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消防法对养老机构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养老机构处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法》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七十三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第二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四十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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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第六十五条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Ⅱ 请描述一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消防要求及验收标准
这感召老年公寓或者老年人活动中心考虑的,面积超过500平米以上的设置自动喷淋和自动报警以及消火栓和应急照明、灭火器的,小于500平米的设置消火栓和应急照明、灭火器的,疏散宽度不小于1.2m且疏散距离不超过25m即可。
Ⅲ 消防验收标准
消防安全在中国一直很重视,毕竟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一旦发生了火灾,很难控制住,甚至造成人身安全,针对这种情况,公共场合以及公司都会做到相应的消防措施。比如常见的消防栓,另外还有严格的消防验收条件,那么这些消防验收条件都包括什么呢?
大火无情人有情,一旦大火烧了起来,如果没有相应的消防措施,那么只能坐以待毙,所以中国比较重视消防安全问题,会进行相应的消防验收,然而消防验收是整个项目中最重要的。包括针对消防措施以及结构的验收,包括装修,各方面的硬件,配电系统,输送系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等一些措施。
消防验收,包括各种消防系统,最常见的是消防栓,以及通风,防排烟,自动喷淋等等。
各施工单位需提供消防验收资料表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前具备条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前具备条件:1、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2、单位工程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已进行验收;3、施工安装单位已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已得到检测资料;4、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和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文字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5、建设单位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送交申报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并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自检意见。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所需资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所需资料:1、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自动消防系统审核意见书》、《建筑装修消防审核意见书》;2、提供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3、提供有关消防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4、提供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明;5、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6、经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单位对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防火卷帘门、木质防火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所有消防系统的调试记录;7、本单位或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
Ⅳ 养老院办理消防需要注意什么
1、养老院、敬老院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防火巡查,定期组织员工疏散逃生的本领,应该定期的进行疏散演练,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识。
2、尤其是夏天的时候,正是炎炎夏日,气温高,用电量大。养老院、敬老院要注意对线路的检查和维修,防治线路老化或超负荷用电,避免造成电器线路或者火灾事故。
3、要向老年人告知正确的用火用电安全方法,教育不要卧床吸烟等。
4、养老院、敬老院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在拨打119报警电话的同时,应该组织员工迅速对老年人进行疏散,特别是年老体弱的、卧病在床的老人要重点进行救援,并且及时清点人数。
5、疏散过程中要注意,尽量的疏散人群,避免人员过多导致出口拥堵,造成人员踩踏事件。
6、通道被烟雾风封阻时,疏散人员要及时给被困老人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捂口、捂鼻子使用,养老院应该为行动不便的人设计专门用的疏散逃生路线,制定专门的逃生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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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火灾时,应冷静对待,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消防队救火不收费;火灾来袭时要迅速遵照敲逃生,不要贪财物;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大火封住门窗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冷却,呼救等待救援。
发现火情早报警。发现火情后要迅速拨打报警电话,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参考资料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养老院、敬老院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Ⅳ 消防验收国家规范标准
各施工单位需提供消防验收资料表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前具备条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前具备条件:1、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2、单位工程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已进行验收;3、施工安装单位已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已得到检测资料;4、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和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文字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5、建设单位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送交申报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并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自检意见。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所需资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所需资料:1、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自动消防系统审核意见书》、《建筑装修消防审核意见书》;2、提供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3、提供有关消防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4、提供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明;5、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6、经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单位对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防火卷帘门、木质防火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所有消防系统的调试记录;7、本单位或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
Ⅵ 新办养老机构在1000平方以下的消防要求有哪些
根据规定的是需要设置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的,根据防火规范8.3.4的第五款和8.4章节。
这个需要在当地消防支队队审核备案登记的、验收和开业检查的。
Ⅶ 500平米养老院消防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的要求,建筑面积500平米及以上的养老院、幼儿园必须设置消火栓专、应急照属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情况如果有内走廊无自然排烟的需要设置机械排烟设施,还需要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Ⅷ 老年公寓如何办理消防验收报告,需要那些手续。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专)建设工程消属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Ⅸ 现在开办养老院,怎么办理消防合格手续
这个是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根据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