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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扶养纠纷案例

发布时间:2021-10-27 23:27:05

㈠ 关于老人抚养权的问题

民法典对老人多个子女赡养如何划分没有规定,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人有多个子女的,赡养责任可以由子女协商,但需要尊重老人的意愿,不得损害老人的权益。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放弃继承权后可以不赡养父母吗

当出现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况,首先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2、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和护理。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其次,放弃继承权与赡养义务并无相关联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是与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必然联系,不得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为由解除法定的赡养义务。况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由此可知: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

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给付生活费;当父母有病不能自理时,子女应当悉心照料,让老人安度晚年。这种赡养义务,不仅是社会主义的道德要求,更是赡养人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一义务。

㈡ 法律 有关上辈人与下代家庭纠纷案例(老人告子女不养老)

其实有个非常典型来的案例源,实际案例,发生时间大约是十年前

某女星自幼父亲抛弃妻女不辞而别,该女星被母亲辛苦抚养长大,父亲从未承担过任何法律义务
后女星成名后,其父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又找到女儿要求赡养,遭到拒绝后起诉
最后该案件是和解解决,女星同意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同时,法律界人士指出:在我国,子女赡养老年父母和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均系强制的法律义务,不以任何附加条件为限定。虽然该女星的父亲未承担其法定抚养义务,但由于双方的父与女关系存在,在子女成年后,老父失去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女星还是有法定的抚养、医疗等义务的

注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继承法,收养法等规定:我国承认的父母与子女关系,只有亲生关系和收养关系两种,其中,亲生关系只有在符合法定要求情况下,未成年子女被依法收养后才可以解除,其他情况下均不得解除(公开声明断绝关系是无效的,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不予受理),而收养关系则可以依情况而解除
建立合法收养关系后,原亲生关系被依法解除,被收养的子女不再承担亲生父母的义务,当然也不享有亲生父母的财产等继承权利,但这必须是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而且一旦收养关系解除,亲生关系依然会回复

㈢ 关于抚养的案例分析,帮忙

(1)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2)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要求支付抚养费等涉及身份权的请求权,必须在双方存在的抚养等法律关系的存续期间而行使,只要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便超过二年诉讼时效期,法律仍应当保护抚养费的请求;
但在双方的抚养关系不再存续的情况下,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被抚养人已年满十八周岁,已不具备被抚养条件,要求支付其十八周岁以前的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从不具备抚养条件之日起算。

㈣ 赡养法的案例

1、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根据本案你的表述,你对岳父岳母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只有你妻子有,但是你妻子也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本案中,对你过世岳母享有继承权的人为:你岳父、妻子、小姨子。减少损失的办法:私下和你妻子、小姨子商量,要求和你岳父一起继承你岳母的财产。如果你们现在不提出开始继承岳母财产,则所有财产等岳父去世才开始继承,则多出现了一个继承人:新岳母。我想我这样说你明白的。

3、如何界定你岳母的财产。按照你的表述,你岳父家现在的存款、房产等所有财产应当有一半是你岳母所有,剩下的一半由岳父所有。岳母那一半由三个继承人平均分配。关于农村土地直补、占地补偿款,我认为不宜认定为被继承财产,因为农村耕地、农田是以家庭为单位签订的承包,虽然每人有固定份额,但是是家庭的财产,家庭还存在,则财产不可瓜分。
4、关于你岳父赡养问题。你妻子和你小姨子共同负有赡养、照顾岳父义务。
5、最后的提醒:你们应当注意你岳父现在对财产的处理情况。对于你岳父和他新婚妻子生活期间的财产和你岳父与岳母生活期间的财产你们要全部分开来,做好详尽登记。因为你岳父和岳母婚姻期间的财产,新岳母无权享受。如果岳父要将财产赠予新岳母,你们可以及时提出意见。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㈤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等发生纠纷依法应该怎么处理

其子女也认为老人性格孤僻,脾气暴戾,对万老缺乏应有的尊重。万老在家中经常与家庭成员发生赡养、扶养、财产方面纠纷和矛盾,邻居和亲戚劝解也不见效。万老很苦恼,问: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财产发生纠纷,依法应该怎样处理?分析: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财产发生纠纷矛盾,不要采取骂架、打架和强硬的粗蛮办法去解决,而要依靠组织和法律手段依法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前款纠纷时,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抚养、住房、财产发生纠纷矛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处理: (1)坚持家庭内部共同协商解决。老年人是家庭成员之间的长辈,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体谅赡养人、扶养人的实际困难。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体谅、这是解决家庭纠纷矛盾的有效方法。 (2)请求有关组织、单位调解处理。如果内部协商达不成协议,老年人依法有权请求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组织或村委会,居委会、乡政府进行非诉讼调解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解决。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发生上述纠纷,经调解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调解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程序解决。 (4)老年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生活困难的,依法有权申请先予执行。

㈥ 有点难啊急急!~!赡养义务案例分析

1、刘晓没有赡养王光的义务.理由:王光和小红结婚时刘晓已成年并且参加工作了,她与继父王光并未形成抚养关系,所以她没有赡养王光的义务.
2、王江有赡养王光的义务。虽然王江的父亲是王光的养子,而且也已去世了,但其生前并未与王光解除养父子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王江须对王光承担赡养义务。

㈦ 家庭子女赡养老人的纠纷官司怎么打

这是民事诉讼,需要老人自己或委托他人到法院起诉。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不履行法律后果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赡养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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