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老年人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老年人的优惠权益补助,我国专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对老年人的优惠作出了详细的描述。
第二十八条 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第三十四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
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
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第五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领取养老金、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提供条件。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关系变更、户口迁移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就办理事项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询问,并依法优先办理。
第五十五条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护理、康复、免费体检等服务。
提倡为老年人义诊。
第五十七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第五十八条 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五十九条 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1)南京老年人有什么优惠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B. 南京市60岁以上老人有什么政策
公交半价,公园优惠等:
1、进入公园免购门票;
2、进入收费公园一律免费;
3、进入区属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就诊免收普通挂号费;
4、进入剧场、文化宫(馆)、俱乐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和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场所,门票实行半价;
5、邮电部门对老年人优先办理邮电服务;
6、火车站、汽车站、港口客运站对老年人优先购票、优先进站、检票、上下车(船);
7、享受市、区制定的老年人优待政策。
C. 请问南京外地老人办公交卡有什么优惠
现在不像以前那样麻烦了,老人自带身份证直接办理,或者关注畅游南京微信公众号办理。我才给父母办过。
D. 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游览、文体活动优待:
(一)凡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凭《高龄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免费参观游览我市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公益性文化设施。
(二)本市、省内60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老年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免费参观游览我市的公园(不含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和公益性文化设施。收取门票的旅游景点和苏州博物馆,按次购票半价优惠。
(三)苏州东园、怡园、盘门等景点早晨向持证晨练的老年人免费开放。
(四)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老年人健身和老年文艺团体活动提供方便及优惠服务。苏州市区影剧院要为老年文艺团体演出和老年组织举办大型活动优惠提供场地,并在每周二上午为老年人实行票价减半优惠。
上款(一)(二)项的参观游览免费或优惠,均不含重大园事活动,并限于各参观游览点的第一道门票。
二、交通优待
(一)本市市区户籍(指七个区,下同)60至69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购买专项乘车保险后,可购买IC卡老年月票,乘坐市区指定线路的公交车。
(二)本市市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购买专项乘车保险和办理乘坐市区公交车高龄卡后,持卡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
(三)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轮船码头,对持有《老年证》和《高龄证》的老年人实行优先购票、检票的优待服务;各地候车、船室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人专用席位。
(4)南京老年人有什么优惠扩展阅读
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流程:
1、申请办证的老年人需由工作人员登记信息后,留下联系方式,一个月后到原地点领取。
2、老年人因遗失、污损等原因要求补办或更换《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应按原程序在原地点重新办理。
3、《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老龄办统一监制。各区县要按照省老龄委确定的统一式样和制作标准,在省市老龄办与之签署协议的定点制作单位统一加工制作。
4、各区县老龄办对申请登记点报送的老年人资料进行审核,并在一个月内交付制证单位,制证单位在收到办证资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并送达各区县老龄办。
5、高淳区老龄办为了方便广大老年人,已在各镇民政办、淳溪镇八个社区设立老年优待证办理点。
E. 江苏省对老年人有哪些优待政策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医、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根据本地区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优待。鼓励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提倡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退休金,不得拖欠、克扣或者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制度,应当考虑老年人特殊的医疗需求,在政策措施上对老年人给予优待,为老年人就医、转诊以及费用结算等提供便利,提高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患病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增发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百分之十的保障金。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戴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由政府供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将供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供养标准不 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酬呆障的老年人,以及属于重点优抚对象的老年人死亡的,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扩大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的范围。、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扶助。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老年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老年人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费等向人民法院起诉,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提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老年人主张合法权益有困难的,其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提供帮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八十周岁至九十九周岁的老年人的尊老金,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一百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尊老金,由省人民政府负坦,每人每月不低于三百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扩大尊老金发放范围,提高尊老金发放标准。尊老金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老年人持优待证、居民身份证酬者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件,免费进入政府举办的公园、公共文化设施;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 费进入政府举办的旅游景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不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扩大老年人享受优待的范围。外地老年人与当地老年人同等享受本条规定的优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为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为到医院就诊的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设老年人专科门诊。鼓励、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家庭医疗服务。、火车站、汽车站、港口、机场等客运站点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候车室、候船室、侯机室和公共汽车、地铁等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设置老年人席位。
F. 南京的景点,60岁以上老人门票有优惠吧
明孝陵,梅花山,灵谷寺,白鹭洲公园(白天),雨花台,对60岁以上免费。
G. 南京60岁以上的老人有什么政策
可以办理老人公交卡,做公交车可以免费~~
H. 南京市对于80岁以上老人居委会有哪些优待
24日,快报第一时间报道了南京明年将落实6旬老人乘车半价的优待。对已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两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南京下发通知落实一系列优待老人措施 24
24日,快报第一时间报道了南京明年将落实6旬老人乘车半价的优待。对已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两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南京下发通知落实一系列优待老人措施
24日,快报第一时间报道了南京明年将落实6旬老人乘车半价的优待。昨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老年人社会优待工作的通知》,除了上述优待举措外,还明确了老人可免普通门诊挂号费,建立健康档案;政府发放“尊老金”,百岁老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等利好政策。
出行游玩
明年,6旬老人有望半价乘车
人老了不愿闷在家里,总想到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和旅游景点转悠。但交通费、门票是个不小的数目,也让不少老人感受到了经济上的压力。
今后,南京的老人在这方面的费用支出将会大大减少。《通知》中明确,老年人凭《优待证》,可以免费进入市属各大公园;进入剧场、文化宫(馆)、俱乐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和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场所,凡收取门票的一律半价收费。此外还将适时出台60―69周岁老年人半价乘车的相关政策。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该政策预计在明年6月左右出台。
医疗保健
普通门诊免费挂号,两年一次免费体检
“看病难”对于老人来说,尤其明显。今后,老人看病有优待举措吗?《通知》明确,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就医时凭《优待证》免付普通门诊挂号费。吃低保的老人,就医时凭《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取得惠民医疗卡后,享受惠民医疗优惠政策。对已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两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I. 南京各景点对60岁以上70岁以下的外省老年人是有优惠么
南京的75%以上的景点,残疾人,军人,60岁以上老人都有优惠,7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回国家级景点一般都会答执行以上政策。如果是二级景点(私人景点)是有区别对待的。鼋头渚属于私人的所以可能是私自制定的优惠政策。
J. 南京60-69岁老人的“老年卡”有何优惠
乘坐公交、地铁5折
公园门票也有打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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