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影响构建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环境的原因
近20年来,随着对老龄问题的认识和研究不断深入,我国学者在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概念与内涵、参与的影响因素等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遗憾的是,尽管现有关于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研究较多,但往往只聚焦于某一种社会活动,忽略了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多元性和同时性,例如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老人同时也可能参加了社区合唱团,又或者还需要照顾孙子女。那么,老年人如何对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时间进行分配?这些分配方式形成了哪些社会参与模式?哪些因素会影响社会参与模式的选择?本文旨在探索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行为背后的潜在模式,描述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的状况,并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所建立的研究框架探讨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的影响因素。
数据与方法
因变量为社会参与模式,主要通过老年人在经济参与、政治参与、公益参与和家庭参与四个方面的综合情况进行测量。同时在理论基础之上将公益参与分为正式志愿活动和非正式的助人活动,将家庭参与进一步分为帮子女做家务和照顾孙子女。基于上述六种活动参与的情况,采用潜在类别模型生成社会参与模式。
根据研究的理论框架,自变量主要包括四大类。
第一类是个人因素,包括性别、年龄、自评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教育程度等。
第二类是社会因素,用以反映家庭和朋友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的影响,通过居住方式、婚姻状况、健在子女数量和社会支持进行测量。
第三类是经济因素,主要通过个人年收入进行测量,由于该变量不符合正态分布的假设,因此对个人年收入进行了取对数处理。第四类是环境因素,主要指城乡类型、活动设施可及性和养老服务使用情况。
三种模式中,高参与型的老年人占11.7%,家庭照顾型的老人占33.6%,低参与型老年人占54.7%。与人们将老年人与疾病、虚弱和负担等相联系起来的传统观念不同,接近一半的老年人仍能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参与对家庭、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随着未来中国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继续提高、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以及国家政策环境的鼓励,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率很有可能进一步提高。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客观地认识到我国现在还有一半多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仍然还比较低,并且在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中还有近一半的老年人属于低参与型。如何鼓励这部分老年人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值得深思。
中国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具体而言,在个人因素中,高龄、失能、健康自评低的老年人属于低参与型的可能性更大,这表明健康的确是老年人进行社会参与的基础,健康状况不好可能会限制老年人参与各项活动的能力。然而,这并不代表身患疾病就一定意味着社会参与程度低。根据健康老龄化理念,通过外在功能发挥可以延长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时间,有的老年人可能患有多种疾病,但仍然拥有较好的活动能力。因此既要通过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干预改善老年人的内在健康状况,也要注重鼓励和支持行动能力和社会功能的发挥。受教育程度高的老年人更有可能属于高参与型,但在家庭照顾型和低参与型之间没有显著差异。受教育程度高的老年人可能在知识技能等方面掌握更加丰富的资源从而更有能力参与经济、政治或者社会类活动,但是这种人力资本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可能并不明显。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新进入老年期的个体受教育程度逐渐提高,未来高参与型老年人的比例可能会有一定提高,这也对社会和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提高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活动的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满足其不断提高的参与需求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社会因素中,独居、无配偶、朋友支持弱的老年人成为低参与型的可能性高,而与孙子女居住、有配偶、朋友支持高的老年人为高参与型和家庭照顾型的可能性更大。在我国,居住方式是影响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重要因素,例如与孙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往往扮演了照顾孙子女的角色,从而使得其在家庭方面的参与度和贡献更高。婚姻状况也会影响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比如在一些研究发现某些情况下妻子可能会从属于丈夫的文化期望,如果丈夫认为参与公益活动能够体现个人的社会价值,那么妻子很有可能也会参加到公益活动中。还有一些更复杂的因素,比如婚姻状况会影响人们劳动参与和积累人力资本的能力,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有无配偶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差异化。朋友支持不仅有利于拓宽老年人信息渠道,而且这种熟人资本也会对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起着激励的作用,因此朋友支持高的老年人参与多种类型活动的渠道和机会可能更多。
经济因素中,个人年收入对数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模式有显著影响。低收入老年人的参与模式更偏向低参与型,而收入更高的老年人表现为高参与型和家庭照顾型模式的可能性更大。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看,低收入老年人可能连温饱都还没解决,只有当其从低级阶段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中解放出来时,才可能出现高层次的社交需求或者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需求。
在环境因素方面,养老服务的使用和社区内是否有活动设施对家庭照顾型的参与模式没有显著影响,但是对高参与型的促进作用显著,这与已有研究的结论是一致的,宜居的社区环境能够为老年人的社区参与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环境支持,帮助他们走出家门,更加便捷地参与社区活动。因此,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和推进老年宜居型社区的建设更够为老年人多元化的社会参与提供必要的环境支持,是实现“积极老龄化”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式。农村老年人比城市老年人更可能为高参与型,这主要是由于农村老年人在经济参与和政治参与方面明显高于城市老年人。受强制退休政策的影响,大部分城市老年人都没有继续从事经济活动参与,但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滞后,很多农村老年人不得不“被劳动”来获得经济收入,此外,有研究也表明在乡土的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中,农村老人正成为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老年人是社会发展的受益者,同样也是年龄一体化社会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全社会要重新树立起对老年群体的新观念。通过进一步发展终身教育、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年龄友好环境,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内外能力,尤其是关注弱势老年群体社会参与的需求,真正建立起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推进和实现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
㈡ 对老年人的健康及患者角色影响最大的社会环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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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关爱老年人应从社会环境的哪些方面入手
底层
㈣ 老年人对社会的作用
人口老龄化、老龄化人口高龄化给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也该家庭和社会带来新的变化。老龄问题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逾越的重大社会问题。
老龄问题涉及面广,但核心问题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如何解决对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和生活特殊需要问题;二是如何发挥老年人的潜力,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关于第一个问题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了法律和政策的保障。
关于老年人参与社会发挥余热问题,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学会”及各种行业性学会,如:“老年建设协会”、“老年科技工作协会”、“老年医务工作者协会”等为发挥老年的特殊作用提供了平台。各级协会、学会工作活跃、活动频繁、效果显著、成绩斐然。虽然成绩是显著的,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些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部门领导对党和国家有关老年人工作方针政策学习的不够、理解不深、落实不到位。二是有些部门的领导对人口老龄化消极影响关注较多,对老年人的生活照顾工作较为重视,而对老年人参与作用重视不够,人老智衰,老而无用的思想普遍存在。三是老年人的自身积极性、自觉性没有充分发挥,老年人退休养老、无需作为的思想普遍存在。四是发挥老年人作用的渠道不多,缺乏发挥余热、发挥作用的平台,针对上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人口发展战略高度去认识老年人参与社会问题,在充分发挥解决老年人生活待遇问题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的社会参与作用问题,要把蕴藏在老年人中的巨大潜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二、加强政治和相关业务的学习,夯实参与社会的基础
加强政治学习和相关业务的学习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虽然老干部、老年教育、科技、医务工作者都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但当今社会政治发展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因此老年人参加社会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掌握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联系自身特长和优势找好切入点实现自我价值,投入到和谐社会建设中去。
三、老年人参与社会应遵循的几项原则
老年人已离开了工作岗位,参与社会不同于在职期间,要适合老年人的特点,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要坚持力所能及,量力而行、保证健康原则。
2、要坚持结合自己的专长、兴趣、爱好的原则。老年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较深的专业知识。利用这些自身的优势轻松愉快的为和谐社会做贡献发挥余热。
3、是坚持“主动参与不越位、热情服务部添乱”只有定位准确,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四、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
各级、各部门老年工作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有能力参与社会活动的老年人组织起来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发挥作用,实现自我价值。
㈤ 简述我国老年社会工作的政策和社会环境
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老年社会工作因此也有了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
首先,国家立法保障老年人的正当权益。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力。”宪法第49条第3款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抚助父母的义务。”第4款规定:“禁止虐待老人。”我国颁布了国家保护老年人权益条例,婚姻法、刑法、继承法等也都有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此外,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老龄委,制定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其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各地设立生活最低线,使贫困老人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提出了“养为结合,以为保养,发挥家庭和社会养老两个功能的方针”,逐步实行和完善各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此外,农村普遍开展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活动。
其三,医疗照顾制度化。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等方面的方便和服务,包括老人看病三优先,即优先挂号、优先看病、优先取药;设立老年病医院和门诊部;开设家庭病床;医护人员上门为老年人送医送药、巡诊、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单位、街道和居委会组织专人护理生病的孤寡老人。
其四,社会调适初步组织化。提倡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组织老年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等,为老年人开辟专门的娱乐场地和组织。
㈥ 你认为老年社会工作的环境包括哪些
我认为,老年社会工作的工作环境应该包括老年人的休闲娱乐场所,以及老年的健身和医疗设施。
㈦ 人口老龄化社会带来什么社会问题
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考验着政府规划养老的能力。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有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7623个,养老床位245万张,仅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5%,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而且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2%—3%的水平。
此外,养老除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之外,还需要大量的适合老年人心理、医学等诸多方面的专业护理服务。未来养老的发展应该是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逐渐走向社会化,变家庭养老为社会养老,由政府承担是大趋势。尽管机构养老在中国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中处于补充地位,但其作用却是相当大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农村城市化,人民群众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现有的养老设施总量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7)老年人的社会环境扩展阅读: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措施
1、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长期规划
将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长期规划。我们提出 健康老龄化战略内涵,主要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内容,这是对中国老龄工作的综合概括,是促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好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主体思路。具体建议是:
2、提高对老龄化问题的认识
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强调中国人口 老龄化趋势加快的严峻性,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紧迫性,以及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性,提高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思想认识,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
㈧ 人口老龄化会带来哪些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