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兴安盟民政局有多少养老院
⑵ 兴安盟白音胡舒养老院一年收多少钱
⑶ 德耀中华的提名名单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
(共260名) 李桓英(女) 北京友谊医院热带医学研究所研究员 孙茂芳 北京军区总医院原副政委 赵国强 北京银建出租汽车公司司机 马 虎 在京建设者,安徽省阜阳市嘉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队队长 赵志良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濮存昕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副院长、中国剧协副主席 车亚华(女) 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魏家社区居民 杨立英(女)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地区荟万鸿社区居民 张俊兰(女) 天津日报社编辑、记者 魏 宏 天津钢管公司职员 安艳江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九街村村民 陈永刚(回族) 南开大学信息技术科学学院计算机专业硕士研究生 李维廉 天津市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医师 李辉忠 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宝泉 天津市体育工作大队副大队长、天津女子排球队总教练 赵静华(女)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和平路社区居民 鲍守坤 河北省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输部车辆段列检工 白宝海、郑炳强 白宝海系河北省黄骅市出租车司机;郑炳强系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人员 谷岳潘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集贸中心个体经营者 时翠平(女) 河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孙彦荣 河北省清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赵德平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评剧歌舞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班银城 河北省邯郸市香道食品有限公司职工 曹 江(女) 唐山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系08级3班学生 张子玉 山西省吕梁市泰化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赵海生 中铁十七局集团五公司职工 张 帆 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西北环运营部收费科科长 崔旭艳(女)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原二轻工业局退休干部 李生祥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五峰宾馆董事长 胡丙申 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乡镇企业管理局退休干部 赵月芳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邮政局邮政投递员 赵泉祥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掏组组长 廉爱新(女) 山西省焦煤霍州煤电集团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家属 张莲云(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爱心妈妈”协会会长 陈允广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石宝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 苏日娜(女,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乌兰毛都苏木萨仁台嘎查牧民 柴兴恩(满族)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龙山中学体育教师 王纯玉 中国铁建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额尔敦(蒙古族)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第二五三医院院长 杜 威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 高玉贤(女) 辽宁省调兵山市新特药店总经理 王 东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茨榆坨采油厂车辆管理大队4中队副中队长 汤秉贵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黄家锡伯族乡大孤家子村村民 王秀珍(女) 辽宁省沈阳市辉山乳业有限公司送奶工 崔继刚 辽宁省本溪市济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党员先锋车队”队长 孙建设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石桥子派出所文昌社区民警 常桂芹(女) 辽宁省兴城市碱厂满族乡碱厂村村民 张宝艳(女) 吉林省通化市“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 修 保 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姜志宝(姓名加黑框) 生前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宝泉山镇泥粒河村村民 王文学 吉林省梅河口市农业经济技术协会会长 徐金库 吉林省蛟河市05710号体彩投注站经营者 孙 伟 吉林省白城市社会精神病院院长、党总支书记 杜 顺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大兴镇万福村小学教师 刘春玲(女)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十三局社区居民 陈立荣(女) 吉林省东丰县大兴镇新胜村村民 李秀芹(女)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三利市场公共厕所管理员 陈艳梅(女)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克山镇城西村卫生所所长 杨 辉 中国民族证券哈尔滨证券营业部保安部保安员 杜景仁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花园镇富强村村民 钟满军(满族) 黑龙江省双城市幸福乡幸福村村民 于雪梅(女) 黑龙江省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驻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 影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分局松峰山派出所所长 高艳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新兴街道居民 程秀玲(女) 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物资供应处档案员 柏万青(女) 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老年协会会长 查文红(女) 上海市武宁百货公司退休职工 项全雄 上海市卢湾区瑞金二路街道居民、个体经营者 彭维源 上海育海航运有限公司船长 杨兆顺 上海市桃浦镇紫藤苑居委会党总支书记 王 军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厂高级技师 张 浩(姓名加黑框) 生前系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五支队挂职副支队长 吴幼平(女) 上海市虹口区民防办退休职工 洪岳民 上海市黄浦区豫园街道大境居委会居民 陈燕萍(女) 江苏省泰州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兆华 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维扬分局副政委 杨学涛 江苏省南京市大方金圣鸿客运有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 耿高鹏(姓名加黑框) 生前系江苏省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韦 青(女) 江苏省盐城市城管局环卫处工人 陆立才 江苏省常州市拘留所主任科员 张能平(女)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马坝镇山北村村民 袁梅芬(女) 江苏省无锡江阴市华士镇步步高服装城经理 严意娜(女)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员工 阮炳炎 浙江省绍兴上虞市道墟镇肖金村村民 张 瑜(姓名加黑框) 生前系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隔溪张村人、华中农业大学学生 马春峰 浙江万好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佳友 浙江日报社记者 钟杏菊(女)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嵊山镇壁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岛医生 严根妹(女)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阳光村村民 曹秋芳(女) 浙江省上虞市东关中学学生 刘 磊 安徽省岳西县毛尖山乡板舍村村民 曹 军(姓名加黑框)、卢 帅(姓名加黑框) 曹军生前系安徽省宁国市森林公安分局狮桥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卢帅生前系安徽涉外经济学院二年级学生 方海鹰 安徽省铜陵市皖能铜陵发电公司检修分公司国电项目部经理 何志城 安徽省南陵县何湾镇丫山村村民 任 影(女) 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希望小学校长 刘 琼(女) 安徽省霍山县诸佛庵镇桃源河村村民 曾德梅 福建省仙游县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合会副会长 张庄银 福建省实验幼儿园职工 陈茂训 福建省平潭县大练乡小练岛东礁村村民 王永澄 福建省盲人协会主席 林水英(女) 福建省莆田市华林蔬菜基地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彬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检察员 詹红荔(女)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范英娇(女) 福建省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村民 蒋国珍 江西省新余市罗坊中学离休教师 詹学银 江西省都昌县太阳村主任 欧阳琦 江西省景德镇市鹏飞建陶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 郑宜栋 江西省上饶县旭日街道退休干部 汤怡妹(姓名加黑框) 生前系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庄溪村党支部书记 陈勇琦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副政委 闵青梅(女) 江西省靖安县环卫所临时工 陈永忠 江西省永修县柘林邮政分局退休职工 张玉贵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双月社区居民 陈金良 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公安局退休民警 朱守营 山东省章丘市明水街道明二居居民 张光城 山东省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火把张村村民 王钦峰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火花小组组长 孙建博 山东省淄博市林业局调研员、淄博市原山林场党委书记 刘明君(女) 山东省莱州市地方税务局科员 孟凡爱(女)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王庄村村民 买世蕊(女,回族) 河南省新乡市糖业烟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黄久生 河南省潢川县双柳树镇驻郑州农民工党支部书记 黄 伟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路通实业公司经理 李江福 河南新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 程武超 河南省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沈战东(姓名加黑框) 生前系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特警四大队民警 杜明祥 河南省鹿邑县赵村乡茧王村村民 杨昌林 武汉大学退休教师 王天喜、王 盼(姓名加黑框)父子 王天喜系湖北省罗田县白莲河乡归云山村村民;王盼生前系湖北省罗田县白莲河乡归云山村村民,是王天喜的儿子 李 豪(姓名加黑框)、伍宗娥(女)夫妇 李豪生前系湖北省襄阳市南漳水镜运输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伍宗娥系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市客运管理处职工 李国楚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野竹池村村民 江志国 湖北省团风县皮肤病防治所所长 黄桂英(女)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熊家台社区居民 魏迪仁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离休干部 李国武 湖南省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朱国庆(土家族)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澧水冷水渡口船长 陈建教(土家族) 湖南省石门县新关镇人大副主席 曾玉萍(女) 湖南省隆回县六都寨镇星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沈国初 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主任科员 盘晓红(女,瑶族) 湖南省蓝山县楠市中心小学副校长 陈雪峰 湖南省祁东县红旗水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 常林庄(女) 湖南省长沙县北山镇新中村村民 李 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客户工程师 李满堂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李元娟(女) 广东省中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仓库发料员 潘权普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粤剧团党支部书记 罗铭华 广东省东莞市华辉电脑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天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巡查执法支队“海巡31”船船长 侯凡凡(女) 广东省肾脏病研究所所长、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肾内科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 万香文(女)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万香文儿童自闭症康复中心主任 邬义兴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家炳一中退休教师 袁 茵(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委宣传部党务工作者 蓝绍会(女,壮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北更乡塘太村村民 农勇汉(姓名加黑框)、郑文舟(姓名加黑框)(女)夫妇 农勇汉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渔轮厂职工;郑文舟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银滩中心小学教师 廖秀英(女,瑶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那佐苗族乡弄汪村八古屯村民 许淑清(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中恒集团董事长、总裁 庞富英(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富英制革有限公司总经理 韦寿增(姓名加黑框)(壮族) 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县安宁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覃 俊(侗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杨海英(女,侗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县龙胜镇桂龙社区居民 邱亚寰 海南省澄迈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邱宏锐 海南竣瑞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家强(黎族) 海南农垦岭门农场防疫站职工 杨德聪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教师 刘来生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七医院院长 王庆煌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院长 莫广珍(女)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敬老院院长 吴作荣(女) 海南省万宁市东澳镇排溪村村民 袁初红(女)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宫花村村民 赵光富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思居村村民 潘光权 重庆市开县临江中学退休教师 杨 阳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绣庄村村民 黄继雄 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花屋村村民 郑定祥 重庆市忠县涂井乡青坪村3组村民 赵明财 重庆市永川区大南村十三井小组村民 刘安容(女) 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国有林护林员 赵世术 重庆市巫溪县田坝镇上鹿村小学教师 施春禄 重庆市云阳县司法局南溪司法所负责人 王琼琳(女)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蚕桑局退休干部 雷庆瑶(女)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残联肢残协会副主席 郑本禹 四川省广汉市小汉镇武装部部长 黄子梅(女) 四川省攀枝花市瑞雪工贸公司员工 刘绍英(女) 四川佳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义芬(女) 四川省宜宾市南岸绿州家园保洁员 贾正方 四川省成都彭州市龙门山镇宝山村党委副书记、宝山企业集团董事会主席 田义华(女) 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沙坝乡红寨村村民 吉克毛尔(女,彝族)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水井村村民 周家德 贵州煜峰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师 石健成(姓名加黑框)(毛南族) 生前系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直属支队贵遵四大队正科级侦查员 李庆丰 贵州省经济学校茶叶市场营销专业学生 彭文军 贵州省开阳县黔顺公司驾驶员 蔡 英(女,侗族) 贵州省镇远县蔡酱坊董事长 朱昌国 贵州省兴义市则戎乡冷洞村党支部书记 彭文忠(姓名加黑框)(白族) 生前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反贪局副局长 陈芝文 贵州省平坝县公安局白云派出所民警 宋卫东(女)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社区绿园关爱中心工作人员 周天伟(傣族) 云南省云县幸福镇掌龙村村委会副主任 铁飞燕(女,回族) 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昭通管理处职工 玉的么(女,傣族)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曼列胶厂厂长 陈亚忠(女)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代普芝(女)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上村乡小麦地村村民 杨洪彬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第一中学教师 刘 华(女,藏族) 西藏自治区血液中心公民献血科科长 尼玛扎西(藏族)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桑日县桑日镇颇章村村民 洛桑金巴(藏族) 西藏自治区拉萨远大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群 培(藏族)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哈达集团公司董事长 次仁多吉(藏族) 西藏登山队男子分队队长 贾仁和 武警西藏总队第二支队支队长 仁青拉珍(女,藏族) 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洛隆县孜托镇中心小学高级教师 扎西次仁(藏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正处级检察员 王金考 陕西省合阳县同家庄镇北长益村村民 罗春明(姓名加黑框) 生前系陕西省紫阳县公安局焕古派出所教导员 王西平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信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胡胜强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桔园镇升仙村六组村民 于进江 陕西省华山气象站副站长 王巧芬(女) 西安铁路局西安客运段昆明成都车队副队长 陈进梅(女)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结子乡典史村村民 郑志威 甘肃省白银市供电公司员工 常蓬彬 兰州大学电子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所所长 张庆龙 甘肃省庆阳供电公司庆城县电力局农电工 蔡晓明 兰州军区空军某部场站士官 李鹏举 甘肃省庆阳市新绿园种猪场场长 穆泽华(女)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中医院内科主任 杨曙光(藏族) 甘肃省舟曲县插岗乡党委副书记 倪建英(女)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城市环卫局职工 王忠民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闫立平 青海省西宁市出租行业泰欣工会主席 罗加扎特(藏族)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青海湖农场职工 沈贵忠(回族) 青海省西宁市城通公司出租车分公司出租车驾驶员 徐凤茹(女) 青海省个体私营协会副会长 韩海珉(撒拉族) 青海省海东地区循化县三联电器经销部总经理 赵红霞(女)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城管执法局服务科科长 韩慧瑛(姓名加黑框)(女,藏族) 生前系青海省玉树州人民医院院长 孟丽秀(女) 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曲什安镇大米滩村村民 王景光 江苏省南京晓庄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原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塬街道靖朔门社区 姜丽娟(女,满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西关社区居民 白志林(姓名加黑框)(回族) 生前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炭山乡石湾村五组村民 沈桐、孙志帅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工业学校学生 黄万彪 宁夏万彪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海燕(女,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民政局干部 海小平(姓名加黑框)(回族) 生前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预旺镇派出所民警 李国峰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田坪乡庙山村村民 杜雪梅(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红海村村民 刘开瑾(姓名加黑框) 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阿勒玛勒乡塔格尔布拉村村民,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学生 李 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宏大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 张元清(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阿孜古丽·阿不都热合曼(女,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邮政局乌鲁却勒镇邮政所主任 米吉提·巴克(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地区文联主席 马连花(女,回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图书馆副馆长 周喜花(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第二中学英语教师 裴永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三师红星四场退休职工 朱汉卿(姓名加黑框) 生前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华山中学高一(17)班学生 夏留女(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一六七团1连退休职工 张庆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一二三团退休职工 黄立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75615部队75分队分队长 习朝峰 中国人民解放军66010部队55中队有线班班长 旦 增(藏族) 青海省玉树军分区副政治委员 孙兆群 山东陆军预备役炮兵师副师长 彭 燕(女) 西藏军区那曲军分区门诊所护师 董述勋 济南军区空军司令部气象处处长
⑷ 扎赉特旗上善养老院有限公司怎么样
扎赉特旗上善养老院有限公司是2018-01-26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绰尔路六完西侧(上善家政服务中心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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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流转土地是否交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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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
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三条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第五条条例第四条所称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按照本细则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执行。
县级行政区域的适用税额,按照条例、本细则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条例第七条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
第八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
(一)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七)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第九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第十二条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四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五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
第十六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第十七条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第十八条条例第十条规定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十九条条例第十条所称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第二十条条例第十条所称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改变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当地适用税额补缴税款。
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十三条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第二十五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第二十六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七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第二十九条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第三十一条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耕地占用税具体实施办法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平均税额。
第六条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第七条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第八条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第九条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第十一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第十二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三条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第十四条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十五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绥棱教育信息网 www.suilengea.com )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3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人工种植的草地、林地,人工开发的水面积和其他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自治区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税,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 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为:
(一)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每平方米7. 50元;
(二)呼伦贝尔盟、兴安盟、哲里木盟、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和赤峰市每平方米6. 25元;
(三)锡林郭勒盟、伊克昭盟、阿拉善每平方米5元。
第六条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或者委托土地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单位和个人获准占用耕地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旗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土地管理部门凭完税凭证或者免税证明划拨用地。
第七条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人均占有耕地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旗县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是加权平均数不得低于或者高于本办法规定的平均税额。
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本地区的适用税额,对人均占用耕地数量和经济发展情况差别较大的苏木乡镇,可以规定不同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但是加权平均数不得低于或者高于本旗县(市、区)的适用税额。
农牧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核定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占用耕地建住宅、农牧民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全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占用粮食生产基地、经济作物区用地、城市郊区菜地和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的耕地,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地除外),加征50%以上1倍以下的耕地占用税。
第八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人民政府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获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在30日内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逾期不申报纳税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纳税款5‰的滞纳金。
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退还耕地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第九条 下列经批准征用或者占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部队和自治区以上指挥防护工程,配置武器装备的作战、情报阵地,尖端武器作战、试验基地,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设防工程,军事通信台站、线路、导航设施,军用仓库、输油管线、靶场、训练场、营区,师以下军事机关办公用房,专用修械所,通往军事设施的铁路、公路支线等军事设施。
(二)国家和地方铁路线路及其两侧留地、沿线车站、装卸用货场、仓库等;
(三)民用机场飞机跑道、停机坪、机场内必要的空地以及候机楼、指挥塔、雷达设施等;
(四)国家物资储备部门炸药专用库房以及为保障其安全的用地;
(五)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和单位子弟学校,个人举办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食堂、宿舍等;
(六)医院、卫生院、医疗站、医务所等医疗单位;
(七)幼儿园、敬老院;
(八)殡仪馆;
(九)直接为农牧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
(十)移民、灾民建房。
前款规定的免税耕地,征用或者用占后改变用途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 农村牧区的革命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牧户,在规定标准之日内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给予减税或者免税。尚未达到温饱的免税,其他困难户适当减税。
前款规定减税或者免税的程序为: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旗县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报旗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在老少边穷地区修筑公路或者兴建其他扶贫工程,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由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给予减税或者免税。
第十二条 经批准征用或者占用的耕地,超过2年未使用的,按规定税额加征2倍以下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条 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从耕地占用税实征税额中,提取不高于5%的征收经费,用于征收业务费支出。
第十四条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0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内政发[1987]13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