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他们打算下周去参观一家敬老院
3. an old people’s home
⑵ 住养老院到底好不好
以前讲到老了去养老院,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太好,年轻人怕父百母去了,别人讲自己不孝顺,老人去了,怕外人的风言风语,觉得不体面。
但是现在,独生子女多,两个年轻人根本照顾不过来四个老人,去养老院一方面防度止老人独居生活的安全问题,还有精神空虚问题,能拿钱让父母去养老院真的比父母自己在家好,前提是要多去看看他们,我爸爸自己一个人就去了养老院,我家在上海,爸爸住在上海日内月星养老院,他在养老院可以和院里的叔叔伯伯们一起下棋、打牌、锻炼、喝茶、看书,生活的挺好的,比他之前独居时的状态要好多了,所以我建议如果经济允许的话,找家好的养老院住是可行的容。
⑶ 金华市区的敬老院在哪里名字是什么最好把电话号码也给我
金华市
金华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市青春路268号 321000 虞惠生 0579-82119525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白龙桥临江王路荡 321017 沈新宇 0579-82469636
婺城区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中山路108号 321075 洪明有 0579-82666214
义乌市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义乌市稠州西路21号 322000 李彦财 0579-85435115
义乌市怡乐新村 浙江省金华义乌市城西路167号 322000 龚荣林 0579-85414115
兰溪市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兰溪市城东中徐 321100 张 娟 0579-88860211
兰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兰溪市溪西振兴路260号 321100 金利荣 0579-88936066
东阳市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东阳市望江南路33号 322100 徐宏泰 0579-86812279
永康市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永康市江南街道高塘村 321300 徐国荣 0579-87170976
武义县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武义县北岭新区汤岭脚 321200 朱益铨 0579-87633389
浦江县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浦江县枫井西路99号 322200 周尊重 0579-84137428
磐安县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金华磐安县月山路122号 322300 陈宝玲 0579-84880786
⑷ 进养老院多少钱一个月
2019年12月11日相关报道显示,进养老院每月3000元到6000元不等。
北京向西,在六环的良乡出口往南1.5公里处,坐落着一处16万平方米的老年公寓。拥有奇石湖景主题公园、开心农场、人工湖、智能化设备等,这家名为德隆睿颐苑的老年公寓,是北京最大的综合养老机构。
不同于北京及周边其他高端养老机构动辄每月1万元,甚至2万多元的费用,这家老年公寓将价格定为每月3000元到6000元不等。然而,平民化的费用加特色的基础设施,并未吸引大量老人入住,1000多张床位只有300多人入住。运营四年多,这家机构仍处于亏损状态。
负责人张德伦在一次行业研讨会上曾自我剖析说,“在模式的创新方面可能有点问题”,与会的专家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症结在于:在15分钟养老圈内,缺少一家大的医疗机构。换句话说,“养”高分,“医”不及格。
(4)金华下窑敬老院扩展阅读:
缺医的养老机构
同医院一样,拼床位、比硬件,是养老机构“秀肌肉”的主要方式。养老这件事,由事业化逐渐向市场化转变,可仍基本沿用了旧有的体制。如今的民营养老机构仍然根据床位数量来做预算、建设养老设施,政府的补贴也按照床位数来发放。
民政部的数据显示:中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共有约750万张养老床位,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超过30张。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称,今后3年-5年将增加普惠性养老床位100万张以上。
地方政府也纷纷为养老床位设定目标,如南京市规划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应不低于45张。养老床位的建设成本高昂,少则10万元起,一线城市甚至高达五六十万元,政策性补贴只有1万到6万元不等。
⑸ 去敬老院的感受!!!
我仿佛看到了他们内心深处的那道伤痕,看到他们很孤独,我也很难过。版我不知道现在全中国还权有多少个孤独的老人,但一定很多,他们含辛茹苦地将子女们抚养成人,然而儿女们却弃他们而去,在他们心中留下一道道挥之不去的阴影,他们在无数个寒冷的冬日里翘首远眺,期盼那个熟悉的身影,可是他们看到的只是心中那无尽的寂寞。孩子呀,当老人们想你的时候,你是否也想起了他们!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因为我做什么似乎显得苍白了一些,我只能留下的,是我的深深的同情和那数不尽的哀叹和惋惜!!
⑹ 在民政局下的敬老院有什么发展吗
敬老院怎么发展,就看当地的领导是不是重视敬老院这块工作。重视的话,会下拨钱修建或者修缮敬老院,增添设备、人员,标准可以到达宾馆标准。不重视的话,只要能保证安全不出事,能运行就行了。
⑺ 有儿女的老人,能去敬老院吗
可以,你先问下儿女,且要选择条件好,硬件设施齐全,服务好的敬老院,可以减轻儿女负担。
⑻ 民办养老院最新政策
养老院政策,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有哪些
“养老院行业前景是不错,但绝对是微利行业。”红叶敬老院院长彭家惠是渝中区首家民营敬老院的创办者。她介绍,在民办养老机构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亏损,剩下的勉强维持。而创办已10年的红叶敬老院,就属于勉强维持的类型。
“养老服务属高风险行业,特别是面对一些有顽疾的高龄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风险就非常大。”除资金压力和高风险,好护工难求也是每个养老院所面临的难题。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徐晓玉近年一直关注我市民营养老产业的发展。她介绍,重庆目前的养老产业,跟不上社会老龄化发展的需求。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已513万,而目前全市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仅7万余张,按老年人口3%的机构需求量测算,缺口达8万张。“养老院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现实问题。从总体上来说,这说明社会还没有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准备。”此外,护工很辛苦且工资不高,造成大量护工流失。徐教授认为,最终解决办法还得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还应免费为民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做专业化培训、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奠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后劲。”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补助:有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筑补贴。免征税的。
市民政局答复: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
(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
(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
(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老年人护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贷款的支持力度。
(八)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其捐款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收费;对福利机构使用的救护车、生活用车等免征养路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电信业务、邮政业务、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
(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和在社区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养、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免收学杂费、书本费等各种费用;对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录取的孤儿,免收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住宿费,其学费主要以发放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法解决。
(十一)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14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82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并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民政、税务、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十三)重视和保护社会福利机构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抓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养老机构工作的登记管理。养老机构按其机构性质划分,可分为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福利性养老机构(即国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地重点兴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各有关登记机关要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改革和完善养老机构收费制度。除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外,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养老机构接收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支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接收符合分层分类救助的其他困难老人,收费应适当减免或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民政厅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三)加大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并减半收取通信费、听视费。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
(四)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养老机构建设一般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地,对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对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也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应严格审批,确保土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五)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在继续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根据需要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
(六)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协调担保机构解决养老机构的贷款抵押问题;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
(七)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对外服务。养老机构具备对外开展护理、康复及医疗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审批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八)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养老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和管理,切实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对发生意外事故后,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养老机构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其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法律法规作出规定前,省民政厅要会同卫生、法制等部门和法院,研究制定有关事故鉴定、责任认定和赔偿的有关意见,指导各地处理好养老机构的责任分担问题。
⑼ 兄弟姐妹四人,哥哥到了敬老院。弟弟未婚。现弟弟死了。有几间平房家产归谁
按《继承法》第一顺序至第二顺序的排列进行但次继承。但如果这个弟弟属于国家扶养的“孤寡人员”,就没有继承的主体资格,而其全部财产收归为国家所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