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的政策全文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历史欠账较多、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形势下发生的,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约占总人口的16%;2020年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但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结构变化使其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目前,我国城乡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由于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和生活节奏加快,中青年一代正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照护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力不从心,迫切需要通过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来解决。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对照料和护理的需求,有利于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的形成。据推算,2015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4500亿元,养老服务就业岗位潜在需求将超过500万个。
在面对挑战的同时,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多,公共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以及人民群众自我保障能力的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具备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一)内涵。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兼顾全体老年人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条件的要求。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丰富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标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持续发展过程。本建设规划仅着眼于构建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二)功能定位。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
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务、老年食堂、法律服务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对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补贴,鼓励他们配置必要的康复辅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城市,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倡议、引导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及老年人互助服务,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机构养老服务以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设施建设,实现其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重点实现以下功能:1.生活照料。设施应符合无障碍建设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属功能用房,满足老年人的穿衣、吃饭、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日常生活需求。2.康复护理。具备开展康复、护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设施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康复器材,帮助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生理功能或减缓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3.紧急救援。具备为老年人提供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救援服务能力,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鼓励在老年养护机构中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老年养护机构还应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为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等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整体规划。中央制定全国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建设;地方制定本地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基层网络,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城乡自治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实现合作共赢。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区域内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导向,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完善不同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优先解决好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
4.深化改革、持续发展。按照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和监管。盘活存量,改进管理。完善养老服务的投入机制、服务规范、建设标准、评价体系,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养老机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一)建设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二)建设任务。
改善居家养老环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机构为重点,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水平。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程度,“十二五”期间,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改造30%现有床位,使之达到建设标准。
在居家养老层面,支持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扶持居家服务机构发展,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服务内容和项目,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服务。
在城乡社区养老层面,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养老服务功能,使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在机构养老层面,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一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建设若干具有实训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
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装备水平,鼓励研发养老护理专业设备、辅具,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规范行业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三)建设方式。
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通过设备和康复辅具产品研发、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
(四)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各类服务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社会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公办养老机构应充分发挥其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理顺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机制,建立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鼓励有条件或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的机构负责运营。负责运营的机构应坚持公益性质,通过服务收费、慈善捐赠、政府补贴等多种渠道筹集运营费用,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培育扶持,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支持其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开展社会养老服务。
推动社会专业机构以输出管理团队、开展服务指导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引导养老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收养政府供养对象,共享资源,共担责任。
(五)资金筹措。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需多方筹措,多渠道解决。
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出责任,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及地方各级彩票公益金要增加资金投入,优先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中央设立专项补助投资,依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龄人口规模等,积极支持地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重点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养护机构设施建设。 (一)强化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抓实抓好。各地要建立由民政、发展改革、老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沟通,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鼓励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的公益性养老机构。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对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的金融服务,增加对养老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积极探索拓展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融资渠道。积极探索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设施。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运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制定和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相应的认证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评估制度。
(四)完善扶持政策,推动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应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保障土地供应。符合条件的,按照土地划拨目录依法划拨。研究制定财政补助、社会保险、医疗等相关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好有关税收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施老年护理补贴、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支持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五)加快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开辟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如养老机构具有医疗资质,可以纳入护理类专业实习基地范围,鼓励大专院校学生到各类养老机构实习。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教材开发,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五年内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完善培训政策和方法,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发社工岗位。开展社会工作的学历教育和资格认证。支持养老机构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形成专业人员引领志愿者的联动工作机制。
(六)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以社区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便民信息网、热线电话、爱心门铃、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发挥社区综合性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在养老机构中,推广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通过网上办公实现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建成以网络为支撑的机构信息平台,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老年康复辅具产品研发。
各地可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❷ 康乃馨老年城的康乃馨养老社区标准化运营体系
依托康乃馨老年建筑设计研究中心,康乃馨形成了一套严格的适老化建设标准,涵盖完整的养老社区的居住环境、景观环境、公共环境、运营辅助环境等,从设计、选材到施工建筑等方面均有严格的体系标准。
康乃馨养老社区综合运营模式由五大标准化模块组成,通过各模块有机互补、相互提升,形成完整、独特的“康乃馨模式”。
标准化的宜老设计,高标准的硬件设施,社区专设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专业老年护理服务。提供高品质人性化的老年护理服务,商业配套服务运营是增值。建设完整的社区商业服务配套,文化服务运营是差异化。依托投资方教育出版背景,康乃馨自办各类媒体,生产养老养生系列文化产品,打造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形成独特的“文化养老”体系,这是康乃馨区别于其他竞争者的最大特质。
❸ 中国有标准化的养老机构吗,盛泉养老算吗
盛泉养老经过多年发展,在行业内已处于领先地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标准中国》栏目播出盛泉养老服务标准化事迹后,盛泉养老成为了引领中国养老标准化建设的典范。
❹ 养老保险标准化建设前言
盛泉养老始终坚持“做标准、做连锁、做规模”的战略规划,以标准化驱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不断满足老人精神和文化需求,打造和谐美好的盛泉幸福家园。同时通过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强化标准引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先后获批“山东省服务名牌”“党建标准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养老服务标准创新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2016年9月14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以“用标准说话”为题,对盛泉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进行了报道,盛泉养老成为了中国标准化建设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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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
标准化是提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的有效方法
作者: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邸妍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发布时间:2009-4-2
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内容。那么,如何加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进而推进社会保险领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呢?我认为,除了当前要解决制度缺失外,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通过采用标准化方法,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科学管理和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一、标准化的内涵
标准化属于科学管理的范畴。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标准化实质就是一个建立规范的过程,其主要活动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标准化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修订标准,使对象事物不断循环、螺旋上升、持续改进。这本身就与科学发展观的可持续发展是相一致的。
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领域开展标准化实践,可以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因为,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项进行规范,可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科学管理;通过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并制定工作标准,可以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的提升;通过对经办服务人员的行为举止进行要求,可以促进服务质量的改进。此外,通过开展标准化,还可以促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可持续长效机制的建立,最终的受益者是广大老百姓。
因此,标准化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科学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的主要内容
标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制定标准。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中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标准:一是基础标准,即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中的基础事项,如标准的编写格式、术语、标志等内容制定的标准;二是技术标准,即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如相关信息技术、社会保障号码等;三是管理标准,即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中需要协调统一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如人财物资源管理、内部稽核、风险控制等;四是工作标准(业务标准),即为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整个工作过程的协调,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对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权限,本岗位与组织内部其他岗位纵向和横向的联系、本岗位与外部的联系,服务人员的能力和资格要求等内容制定的标准;五是服务标准,即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中的服务活动,包括服务人员的仪表、语言、态度和行为,服务设施、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内容而制定的标准。
三、各地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实践经验
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以来,各地都在陆续探索通过标准化的方法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从其他领域来看,北京市朝阳区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用现代财政管理的标准化思想,在建设公共财政体系中,以标准化为切入点,对政府基本支出实行标准化管理,坚持部门基本事权可测量,“财随事走”,力求使每个老百姓都可以享受到同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上海市建立了以提供标准化公共人事服务产品为纽带的覆盖全市的公共服务和管理网络体系;海南省制定的质量兴省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中,把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标准放到了第一位,围绕老百姓最需要、最关心、最现实的服务需求,开展社会需求型服务标准化建设;江苏省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已经通过ISO9000认证;山东省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三大体系等。
二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来看,原人事部成立了全国人才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劳动部成立了全国定员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6年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10号)“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要求,陆续开展了以改善和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为重点的“完善和规范业务流程、建设标准化经办服务中心、优化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改善服务工作质量”的实践探索:(1)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率先在全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模式下开展了标准化工作的探索,围绕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的管理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建立了包括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在内标准体系;(2)江苏省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ISO9000管理标准体系引入社会保险服务领域,率先通过了ISO9001管理质量标准认证;(3)江苏省无锡市为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以改变传统服务模式不适应社会需求的状况,正在探索进行管理机制创新,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服务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4)吉林省积极推进业务基础管理规范达标活动,通过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达到全省养老和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的规范统一,并积极开展标准化经办服务大厅、标准化档案管理中心、标准化社区服务窗口的创建工作等。
上述情况证明,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领域采用标准化方法是可行性,并且这些实践都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领域的标准化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四、对今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标准化”中的“标准”有其法定含义,与一般意义上的“标准”有所不同。其中,显著的区别是“标准化”中的标准对象具有“重复性”的特征,也即同一事物反复多次出现的性质。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领域开展标准化活动,首先就需要在分析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现状并预测今后一段时期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确定本领域应该标准化的对象事物。
针对当前各地在经办服务机构名称和设置上差异较大的现实状况,即有些地区是按社会保险险种“分散”设立,有些则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将部分险种集中设立其他分散设立,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实现“五险合一”等,建议当前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标准化可以采取“国家统一”和“地方差异”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推进。
一是国家可以考虑研究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对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名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所使用的术语以及标志等内容可以考虑制定基础标准;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涉及未来提高统筹层次目标中社会保险关系可转移、可接续的相关信息技术等内容可以考虑制定技术标准;对于涉及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活动的服务人员仪表、语言、态度和行为,服务设施、安全、卫生,以及服务质量等内容可以考虑制定服务标准。
二是各地可以结合具体的工作实际探索制定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由于各地的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机构设置存在较大差异,而这些情况又决定着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管理和工作流程,对这部分内容目前还不适宜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但国家应该指导并鼓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经办体系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服务人员的资格能力等内容探索制定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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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盛泉集团的标准化养老好不好
对于如何摸索标准化运营,盛泉养老董事长邱龑模说过:“做标准是这版样的,它需要从实际当权中搜集老人所有的需要和需求的数据,而且要形成一种规范”,盛泉的养老标准化涉及332项,涵盖了业务运行、服务规范、安全和能源管理、监督考核各个领域。在服务保障方面,梳理制定了组织管理标准、人员管理标准、安全管理标准、供应商管理标准及信息管理标准等;在服务提供方面,围绕养老服务、起居服务、餐饮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护理服务、药事服务、医技服务、康复服务、安宁服务等重点服务环节,制定完善各项服务标准,标准渗透于养老的每个环节。
❼ 如何形成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规范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庆市约290万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35.52万,占总人口的12.25%,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每年将以4%左右的速度递增。其中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5.78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6.2%,而失能老人也达到了2.42万人,半失能老人有5.17万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现状
1.政策背景:养老体系建设压力巨大,各级政府高度关注
2012年12月31日我市人口总数为281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35万,占人口总数的12.4%,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每年将以4%左右的速度递增,其中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5.78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6.5%,而失能老人也达到了2.42万人,半失能老人有5.17万人。据预测,到2015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40万,到2020年将达到60万,到2030年将突破70万。随着近年来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的持续增长,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2.养老体系现状:优质床位供不应求、支持体系薄弱
⑴ 市场需求旺盛,优质床位供不应求
老年人口基数巨大,且每年保持快速上升的趋势;城市“4-2-1”家庭格局的增多,都是催生养老需求的重要因素。老年人健康状况低下,更对机构养老服务提出了高要求。同时,老年抑郁病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入住养老院的老人长期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生活,极易产生抑郁现象;没有专业的诊疗支持,误诊为老年痴呆的患者不在少数。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方面养老机构要丰富老人的文娱生活、陶冶情操、慰藉心灵,预防老年抑郁症的发生,同时要配置专业心理诊疗师,从专业角度进行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提高入住老人的生活质量。
随着近年来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的持续增长,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据市民政局调查测算,全市城镇老人有机构养老需求的有7182人,现有4个福利院1000张床位和53个民办养老院的4700个床位已是捉襟见肘。其中公办的4家即第一福利院、第二福利院、萨尔图区养老院、肇州养老院共计1000张床位;敬老院主要分布在各级乡镇和农村,主要服务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和“三无人员”。民营养老院大多数规模较小,床位数在20-50张,入住率50-60%,硬件差、配套弱,以低收费吸引患者,经营上大多处于勉强维持阶段。
⑵ 支持体系薄弱,难以全方位满足入住老人需求
目前我市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分别隶属于民政和卫生两个体系,相对应的养老院更多的只提供养老服务,也就是生活照料为主,在诊疗护理存在严重不足。有调查报告称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中,有医疗支持(至少内设有医务室、配备有专业医护人员)的不足17%;而卫生数据显示60岁以上老人患病率是全人群的3-5倍,更多需要专业诊疗。缺乏医疗支持是绝大多数养老机构存在的“硬伤”。
同时,老年抑郁病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入住养老院的老人长期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生活,极易产生抑郁现象;没有专业的诊疗支持,误诊为老年痴呆的患者不在少数。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方面养老机构要丰富老人的文娱生活、陶冶情操、慰藉心灵,预防老年抑郁症的发生,同时要配置专业心理诊疗师,从专业角度进行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提高入住老人的生活质量。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可以有效缓解大庆市养老床位数的短缺难题
随着近年来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的持续增长,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据市民政局调查测算,全市城镇老人有机构养老需求的有7182人,现有4个福利院1000张床位和51个民办养老院的4700个床位已是捉襟见肘。
2.有利于大庆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
建设医养结合模式的综合性养老机构、引进成熟的养老服务运营体系,是解决大庆地区老年人医疗及养老任务的最好解决办法。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养老机构的医疗诊治、专业护理、康复管理等方面配套不足。创建医养结合模式的综合性养老机构倡导 “医+养”模式的引入,可以从市场根本上引导、激励养老机构的改革和完善,扩充养老服务内涵、提升医养服务质量。医养结合项目的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三、医养结合项目建设的基本原则
1.倡导 “医+养”模式的引入,可以从市场根本上引导、激励养老机构的改革和完善,扩充养老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最终带动各级各类养老机构自身的改造。以建设政府指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为契机,以创建具有独创性的、标准化的、规范化的养老机构为手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处理好需求与可能、规模与质量、当前和长远的关系,通过努力切实提高机构养老的服务内涵和服务质量,促进机构养老事业更好、更高、更健康的均衡发展。
2.建设医养结合模式的综合性养老机构以“医疗+护理”为主线,对入住老人按需要护理的级别分为监护型、陪护型和特户型有针对性的进行照料和健康管理,以IT平台为纽带、为入住老人提供便利、有效的集生活照料、诊疗保健、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全面服务,整个体系在养老机构运营体系中优势非常突出,也非常符合市场需求。
3.建设医养结合模式的综合性养老机构以收住需要全面护理的患者为主,并按老年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区域划分,形成专业团队进行诊治和管理,如失智老人管理中心、褥疮治疗中心、临终关怀病房、后ICU病房等。养老院是需要陪护老人的主要环节,主要针对半失能和失能老人进行生活照料、轻度疾病诊治、康复指导等服务,症状加重或突发急症患者转入康复病房,症状缓解或痊愈老人转入监护型公寓。监护型养老公寓入住的老人生活基本可以自理,但多数是各类老年病患者,需要有专业医师进行定期检查、健康指导和用药提醒。三个区域之间实行双向转移的循环体系,可以有效地解决老人入院前、院中和出院后的诊疗和健康管理上连续和一致。
4.倡导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全面改善老人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1977年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医学院精神病学和内科教授O.L.Engel提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以来,心理健康越来越受到医学界的重视,只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社会活动能力,生活质量才能得到真正提高。在《全国城乡失能老人状况研究报告》中提及,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常常感到孤独的比例分别达到了41.1%和50.9%,城乡完全失能老年人具有中度以上抑郁症状的比例分别达到 45.9%,特别是中、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心理抑郁状况则更为严重。如何避免养老院成为“孤岛”、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是改善入住老人生活状态的重要环节。
5.建设医养结合模式的综合性养老机构在医疗、养老的基础上开设老年大学、康乐中心、体育场等休闲设施可以有效地拓展入住老人的活动范畴、娱乐身心、提高生活质量。度假宾馆的开设为家属周末探访提供了便利条件,与家人团聚是老人心灵慰藉的最好途径。
6.随着“4-2-1”家庭的增多,老人医养已经成为一大社会难题,也是众多家庭的首要难题,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一个能够给予老人从生活照料、疾病诊疗、专业护理直到临终关怀的整体服务机构既能有效满足银发一族多层次需求,又能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众多家庭的难题和愧疚感,真正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从而有效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消费能力和养老观念的变化,人们的养老需求逐渐想多层次、多元化方向发展,老年养老不仅仅要满足基本的生活照料需求,同时还希望在养老机构里也能满足沟通、交流、娱乐、休闲、学习、有为、亲情的需要;同时老年群体疾病的多发性问题也客观要求养老院需要医疗机构的补充和支持。这些需求和变化对养老机构的设备、设施、环境和经营团队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从更高层次和经营模式上进行完善和改进。服务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地区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既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又是增强大庆市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两大目标”的内在要求。医养结合项目的建设,既从医疗护理、老年康复、养老服务、异地养老等方面做出特色,又可以在护理员职业培训方面作为集团基地做出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大量需求对地方“4050”人员是一个很好的基业机会。同时,医养结合项目的实施对周边房地产市场也有一定的推动,可以在聚集市场氛围、提高入住比例、提升房产价格等方面产生作用。
❽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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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养老院怎样管理
一、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亟待繁荣。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是更好地提供为老服务、加强行业管理的准则和依据。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事关行业健康发展和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是关系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长远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紧制定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管,健全市场规范,促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推动研究编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规划,加强标准研究、制修订和宣传贯彻,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在全社会得到广泛认同和普遍实施。积极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切实发挥在标准化工作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2。坚持突出重点。要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保障其合法权益为重点,着眼于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要加强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制定,优先制定和实施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监管和等级评定、养老服务安全管理等标准。
3。坚持市场导向。要密切与市场的联系、体现行业特点,及时反映养老服务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增强标准的市场适用性,更好地为养老服务业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市场准入和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在标准需求、投入、制定和应用中的积极作用,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制定联盟标准。
4。坚持注重实效。坚持标准实施与规范市场行为相结合,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维护老年人、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完善标准评价体系,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价,不断总结推广实施标准的方法经验。要将创建产品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满意度作为衡量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引导养老服务业向标准化、优质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涉及领域多、覆盖面广,要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的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以及社会研究力量,建立统筹协调、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规范的标准计划立项、起草、审查和发布程序,以及公开透明、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加强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建设,提高其标准化工作水平。支持和鼓励各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鼓励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养老机构和相关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工作,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携手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做好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按照由试点到示范的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争取通过两至三年的时间,在养老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和试点示范机构,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与示范引领。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总结和推广试点的典型经验,逐步形成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优质发展的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提升养老服务业的规模和效益。
(三)加强人才和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的教育培训工作,分层次培养行业组织、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骨干企业中的技术人员,使其成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力量。要重点培养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积极组织一批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养老服务标准化专家和研究团队,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探索建立标准化信息共享及服务机制,搭建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及工作平台,为各级有关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以及利益相关方提供信息互通及资源共享的渠道,提升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❿ 养老机构MZ/T309的要求
摘要 127号),从建立评估组织模式、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流程、探索评估结果综合利用机制和养老评估监督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以及明确护理、养老服务等补贴领取资格等,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充分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服务需求。同时,研究制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MZ/T039—2013),该标准规定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对象、指标、实施及结果,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提供了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明确提出探索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