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敬老养老 > 养老院财政补贴是否交税

养老院财政补贴是否交税

发布时间:2021-10-09 23:14:42

『壹』 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需要纳税吗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司空见惯,但是,由于对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的区分不是十分严格,许多人不仅混淆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甚至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混为一谈,而且许多人对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是否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也莫衷一是。那么,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之间究竟有无区别?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究竟要不要作为征税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呢?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此可见,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另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四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没有列举到财政补贴,由此可见,财政补贴既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也不属于免税收入,即应为征税收入。 另外,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财政拨款做了详细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二是必须是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拨款。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就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解释在一定意义上排除了各级人民政府对企业拨付的各种经营性补贴、价格补贴、财政贴息、税收返还等财政补贴资金,说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财政拨款设定了狭窄和特定的含义。由此可见,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有明显区别,凡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财政拨款才属于不征税收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补贴(或者即使是财政拨款)均被排除在不征税收入之外,而由于这部分收入又不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因此,这部分收入应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应严格区分财政拨款与财政补贴,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是因减免流转税而形成的税收返还,也可能是财政部门给予企业从事特定事业(或事项)的财政补贴,这些都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而使得企业的净资产增加,因此,对这部分利益征收企业所得税不但符合税法的立法精神,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补贴及税收返还的规范管理。事实上,新《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上已经规定将企业收到的各种财政补贴及税收返还作为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说明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对此问题的规定上不存在差异,方向是一致的。 但必须注意的是,对于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企业收到的政府以投资者身份投入的资本性拨款,由于政府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和分配权,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对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这部分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不计入营业外收入,也不应作为征税收入,因此,这部分财政拨款不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贰』 政策补贴需要交税吗

政策补贴需要交税吗?补贴、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其性质决定:
(1)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需要征税;
(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
(1)生子女补贴;
(2)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
(3)儿补助费;
(4)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养老院财政补贴是否交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叁』 财政补贴是否交税

一般来说,政府的财政补贴很难认定为做不征税收入处理。首先要取得财政文件中必须有专项资金安排说明,并且必须是单独核算。

请查明你这笔钱是属于免税收入还是不征税收入
如果是免税收入,对应的支出可以列支
如果是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财税[2008]151号: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财税[2009]87号: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所得税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所得税处理
从以上规定看:1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必须有专项用途

2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单独核算形成的支出(因为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如果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其取得的补贴就应作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六十三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政治词汇被过滤]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肆』 财政补贴收入应该交税吗

府补贴收入原则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家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文件规定,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伍』 收到的补贴是否要交税

政府补贴是否需要缴纳税款,要看其是否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要看其是否符合“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陆』 企业收到财政补贴或资助是否需要交税

要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补贴收入就可以了。

『柒』 财政补贴到底纳不纳税

这个问题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2月16日印发的《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中有具体规定: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二、……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阅读全文

与养老院财政补贴是否交税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怎么做父母的棉袄 浏览:468
廊坊市哪个医院体检快 浏览:679
养老保险是哪个地方管的 浏览:362
中老年人跳舞应该注意事项 浏览:617
老年人能带多久尿袋 浏览:357
24孝顺序有哪些 浏览:247
足疗养生店属于什么类型 浏览:210
老年人就是血糖高怎么老发烧 浏览:845
不是老婆不孝顺而是 浏览:185
事业单位解聘后养老金咋算 浏览:467
戏曲怎么下载到老年人听 浏览:44
体检如果吃饭会怎么样 浏览:305
烟台今年农村基础养老金涨多少 浏览:650
老年人不孝顺怎么办 浏览:715
老人兴趣活动超过多少时间 浏览:657
老人家忘记事情乱说话 浏览:994
山西开办养老院政策补贴 浏览:952
父母如何陪孩子英语启蒙 浏览:32
再婚父母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浏览:463
宝加苑老人住哪里 浏览: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