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职工医保最新政策规定
B. 医保定点医院和不定点医院有什么区别
1.报销额度不同。在定点医院报销的额度会相对多一点。到定点医院看病,能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在“小点”,药费报销比例可达80%;而在“大点”医院看病,如果是先经过“小点”就诊再转诊的就报销55%,未经转诊直接去“大点”看病的报销45%。
通俗点说,其实医保不定点是不能用于报销的,买药也一样,要在可以使用医保的药店才可以购买,因为医保卡只能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报销。医保卡定点医院,可以按比例报销。不定点医院,不可以按比例报销,全部自费。
2.结账方式不同。在定点医院住院可以在结账时直接冲销费用,只要补交冲销以后的金额就可以了。非定点的话,要住院得先申请,否则有可能不予以报销。住院的费用自己先垫付,然后再去社保报销。一般来说,定点医院是规定好的,不能申请更改。
3.医疗机构不同。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平等沟通、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具有一定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是可以报销的,而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医保政策规定是不报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C. 医保只能在定点医院报销吗
医保只能在定点医院报销。
根据国家的医保政策,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将不能得到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医保个人账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专门用于存储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 交了社会养老保险后看病可以报销吗
一、交了社会养老保险后看病,不可以报销。
1、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不是一个概念,只有买了医疗保险才能看病报销。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4)定点医疗机构养老保险就医政策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E. 医保政策知识
1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7%;二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600为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4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为1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10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按规定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75%。
2
参保居民生育医疗待遇:将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参保的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管理,标准为1200元。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标准结算。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多补助200元。
3
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及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80%。
标准:
(1)慢性心功能衰竭(350元/月);
(2)肝硬化(320元/月);
(3)血友病按实际发生额;
(4)结核病(200元/月);
(5)精神分裂症(280元/月);
(6)类风湿关节炎(300元/月);
(7)强直性脊柱炎(300元/月);
(8)再生障碍性贫血(500元/月);
(9)系统性红斑狼疮(500元/月);
(10)糖尿病并发症(350元/月);
(11)脑血管意外后遗症(280元/月);
(12)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含药物)700元/月;
(13)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1500元/月、(选择可复用性透析器透析)3500元/月、(选择一次性透析器透析)4200元/月;
(1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肺源性心脏病(320元/月);
(15)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0-1年)6000元/月、(1-3年)5000元/月、(3年以上)4000元/月;
(16)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治疗(术后一年以内)350元/月。
4
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凭新生儿户口本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部门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三个月不办理的随下年度参保享受下年度医疗保险待遇。
5
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居民参保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即为居民的门诊就诊定点。对于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65元标准筹集,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累计报销400元封顶。(含在10万以内)
6
从2015年1月1日起,停止城镇居民补充保险相关政策,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个人不缴费,大病保险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人均24元标准进行筹集。大病保险每个参保年度只有一次起付线为1.8万元,封顶线为30万元。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8万元的,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50%的比例支付;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支付;10万-30万元部分,按70%的比例支付。
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报销,当次剩余费用不再参与报销计算。
F. 职工医保可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费用,关爱民生的好政策还有哪些
职工医保可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个人负担费用
我们平时在街上看到了流浪汉,现在国家也引起了重视。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后是推荐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立法,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政策,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等等
G. 关于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医保现在需要连续交满20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政策。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不得少于20年(包括大额医疗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20年的,用人单位可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保费;或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按月缴纳;或先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5%为标准作为补偿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与服务年限挂勾,每工作满1年则补偿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补偿,用人单位补偿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再由职工本人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需按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一次性补缴所缺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H. 社保医疗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内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容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三级医院报销30%。
I. 社保怎么增加定点医院
关于医保定点医院的修改,一般来说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要求变更的,可以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形式的申请。
然后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然后等着拿结果就可以了。
若新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参保人需满足一定的变更条件方可办理,具体包括:
1、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
2、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
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任一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对于从未办理普通门诊统筹选点、首次申办选点的参保人,可凭医保就医凭证(医保卡或社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需先办理“小点”选点手续后,再办理“大点”选点手续。
选点手续任何时间办理都是有效的,在需要就医时顺便办理选点即可。
北京社保卡变更医院介绍如下:
城乡居民个人用户登录成功后,如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或亲属手机为空时,目前只有查询权限。如果需要办理此项业务,请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该项信息。
4家协同医疗试点医院通过院内系统接口改造实现电子病历药物过敏、重复药物及重复检验提醒功能。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持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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