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敬老养老 > 长春市养老院盖房

长春市养老院盖房

发布时间:2021-10-10 18:27:34

⑴ 村委会可以用建养老院的名义在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房吗 要办哪些手续

会可以用电养老的,养老院的名义在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房,要到相关的政府去办些手续,如果没有正当的手续,是不可以建房的

⑵ 长春市区内的所有养老院

长春市区内的养老院有很多,其中长春丰园老年公寓、吉林省颐乐康复中心、长春净月颐康医养中心、鑫夕阳温泉康复养老院、长春逸康苑养老中心等这些都是挺不错的。

1、长春丰园老年公寓

公寓内共有居室200间,设计床位400位,每个居室都有有独立的餐厅、淋浴间、活动室、健身房等, 公寓内的门诊负责监管老人的身体状况,每周都会例行的为老人进行体检,对老人身体疾患要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夜间、配备值班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彻底解决老人及家属的后顾之忧。

4、鑫夕阳温泉康复养老院

鑫夕阳温泉康复养老院,占地4万余平方米,共规划床位1030张,是一所集养老、托老、老年护理、医疗康复、智能养老、老年养生为一体,以医养结合、温泉疗养为特色的“医护、疗养”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公司。

5、长春逸康苑养老中心

长春逸康苑养老中心共有养老用房528房间,有1300余张床位,每个房间面积约30——50平米,园区内5000㎡的娱乐活动场所,涵盖了美食餐厅、健身房、图书馆等优雅生活的空间,全面满足老人对营养美食、医疗保健、活动健身、社会交往、文化娱乐、精神追求的退休健康养老需求。

⑶ 五包户住进啦敬老院老家还能建房吗

不能。五保户住进养老院就是集中供养了,不能在建房了。如果自己在家居住的分散供养可以申请建房资助。

⑷ 在长春开养老院政府有什么优惠政策或补贴

长春市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新建、扩建、购买场所开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9000元。优先保障和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计划指标、个人办养老服务业相关经营实体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每月每床100-200元、高校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给予入职奖补。

⑸ 长春最高端的养老院、老年公寓在哪

我一个的朋友的老父亲现住在宽城区温馨养老院,就是位于宽城区西天内光路温馨花园小区容的那家,这家养老院规模不是很大,但很干净很卫生,既温暖又温馨,饭菜也很可口,看护很负责,她们靠良心经营,用爱心服务,对老人体贴负责。她家的负责护定篙剐蕻溉戈税恭粳人是周院长:8-2-9-2-8-8-8-1、1-5-9-4-3-0-8-7-8-2-1,地址:宽城区西天光路温馨花园小区3栋4门108室。

⑹ 私人建房办养老院需要审批手续吗

要办理的手续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一个是个人申请;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详情参考以下 第二章 审批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门和登记机关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
第二十二条 社会福利机构在对外交往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工作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执业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补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主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向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民政局提供下述资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民政局自收到上述资料起30日内,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若民政局同意筹办,则需进一步提供下述资料: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局收到上述资料后,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实地验收,若审核通过民政局在收到资料30日内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若审核不合格,则你的梦想到此为止!凭《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办理登记手续。

⑺ 全民自建房可以办养老院吗

自建房办理不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种证件啊,所以不可以办养老院

⑻ 2020年长春市养老院开了吗

养老院现在还是没有正式开还在听通知

阅读全文

与长春市养老院盖房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2011年重阳节订婚合适吗 浏览:286
胃不舒服怎么跟父母说 浏览:285
干细胞治疗老年痴呆 浏览:559
60岁左右女人有什么秋装 浏览:314
社保延迟退休最新政策 浏览:802
陕西2016年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浏览:584
如何判断自己养生馆正不正规 浏览:74
古汉养生精多少支一盒 浏览:439
沈阳养老保险政策 浏览:56
去养老院的社会实践800报告 浏览:897
重阳节福利院 浏览:618
通州区企退人员养老金怎样计算的 浏览:282
三个月体检负重欠佳怎么锻炼 浏览:233
不孝敬父母图片 浏览:435
邵家楼养老院地址 浏览:624
泥塑孝顺典故 浏览:202
老年人鸣聋 浏览:276
比黄精长寿 浏览:732
德阳养生餐馆在哪里 浏览:995
有关爸爸孝顺的作文三年级 浏览: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