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B.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卫生责任书
为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藁城市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伙食部与食堂负责人签订食品卫生责任状如下:
1、所聘炊事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不招聘非本地户口的炊事员及行为有劣迹的人员,不招聘男55岁,女50岁及不满18周岁的人员。
2、食品采购: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面粉、大米、酱油、醋、食用油到有市场准入证的单位定点采购,并上交伙食部一份质检报告。食盐必须持购盐证到盐业公司采购。蔬菜保证新鲜,无杂质,不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并与供货客户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不采购熟食品,肉类采购要索证,严禁采购亚硝酸盐、甜味素、糖精、化工色素等非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及被有毒物质污染的食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3、食品加工:加工人员必须懂得食品卫生知识,加工前首先检查原料及辅料,不用腐败变质或其他感性状异常的原料。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冼净,蔬菜与肉类分池清洗,生熟分开,工具专用,定点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炒菜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夜、隔餐的熟制品必须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加工凉拌菜。
4、食品贮存:仓库内保持清洁通风,无鼠迹苍蝇等害虫,禁止存放有害有毒物品及杂物,食品分类、分架、台,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仓库加锁,专人保管,履行出入库手续。
5、食品出售:出售食品用专用容器盛装,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专用工具取拿,不出售未经加热的食品。
6、消毒留样:保证炊具、工具一用一消毒,每餐主副食品每种都要留样250克,保存48小时。
7、环境卫生:各功能间六面光,机器干净池子干净,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无鼠迹苍蝇,垃圾及废弃物及时处理。返回首页
8、防尘、防盗、防投毒、防触电、每晚有人值班,及时锁门关窗。
9、因食品卫生问题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由食堂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有效时间范围为食堂承包者承包期。责任书一式两分负责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
本责任书有效时间范围为食堂承包者承包期。责任书一式两分负责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
藁城市第九中学
藁城九中总务处(公章)
C. 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制度
食品销售应提交下列食品卫生制度:
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卫生制度
2、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无食品仓库可免除该项)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4、卫生检查制度(个体食杂店可免除该项)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卫生制度
6、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个体食杂店可免除该项)
7、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业应提交下列食品卫生制度:
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卫生制度
2、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无食品仓库可免除该项)
3、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4、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6、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7、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8、卫生检查制度(个体饮食店可免除该项)
9、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卫生制度
10、食品冷藏卫生管理制度
11、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2、切配卫生管理制度
13、凉菜制作管理制度(无该项目可免除)
14、配餐管理制度(无该项目可免除)
15、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6、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7、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无兼营预包装、散装食品免除)
食品卫生岗位职责
1、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厨师长岗位职责
3、采购员岗位职责
4、验收员岗位职责
5、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6、粗加工岗位职责
7、切配岗位职责
8、烹调岗位职责
9、冷拼配制岗位职责
10、餐具清洗消毒岗位职责
11、餐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12、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13、食品采购台帐 原料采购记录表 原料验收记录表 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卫生制度
1、食品必须定点采购,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度评价、签订合同。
2、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
3、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霉变生虫、过期、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完整,标签、标识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
6、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者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供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购货发票。采购小批量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向供货者索取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
7、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货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相一致。索取供货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核实其记载的内容真实有效。
8、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如为复印件的应由供货者在复印件上签章。
9、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不得在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供货者处采购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在无法提供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货发票、凭证的供货者处采购食品及其原料。
10、采购的食品必须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台帐应含有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性状、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内容。
11、采购的食品进库前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食品的色、香、味、形进行验收,合格食品入库储存,不合格食品退回。
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避免阳光
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及时维护破损的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货架。
3、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常。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6、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要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7、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进行感官检查和对票证、凭证进行核实,对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食品拒绝入库。
8、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验收登记和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性状、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台帐、票证、凭证等证明材料按月装订,并保存12个月以上。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食品粗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不加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食品。
2、动物性食品禽、肉、鱼和植物食品蔬菜、水果等分开挑选、去杂、清洗和加工。
3、动物性食品之间分开处理,处理水产和处理肉、禽应分开进行,防止相互影响。
4、专池专用,各洗涤池标识明显。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标识明显。
5、冷冻食品的解冻应提前在常温下进行自然解冻或在流动的自来水下解冻,不用热水融解禽、肉、鱼类食品。
6、处理后的食品用干净的容器存贮,应分类置于货架上摆放。不得直接置于地上。易腐食品加工后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用的刀、砧板、案板、绞肉机、洗涤池、盛具、容器等用工具用后洗涮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
8、工作结束时要搞好卫生,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及时处理垃圾及废异物。盛装垃圾及废异物的桶应加盖,随时处在密闭的控制下。
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1、烹调加工所用原料应新鲜, 烹调加工前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卫生问题及时处理,不干净的返回粗加工间重新处理。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烹调食品,中心温度达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且在≥60℃或≤10℃的条件下贮存。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调料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应认真检查,发现异、杂物等及时筛选,禁止使用假冒伪劣调料。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工作结束时将调料全部收入调料盒中并加盖存放。
4、非食品用原料严格控制禁止入内,防止误食引发食物中毒。
5、烹调人员上岗要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烹调人员的手要经过彻底清洗,工作时不许抽烟,戴饰品,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异物,有外伤炎症者要包扎好伤口或暂时停止工作,或不直接触食品,不能穿工作服上厕所,外出归来或做其它接触不洁物,杂物的工作要及时清洗双手,不能用勺具直接品尝烹调的食品。
6、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
7、烹调用具应保持清洁,每次用完都要清洗,保持洁净。灶房内工具应专用,不能和粗加工间等部门合用。
8、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洗涮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作品 的工作。
2、聘用新的从业人员和临时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卫生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后方可聘用上岗工作。
3、发现从业人员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作品 的工作。
4、发现从业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发热、呕吐等症状,暂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5、健康检查必须到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6、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7、每年组织从业人员两次以上食品卫生知识、岗位卫生制度、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岗位卫生制度。
8、单位法人(负责人、业主)、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上岗前和每二年一次复训的培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参加培训的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9、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和培训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健康检查花名册、培训时间、地点收购价容、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10、健康证实行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具用工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放到保洁柜保洁。
2、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餐具用具采用物理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保洁程序进行;餐具用具采用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保洁程序进行。
3、使用物理消毒(煮沸、蒸汽、红外线):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L(又称250ppm)以上,餐具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后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示。
6、消毒后的餐具用具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免已消毒的餐具用具受到再次污染。
7、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保洁柜内。餐饮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餐饮具保洁柜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保管。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10、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D. 养老院食堂管理那里有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养老院食堂餐厅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属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敬老院应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E. 养老院管理制度
这类管理制度应该由具体的养老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制定,网络上的怕不适应养老院的需求。
F. 请问养老院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有前置吗
没有前置条件,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行: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