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
一、必源备条件:
1、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3、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其中中、外各方出资均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4、经营项目必须附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提供资料:
1、中、外双方合法开业证明
(1)中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
(2)外方企业提供开业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供护照复印件
2、中、外双方的"资信证明"(内容包括企业存款位数和资金往来结算信誉)
(1)中方由开户银行出具
(2)外方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3、董事、正副总经理名单及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董事"委派书"和正、副总经理"推荐书"原件及其中文译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简历、照片(1寸1张)
6、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和租房协议
❷ 在国内注册中外合资企业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流程: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商务局审批所需准备资料:
1.立项的请示(原件)
2.合资(合作)意向书(原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4.投资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投资外方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6.投资各方资信证明(复印件)
7.新设立企业房屋使用证明(包括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件)
8.合营企业合同(原件)
9.合营企业章程(原件)
10.法人身份证明及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或护照或台胞证等)
11.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2.董事会成员委派函(原件)
13.工商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可行性报告主要应包括以削要内容:
1.基本概况。
(1)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2)合营各方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中方要说明主管部门);
(3)合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包括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4)合营期限和合营各方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比例;注册北京公司
2.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国内外市场情况预测,以及国内目前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装置能力。
3.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据。注册北京公司
4.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
5.技术设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包括国内外设备分配的安排)。
6.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数、构成、来源及经营管理)及其依据。
7.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依据。注册北京公司
8.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
9.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原厂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
10.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
11.技术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
项目各方除向审批机关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还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述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项目各方所在国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3.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调研、预测报告;
4.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所需原材料、资金的安排意见;
5.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90天之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三)合同、章程的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合营各方便开始签订合同,制定章程,报审批机关审批。
(四)合营企业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2.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注册北京公司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转让的规定;
4.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注册北京公司
5.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
7.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产品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销售的比例;
8.外汇资金收支的安排;注册北京公司
9.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10.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11.合营企业期限、解散及清算;
12.违反合同的责任;
13.解决合营各方之间的方式和程序;注册北京公司
14.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营企业合同的附件,与合营企业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合营企业的章程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划,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序。
(六)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中方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
上列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2、3、4项文件可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七)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收,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2.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中方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
上列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2、3、4项文件可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七)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收,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2.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
4.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其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5.合作各方协商确定的合作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
6.审查批准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除第4项所列外国合作者提供的文件外,必须报送中文本,第2项、第3项和第5项所列文件可以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本。
审批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45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八)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前款1、3项文件必须用中文写;2、4、5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注册北京公司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颁发批准证书后,标志着项目审批
的最后完成。外商投资项目的各方应在合同章程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com
四、工商注册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按规定收取登记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四)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五)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六)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七)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八)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❸ 如何注册中外合资公司
先到工商局做名称预核准,再到商务局批准,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内,到质检局办理组织机构代容码证,接下来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和资本金账户开户核准,然后持开户核准件到银行开户。
资料各个部门大同小异,基本是:商务部门批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中外双方股东的证明文件(中方机构投资者为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外方机构投资者为境外注册文件;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公章、法人章。
❹ 如何注册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流程?需要哪些资料?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很多想要从事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对此迷茫。今天我整理了“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的流程、材料及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参考!
中外合资公司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这种中外合资的企业有利于中外双方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资企业一般是利用中方企业的地理优势,结合外放的其他优势,合理、合法的降低成本增强利润。比如现在有很的多的国际品牌在中国设厂,中国相对说劳动力价格较低、原材料也相对便宜,这些能大大降低产品的成本从而挺高利润。
一、注册中外合资公司的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提前准备拟定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企业名称3个以上,提交相关资料办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相关行业前置审批;
3、办理立项审批;
4、到商务局办理章程、合同审批;
5、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拿到组织机构预赋码;
6、到商务局办理批复,领取批准证书;
7、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8、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10、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
11、到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开户。
二、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所需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1份;
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合同、章程;
4、批准证书副本(一);
5、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7、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
8、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
9、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三、中外合资企业注意事项:
1.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组成首先是外国自然人或外资企业,如果是中方也要投资的话必须是一家企业来入股,注册的时候提供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不像内资公司那样自然人股东的话,提供这个股东的身份证明就好了。
2.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的时候也需要有一名监事,这个监事没有股东那么高的要求,可以是中国自然人或者是外国自然人,都是可以的。注册的时候需要提供监事的身份证件,如果是外国人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护照等证件,中方自然人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就好了。
对于有实际办公地址的企业实地注册时,注册中外合资时中方可以是自然人形式入股。
❺ 如何注册一家养老机构
一、关于设立养老机构的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以上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具备从业资格;
(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六)床位数在10张以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民政局负责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以及市政府投资设立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工作。
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负责除前款外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工作。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审批表。
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由投资举办人提出。合资举办养老机构的,需由合资成立的企业或合资各方共同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和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 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 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登记表。
3. 委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受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可以作为身份证明。
(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1.同一区县(自治县)范围内,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不得重名。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政府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机构编制部门关于机构设立的批复文 件,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2.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有关章程格式提供章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企业申请有关要求提供章程或协议;
3.提供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出入院管理制度、护理工作制度、医疗康复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工作制度等管理文书。
(四)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必备附件。
(五)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验收或证明材料。
1.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书(可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登记后、收住老年人前补交);开展医疗康复服务的,按卫生行政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批和验收文件;
4.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合格意见。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机构,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提供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备案凭证;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和验收报告。
利用已有房屋改建养老机构没有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的,应提供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质量检测报告书(《鉴定报告书》),以及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名单(《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明文件及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向许可机关提供的申请文件、材料应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向许可机关提供的申请文件、材料应为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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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如何办理养老院的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审核时间为1-3个工作日,核名通过继续下一步,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在5-15个工作日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提前预约领证时间,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6)中外合资养老机构注册扩展阅读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❼ 开办养老院需要哪些资质条件
设立养老机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四、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床位数在10张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养老机构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
(7)中外合资养老机构注册扩展阅读: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7、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申请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还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