结构变化。因此,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发展老龄产业,开拓老年市场,已成为保持市场稳定与繁荣的重要途径。国外经验表明,重视老年消费问题,不仅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而且也是拉动国内需求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此,国家对发展社会助老服务等要给予经济扶持和政策优惠。2 建立健全老年法律和道德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问题和人口老龄化问题都将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政策措施,归根到底要体现为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虽然1996年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有关老年的法制建设还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在处理—些涉老的民事纠纷方面,缺乏专项法律和法规依据。要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发展老龄事业,我们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法、社会救济法、家庭赡养法、社区服务法、老年福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践证明,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更好地调整老年人与非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制裁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保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要建立和完善与人口老龄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障体系。针对我国经济尚不发达,人口老龄化速度快、来势猛、超前于经济发展等特点,我们应建立—个公平与效率兼顾、基金来源多渠道、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家庭养老与社区助老服务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由国家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组成,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宜采用现收现付与部分积累相结合的模式,即在现收现付的基础上,建立个人账户储存积累,多征集一部分保险费为积累基金,为21世纪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退休金剧增作准备。这样既能保障近期内老年人的经济生活,又能缓解未来的压力。同时要大力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因为协调代际关系,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既要靠法制、法律的支持,又离不开精神文明和道德的保证。为此,要加强敬老、养老的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3.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提高对人口老龄化的承受能力。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标志。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都基于生产力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随着经济增长黄金时代的消失,特别是继石油危机而出现的经济危机,使社会保障制度速入困境,从而使所有发达国家出现了社会保障基金入不敷出的困难局面。据国际劳工局的研究报告认为:出现社会保障危机的主要起因不是领取养老金者持续增加,也不是医疗技术不断进步的结果,而是经济发展缓慢和失业问题严重。社会保障的危机不是社会保障结构的危机,而是经济基础由于营运不良而受到侵蚀造成的。如果经济能有一个合理的发展速度,社会福利的支出是可以得到满足的。
我国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的,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的客观事实,更需要加快社会经济发展,以增强对老龄化的承受能力。我国目前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因此,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同志对此曾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解决“老有所养”的根本出路也在于发展生产力,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增强综合国力。
4.充分利用老年人力、人才资源,变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为动力。要加快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让更多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使老年人的潜力得以发挥。如果说当前中国劳动力比较富裕的话,那么20年后这一优势将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一是可以弥补劳动力不足,二是可以为国家多增创财富,三是可以变—部分消费人口为生产人口,变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要加强老年学研究,发展老年教育,实现,健康老龄化,对我国来说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新事物,因此在制定老龄政策,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年教育,培训老龄工作者,处理代际关系,以及实现健康老龄化等方面,都急需老年学理论的参考和指导。为此我们必须加强老年学研究,才能为实现人口老龄化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创造有利的条件。
文章出处:《天府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