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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扶持补贴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2-02-03 03:33:32

Ⅰ 办养老院政府有哪些补贴,办养老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固定的服务场所

2、服务场所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国家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有特殊规定的还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3、床位数量为30张以上

4、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及供暖设备

5、开办经费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

6、每一名从业人员平均服务的生活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6人平均服务的生活不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3人

7、护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8、机构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9、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无拐卖人口、虐待、遗弃、诈骗、强奸以及其他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犯罪记录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记录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民办养老院享受哪些国家优惠政策您可以查询国办发200019号文件《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或咨询珲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

(1)养老机构扶持补贴申请表扩展阅读:

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2010年11月7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我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

为此,我国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减轻群众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要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争取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十二五”时期,应当朝着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设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迈进。

Ⅱ 养老护理补贴领取条件

补贴申请要求:

并非所有的社会养老机构都可以享受补贴,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选对场地。新施工要完善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并取得房产证;改造、扩建自有房屋和出租房屋,应当具备房地产许可证或者租赁协议和五年以上的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养老设施符合《养老院建设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同时,设备设施、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方面均符合社会养老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养老机构的法人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此外,施工规模符合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自有住房增加床位100张以上,改造、扩建租赁住房增加床位50张以上。床位使用率在50%以上。

(2)养老机构扶持补贴申请表扩展阅读:

据介绍,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补助,办养老机构首先由社会在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区县民政局将进行实地调查,填写问卷。之后,区、县民政、财政组织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然后公开。最后,报市级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5月和10月,全市将组织两次开展社会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和审批工作。各区、县民政局应当在当月三十日前报告初审合格的情况。此外,享受建设补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养老机构,不得从事服务年限不满5年。

Ⅲ 开个养老院国家给多少补助钱啊具体数额多少

各地有所不同,国家对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等。参考贵州省,其补贴标准如下:

1、床位必须在30张以上,每张床位资助3000元。

2、拨付方式,三年两次支付。

3、正式运营满一年后,入住率达到30%以上,支付首次50%资助金。

4、运营满三年后,入住率达到50%以上,支付另外50%资助金。

5、市财政给予日常运营补贴,每人每月80元。

6、另外,免征税。

此外,开办养老院分两种,一种是盈利性质的,到工商局注册,工商注册没有补助优惠政策。另一种是非营利性质的,到民政局注册,享有国家相关优惠补助政策。

当然各地补贴力度不一,具体可以去民政的相关部门咨询。

(3)养老机构扶持补贴申请表扩展阅读:

开设养老院的具体申办流程主要为以下五点:

1、需要准备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养老院是国家严格把关项目,必须要有一定的论证,具有可操作性才能申请。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必须要保证的。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养老院作为福利机构,和一般营利性企业有很大区别,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不能轻易就破产,那损害的是老人的利益,这是一个敏感而且脆弱的群体。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对固定场所的审核标准也是比较高的,不能是喧嚣的市中心,周边无空气污染源等。

5、备齐以上材料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进入审批程序。

Ⅳ 国家对养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

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包括民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

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因经济发展较好,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实行资金扶持:一是建设补贴,分为新建、改建两种标准;二是入住老人补贴,分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标准;相关税的减免;土地划拨。

比如天津对个人开养老院的按人头给于800到2万的补贴,具体有当地民政局负责,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民政局。

(4)养老机构扶持补贴申请表扩展阅读:

补助条件

除满足养老机构(不含护理型)一次性建设补助的资助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DB 37/T 2721-2015)、《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等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

(2)医疗功能完善。单独建设的老年养护院、护理院,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相应医疗科室,并报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养老机构中内设康复医院、护理院、养护院和分支医疗机构的,应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审批,分支医疗机构应达到《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规定的医疗条件。

(3)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4)配备一定数量的护理人员。

Ⅳ 2017年天津养老院补贴政策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津政发[2008]27号),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支持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通知》(津财社[2007]50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财社[2007]51号)精神,为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保障我市困难老年群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逐步完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以社区为依托,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社会化方向,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补贴对象范围

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

根据补贴对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按不同标准给予补贴。

服务补贴以居家养老服务券形式支付补贴对象。居家养老服务券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印制,各区县民政部门组织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当月有效,过期未用作废。

三、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门工作组织

本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大力发展和培育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委托社会组织和公益性公司等具体运作。

(一)区县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区县民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1)建立本地区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供给信息;(2)对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对象的资格和评估情况进行抽查审核;(3)对本地区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资格进行审查;(4)指导街道(镇)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5)监督检查本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6)承担民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居家养老服务事项。

(二)街道(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街(镇)领导和区县民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1)建立本地区老年人信息库,掌握老年人服务需求和供给信息;(2)对申请政府补贴对象的资格进行复审、评估和公示;(3)监督检查公益性公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4)指导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5)承担街道(镇)和区县民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委托公益性公司等服务单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经民政部门委托并签订委托协议后,公益性公司等服务单位可承担政府补贴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任务是:(1)根据委托协议,及时招聘和培训与补贴对象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与补贴对象签定服务协议,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服务记录,反馈服务需求信息。(3)建立服务质量跟踪检查制度,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检查。(4)按照津财社[2007]51号文件规定,及时申报办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各项政策性补贴。(4)政策规定应承担的其它任务。

四、补贴对象的评估和认定

全市统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统一组织评估人员培训。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补贴对象进行评估,确定补贴资格和照料程度。程序如下:

(一)申请。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范围的老年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天津市城镇居民特困救助卡》、《残疾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社区居委会初审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和复印件上报所在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评估。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全市统一评估标准,按照《天津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内容,对申请补贴对象进行复审并组织进行评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人员上门为老人评估时,应至少2人以上,并持有天津市民政局统一制发的《天津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员证书》,评估完成签字有效。

(三)公示。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估审核后,应组织对初审合格的补贴对象在其居住的社区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内容包括:申请补贴对象的姓名、住址、服务金额和服务项目等。公示时间为3天。

(四)审批。经复审、评估和公示合格的,报区县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的补贴对象进行抽查、核准,并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批。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后,指导中心将居家养老服务券组织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五、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保证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应根据本地区老年人最紧迫、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和服务能力进行设计。根据我市老年人需求,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咨询和应急服务等。

承担服务的公益性公司等服务单位要根据补贴对象的照料程度和自身服务能力,制定不同的服务菜单供补贴对象自主选择服务项目,并随着服务需求发展,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确定。服务人员小时工资标准,应参照市劳动部门制定的全市统一小时工资标准确定。按照与补贴对象签订的服务协议,保证服务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服务人员服务时,应佩带统一服务标志,标明本人姓名、所属公益性公司的名称、监督电话和本人照片等信息资料。要敬老爱老,态度和蔼,尊重补贴对象的隐私权、名誉权和所有权。

六、服务人员享受补贴的资格认定

接受委托的公益性公司招聘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以享受政府社会保险补贴:(1)招用我市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富余转移劳动力,并签订劳动合同;(2)按照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与本地区补贴对象1:6比例配备服务人员;(3)所有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须取得初级以上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对已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准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培训和培训补贴办法,按照津财社[2007]50号文件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人员,其享受政府社会保险补贴的认定程序为:(1)由公益性公司提出申请,按照本区县补贴对象数量,填写《天津市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数量认定表》一式五份,报区县民政部门审核。(2)区县民政部门汇总审核后,于每月最后一周报市民政局社福处核定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数量。(3)公益性公司将市民政部门核定后的《天津市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数量认定表》一式两份、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公益岗位认定要件(优惠证、劳动鉴证花名册或就业困难人群认定表复印件、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报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Ⅵ 民办养老院政府补贴怎么写

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

各地要建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具体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列出一定比例,“以奖代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一

Ⅶ 养老机构的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申请条件:
并不是所有社会办养老机构都可以享受补贴,欲申请必须符合这些条件:
首先,要有合适的场地。新建的要完善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并取得房地产证;利用自有房屋或者租赁房屋改扩建的应具有房地产证或租用5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地产证;养老设施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同时,设备设施、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已办理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手续。此外,建设规模符合要求。新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扩建增加床位100张以上,租房改扩建增加床位50张以上。床位入住率达到50%以上。
全市每年只开展2次审批
据介绍,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首先由社会办养老机构向所在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区县民政局将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之后,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公示。最后,报市级审定。值得注意的是,每年5月和10月,全市将组织开展2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各区县民政局须在当月30日以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此外,新建和改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建设补贴的,从事养老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

Ⅷ 如何申请养老产业项目资金补贴

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可由其本人或委托其亲友,到户籍所在地专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属,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哈尔滨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子女均不在哈市居住的证明(子女均享受低保或重度残疾的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收入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家庭收入计算办法计算)、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及审批部门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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