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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员工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01 11:15:50

① 日月星养老院的管理理念

连锁性运营的养老院有着很强的管理和服务优势。一是通过践行“5S”管理理念,借鉴版国际国内先进的养老院权连锁管理经验,统一管理标准,使各养老院达到统一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求;二是对员工特别是护理员的统一培训、考核让员工对老人的服务更加体贴温馨,更加无微不至;三是各养老院共享医疗、护理、心理咨询、营养膳食的专家咨询,使每位老人都能享受到各类专家提供的服务;四是膳食原料的统一配送在同一标准下可享受到更加实惠的伙食供应;特别是连锁所属的各养老院对接收入住的老人都有所侧重,有侧重于休闲的住养老人,有侧重于失能老人的护理,因此对入住的老人可根据其健康状况在连锁养老院中按区域予以调理,得到最佳的居住环境和护理服务。
多年来,日月星上海连锁养老院按照“物质赡养与精神赡养并重”的办院原则,坚持“住养与康复结合,养生与调理并重”的服务模式,秉承“奉若父母,情同亲生”的服务理念,为入住老人营造幽雅温馨的居住环境,打造老有可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养老文化,提供体贴优质的护理服务,深受入住老人和家属以及政府管理部门好评。

② 请问江西敬老院参加考试进去的工作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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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您报考的敬老院是属于什么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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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敬老院后勤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各地要求和具体职责不一,现以新华乡敬老院为例:

1.要求:

热爱敬老养老事业,有一定文化水平,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富有爱心,有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思想,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年纪轻、学历高、有餐饮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2.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炊事员工作,协助其它工作人员做好敬老院管理、服务、卫生等各项工作,全日制上班,提供吃住(要求住敬老院院内),家中有事可请事假(但每月不超过4天)。

(3)敬老院员工考核制度扩展阅读:

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抓好全院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宣传和上级的文件及时传达工作。

二、制定院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批转、传阅、催办、文件的起草、打印等工作。

三、负责院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文件的归档、保管、查阅及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生。

管护科职责

一、负责落实好院里护理对象有关各项工作。

二、负责院里护理员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做好与定点医院(5702医院)的联系、协调工作及护理对象就医等工作。

四、负责做好护理对象亲属来院探访、协调、接待工作。

五、负责制定护理员工作制度,做好护理员考勤工作。

④ 敬老院护理人员合同及敬老院管理人员合同怎么拟定

以下仅供参考,中国敬老院网 提供!希望能帮到你!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某某敬老院
乙方(受聘人员):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合同到期续签,须提前两个星期。
二、工作性质和劳动报酬
乙方同意按甲方敬老院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 柒佰 元(小写:700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 贰 个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敬老院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员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敬老院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 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壹万 元(小写:10000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月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劳动工具、住房、生活用品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至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⑤ 养老护理员年终总结

**年要各级领导关怀和帮助下,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领导交给我们的任务和工作,虚心学习,逐步提高自身素质,现将**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本着中华民族的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精神为中心,我们做的主要工作有:打扫家庭卫生、买菜做饭、精神慰藉、读书看报、量血压、测血糖、陪医送药、购物理发、洗衣服等,接受了领导委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我们深感荣幸,同时责任感重大,牵挂更多!在50位服务对象中女性26人,男性24人,最大年龄86岁,最小57岁,其中服务人群里有轻度老年痴呆,半身瘫痪,就这样的一群弱势群体让我们放不下心,牵肠挂肚,尤其是刮起风下雨,有的老人房屋漏水,积水,我们都要及时把老人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雨停了后清理房屋里的污水。我们的工作长年的为老人有所为的工作着,发挥了“雪中送炭”的服务精神,一年的服务质量满意度达90%以上,有的老人还把我们当闺女一样看待。
**年全年中我们总服务时间4546个小时,比计划时间多出82个小时,总次数1932次,在2013年里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认真深入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使我们的服务对象持续增加并向整个美兰区扩展。
**年在这一年里我们虽然尝尽了工作上的酸甜苦辣,心中感慨万千,我们尽职尽责,工作上领导给了我们很大支持,使我们在工作岗位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个离不开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年我们将不负大家的重望,加强业务上的知识,不断的提高业务水平,完善自身素质,力争2013年工作中再上新台阶!
敬老院工作总结
**年xx镇敬老院在xx区委、区民政局、xx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五保供养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对集中养老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创建省一级敬老院为动力,以服务五保老人为重点,以服务优质化、管理制度化、生活规律化、设施齐全化、环境花园化为标准,不断努力改革创新。
xx镇敬老院目前安置五保老人55人,5名自费老人(其中五保户xx镇五保:40人;灵山镇五保:4 人;演丰镇五保:3 人;大致坡镇五保:6 人;新埠岛:1人;自理:29人;半护理人数17人;全护理人数8人)。配备管理服务护理人员6人。我们本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一切为了老人,一切方便老人,一切服务老人”的工作理念,全院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各类功能设施;强化管理和服务,使入住老人的生活条件

⑥ 个人想开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结《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6)敬老院员工考核制度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⑦ 养老院警卫风险管理规定

养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养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老龄活动的中心,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人的效果。

养老院服务工作准则

一、坚持“一切为了服务对象”的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二、以健康长寿为中心,以思想活跃起来、身体活动起来为基本点。

三、视院民为父母,强化责任,精心服务,吃苦耐劳,敬业奉献。

四、坚持做到“三不”、“四勤”:对院民的合理要求不推诿,对特殊性格的院民不厌烦,对残疾院民不歧视,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五、做到“五轻”:说话轻、关门轻、动作轻、走路轻、搓澡轻。

六、尽好“五心”:服务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护理精心、听意见虚心。

七、落实“七点”:微笑露一点、嘴巴甜一点、做事多一点、理由少一点、肚量大一点、脾气小一点,效率高一点。

八、力争六个“第一”:以院为家为第一起点,爱岗敬业为第一责任,以人为本为第一原则,院民需求为第一信号,院民利益为第一考虑,院民满意为第一标准。

养老院工作人员守则

一、不阳奉阴违,损人利己。

二、不违反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三、不先斩后奏,坚持先请示后汇报。

四、不搞个人特殊化。

五、不擅办收养人员入、离院手续。

六、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七、不打骂、刁难、虐待、歧视供养人员。

八、不搞铺张浪费。

养老院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讲究个人清洁卫生,注意衣着整洁,保持健康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爱护院内设备设施,不随意涂画或张贴。

六、不浪费粮食,节约用电、用水、用钱。

七、不准在院内从事封建迷信及宗教活动,不准外出乞讨、捡垃圾等。

八、不赌博,不饮酒酗酒,不骂人吵架,讲文明,讲礼貌。

九、外出走亲访友履行请示登记手续,不经院方同意,不得私自外出。

十、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第二篇管理制度

请销假制度

一、养老院工作人员、入住人员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二、养老人员经批准外出,工作人员应交代注意事项。

三、请假外出必须如实说明请假原因,到什么地方,找什么人,以便有事及时联系和查找。

四、工作人员请病假要持有医院诊断书,休病假三天以上者,需提前报请院长批准。

五、请假外出期间,参与非法活动和出现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七、外出人员归院后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批评教育。

考勤制度

一、坚持每个工作日进行考勤,工作人员上班后,主动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三、以月为计算单位,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天扣50元。旷工或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采用适当形式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与评先、评优、奖金等挂钩。

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部署,使安全工作贯穿于生活、管理的全过程。

二、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习治安法规,安全常识,增强工作人员和院民的安全防范意

识,做到知法、守法、善于用法,提高依法管理敬老院的能力。加强与本辖区派出所的联系衔接。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法人代表负总责。

四、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电器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安全门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

六、严禁在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

发生。

七、院民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院民所带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管,

但手续要齐全。

八、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厨房内刀具由专人保管、存放,严禁

炊事员外的院民进入厨房。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九、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预防火灾事故、触电和雷击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夏季中暑事故、冬季冻伤事故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财务管理制度

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董事会批准。

二、所有业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法人代表审批,手续不全一律不予报销。

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支出凭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准确存入银行专户,不得出现坐支现象。

四、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五、坚持财务公开,执行收支两条线,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六、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卫生保健制度

一、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二、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四、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五、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

膳食管理制度

一、每天制定食谱并公示,做到饮食科学,营养食疗,荤素搭配,粗粮细做。保证院民饮食营养搭配合理,伙食标准到位。

二、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做好防蝇、防蟑、防鼠、防霉变工作;餐具及时

消毒,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保证贮藏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垃圾及时处理,确保食堂卫生符合标准。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

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定期健康体检,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

四、各类食品由专人采购,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

五、凡院内工作人员均不得单独在食堂做饭,不得将食堂物品私自带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接受院民监督。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度

一、养老院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食品中毒、火灾、人为暴力事件。养老院制定《养

老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衔接配套。

二、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后,养老院院长要在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并立即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时组织力量转移安置院民,稳定院民情绪,防止转移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确保院民生命安全。

三、隔离、保存疑似问题食品、疑似病例,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阶段结束后,养老院院长应当向当地政府汇报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等详细情况,总结处置工作。

物资采购与发放制度

一、严格履行物资出入库手续,按发票凭证,严格验收物资品名、规格、数量。若发现伪劣物品或规格、数量、价格不相符,应拒绝入库;对验收合格的物资立即办理登记手续。

二、物资申领或发放,应由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凭证由仓库保管员发放。

三、加强仓库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烟火入库,不准闲人入内。

四、物资管理要做到“三勤”和“三防”,即:勤整理、勤检查、勤通风;防霉烂、防供不应求、防规格混杂。

五、做到厉行节约,修旧利废。

第三篇工作职责

养老院院长职责

一、主持院内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养老保障政策。

二、热爱养老院事业,树立以院为家思想,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环境整洁、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精神文明窗口。

三、制定本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工作。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听取院民有关内务、卫生、膳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抓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团结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七、组织院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八、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使用。

九、抓好养老院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等工作,加强与上下级和有关部门

单位的协调,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深入院民中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十、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考核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养老院会计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院制度,认真编制本院年度收、支计划,及时做好年度决算,当好院长参谋。

二、认真做好会计事项处理,按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做账。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齐全。

三、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四、做好财务档案保管和保密工作,发挥财务监督和保障作用。

五、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统计报表,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等档案资料。

养老院出纳职责

一、按规定和制度负责办理全院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业务。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超过规定库存现金,不得签发空头、空白支票。凡报销凭证必须有经手、验收、审核和领导签字才能支付,否则可以拒付。

三、按规定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银行账、单,对未达款项及时查询。

四、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

养老院护理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听从指挥、服从分工,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热情周到,视院民为亲人。

二、负责院民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新鲜,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三、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拆、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院民,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送菜、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

五、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引导院民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树立以院为家思想,做院民的知心人。

六、注意观察和清除入住人员身边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养老院炊事员职责

一、热情为院民服务,熟练掌握烹调技术,做好茶水饭菜的正常供应,依据食谱,合理调配饭菜,确保按时供给。

二、每天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虚心接受院民的监督,倾听医务人员意见,妥善安排照顾好病号,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三、搞好个人卫生,穿戴工作衣、帽上班;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向院领导汇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四、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规定,做好餐厅、厨房内外的卫生工作,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负责食品仓库、厨房、公用餐具、厨具的管理,随时关紧食堂门窗,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节约用电、用煤、用水,计划用粮、用菜。


养老院管理制度2016-04-3020:14:28|#2楼回目录

养老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三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六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第七条敬老院应组织老人参加一些有益的学习活动,使老人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遵纪守法,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敬老院应经常开展文娱活动,活跃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过节和老人生日,可举行节俭和有益的慰问、祝寿活动。

第九条敬老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组织种养、加工、服务和小商业等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敬老院设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院办经济实体可吸收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或管理工作。

第十条敬老院设院长(或正副院长)、医生(卫生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以下统称管理人员),按入院老人总数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备。

管理人员要挑选遵纪守法,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人员担任。院领导要由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笔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

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对表现不好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一条敬老院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老人代表组成,其中老人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院伙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十二条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分工、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考查、评比、奖惩制度。

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会计、出纳、保管、总务由管理人员兼任或老人代表担任。财务收支帐目要日清月结,每月张榜公布,物资进出仓库要登记、验收。

第十三条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标准,应相当于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并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由敬老院或主管部门分情况对直接责任者予以批评或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养老院工作人员管理制度2016-04-3020:15:36|#3楼回目录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养老院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实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定时巡视。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⑧ 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措施

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农村中心敬老院(标准化敬老院)是指按照《四川省农村敬老院等级达标试行标准》、《成都市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建设、以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为主、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床位数达80张以上的敬老院。农村中心敬老院属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为加强全县中心敬老院的管理服务工作,维护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五保对象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能得到及时保障,促进中心敬老院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关于农村敬老院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包括院长、会计、炊事员、护理员、锅炉工、医务人员等)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基本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二)热爱农村五保供养事业、有爱心、勤奋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三)爱岗敬业,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爱护和悉心照料每一位五保供养对象。(五)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素质、修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六)服从领导,服从大局,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七)爱护中心敬老院公共财物,不浪费,不损坏,不化公为私。(八)讲究个人卫生,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整洁。二、工作时间根据中心敬老院五保供养对象多数体质较弱、需要照料的实际,为体现对五保供养对象的人文关怀,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时至晚上18时、晚上18时至次日8时由院长安排轮流值班,炊事员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提前工作时间;国家对法定节假日有调整的,以国家调整时间为准。在确保敬老院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经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批准,可根据岗位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三、考勤院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勤。定期考勤一般每日两次,不定期考勤一般每周应不少于3次,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位和有无迟到、早退等违规违纪现象。四、值班(一)工作时间外和节假日,敬老院工作人员应坚持值班制度。值班由院长根据岗位需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员,一般由全体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中有足够的炊事人员和护理人员(3人以上),必须能维持敬老院的日常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全时在位,并保持通信畅通。如遇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处置和汇报。节假日值班时间为24小时,工作时间外值班为当日18时至次日8时。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时,由院长组织,主要说明值班期间的有关情况,有无重大情况、突发事件、待办事项等。(二)中心敬老院要建立交接班登记本,对每日值班情况进行登记,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处置意见作详细记录,由交接双方签字,院长审核后确认。五、请销假 (一)工作人员外出或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要按级请假。请假时间在1日以内,地点不超出郫县范围,可向院长口头请假;1日以上或超出郫县范围,均应填写《请假单》报院长批准。院长根据敬老院工作安排和工作人员实际情况批假,院长、副院长请假1天以上由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5日以内在成都市范围内由院长批准,超出上述请假天数或外出范围,须由院长向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报批,批准后方可离院。工作人员请假后应按规定及时归队销假。凡未请假、准假、填写《请假单》、或超出请假时间、地点或未按规定及时销假者,均按旷工处理。(二)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经批准后应自行进行工作交接,必要时由院长协调、组织工作交接。(三)工作人员如遇特殊、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或请人代假,事后应及时说明原因并补办相关手续。六、奖惩措施(一)奖励中心敬老院要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增加院内经济收入,同时在工作人员中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敬老院建设和发展的比、学、赶、帮、超等活动。如有下列情形,经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批准,根据该院院办经济收入状况,对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1、被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县民政局以上单位通报表彰者。2、一年内未迟到、早退或未请假者。3、向中心敬老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到良好效果者。4、见义勇为、处事果断,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者。5、其它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应予奖励的情形。(二)惩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心敬老院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1、一个星期以内,迟到或早退3次以下者,由院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在工作人员大会上通报批评;3次以上,每超出1次,扣5元。连续两周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0元。2、工作人员当班时间严禁参与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50元。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中心敬老院统一安排的除外),违者每次扣50元。饮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4、旷工1日者,扣发本人半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不含3日)以上,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将予以辞退或开除。5、值班期间一经发现脱岗者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者,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其它需要惩罚的情形,按县中心敬老院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七、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二)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操作规程,经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责任事故的;(三)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者;(四)在本职岗位上出现事故、案件或重大问题者;(五)工作期间因故受到刑事处罚者;(六)身体体检不合格、有传染性疾病、不适合敬老院工作者;(七)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八)其他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本规定自发文之日实施。 **********年**月**日

⑨ 乡镇政府创办的乡镇敬老院,该敬老院的管理人员由乡镇政府认命,其人员性质属什么

你好,乡政府创办了乡敬老院,该敬老院管理人员由乡政府任命,如果经过考核,是在编人员,人员的性质应相当于,乡政府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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