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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社会救助案例

发布时间:2021-02-19 03:07:43

① 困难群众只要社会救助就来“兜底”

困难群众只要求助 社会救助就来“兜底”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包括教育、社保、医疗、就业、物价等领域在内的一批社会民生突出问题将得以破解。
陕西在民生改善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这些工作正在影响着你我的生活。为了能更好地在政府部门和普通市民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华商报特别推出“陕西民生‘政’能量”系列报道,甄选省上各厅局涉及民生方面的相关政策进行深度关注,一起来了解那些改变我们生活的民生之策。
如果说社会福利是“锦上添花”,那么社会救助就是“雪中送炭”。从这层意义上说,家住西安市碑林区的李斌,虽遭遇人生“寒冬”,但因为有民政部门的“炭”送来,他并没有感到寒冷和无助。
“寒冬”来袭,有“炭”送来
2015年8月,正值酷热,但李斌和他的家人却遭遇“寒冬”。
李斌告诉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第四医院急诊室里他昏迷了两天,抢救过来后转到省人民医院,诊断结果一出来,他感觉没希望了: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李斌一家四口,虽然不富裕,但日子也过得温馨舒适,突然袭来的大病,让一家人不知所措。短短一周多时间就花了近5万元,而后的治疗还是个无底洞,一家人陷入困境。李斌说,是社会救助帮他渡过了难关:当时医保报销了15000多元,大病救助给他了近8000元,后面又分两次临时救助,总共给了1万多元,整个下来家里承担的费用不到10%。回家休养至今,通过临时救助,他用药的费用也有一大半通过社会救助的方式消化掉。
救急救难对象从点到面
华商报记者从碑林区民政局了解到,临时救助是该局从2013年开始在全区试点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去年7月,碑林区还被确定为民政部救急难试点单位。目前全区已有221个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在救助下渡过难关。
“从开始的针对特殊人群、特殊事项给予救助,到现在基本上实现只要生活困难,都能给予基本的救助。”碑林区民政局副局长吴燕介绍,只要受助者收入超过最低生活标准,救助行动就相应中断。
救助范围扩大 方式创新
不论户籍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是我省社会救助从2010年至今发生的最重要的一个变化。而这变化的背后是一项一项制度的支持。
以临时救助为例。2010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重点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011年,制定出台《陕西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让这项惠民政策在具体操作上更加明晰;2015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和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郭军介绍,除了救助范围做到全覆盖,在救助服务上也不断创新,如通过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奔小康不落下一名困难群众
目前我省已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把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信息,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和救助实施情况,以及社会组织的救助项目等,集中起来实现有效对接。同时,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窗口”,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办理或转接具体的救助申请。
在资金支持上,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临时救助资金,市县财政分别按上年度可用财力的1.35%和0.6%将临时救助资金与医疗救助、五保供养资金一并纳入财政预算,几项统筹使用。
十三五期间,陕西的社会救助将在健全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水平以及提高托底能力上将有更多的作为,通过救助兜底,不让一名困难群众在奔小康路上掉队。华商报记者 张小刚
8大类社会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
对象: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
政策: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须的费用确定,按家庭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
2特困人员供养
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政策: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
3受灾人员救助
对象: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
政策: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灾害后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4医疗救助
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政策: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家庭难以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5教育救助
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
政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
6住房救助
对象: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政策:配租公共租赁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
7就业救助
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政策: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确保该家庭有一人就业
8临时救助
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等
政策: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1-6月的城市低保标准确定

② 案例分析题李某月入3000,但其父母、妻子均失业,还有一名未成年子女,李某是否 可以申请社会救助

是可以申请的,但是要看他的妻子是不是具有劳动能力?

③ 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

1、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

3、社会福利是泛指解决有关福利问题的各种社会方法和政策。

三、具体内容不同

1、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

2、社会救助包括它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农村特困户救助、五保供养、失业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内容。

3、社会福利包括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福利、为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的职业福利、专为老年人提供的老年福利。

(3)老年人社会救助案例扩展阅读:

三者共同的必备要素:

第一,依法建立。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则,是通过社会保障立法来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法制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建立的客观基础与依据。

第二,突出以人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

第三,具有经济福利性。即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来看,因有政府、雇主与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分担责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于所费。

第四,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官方机构或社会团体来承担社会保障的实施人物,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

④ 作为一名民政局社会救助人员,你对一个老人进行社会救济,可是那个老人却拒绝社会救济,你对此怎么沟通

一个老人,拒绝社会救济,不愿给社会添麻烦,寻求自力更生,精神内是高尚的。
想想现在年富容力强,家庭富裕的许多家庭假贫困之名,吃着低保,领着社会救济金,而真正贫困的家庭却萎缩在角落里,活在别人的阴影下,这位老者拒绝救济,其心可叹可敬。
如果需要救济的老人拒绝救济。
和他谈谈拒绝救济的原因,从法律角度来看,人人都有拒绝的权利,了解老人内心正真的想法,是赌气,想讨一个说法,还是他真的认为自己可以不用救济也可以活的好好的。
我猜大多应该得到救济却拒绝社会救济的老人,他心里一定有一个愤怒的理由。无论是站在社会角度还是个人角度,他的愤怒需要出口。

⑤ 就当前孤寡老人的社会救助问题,请你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加强老人们的娱乐、吃住、医疗问题的解决,最好能人人有低保,组织一些志愿者,定期去陪陪老人们!

⑥ 有关社会救助的感想

刚好我是学新闻的,那我就用两个真是的新闻案例来作为你的这个文章的开题吧内。在03年的时候,容有一个孙志刚事件,因为没有证明而被收容最后致死。当时的社会救助机构叫收容站。孙志刚时间促使中国的收容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收容变成了救助。前段时间有一个河南南阳的农民从云南的黑煤窑里逃出,然后一个人靠乞讨用了两年时间回到家里。这里罗列两个案例我是想说如果孙志刚事件促进了中国收容救助制度的改革的话,现在我们通过这个农民案件似乎也应该我们的制度还要做一些完善。社会收容不能紧紧等待有困难人的求助了,似乎到了主动走出去的时候了。
还有你说的低保和五保,其实这是两个完全不同却又有很大相同的概念。呵呵,可能这样说你会很迷茫啊。低保是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的,至少在现阶段是这样,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而五保则是对农村的孤寡老人而言的。我不知道这两种算不算是社会救助,这个概念我也不是很明白,不过我觉得可以用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那种思维方式来做这个问题。
呵呵,我知道的就这些,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⑦ 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怎么申请社会救助资金 能否申请怎么去申请麻烦回答仔细点

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可以申请补助金,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委托人自愿申请,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具体参照《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

第四条,申请程序。

(一)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委托人自愿申请,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北京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个人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然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申请窗口提交,并授权委托民政部门进行个人经济状况核查。

(二)申请两项补贴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个人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寸同版彩色证件照3张;

6、申请生活补贴者还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1份;

(4)全日制在校学生证明;

(三)已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申请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贫困残疾人列为重点扶贫对象,在扶贫资金和物资上给予优先安排和照顾。自治区根据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每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的扶贫工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六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有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年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等情形的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确定其最低生活保障差额补助时,应当给予重点照顾。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后由于重大疾病或者事故等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临时救助。

(7)老年人社会救助案例扩展阅读

参照《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用水、电、气、暖等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1、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经民政部门认定,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经民政部门认定,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3、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或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

4、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北京市低保标准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5、属于非低收入家庭且未享受低保待遇,未满16周岁的残疾人。

⑧ 老社会救助人之后,被救人该怎样回报如送对红线之类等物件,表示讨个好彩头

旧社会救助人之后,异性大多发展关系以身相许,同性成为朋友兄弟,一般送钱,送吃的登门道谢

⑨ 社会救助的八大内容

社会救助的八大内容有:

1、最低生活保障

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它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2、特困人员供养

国家对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列入特困人员供养名单。

3、受灾人员救助

指的是遭受了自然灾害的受灾人群,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人们规定的一种补助。

4、医疗救助

指的是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医疗机构针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

5、教育救助

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同阶段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提供物质和资金援助的制度。其特点是通过减免、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完成相关阶段的学业,以提高其文化技能,最终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6、住房救助

指政府向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现金补贴或直接提供住房的一种社会救助项目。其实质和特点就是由政府承担住房市场费用与居民支付能力之间的差额,解决部分居民对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7、就业救助

是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党和政府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就业服务机构为主的有关部门的具体帮助,实现再就业,以此达到增加家庭劳动收入,摆脱贫困的目的。

8、临时救助

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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