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开办养老院需要多少钱
开办养老院,基本的钱需要近百万元吧,除了房子,象样点的总要上千万元。
一、申办民办养老院手续:(一)申办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申办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开始筹建民办养老院。(三)经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院具备开业条件时,向批准机关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二、享受优惠政策:(一)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施工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费、墙体革新费、学校校舍修建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有关收费。(二)免缴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三)用水、电、煤气,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四)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院,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民办养老院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② 养老院开业初因为老人少,服务费7折。几年后入住老人多起来,就要取消打折,这种行为违不违法
要看签的合同有没有约定永久打7折,如果没有的话,当然可以恢复原价。
③ 市南区圣德嘉朗养老院开业了吗
市南区圣德嘉朗养老院开业了吗?现在还没开业。
④ 养老院开业用什么法法吸引老人
开业初期需要宣传提升人气,可以在开业时搞点活动。如年满60岁的老人凭身份证可以领取小礼品(鸡蛋食用油卫生纸等生活用品都可以),免费抽奖活动,参观养老院,中午免费就餐等。针对年轻人,还可以搞微信转发赠礼品活动。同时印发宣传资料,让更多的人帮忙转发宣传。
⑤ 养老院开业一周年的贺词怎么写
恭喜养老院开业一周年
帮助了很多的老人,
希望我们的事业持续下去,
帮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
⑥ 开一家养老院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手续步复骤:
一是个人申请;
二制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
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这些办完后就可以开福利院了。
⑦ 开办民营养老院对于营业场所的房屋性质有何要求
您好:
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具体的条件要看各地民政部门规定。
比如上海是这样的:
房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住养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属于租赁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5年;
应方便老年人出入,楼层需要有货梯;
设有厨房、厕所、洗浴等基本生活设施以及公共活动空间,厨房应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设备。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等。
一、申办民办养老院手续:(一)申办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申办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开始筹建民办养老院。(三)经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院具备开业条件时,向批准机关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二、享受优惠政策:(一)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施工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费、墙体革新费、学校校舍修建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有关收费。(二)免缴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三)用水、电、煤气,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四)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院,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民办养老院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更具体的建议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⑧ 宁德有养老院吗在哪里
所在地区: 福建-宁德-蕉城 详细地址: 蕉城敬老路13号 电话/手机: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明是在普加上看到的) 邮编: 352100
⑨ 私人开办养老院有哪些手续什么流程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9)宁德养老院开业扩展阅读: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