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办养老院政府有哪些补贴,办养老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固定的服务场所
2、服务场所符合国家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国家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的生活和活动场所的建筑设计有特殊规定的还须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别符合相应的规定
3、床位数量为30张以上
4、有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及供暖设备
5、开办经费按床位计算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
6、每一名从业人员平均服务的生活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6人平均服务的生活不能够自理的服务对象不得多于3人
7、护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8、机构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9、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无拐卖人口、虐待、遗弃、诈骗、强奸以及其他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犯罪记录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记录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8、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关于民办养老院享受哪些国家优惠政策您可以查询国办发200019号文件《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或咨询珲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科。
(1)无锡开设敬老院标准扩展阅读:
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2010年11月7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我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
为此,我国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减轻群众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要建立养老机构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争取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十二五”时期,应当朝着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设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迈进。
B. 想在无锡开家养老院,不知道证书需要多少钱,现在朋友家有证书,可以让他转给我吗,还有一张证书需要多少
你的想法很好 也很复前制卫 起码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肯定有市场的。无锡作为发达地区,高收入人群也不少,再者正值中国已经步入老年社会,老年人已经占人口的40以上,所以很有前途的。现在的证书基本都是民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们来管理的呢,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民政局。看看相关的政策。我认为以后的证书会越来越稀少,价格会更高。所以你最好是自己托关系办一个。这个入行的资金和管理门槛都很高的。但是你有政府的很硬的关系,就另当别论了。我非常赞同你的想法。很好。支持你。
C. 无锡养老院有哪些具体价格
滨湖区有个新开放的中海锦年养老公寓,是中海地产旗下的,偏中高端,我家里有长辈去看过,价格大概是两个人九千左右含餐,希望能帮到你噢
D. 无锡办养老院政府有哪些优惠政策
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答: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2、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答:征收范围包括国家和集体所有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3、现行的耕地占用税税额是如何规定的?耕地占用税税额表(单位: 元/平方米) 税额地区区县级市县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454030扬州、南通、泰州403025徐州、盐城、连云港、淮安、宿迁302520注: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在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4、耕地占用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答:⑴ 不征情形: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其他农用地的。⑵ 免征情形: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⑶ 减征情形: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林地的适用税额按照当地占用耕地税额的80%执行,占用牧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的适用税额按照当地占用耕地税额的50%执行。纳税人凡改变了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减免税情形的,应当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的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5、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机关?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37号)精神,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耕地占用税的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至地方税务部门。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97号),耕地占用税于2010年4月1日起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6、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及申请减免税所需资料?答:纳税申报所需资料:①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的文件②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文书③发改委批准的立项文书④征、占用耕地协议书⑤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申请减免税所需资料:① 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的文件②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文书③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纳税单位性质证明④单位地址、联系方式⑤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7、耕地占用税的纳税环节及纳税期限?答:纳税环节:在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下达后,发放征(占)土地批准证书前。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制度。纳税期限:经批准占用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用地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之日起30日内缴纳;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建设用地人的,建设用地人应当在收到征收机关纳税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的,应当在实际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8、纳税人不按期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征收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予以处罚。 契税政策问答1、契税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答:主要有: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等。2、契税的征管体制有何变化?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37号)精神,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契税的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至地方税务部门。3、契税从何时起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答:契税于2010年4月1日起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4、什么是契税?答: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5、契税有哪些特点?答;契税除具有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三个特点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第一、土地、房屋权属每转移一次,就征收一次契税;第二、契税由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一方缴纳。6、 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答: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即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户及其他个人。不论法人、自然人,不分所有制性质,不论内资、外资,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只要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都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②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以无形资产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或赠与征税。7、契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基本规定? 答: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⑵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⑶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权属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⑷ 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以无形资产方式、获奖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⑸ 以划拔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全部土地收益。以上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8、耕地契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契税税率几经调整,沿革如下: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五条规定:“江苏省契税统一执行4%的税率”。⑵ 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和交换自用普通住宅,暂时减半征收契税,即暂按2%征收。⑶ 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 ⑷ 2009年1月1日起,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其中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9、如何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答: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10、契税的纳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答:纳税环节: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之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之前。根据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未缴纳契税的不予办证。简称"先税后证"制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包括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等凭证)的当天。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后,办理房产、土地权证之前履行纳税义务,向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征收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不得超过20日。11、契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出售的公有住房,且面积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的,免征;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3)因遭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给予减征或免征。(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超出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或免征。(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6)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馆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12、纳税人不按期申报缴纳契税,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征收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予以处罚。
E. 无锡敬老院有哪些都在哪里
锡山区东北塘镇敬老院
东政路
寿星敬老院
兴源中路
蠡园镇敬老院
建筑路
扬名专敬老院
江苏省无锡市属市区中南路15号
颐苑敬老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
江苏省无锡市市区同新路111号
东峰敬老院
F. 无锡有几家上规模的敬老院具体名字是哪些
大浮敬老院,无锡市惠山区杨市敬老院,无锡市南长区清名桥街道敬老院,无锡市锡山区港下镇敬老院.无锡市滨湖区蠡园镇敬老院,无锡市新区梅村镇敬老院,无锡市郊区山北镇敬老院,无锡市新区硕放镇敬老院 ,无锡市广益镇敬老院无锡市厚桥镇敬老院无锡市博爱敬老院,无锡市荣军医院博爱康复颐养院无锡市仁德医院的敬老院,无锡市东亭的江南颐养院 ,无锡市广益镇敬老院,无锡市厚桥镇敬老院,博爱敬老院,荣军医院里面的博爱康复颐养院,仁德医院的敬老院,东亭的江南颐养院
G. 我想开家养老院 无锡有适合开养老院的房子吗
养老院这种性质不适合在市区,到郊区问一问有没有空闲即可。
H. 开一所敬老院有什么要求
工商局答复:敬老院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您在设立前应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在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才能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政策上工商部门无相关优惠政策规定;非营利性的可向民政部门申办非企业单位。 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以后由两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小家庭,将承担起赡养四个老人的重任,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精力上,都将是一个较艰巨的任务。城镇里大多数老年人都有经济来源,子女送老年人进敬老院,经济上没什么问题。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敬老院会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投资状况: 投资主要用于房租和生活设施的配备。投资额按规模和档次的差异,不一而论。刚创办时,规模不宜太大,以能接纳15名老人的规模为宜。如按一般的居住、生活条件进行计算,投资情况大致如下: 1、房租:可选择租用郊区的房子。闲置的厂房或旅馆,稍加改造即可。道路交通一定要好。周边环境要好,空气清新,最好附近设有医疗点。共需150平方米左右(其中住房100平方米,用于设立若干单人间、双人间,办公、娱乐、保健用房30平方米,厨房、卫生用房20平方米),年租金约1.2万元。 2、设备:初期一次性投资,以后可长期使用。包括厨房设备、卫生设备、办公设备、热水器等设施,约需1.2万元。每个房间所配备的电视机、电话机、空调、电风扇、家具、床上用品约需6万元。 3、其它费用:房子的简单装修费用、广告宣传费用、流动资金等约需1.5万元。以上投资共计约10万元。 工作人员的配备: 照顾15名左右老人的日常生活,需3名工作人员。要求其中一名懂医疗保健知识,另外几位可从下岗职工中招收,员工首先必须要有爱心,要尊重老人,还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盈亏测算及风险预测: 1、二年左右即可收回投资。按上述一般标准配备的房间,对入住的每位老人,按人均每月1100元的标准收费(其中伙食费600元,护理费500元,夏季和冬季的空调费可酌情另收)。全院的房租、水电、人员工资等开支每月约3500元左右。创办初期,如果能够有五成的入住率即可保本,入住率如能达到八成,则每月能盈利2500元,若能理想化地实现满员的话,则每月能盈利4000元,那么二年左右即可收回投资。 2、办敬老院的风险不是太大。办院的成功与否,取决于院址选得是否妥当,院内的生活设施如何,以及对老人的服务是否到位(这点至关重要),因为子女最关心的问题是自己的父母在敬老院的生活是否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