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老人津贴8月满65岁7月申请还是8月申请
上海市户籍的老人的“老年综合津贴津贴”,是在老人8月满65岁时或者7月(前一个月)申请,都是可以的。依据是上海市民政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沪民老工发〔2016〕12号)网页链接的通知、第二条有关的规定。《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2. 请问上海2016一2020年3月底60一70岁老年人综合津贴是多少
65岁到70岁上海老人每季度津贴是225元。
3. 上海老年人乘车补贴每月几号我们今年没有拿到贴弗 ⋯
上海老年人乘车补贴应该叫上海老年人综合津贴,津贴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发放采用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和十月分别发放。其津贴标准为:1.65-69 周岁,每人每月75 元;2.70-79 周岁,每人每月150 元;3.80-89 周岁,每人每月180 元;4.90-99 周岁,每人每月350 元;5. 100 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 元。
4. 上海老人每月津贴多少元
您好!100周岁老人每月有100元补贴和一瓶牛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手续。
如果80,90岁的话,也可想而知。
5. 上海65岁以上每月补贴多少
上海老年综合津贴领取标准:
65-69周岁,75元/月;
70-79周岁回,150元/月;
80-89周岁,180元/月;
90-99周岁,350元/月;
100周岁及以上,600元/月。答
领取材料:上海市敬老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发放时间:每年1月、4月、7月、10月。
附:办理流程
一、申请。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就近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享受津贴的申请,并申办上海市敬老卡。
二、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送达《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受理告知书》。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定。区县民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统一审定户籍在本行政区域申请人的信息。
四、制发卡。制卡部门一般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敬老卡制作并通知申请人至提出申请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卡。
五、发放。区县民政部门通过各商业银行将津贴发放至申请人办理的敬老卡内。
6. 上海70岁敬老卡每月补贴多少钱
根据《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可知:上海敬老卡补贴标准
一、发放标准
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
(一)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三)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津贴标准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同意后调整。
二、津贴计算和发放规则
(一)津贴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
(二)老年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二年内提出申请的,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补发津贴。逾期二年提出申请的,从申请当月的前一个月起补发前二年的津贴。补发的津贴不计利息。
(三)老年人因户籍迁出本市、身故等原因不再具有本市户籍的,津贴不再发放。
(四)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津贴发放日为15日。
(五)非津贴发放月新审定的老年人,首次享受的津贴于当月或次月15日发放。
(六)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
三、津贴发放管理实行定期复核制度。由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与本市人口信息系统每月进行比对,对不符合继续发放条件的,停发津贴。对长期居住在外省市享受津贴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定期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停发津贴。
7. 上海年满65周岁需到社区办理老年卡才能享受补贴吗
上海市具有上海户籍满65周岁市民,需要提前一月近向街道(乡镇版)社区事务受理服权务中心提出享受津贴的申请,并申办上海市敬老卡,才能享受“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依据2016年5月30日,市民政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网页链接规定的申请发放程序:
8. 上海65岁以上老人有津贴 70岁以上老人还有吗怎么办理
上海户籍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都有老年补贴,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然后提供他们需要的材料办理。
9. 上海高龄津贴是多少
上海正真的高龄津贴只有100岁及以上的老人才有300元/月(晋惠制).至于80岁及以上的老人是有条件的享受(有戸口无社保的. 低于收入标准的等等,好象有5-6种情况,您可去查一查).但我总觉的上海目前所实施的老人高龄津贴与民政部的指示是有差距的.它更象是一种困难补助.去看看香港吧,就知道什么是正真的老年津贴!(网上查的到)但愿我的回答能令您认可.
10. 上海的老年人交通补贴是哪一年起始的
上海市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上海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