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现在国家对个人开办养老院有什么优惠政策啊
优惠政策如下:
从哈尔滨市市民政局获悉,哈尔滨市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供地保障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收费减免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对符合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兴办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组织的,可优先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资金,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同时,哈市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业务。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用地,对养老院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规划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工业地价办理出让、租赁或划拨方式供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用地,乡镇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可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优先保障供应。
(1)哈尔滨养老院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收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费(入网费),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
在达标排放污染物并经环保部门核准的前提下,免缴排污费,适当减免环境监测服务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按照40%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Ⅱ 个人开养老院政府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应减半征收上述费用和基金。养老机构建设涉及的暂不能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财政购买。养老服务机构确有困难,可以到所在地残联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纳入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类别,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免收有线电视开户费、城区普通宽带一次性连接费;优惠收取采用光纤接入或者接入距离较远等成本较高的宽带一次性连接费,通信费、收视费按当地最优惠标准收取。
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以及企业通过对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12%以内部分,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各级政府要积极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投融资平台,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间接投入办法,使更多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支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并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2)哈尔滨养老院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养老院是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2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培育和支持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养老服务业品牌。
Ⅲ 哈尔滨开养老院有补贴吗
一、规划立项方面
1、对符合城市规划和用地条件的新办福利机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予以优先审批;
2、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由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二、资质审批方面
1、对福利机构所办的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可申请成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合格后,可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2、对福利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时,由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给予优先安排;
3、福利机构收养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定点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4、福利机构办理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给予免收工本费。
三、税收规费方面
1、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免征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民政部门批准的国有、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城市供水设施配套费。
4、减半收取新建房屋产权登记费;
5、使用水、电、燃气、供暖包烧等实行价格双轨制的公共产品,按民用价格标准执行,其中用水需按照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签订减免协议;
6、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减半收取,日常使用执行居民收费标准;
7、安装、使用电话等有关电信业务,执行住宅电话资费标准;
8、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核准后可以免缴排污费;
9.免收地下水资源费、治安联防费以及按职工人数收取的城市人防建设资金;
10、符合条件的福利机构兴办人,可以享受小额贴息贷款的优惠政策,由财政贴息。
四、培训用工方面
福利机构接收持有本市《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可享受养老护理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培训后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中持证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政策。福利机构吸纳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事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福利机构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事业保险三项费用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五、社会捐赠方面
福利机构可按规定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也可公开向社会募集款物。所募款物必须全部用于改善收(寄)养人员的生活和设施,并接受捐赠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对福利性、非营利老年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六、政府资助方面
1、建立新增福利机构床位资助制度。对新建福利机构按照每张床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2、建立福利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对非政府组织和个人运营的福利机构,每收住1名本市户籍老人,给予每月20元的补贴。
3、建立福利机构供养“三无老人”供养补贴制度。对非政府组织和个人运营的福利机构,每收住1名本市户籍的“三无”老人,给予每月300元的供养补贴。
最后,在养老院的规划设计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远景设计院。
Ⅳ 黑龙江省个人办托老所政策补贴2016
2016年申办养老院新政策及标准
基本原则
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保障基本。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
注重统筹发展。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
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2016年申办养老院的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办条件
1、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3、办养老院首先需要经办人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得有审办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和固定场所证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项条件后就可以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兴办企业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规定的时限内派人对新办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将相关资料移交市税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省民政厅;
第四步:经省民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审批办证后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转交区(市)县民政部门发给新办企业。
补充说明:
现在国家鼓励民间投资做福利事业,你要先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要问:用地,贷款,税务,工商,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等,这些都是民间投资者应该享有的优惠政策.
国家现在已经颁布了这方面的政策,,但跟当地的地方财政有关.总的说国家,地方是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兴办养老院的!
还需要说明的就是:所谓资质证明就是说你必须具备办理养老院的条件,硬件\软件缺一不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建筑设计规范。
目前我国已有的大型养老机构一般都能按照建设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较为科学合理的考虑了消防、通风、内部无障碍交通等问题,以及卧具、饮食、娱乐、医疗等功能配套。
2)医疗护理上的优势较为明显。由于大型养老机构具有规模优势,较为容易吸引一些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疗人员加盟,从而提高了医疗护理的服务水准。特别是对那些有多种疾病的高龄老年人,可以使之有医疗保障的安全感。
3)休闲环境较好。大型养老机构在规划设计时,一般都会结合自有土地、空间的实际情况,建设一些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所,种植一些花草树木,以营造一个幽雅休闲的环境。而这一切又都是老年人,特别城市中生活的老年人和子女最为关注的。
养老机构配套功能完善的重点在两个方面:
(1)医疗护理服务的配套。民政部门规定养老机构要配套设立医疗室,但医疗室能真正满足老年人的疾病治疗和特殊护理要求吗?显然是不够的。就大型养老机构而言,入住的大都是在7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为什么会出现高龄老年人居多的现象呢?一般是由家庭护理的成本和照顾难度决定的。只有家庭护理成本与养老机构收费相当时,或由于老年人身体状况需要医疗护理时,子女才会送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这就对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简单的医疗室是无法满足需要的。试想500多名70岁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有50%的身体都有一些疾病,需要吃药、打针;至少有25%的老年人需要进行留医观察治疗,这样的病患者就诊和住院规模,应有一级甲等以上医院与配套。因此,大型养老机构必须通过合作,或独立申办老年病医院的方式,才能达到医疗护理功能上的配套和完善。
(2)饮食的科学合理套配。
养老机构的食堂首先必须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装修,满足基本的卫生要求和操作流程。其次,要针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的特殊要求,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控制饮食数量和种类。
这条道路好走吗?不好走,很艰难。主要存在问题有如下方面:
1、投入大,回收期长。
既然养老机构产业化方向是规模经营、品牌经营,那么投入产出情况如何?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事实是,大家都认为养老行业是一个朝阳行业,是有发展前途的,市场非常巨大,竞争格局尚未形成,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可为什么没有人愿意跨入这行业,特别是一些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和个人不愿意投资呢?道理很简单,因为投入大,回收期长,无利可图。我们拿一个同等规模的养老院项目与房地产项目做一个比较,其结果就显而易见。假设在某市有一块10000万m2的土地,容积为3%,建筑面积30000 m2。养老院项目扣除减免的征地补偿费,建筑成本约1770元/ m2,总投资约5300万元,资金成本为年利率6%。养老院的规模按1000张床位计算,回收资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一次性设备购置费,人均收费约8000元,10年的周转率为3次,共计约2400万元;床位费每人每月500元,10年入住率按100%计算共计约6000万元;其他收入抵扣经营成本。这样养老院项目回收投资需要10年,而且没有盈利。而房地产项目的建筑成本约2170元/ m2,总投资约6500万元,房屋销售价格3500元/ m2,回收资金约1.05亿元,包括建设期和销售期在内大概需要2年半到3年时间。结果房地产项目3年内不仅可以收回投资,还可获取约4000万元左右的利润。
2、租赁经营融资困难。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投资兴建养老机构不符合我国现阶段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常规做法。那么,租赁房屋经营养老机构则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这可以把近期的巨大投资,转化为分期的租金支出。但是,如果是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他人又怎样会转租给别人呢?答案只有一个,那一定是多年的“烂尾楼”。要完成一个“烂尾楼”项目,仍然需要较大的投资。由于是租赁来的房屋,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投入的资金必然被占压,不能通过抵押贷款等方式,将资金盘活,周转使用。因此,租赁经营融资困难是必然结果。我们以广州市良典养老院的经营情况为例。广州市良典养老院2002年承租了一栋94年的九层宾馆“烂尾楼”,建筑面积20000 m2,占地面积8000 m2,租期20年。有200多个房间,可设养老床位650张,每月租金近20万元,改造、扩建总投资约1500万元,投资回收期需要6年以上。虽说目前该院经营状况良好,但是由于股东投资能力有限,不得不放弃原有经营的其他产业。由于经营权不能抵押贷款,为了筹措养老院的流动资金,股东只得向朋友借款,甚至将个人的住宅也做了银行抵押贷款。这就是养老机构在产业化进程的写照,是产业化进程中的融资难点问题。
3、医护人才引进难
大型养老机构的服务重点是医疗护理服务,而要引进有经验的、中高级专业医护人员难度较大。在医院有一套较为完整的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机制,如果某位专业医护人员到养老院的医疗康复室工作,要想从初级职称向中高级职称晋升,这几乎是不可能。因此,大型养老机构不仅不能吸引专业医护人员加盟,也很难培养出自己的医护队伍。例如,广州市良典养老院引进一名主任医师出任院长,由于医疗卫生体制管理的原因,只得被迫辞去公职,放弃近30年的工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4、经营风险大。
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粗放式的医疗护理已经不适合养老机构规模经营的发展需要。由于大型养老机构的企业规模较大,人们认为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赔偿能力,因此对于医疗护理过程中的失误和不当,老年人的子女往往不容易包涵和谅解,甚至有意将矛盾激化,向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程序方面推进,最终导致养老机构的赔偿。当然人们法律意识增强有其积极一面,但养老机构由于医疗条件、人员素质的原因往往处于弱势状态。从主观角度来看,大型养老机构都愿意开办与之规模相配套的老年病医院,但卫生部门的规章制度、审批程序等并不能予以支持,客观上加大了大型养老机构的经营风险。
三、政府在养老机构产业化过程中的导向与支持
养老机构长期以来被人们认为是福利机构,是政府和集体的事,是慈善机构的事。要使之企业化运营,走产业化道路,也并非一件易事。特别是规模经营、品牌发展,更离不开政府的倡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定位和优惠政策的支持。在此我们衷心希望政府能在如下方面多做一些工作:
1、转变养老观念的宣传。
我国几千年来,儒家思想一直倡导:“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孝道治天下”等。在这些思想意识的引导下,人们普遍认为只有没儿没妇的人,才会进敬老院、养老院。如果谁的父母、长辈进了养老院,就会被认为是不孝,老人家进了养老机构也会觉得脸上无光。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家庭结构的变小、子女工作和学习压力的增大,客观上已形成养老必须社会化的趋势,这不再是孝道的问题,而是社会进步的表现。送老人进养老机构是子女孝道的体现,政府支持发展养老机构是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因此,政府应该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在养老机构养老的好处和必然性,引导和培育养老消费市场的发展。
2、积极培育和支持养老机构的主力军。
政府的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养老的问题不仅是那个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普
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它直接影响人们的工作和学习,影响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安定。只有作到未雨绸缪,培育和支持一批大型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形成养老集团,成为引导养老消费市场的主力军,才能制止乱收费和不合理行为。政府工作重点是监督、检查国家现存的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并协调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投资环境。
3、拓宽发展养老机构的资金渠道。
在现有各级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应设法拓宽发展养老机构的资金渠道。可以考虑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民政部门建立专项发展基金。由财政拨款,民政部门管理,但不直接用于养老机构。而是委托银行向有条件、有可能发展成为养老骨干企业的机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由银行帮助控制资金风险。二是在民政部门主导的慈善机构中,设立养老基金会,通过向社会募集来筹措资金,由养老基金会作为投资代表,参股或控股一批大型养老机构。这样既可以解决养老机构发展的资金需要,又可以通过养老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来控制和引导养老机构,使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稳健发展。
4、协调解决医护人员队伍的建设问题。
医护人员队伍的建设是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大问题,解决的不好不仅会产生很多医疗纠纷,而且会让很多投资者望而生畏,影响养老机构的产业化发展进程。本文建议修改有关医疗配套的规定,明确指出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应相设不同规格医疗服务部门,分别为医务室、医疗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而且规定民政部门在些机构的设置中享有一定的权威性,卫生部门要予以配合,产并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只有这样,医护人员有了合适的工作岗位,才会投身于养老事业。同时,还建议在养老行业中建立健全有行业特点的护理职称体系和晋升机制。
5、改革养老行业的税收政策。
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区别在于利润部分是否进行分配,分配的属营利性,不分配的属非营利性。非营利性的就真没有分配吗?在这里我们暂不做探讨。但是,把营利性的养老机构与其他行业的企业同等看待,统一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这似乎不妥。首先,从事养老行业的个人和企业,都是有社会责任感,有爱心和耐心的,他们所做的是善事,社会需要更多的人士来加盟。如履薄冰的煎熬,漫长回收期的等待,不是人人都愿意做的。其次,在老龄化问题和矛盾日渐突出的今天,家庭解决不了,政府财政包办不了,只有动员社会力量、民营资本,没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力度,很难吸引资金的投入。尽管政府推出了营业税减免的税收政策,但这还是不够的。应该在企业所得税上,将养老行业与其他行业区别对待。可以效仿支持高科技企业一样,在养老企业产生利润后,实行所得税2年减免,3年减半的做法。也可以考虑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税制,对养老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减轻养老机构税收负担,使之有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以此鼓励投资,推动养老机构的产业化进程。
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有哪些
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申请社会福利机构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有床位补贴和一次性建筑补贴,免征税。
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落实财政补贴,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采取有偿方式用地,但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减免土地管理费,统一规划。在社会福利项目、设施工程收费上酌情减免,并在相应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与此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贷款力度。各级单位、团体、个人限额内的捐款税费可以免除。用水、用电采取最优惠价格,相关部门应给予照顾。重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暂免公益事业企业所得税。
Ⅳ 哈尔滨民办养老院政策和优惠
有。
去年哈尔滨市政府就出台了意见,但是没有出台实施细则,所以还没有正式落实。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Ⅵ 国家对养老院的补贴
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版。
开办养老权院分两种,一种是盈利性质的,到工商局注册,工商注册没有补助优惠政策;另一种是非营利性质的,到民政局注册,享有国家相关优惠补助政策。 中国敬老院网 有专门开办养老机构流程窗口,建议去咨询一下。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包括民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
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因经济发展较好,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实行资金扶持:一是建设补贴,分为新建、改建两种标准;二是入住老人补贴,分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种标准;相关税的减免;土地划拨。
Ⅶ 开个养老院国家给多少补助钱啊具体数额多少
各地有所不同,国家对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等。参考贵州省,其补贴标准如下:
1、床位必须在30张以上,每张床位资助3000元。
2、拨付方式,三年两次支付。
3、正式运营满一年后,入住率达到30%以上,支付首次50%资助金。
4、运营满三年后,入住率达到50%以上,支付另外50%资助金。
5、市财政给予日常运营补贴,每人每月80元。
6、另外,免征税。
此外,开办养老院分两种,一种是盈利性质的,到工商局注册,工商注册没有补助优惠政策。另一种是非营利性质的,到民政局注册,享有国家相关优惠补助政策。
当然各地补贴力度不一,具体可以去民政的相关部门咨询。
(7)哈尔滨养老院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开设养老院的具体申办流程主要为以下五点:
1、需要准备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养老院是国家严格把关项目,必须要有一定的论证,具有可操作性才能申请。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必须要保证的。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养老院作为福利机构,和一般营利性企业有很大区别,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不能轻易就破产,那损害的是老人的利益,这是一个敏感而且脆弱的群体。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对固定场所的审核标准也是比较高的,不能是喧嚣的市中心,周边无空气污染源等。
5、备齐以上材料后,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进入审批程序。
Ⅷ 开养老院政府有什么补贴
国家对于民营养老院相关补助有:一次性建筑补贴,床位补贴,相关税收减免。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国家(指民政部)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包括民营、个人办养老院)有优惠政策,但这种政策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存在很大差别。
中国农村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兴办敬老院的。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许多地区还为优抚对象的孤老兴办光荣院,吸收符合条件的对象入院。敬老院贯彻集体事业集体办的原则,入院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费等的供给,均由集体承担,统筹解决。
Ⅸ 办养老院政府有哪些补贴,办养老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固定的服务场所
2、服务场所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国家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有特殊规定的还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3、床位数量为30张以上
4、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及供暖设备
5、开办经费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
6、每一名从业人员平均服务的生活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6人平均服务的生活不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3人
7、护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8、机构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9、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无拐卖人口、虐待、遗弃、诈骗、强奸以及其他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犯罪记录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记录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民办养老院享受哪些国家优惠政策您可以查询国办发200019号文件《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或咨询珲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
(9)哈尔滨养老院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2010年11月7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我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
为此,我国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减轻群众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要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争取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十二五”时期,应当朝着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设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