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习建筑知识对养老服务有什么作用
养老机构的建筑设计,以适老化为导向,除了人文关怀,还要遵循许多原则,以满足人们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需求。具体如下:
1、安全性原则
老人的身体功能随着年龄的增加而活力减弱,适应性降低,所以在进行相关空间环境设计时必须保障其安全性。首先要保证建筑和构造安全性,活动频繁的区域、公共区域不能出现明显突出物和无法回转的消极空间;其次要严格选择建筑材料,符合绿色及健康标准,地面材料做到防滑耐磨,其他部位材料保证坚固、顺滑,尽量减尖锐棱角;选择低污染低辐射建筑材料,尽量降低建筑有害辐射给老年人身体带来的不利影响。
例如,卫生间、厨房等易滑区域应选择防滑的材料;门窗开启部位设计符合老年人人体功效的门窗把手;楼梯台阶及过道采用木制双层扶手保证活动安全;阳角部位弧处理以防割伤等。
2、以人为本的原则
首先,温馨舒适的养老环境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健康有着极大影响,因此,环境的装饰装修非常重要,应追求符合老年人审美观的装饰环境,突出古典、简朴的装饰美,如采用比较明朗、轻快的颜色装饰墙面、地面和天花,使环境看起来不那么沉闷,能多一分温馨的感觉,或者在墙面粘贴、悬挂一些老旧照片和古典字画,让老人在怀旧中感受到如家一般的温暖。
除了卧室的居家元素的添加和设计外,其他活动区域同样可以通过色彩与装饰物的设计增加环境的温馨感,体现人性化装饰的特点。此外,院内的无障碍设计、家具设施摆设、景观环境设计等也是体现养老机构的人性化装修。
养老机构中的公共休闲场所是为充实老年人的生活而存在的,也是为老人提供一个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的场合,设计时,应尽可能地让老年人体会到自己在社会上的存在感和在家中的归属感,以满足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精神需求,并体现养老机构设计的人性化。
3、功能性原则
养老机构设计包括室内空间设计和室外空间设计两大部分。室内空间主要分为公共空间和生活空间;室外被分为休闲娱乐空间和交通空间。由于老人的身体情况特殊,所有的空间都要有无障碍专区通道,让整个空间更加舒适、安全。空间区域的明确划分决定了各空间的功能需求,以模块功能为基础的设计才能打造人性化的养老机构。
根据《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中的要求合理地布局医疗、居住、行政等区域,保证各司其职,完美地发挥各区域功能是设计的基本要求。
4、无障碍原则
旨在消除对老年人不利的障碍性设施,不对其行为及活动产生阻碍。因为老年身体活动功能变得大不如前,判断迟缓,排除或减少建筑及环境中的障碍,才能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适用性强的养老建筑。
例如,为弱视老年人设立较为引人注意的标志性引导标志,建立清晰的导视系统;为有听觉问题的老年人加入隔音较强的材料,给老年人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为行为失能及半失能老人提供连续的扶手和照料护理回转空间;设置连续的双层扶手以助于活动、休息和防滑倒;尽量设坡道平缓连接高差部位,保证活动边界连续;对脑障智障群体设计色彩鲜明的墙面及地面色彩体系,加强视觉刺激,便于认知。
5、适老性原则
适老化理念的养老机构设计应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性,结合老年人的精神和生理的需求,以建筑设计和新型材料为手段,以无障碍、人体工效学,环境心理学为理论基础,以物联网及智能化等先进手段打造智慧建筑,适用于老年人建筑及环境,让老年人在活动安全且无障碍的同时,空间环境可对其产生积极应激反应,时刻感受到关怀和温暖,促进其活动能力和意愿。不仅如此,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娱乐、居住、出行、护理、健康管理等多方面的设计同样要考虑,尽量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愉悦的生活和悠闲的、娱乐的环境。
6、可持续的生态化原则
老年人往往会比年轻人更向往自然,因此,养老机构建筑设计应考虑到将建筑和自然合二为一,从个人开始努力改善生态系统,使环境整洁、有序、舒适、美观。比如,淋浴间不放置浴缸,相对盆浴淋浴更加省水且安全,卫生间内采用新式节水马桶设计,将日常废弃用水二次利用,如室外景观中的水景利用的是循环用水等。
以上就是养老机构原则设计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对养老机构的设计有更深的了解。不管是投资商或管理者,还是设计师,都应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力求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安全温馨、舒适轻松的养老环境,为医务工作者提供一个愉悦、便捷的工作环境。
2. 求“老年人建筑相关设计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Code for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GB/T 50340-200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履行日期:200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14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5月28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50号文要求,本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经充分征求意见,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与规划设计;4.室内设计;5.建筑设备;6.室内环境。主要规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时需要遵照执行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着重提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室内设计技术措施,包括:用房配置和面积标准;建筑物的出入口、走廊、公用楼梯、电梯、户门、门厅、户内过道、卫生间、厨房、起居室、卧室、阳台等各种空间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老龄协会调研部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上海市老年用房研究会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燕辉 开 彦 林建平 王 贺 何少平 常宗虎 程 勇 刘克维 郭 平 马利中 叶忠良 王勤芬 张剑敏 王少华 郑志宏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趋势,使今后建造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在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等要求的同时,满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特殊居住需求,制定本标准。
1.0.2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设计应适应我国养老模式要求,在保证老年人使用方便的原则下,体现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的适应性,并具有逐步提高老年人居住质量及护理水平的前瞻性。
1.0.3 本标准适用于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相关建筑设施的设计。新建普通住宅时,可参照本标准做潜伏设计,以利于改造。
1.0.4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术 语
2.0.1 老年人 the aged people
按照我国通用标准,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称为老年人。
2.0.2 老年人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专为老年人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
2.0.3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专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为单位,普通住宅楼栋中可配套设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4 老年人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5 养老院 rest home
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居住,并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6 护理院 nursing home
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2.0.7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为老年人提供寄托性养老服务的设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
3 基地与规划设计
3.1 规 模
3.1.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可按表3.1.1划分。
3.1.2 新建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规模应以中型为主,特大型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宜与普通住宅、其他老年人设施及社区医疗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建设,实行综合开发。
3.1.3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面积标准不应低于表3.1.3的规定。
3.2 选址与规划
3.2.1 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选址宜与居住区配套设置,位于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医疗设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可独立建设并配套相应设施。
3.2.2 基地应选在地质稳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日照充足、远离噪声和污染源的地段,基地内不宜有过大、过于复杂的高差。
3.2.3 基地内建筑密度,市区不宜大于30%,郊区不宜大于20%。
3.2.4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用地规模应具有远期发展余地,基地容积率宜控制在0.5以下。
3.2.5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规划结构应完整,功能分区明确,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出入口、道路和各类室外场地的布置,应符合老年人活动特点。有条件时,宜临近儿童或青少年活动场所。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
3.3 道路交通
3.3.1 道路系统应简洁通畅,具有明确的方向感和可识别性,避免人车混行。道路应设明显的交通标志及夜间照明设施,在台阶处宜设置双向照明并设扶手。
3.3.2 道路设计应保证救护车能就近停靠在住栋的出入口。
3.3.3 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做成无障碍通道系统,道路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坡度不宜大于2.5%;当大于2.5%时,变坡点应予以提示,并宜在坡度较大处设扶手。
3.3.4 步行道路路面应选用平整、防滑、色彩鲜明的铺装材料。
3.4 场地设施
3.4.1 应为老年人提供适当规模的绿地及休闲场地,并宜留有供老人种植劳作的场地。场地布局宜动静分区,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场地宜设置健身器材、花架、座椅、阅报栏等设施,并避免烈日暴晒和寒风侵袭。
3.4.2 距活动场地半径1OOm内应有便于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厕所。
3.4.3 供老年人观赏的水面不宜太深,深度超过0.60m时应设防护措施。
3.5 停 车 场
3.5.1 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停车位应相对固定,并应靠近建筑物和活动场所入口处。
3.5.2 与老年人活动相关的各建筑物附近应设供轮椅使用者专用的停车位,其宽度不应小于3.50m,并应与人行通道衔接。
3.5.3 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车位应设置在靠停车场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3.6 室外台阶、踏步和坡道
3.6.1 步行道路有高差处、入口与室外地面有高差处应设坡道。室外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每上升0.75m或长度超过9m时应设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并应设连续扶手。
3.6.2 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台阶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并宜在两侧设置连续的扶手;台阶宽度在3m以上时,应在中间加设扶手。在台阶转换处应设明显标志。
3.6.3 独立设置的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0m;坡道和台阶并用时,坡道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0m。坡道的起止点应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3.6.4 坡道两侧至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宜安装连续的扶手。坡道两侧应设护栏或护墙。
3.6.5 扶手高度应为0.90m,设置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度宜为0.65m。坡道起止点的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3.6.6 台阶、踏步和坡道应采用防滑、平整的铺装材料,不应出现积水。
3.6.7 坡道设置排水沟时,水沟盖不应妨碍通行轮椅和使用拐杖。
3. 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急需!谢了。。。
建筑设计既是为营造建筑实体提供依据,也是一种艺术创作过程;既要考虑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又要考虑人们的精神生活要求。
建筑设计的四项基本原则 :刚柔相济 、多道防线 、抓大放小 、 打通关节。
4. 养老院规划设计的注意事项
养老院的规划具体来说很繁琐,远景设计院总结了一下几点大体上要注意的问题:
①私密性:老年人需要一个属于自己,不被干扰的空间。
②社会交往:应为老年人提供一个进行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
③可选择性:应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可选择性,并有控制的能力。
④清楚的方向性和明确的标志系统,它为记忆力减退的老年人提供活动上的方便。⑤安全感和安全性:为活动能力减退的老年人提供活动的安全性,使他们有安全感。
⑥可达性和易操作:供老年人活动的空间应有很好的可达性(即无障碍)。常用设施(如门、窗、家电)应易于操作。
⑦适度刺激性和挑战性:一个有适度挑战性的环境将促进老年人的经常活动。
⑧适度的声光环境:它将大大方便视力和听力已经减退的老年人的活动。
⑨环境的熟悉性和连续性:环境的设计应有一定的地方传统,并成为往日生活的延续,使老年人不感到陌生。
⑩尺度适宜的细部:它可以使老年人处处感到方便和愉快。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从而加速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同时,老人们对养老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老年公寓作为一种重要的养老方式,一定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面向新世纪的老年公寓,应该以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形成一个完善的老人社区。选址应在郊区,距市内一小时车程,占地500亩左右,周围有河流、湖泊、山地、树林,最好还有温泉,空气清新,环境怡人。内部有果园、鱼池、花圃、菜地、养殖场、运动场,可供老人休闲、健身、劳动。
在设施建设上,住房应以单元式公寓套房为主,有卧室、起居室、小厨房、卫生间,配备家具、彩电、冰箱、空调、电话等设备,使之具有家庭气氛;卫生间及过道、走廊均安装扶手,床头安装紧急呼救装置。公寓楼设活动室、娱乐室、健身房、洗衣房、阅览室、会客室等,并设医务室、监护室及相应的医疗仪器,另设招待客房。公寓的辅助设施应有小商场、邮电所、银行、停车场等。公寓配备专职的服务队伍,经过培训的服务人员负责打扫卫生、保护环境、维修设备,并提供老人需要的各种服务。公寓定期为入住老人进行体检,医护人员24小时关注老人身体状况,随时诊治,必要时及时送往专门医院。老年公寓的收费要充分考虑当时中上收入水平家庭的支付能力,不可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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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设计的原则是什么
建筑设计的原则是只有一个,就是“安全“。
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
6.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都为有效标准吗
《养老设施建筑来设计规自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均为现行规范及标准。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由住建部组织编制和批准的国家标准,2013年9月6日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老年养护院、养老院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筑设计。
《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由民政部主编,住建部与发改委于2011年11月17日批准发布,2011年3月1日起实行。该标准是为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督促检查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7. 建筑设计的原则是什么
1、建筑设计首先必须满足使用要求:根据建筑物的使用目的,按照相应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比如:空间要求、环保要求、采光要求、消防要求及结构的耐久要求、抗震要求等。
2、建筑设计必须采用合理技术措施原则:正确选用建筑材料、合理安排使用空间,合理设计结构和构造,考虑方便施工、缩短工期。实现经济目的。
3、、建筑设计考虑建筑物的美观性。对于居住、办公类、及其他公用建筑应当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环境。对于建筑物外形构造、表面装饰、颜色都要做合理的设计。
具体如下:
一、简介
建筑设计(Architectural Design )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设计者按照建设任务,把施工过程和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问题,事先作好通盘的设想,拟定好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方案,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作为备料、施工组织工作和各工种在制作、建造工作中互相配合协作的共同依据。便于整个工程得以在预定的投资限额范围内,按照周密考虑的预定方案,统一步调,顺利进行 。并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满足使用者和社会所期望的各种要求及用途。
二、一般规定
1、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各类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及相关防火、防水、节能、隔声、抗震及安全防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同时应符合建筑工业化及绿色建筑的要求。
2、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做到基本单元、连接构造、构件、配件及设备管线的标准化与系列化,采用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组合多样化的建筑形式。
3、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所选用的各类预制构配件的规格与类型、室内装修系统与设备管线系统等,应符合建造标准和建造功能的需求,并适应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灵活可变性。
4、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装配整体式建筑,其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及构造应符合抗震设计的原则。
5、装配整体式建筑宜采用土建与装修、设备一体化设计。同时将室内装修与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计划于主体结构施工计划有效结合,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以缩短施工周期。
6、装配整体式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预制构件的加工图纸应全面准确反映预制构件的规格、类型、加工尺寸、连接形式
8. 求有关敬老院或养老院的建筑设计任务书 要求实际项目还有cad~面积约在8000千左右,感激不尽!真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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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养老机构适老化设计的原则
据悠然版图总结,养老机构的适老化设计应该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安全:一切与老人生命健康有关的因素,如医院距离,消防措施,应急通道,防滑防拌等。
(2)感知:老人对空间,物品,文字,建筑样式,色彩等的识别,应清晰简便。
(3)舒适:指内外环境,如照度,温湿度,噪音的控制、家具的使用合理性。
(4)适护:指提高护理照料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设计方法,并考虑机构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