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老人在银行做更夫死亡,算工伤吗
个人观点不算!
退休老人,首先就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年龄内的劳动者(一般是指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次,退休老人有退休金吧,他与银行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雇佣关系。既然不属劳动关系,那自然也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慗。第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首要目的是让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第四、我国眼目前社保系统对不满16周岁和超过60周岁的人办理工伤保险是不支持的。
个人观点,供参考。
谢谢!
B. 有没有适老年人的工作哦
老年人最好不要再找工作了。
身体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想找一份工作的话,可以考虑一下保安的工作。相对来说保安的工作对年龄的要求比较宽松一些。
C. 更夫,与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没有达到退休年龄。
应为劳动关系。除非你是经过劳务派遣,到该单位工作,或者该单位与你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该单位有义务为你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由社保机构支付退休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D. 76岁老人为事业单位打更十年整应为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合同关系
当然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二、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三、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时计酬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不可能是该户居民家的职工,与该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四、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五、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
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即不包括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在支付报酬方面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分配关系通常包括表现为劳动报酬范畴的工资和奖金,以及由此派生的社会保险关系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由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得到的是根据权利义务平等、公平等原则事先约定的报酬。
当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交叉时的处理: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者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E. 新劳动法对更夫有什么说法
理论上来讲你是下岗职工,因为你的单位还给你交保险,并且发给你生活费,就是因为你和单位有劳动合同所以人家才给你交养老保险,你现在找的更夫的工作只能算是你打零工,所以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讲你是临时人员,因为你并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你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现在的单位也没有办法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明白了吗但是你说的更夫的职位给的薪水也太少了,现在一般都是给600--800啊
F. 老人死了打更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为老人守墓的意思
G. 老人外出打更不是上班时间意外死亡,工作单位有责任吗
基本上跟单位没有什么关系,所以不要想太多了,那样会很痛苦的!
H. 60岁以上可以老人可以雇佣吗,当更夫
只要身体健康能胜任没有不可以的
I. 老人在物业打更不给开工资没有劳务合同
不给工资可以去法院起诉,没有其他办法解决
J. 刘忠林16个月花掉一半国家赔偿金,缺乏生活经验应该如何树立理财观
刘忠林他需要学习,管理这一笔钱要做这几点:一是为自己存一笔养老金,按照一百五十万存储。二是购买一套房子,辽源市房价不高按照五十万规划;三是找到一份可以维持日常生活的工作;四是其他剩余先留着有可以经营的小买卖做一个,有可以相依相伴的人一起生活。
对于刘忠林来说最重要的是尽快建立起对生活的热情,在监狱生活了25年,最好的时光都没有了,但是只是他现在无罪释放了,可以有计划地到处游玩一下感受一下生活的美好,也让自己的一生不白来一趟,虽然51岁了但是其实路也还挺长,需要长远计划,需要充满生活的期许。可以多做一些公益事业让自己找到存在感,人都是需要被肯定的,积极面对生活一切从长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