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院营改增地税要报税吗
如果符合条件,养老院是免税的,但是需要申报、并在申报表中体现出免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Ⅱ 养老机构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根据相关规定,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也享受非营利性机构待遇,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其中,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各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Ⅲ 现在企业怎么样合理合法的规避税收
现在国家的税收条款在不断的完善,国家在不同地区也实行着不同的税收政策,比如在重庆黔江区,这个少数名族聚居区,就享受着营改增税收全额留存地方的政策,给地方的财政收入给予了保障,也让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着更优惠的税收政策。
即使严格的税收监管,也会有税收漏洞。许多企业既依法纳税,也在合法避税。用足国家政策,享受各类优惠,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野蛮者抗税,精明者避税!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避税是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必须强调一点:合法规避税收与偷税、漏税以及弄虚作假钻税法空子有质的区别。
合理避税:老总能做什么?
规避税收,现在早就不是一个只适合于私下交流的话题。现在许多企业老板都在交流怎样规避税收,成功的经验大家"群起而效仿"。以下策略是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分析的。而从企业的发展战略角度来看,作为管理决策层,这样的操作更适合于您。
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
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家,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只需企业在不改变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下,注册到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就可以享受到营改增税收总额30%-50%的税收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30%-50%的税收奖励。企业所得税成本高的,还可以注册个人独资公司,享受核定征收,为企业增加运营的成本账。
以上方法,只是部分方法与技巧。在企业界一定还有更多高明的规避税收的方法。但不论如何,都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和合理,否则就背离了初衷与本意!
Ⅳ 国家对养老院的优惠政策
国家对养老院的优惠政策:
第一、改革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制度
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对外养老服务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同级价格部门核定,并建立公示制度。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根据其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农村五保人员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当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其费用应适当减免,减免部分由当地政府按接收此类对象的实际人数予以补助。
第二、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力度
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减免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供暖、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生活垃圾、粪便清运等费用,可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核准后免缴排污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救护与生活用车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核定后免征养路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国家扶持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居家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福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数或实际入住老年人数,给予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
第四、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
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审批,但要加强监督,确保批准用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第五、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
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
当然,国家对养老院的政策规定还有很多,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养老机构的更快发展。通过对养老院政策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家对养老院的支持力度较大,养老院配套服务设施逐渐得到完善,让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Ⅳ 开办老年公寓的税收问题
你的问题要拆成两个小问题回答:
问题1、开办老年公寓的税收有优惠政策,以北京为例——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京财税[2001]5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
1、老年服务机构所包括的范围:
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2、关于老年服务的减免税政策:
对由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核发《北京市养老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老年服务机构及核发《社区服务设施证书》的社区服务中心的老年服务中心(含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对于其他部门和单位、个人主办的老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民政部门审核标准进行核实,凡属于福利性、非盈利性的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问题2、关于领取发票,你可以到你的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所)办理。
这个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章发票的领购的第十五条规定: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可以参考
http://shiju.tax861.gov.cn/zwgk/bmfw/yhzc/rqfw.htm
发票管理你可以参考
http://www.chinatax.gov.cn/jibenfa/jibenfa0813.htm
Ⅵ 国家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老来龄委办公室联合国家税务总自局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第三条(三)规定,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第三条规定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Ⅶ 开办养老院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八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因此,开办养老院暂不属于营改增的范围。
Ⅷ 国家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回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答用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等现行税收政策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方面都对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了一定优惠。包括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等等。
Ⅸ 养老院需要交纳什么税种,哪些是免税的
养老院需要交纳的税种全是免税的。具体如下:
养老院享受的税收优惠涵盖多个税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不管养老院由谁投资兴建,也不管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一律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和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等十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规定,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虽然财税〔2000〕97号文件还规定了对老年服务机构自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但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废止。现行车船税法对养老机构没有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所以,除营业税外,享受优惠都以非营利性为前提。因此,能否享受优惠,关键在于民政部门是否认定养老院为非营利性。一定要实事求是,税务机关除了要求你提供各种证明材料,还会每年核查。
Ⅹ 建老年公寓有什么免税或是优惠政策
一、建老年公寓的免税或是优惠政策:
1、暂免收社会福利院、版敬老院、养老院、老权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
2、暂免养老服务收入增值税;
3、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4、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
5、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二、老年公寓是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