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院协议书
甲方(养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份证号:
原单位: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人姓名: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
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
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
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
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
,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
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
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
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
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
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
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
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
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
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
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
,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
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
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
,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
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
,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
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
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
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
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
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二、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
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
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
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
三 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保证至少 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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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 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
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
,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
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
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 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 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 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 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
5、 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 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
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
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
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
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
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
: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 ______元。
5、交纳押金 ______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 ______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10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
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
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
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 医疗费用;
2、 丧葬费用;
3、 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 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 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 乙方患传染博精神病;
3、 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
名老人投诉;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
偿金。
二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
对方违约金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 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
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 其他条款
一、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 补充条款
(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签名)
姓名:
丙方(亲属签名)
亲属姓名:
担保人姓名(签名):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 养老院入院
正规的养老院入院合同
养老院入住协议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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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3. 昆明市的老年公寓
地址:昆明南市区官南大道《六甲生态园》内 区域: 不详 交通:乘市内公交车到南窑火车站铁路招待所门口转乘32路公交车到《六甲生态园》门口即到 联系电话: 6701568 邮编: 650228 网 站: www.cxgy.3131999.com/ 这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学校,这是夕阳群体的家外之家。 昆明慈馨老年公寓是由官渡区民政局、六甲乡政府主管的民办敬老院,是在盘龙村委会领导关心支持下,按民政部、建设部设计规范要求建成的花园式、多样化和个性专业化的有偿服务老年公寓。 公寓占地4亩(2664M2),建筑面积(1600M2),绿化面积1000多M2,投资近100万元。庭院开阔,空气清新,绿树成荫。室内配套设施齐全,电话、传呼器、床、柜、椅等让老人们的日常生活周全舒适。室内健身场地、温水游泳、垂钓等休闲设施让老人们的娱乐、保健等精神生活得到较大的满足。入住公寓的老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健康状况选择居住条件和服务档次,是老年朋友养生怡性、延老益寿的福地。 昆明慈馨老年公寓地处昆明南市区,官渡区六甲乡严家村六甲生态园内,市内交通便捷,乘市内公交车约20分钟路程。公寓位于城乡结合地,南靠滇池、北邻四环路,距昆明国际机场15分钟路程;市内东市区、西市区、北市区都有公交车到达锦苑花园,转乘32路公交车即可达到公寓。 公寓内设床位90个,均为标准间(1人间、2人间、4人间、地下温泉沐浴,专用洗漱卫生间);专业化的管理,医院式护理,家庭式服务,老人参与管理是我们的特色。公寓与官渡区六甲医院比邻,与各大医院为依托,和昆明老年病院挂钩,是夕阳群体养老、保健、康复、治疗、护理一条龙的中老年朋友的家外之家。 公寓和管理人员、医生、护士均有专业资格证书和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护理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后挂牌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度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确保住在公寓的老人舒心、开心,亲属儿女安心、放心。 公寓将以各种优惠价位接纳每位中老年朋友并开展以下服务内容: 一、为入寓老人提供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 二、老年朋友短期入寓疗养(包括月托)。 三、老年朋友集体和个人,家庭休闲、生日集会一条龙服务。(垂钓、棋牌、茶水、舞厅娱乐等)。 四、入寓老人只需带上日常换洗衣服,日常生活用品,其它事务由公寓安排。 五、医疗备用金:每位入寓老人1000元(急病时转院用,离寓归还)。 六、特殊护理老人请和公寓院方另议,来去自愿。 我们的服务宗旨: 为天下儿女尽孝,为千万家庭分忧! 您走近我是信任,我服务您是真诚! 欢迎您到老年朋友的福音之家——《昆明慈馨老年公寓》愉快地生活、娱乐、度假、安度晚年,欢迎参观指导,来电咨询。 明日养老何处去,昆明慈馨老年公寓!
4. 养老院入住协议
甲方(养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份证号: 原单位: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人姓名: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 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 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 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 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 ,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 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 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 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 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 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 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 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 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 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 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 ,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 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 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 ,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 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 ,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 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 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 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 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 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二、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 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 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 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 三 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保证至少 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当前页码:4 五、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 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 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 ,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 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 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 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 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 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 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 5、 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 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 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 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 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 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 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 :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 ______元。 5、交纳押金 ______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 ______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10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 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 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 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 医疗费用; 2、 丧葬费用; 3、 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 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 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 乙方患传染博精神病; 3、 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 名老人投诉;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 偿金。 二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 对方违约金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 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 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 其他条款 一、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 补充条款 (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签名) 姓名: 丙方(亲属签名) 亲属姓名: 担保人姓名(签名):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5.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服务
3.1.1有主管部门颁发了卫生许可证的专门为老人服务的食堂,配备厨师和炊事员。
3.1.2厨师和炊事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防食物中毒。
3.1.3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根据老人的需要或医嘱制作普食、软食、流食及其它特殊饮食。
3.1.4为有需要的自理老人、介助老人和所有介护老人送饭到居室,根据需要喂水喂饭。清洗消毒餐具。
3.1.5每月召开1次膳食管理委员会,征求智力正常老人及其他老人家属的意见,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1.6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 3.2.1自理老人
3.2.1.1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
3.2.1.2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并定期换洗,冬、春、秋季每周1次,夏季经常换洗。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1.3协助老人整理床铺。
3.2.1.4每周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1.5夏季每周洗澡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
3.2.1.6督促老人洗头、理发、修剪指甲。
3.2.1.7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3.2.2介助老人
3.2.2.1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2.2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并定期换洗,冬、春、秋季每周1次,夏季经常换洗。
3.2.2.3协助老人整理床铺。
3.2.2.4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2.5夏季每周洗澡2次,其它季节每周1次。
3.2.2.6协助老人洗头、修剪指甲。
3.2.2.7定期上门理发,保持老人仪表端正。
3.2.2.8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3.2.2.9搀扶老人上厕所排便。
3.2.2.10Ⅰ°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3.2.2.11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3.2.3介护老人
3.2.3.1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老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3.2.3.2提供干净、得体的服装并定期换洗,冬、春、秋季每周1次,夏季经常换洗。
3.2.3.3整理床铺。
3.2.3.4每周换洗1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3.2.3.5帮助老人起床穿衣、睡前脱衣。
3.2.3.6全身洗澡,每周2次。
3.2.3.7定期修剪指甲、洗头。
3.2.3.8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
3.2.3.9定期上门理发,保持老人仪表端正。
3.2.3.10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3.2.3.11送饭到居室,喂水喂饭。
3.2.3.12帮助老人排便。
3.2.3.13为行走不便的老人配备临时使用的拐杖、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3.2.3.14Ⅰ°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零,入院前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患褥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3.2.3.15早晨起床后帮助老人洗漱,晚上帮助老人洗脚。
3.2.3.16视天气情况,每天带老人到户外活动1小时。
3.2.3.17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3.2.4帮助老人办理到异地的车船票。
3.2.5特别保护女性智残和患有精神病的老人的人身权益不受侵犯。
3.2.6对患有传染病的老人要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病患老人为原则。 3.3.1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查房巡诊,每天1次。
3.3.2为老人定期检查身体,每年1次。
3.3.3医护人员定期、定时护理。
3.3.4组织智力健全和部分健全的老人每月进行1次健康教育和自我保健、自我护理知识的学习,常见病、多发病的自我防治以及老年营养学的学习。
3.3.5医护人员确保各项治疗措施的落实,确保每周开展两种以上康复活动。
3.3.6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休养区和院内公共场所的消毒灭菌工作。
3.3.7制定年度康复计划,每周组织老年人开展3次康复活动。 3.4.1为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自愿参加公益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给予劳动的机会。组织健康老人每季度参加1次公益活动。
3.4.2每周根据老人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爱好、文化程度,开展1次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3.4.3与老人每天交谈15分钟以上,并作好谈话周记。及时掌握每个老人的情绪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的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保持老人的自信状态。
3.4.4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不定期开展为老人送温暖、送欢乐活动,消除老人的心理障碍。帮助老人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色彩,基本满足老人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根据老年人的特长、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参与意愿,不定时的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发展贡献余热。
3.4.5制定有针对性的“入住适应计划”,帮助新入住老人顺利渡过入住初期。
6. 养老院的合同如何写,与签订的协议~~好就加分200
正规的养老院入院合同
养老院入住协议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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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7. 民办养老院最新政策
养老院政策,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有哪些
“养老院行业前景是不错,但绝对是微利行业。”红叶敬老院院长彭家惠是渝中区首家民营敬老院的创办者。她介绍,在民办养老机构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亏损,剩下的勉强维持。而创办已10年的红叶敬老院,就属于勉强维持的类型。
“养老服务属高风险行业,特别是面对一些有顽疾的高龄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风险就非常大。”除资金压力和高风险,好护工难求也是每个养老院所面临的难题。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徐晓玉近年一直关注我市民营养老产业的发展。她介绍,重庆目前的养老产业,跟不上社会老龄化发展的需求。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已513万,而目前全市城乡养老机构床位数仅7万余张,按老年人口3%的机构需求量测算,缺口达8万张。“养老院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现实问题。从总体上来说,这说明社会还没有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准备。”此外,护工很辛苦且工资不高,造成大量护工流失。徐教授认为,最终解决办法还得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关怀。“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还应免费为民营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做专业化培训、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奠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后劲。”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补助:有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筑补贴。免征税的。
市民政局答复: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
(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
(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
(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老年人护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贷款的支持力度。
(八)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其捐款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收费;对福利机构使用的救护车、生活用车等免征养路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电信业务、邮政业务、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
(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和在社区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养、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免收学杂费、书本费等各种费用;对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录取的孤儿,免收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住宿费,其学费主要以发放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法解决。
(十一)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14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82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并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民政、税务、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十三)重视和保护社会福利机构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抓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养老机构工作的登记管理。养老机构按其机构性质划分,可分为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福利性养老机构(即国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地重点兴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各有关登记机关要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改革和完善养老机构收费制度。除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外,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养老机构接收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支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接收符合分层分类救助的其他困难老人,收费应适当减免或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民政厅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三)加大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并减半收取通信费、听视费。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
(四)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养老机构建设一般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地,对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对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也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应严格审批,确保土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五)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在继续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根据需要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
(六)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协调担保机构解决养老机构的贷款抵押问题;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
(七)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对外服务。养老机构具备对外开展护理、康复及医疗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审批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八)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养老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和管理,切实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对发生意外事故后,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养老机构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其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法律法规作出规定前,省民政厅要会同卫生、法制等部门和法院,研究制定有关事故鉴定、责任认定和赔偿的有关意见,指导各地处理好养老机构的责任分担问题。
8. 护理查房记录范文
您好!我来说上几句.
一、 护理业务查房:
1、 临床临床护理查房:
是对新入、危重病人的现存护理问题、措施、护理效果、护理质量进行的护理查房,目的是检查、指导责任护士的工作质量,及修正指导护理措施。时间在20分钟内。
2、个案护理查房:
是针对疑难、复杂、特殊、新开展的治疗护理项目等病人,护理方案、护理措施以及护理质量进行的查房。目的是指导解决修正病人的护理方案,护理措施。时间应在30—40分钟。
3、护理教学查房:
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专科疾病的典型病例的护理方案进行的查房。目的是了解病人的护理质量,了解指导护生运用护理程序的能力,责护带教的质量,复习疾病的相关知识。
二、护理行政查房:
1、 院级护理行政查房:
院级护理质量组织对临床护理单元的护理行政管理进行检查,了解,指导,协调修正护理行政管理质量的过程。
2、科级护理行政查房;
科护理管理组织对护理单元进行护理行政管理质量检查,了解,指导,协调修正护理行政管理质量的过程。
3、护理单元护理行政查房:
护理单元组织护理质量组对本护理单元的护理管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的过程。
下面列举一个查房记录,供您参考:
护理查房记录
时间:2008.3.27
参加人员:10人
主查人:王**
病人床号:15床
病人姓名:孙**
诊断:高血压脑出血
主要内容:
1、分管护士简述病情经过。
2、分管护士汇报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
3、脑室体外引流护理要点。
4、病人健侧、瘫痪侧、平卧位正确卧位。
5、为偏瘫病人翻身(两人实际操作)。
6、瘫痪侧肢体功能锻炼(分管护士演示)。
7、健康教育评价:问患者家属如何预防便秘?肢体功能锻炼(实际操作)。
就这样了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