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敬老养老 > 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设

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设

发布时间:2021-02-12 12:05:48

『壹』 如何建设养老机构及扶持政策问答

一、青岛市养老机构基本情况怎样?
答:截止2014年底,青岛市登记养老机构175家,床位3.13万张。到2015年底,机构养老床位数将达到3.81万张。
二、办养老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答:1、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符合相关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5、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6、床位数在10张以上;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养老机构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1、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7、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8、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到哪里去办养老机构登记?
答:养老机构的登记,由所在地的区、市民政局(工商局)办理。
青岛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登记,由青岛市民政局办理。
涉港澳台或外资的独资、合资、合作养老机构的登记,由山东省商务厅、工商局、民政厅负责办理。
五、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有什么要求和标准?
答:1、养老机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的布局规划,选择人口相对密集的居民区且交通方便、空气清新的卫生区域,禁止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
2、养老机构所在环境安静、安全、清洁,室外活动场所不低于150平方米,公共区域有明显标志,方便识别。
3、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绿化、室外活动、停车和衣物晾晒等用地。房屋建筑密度不应大于30%,容积率不宜大于0.8。新建养老机构绿地率应达到40%以上,改扩建养老机构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拥有绿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4、每床平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宜分点设置。
5、养老机构应当建有居室、食堂、卫生间、浴室、洗衣房、活动室、医务室、办公室等基本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建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排污设施;配备必要的水、电、供暖、降温及安全设施设备;宜配备供电不低于24小时的不间断应急电源;公共场所应建有卫生设施,安装可供老人使用的通讯设备及紧急呼叫设备。
6、养老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应当适合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需求。养老机构应当设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三层楼及以下建筑应设坡道。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厅室、过道、楼梯踏步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界限鲜明。
7、养老机构各类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维修保养、更新改造,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六、建养老机构在土地使用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对非营利性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经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划拨用地目录》依法划拨用地。对其他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用地,按照项目具体建设用途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供地,并在地价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级建设留用地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工业企业因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退出的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要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城乡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要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回迁或易地建设用地。严禁改变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七、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我市对公办、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实行统一的补助标准。一是建设补助。对新建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12000元,分三年补助到位;对改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6000元,分两年补助到位;二是运营补助。对收住本市户籍老人的养老机构,自理老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失能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助。三是保险补助。对为入住青岛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每人年保费额不低于150元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120元补助。
税费优惠。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费(入网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半缴纳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用电、用水、用暖、燃气等执行居民价格,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
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缴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达标排放污染物并经环保部门核准的情况下免缴排污费,适当减免环境监测服务费。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区、市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的捐赠,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八、营利性养老机构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土地保障方面。对非营利性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之外的其他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用地,按照项目具体建设用途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供地,并在地价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税费优惠方面。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线(数字)电视建设费(入网费),减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用电、用水、用暖、燃气等执行居民价格,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
对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还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对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家庭服务业等其他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九、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护理员按什么标准配备?
答:养老机构应当做到人员配备合理。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全院职工人数的10%;医、药、护、技人员不低于全院职工数的 15%。护理员与自理老人的比例为1:10;与半自理老人的比例为1:6;与不能自理老人的比例为1:4。
十、养老机构收费多少政府管不管?有什么收费项目?
答: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调节作用,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价格。政府通过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公平竞争、有序发展。
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主要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冬夏季有空调费或取暖费。
十一、政府对建设养老机构有无总体规划?
答:市民政局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有关单位编制了《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2014-2020)》。将于2015年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发布实施。
十二、养老机构接收老人必须签协议吗?合同有范本吗?
答:养老机构在接收老人入住前,应当与老人、家属或相关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依法确立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的合法要求和权益,保证合同顺利进行。
养老机构采用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制定的《青岛市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协议书》范本。
十三、养老机构要配建医疗机构吗?按什么标准配置?
答:规模较大的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内设护理院,有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卫生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应通过依托当地医院,采取合作方式引进医疗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设立卫生所、医务室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对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应通过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计生部门的有关标准配置。
十四、养老机构怎样申请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答: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按照卫生计生部门要求设立医疗机构。然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资格。获得定点机构资格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收住的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贰』 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

一、研究背景
我国面临着相当严峻的老龄化挑战,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以河北省为例,根据省民政厅的数据,未来全省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15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达到1080万,占总人口的15%。更为重要的是,未来一段时间是我省高龄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将迅速增加[1]。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居家养老日益受到老年人、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这种养老形式主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根据一项针对石家庄市老年人的调查,95%以上的老人希望居家养老,只有3.04%的老人有入住老年公寓的愿望[2]。尽管目前我们需要在养老服务需要在明确核心功能和目标人群、强化内部要素呼应、开放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3],然而我国城镇“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学术理论和政府决策层面形成共识。
社会养老服务在实践层面也取得很大进展。党和政府重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少地方开展了在社区建立 “老年人日间照中心”、“老年人一键通呼叫中心”等工作。在石家庄市《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计划到2015年每个街道(乡镇)均建成一所示范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全部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街道(乡镇)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覆盖[4]。唐山市也不断加大对“幸福工程”建设的抽查和督办力度,全市共建成900多个居家养老服务站[5]。
然而,不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方面,忽略了从老年人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需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老年人是该项工作的需求者和直接受益者,未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应更多的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本文根据对石家庄市的抽样调查结果,从老年人角度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存在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具有明显的导向意义。
二、调查的基本情况
课题组利用2012年暑期的时间,在石家庄市选择了长安区和桥区部分社区进行调研,其中长安区是石家庄市该项工作比较突出的县(区)。本次调查共走访了光华生活小区、欧华园、尚乘源小区、八家庄怡园、八家庄公寓等社区的74名老年人。由于大部分老年人视力不好,调查员与每个老年人都进行了单独交谈,调查调查问卷由调查员代为填写,总共费时2个月。调查样本能涵盖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表1 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

项目

n(%)

项目

n(%)

性别




33(44.59)
41(55.41)

婚姻状况

已婚
离异
丧偶
未婚

58(78.38)
0(0)
15(20.27)
1(1.35)

文化程度

大学及以上
高中或中专
初中
小学
未上过学

5(6.76)
14(18.92)
24(32.43)
20(27.03)
11(14.86)

子女个数

0
1
2
3
4个及以上

1(1.35)
26(35.14)
24(32.43)
14(18.92)
9(12.16)

从调查的基础数据部分来看,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但高龄老年人所占比重在加大
本次随机采访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为72岁,其中60-70岁老人占43.24%、70-80岁占39.19%、80-90岁占16.22%、90岁以上占1.35%。在所有被调查的老年人中,仅13.51%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我们注意到8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并且,在这些老年人中,61.54%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中,80岁以上老人占了80%。
(二)有一半左右的老人没有和子女一块生活,独居老人所占比重值得关注

图1 老年人居住状况分布
本次调查发现,有50%的老年人和子女一起生活,另外50%的生年人没有和子女在一起,这其中包括39.19%的老年人和配偶一起单独生活,另外有10.81%的老人独居(一人生活),详见图1。
(三)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
调查结果显示,75.68%的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依靠退休工资养老保险金,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18.92%,1000-2000元占32.43%,2000-3000元占32.43%,3000元以上的仅占16.22%。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低于石家庄市发布的城镇居民年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6]。
面临老年人较低的收入水平。我们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时候,必须考虑以上现实因素。为老年人,尤其是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和子女一起生活、收入偏低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优质的、低价(或免费)的服务。
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本次调查重点关注了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情况,调查结果并不乐观。
(一)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知晓率很低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向每位老年人都详细介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并向他们宣传这是一种在政府的倡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利用社区内的资源,面向居住区内居民提供的、在家也能享受到一种多方面的养老服务。
然而,当询问老年人“在此调查之前,你知道社区居家养老吗?”只有1.35%的老年人表示了解这些情况,20.27%的老年人表示知道一点点情况,剩余78.38%的老年人则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可见,当前大部分老年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社区居家养老,也不清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类似的服务机构。
另外,当问及是否知道老年人“一键通”手机呼叫服务时,47.73%的被调查者表示“不知道”。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了居家养老服务知晓率偏低的问题。
知晓率偏低与很多因素有关系。笔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灰色关联度分析,选择“知晓情况”为参考数列,将知道社区居家养老的和知道一点点情况的均付值为“1”,不知道情况的付值为“0”。选择 “年龄”“收入”“性别”“是否独居”“是否注重社会交往”为比较数列。“年龄”分为1-4个等级、“收入”分为1-6个等级,“性别”付值“1”(男)和“0”(女)、“是否独居”、“是否注重社会交流”付值“1”(是)和“0”(否)。最后,计算了各个因素与“知晓情况”的灰色关联系数。在后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z-score标准化)后,分辨率ρ取0.5,利用灰色关联公式的计算得出了系数结果,所有系数均通过关联度检验,详见表2。
表2 知晓率与其它因素的灰色关联系数

因素名称

年龄

收入

性别

是否独居

是否注重社会交流

灰色关联系数

0.6540

0.7372

0.7022

0.7827

0.8182

从结果来看,老年人的社会性因素(例如“是否注重交流”、“是否独居”)与知晓率之间的关系最强,其次是经济性因素(例如“收入水平”),最后是自然性因素(例如“性别”和“年龄”)。这也就说明,越是注重社会交流,老年人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也就越强。调查发现,那些注重社会交流的老年人,正是那些经常与人聊天交流、经常读书看报、经常听广播的群体。造成知晓率低的重要原因可能在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宣传不深入、宣传方式不得当等方面。
(二)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使用率接近于零
当问及老年人“你所在的社区有没有养老服务机构”时,几乎所有的老年人给出的答案都是“没有”。我们向老年人列举了一些养老服务项目,包括生活护理、集中用餐或上门送餐、洗衣理发等清洁服务、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健身和康复、代办事项、谈心交流、读书读报、心理咨询、其它。当老年人享受过哪些养老服务时,几乎也是所有的老年人的回答都是“没有享有过”。这个结果是完全出乎我们意料的!这可能与我们随机抽取的社区样本不够多有关,同时也说明我们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还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和发展空间。
来自卓达物业公司的消息也和上述情况极为吻合,该公司下属6个小区共为老年人引入了600余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然而,只有“入户送餐”、“物业帮请保姆”等少数几项内容引起较多老人关注,其他项目几乎被打入“冷宫”,乏人问津。
另外,当问及是否使用老年人“一键通”手机呼叫服务时,100%的被调查回答“没有使用”。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验证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使用率极低的问题。
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使用率低的原因,除了这些服务普及率低、很少被老年人知晓外,思想观念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目前的老年人还是比较传统的,只要身体稍微硬朗的,都不依靠别人,而即使有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仍习惯于依赖家人,很少使用社区养老服务。
(三)老年人对不同养老服务项目选择存在偏好差异
在调查过程中,当问及“在上述养老服务项目中,你最想得到得到或感兴趣的养老服务是什么?”时,老年人给出了不同的回答。结果显示:关注度最高的四项,其关注度均超过了50%,从高到低分别是“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生活护理”、“洗衣理发等清洁服务”、“集中用餐或上门送餐”。这些服务项目基本上是基础型的,其余各项多为精神层面的,其关注度较低,依次为代办事项、健身和康复、读书读报、心理咨询、其它。
表3 老年人对不同服务项目的偏好

服务
项目

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

生活
护理

洗衣理发等清洁服务

集中用餐或上门送餐

代办
事项

健身
和康复

读书
读报

心理
咨询

其它

关注


82.43%

75.68%

68.92%

52.70%

31.08%

21.62%

12.16%

5.41%

9.46%

可见,基础型养老服务受到较高的关注,而精神层面的服务项目关注度较低。在基础型养老服务项目中,“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得到了老年人最高关注,这无疑为我们今后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方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怎样很好的与社区卫生医疗系统相衔接,是急需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四)老年人最关心养老服务中心的收费和服务质量问题
当问及老年人“你认为是否有必要在小区建立一个托老机构”时,89.19%的老年人认为“完全有必要”或“有必要”。当问及“在社区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你认为将会面临哪些方面问题”时,93.24%的老年人认为是资金问题,钱从哪出,钱够不够,这是老年人比较关心的问题。
如果老年人决定享受社区养老服务,他们最关心什么问题呢?调查结果显示,同样是93.24%的老年人认为是收费问题,收费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他们的选择。66.22%的老年人认为服务质量也是应该关注的问题。
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加大政府投资力量、多方引入社会资本,是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低收费和免费项目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是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低收费和免费是否会引起服务质量的下降,这也是值关注的问题。
四、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党和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些典型效果,这些经常在报纸、广播、电视中被宣传报道。但是,我们通过随机抽样调查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老年人当中的知晓率并不高,使用率更是接近于零。这从某种程度说明我们的宣传工作应该进一步深入。
建议宣传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新闻媒体中,也不能是简单的典型经验介绍,要把宣传工作引入到社区,到老年人身边进行宣讲。我省各地不同程度的加大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力量,与此同时,要在社区多办一些宣传栏,宣传居民养老服务方面的惠民政策,组织大学生利用暑期时间深入社区对此项政策进行宣讲和解释,把相关政策宣传到老年人的心里去。
(二)切实落实财力保障
由于老年人收入低,他们对一些收费项目一般是比较排斥的,所以免费项目和低收费项目应该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中之中,这也就意味着政府要在其中承担更大的责任。
比如,石家庄市规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购置经费由各县(市、区)承担,市级资金对市区按要求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所给予1万元一次性建设资助,对建成的街道(乡镇)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所给予3万元一次性建设资助。水、电、燃气、取暖等费用支出,由县(市、区)政府承担。然而,县域间的财力不平衡问题可能会影响到未来该项政策的实施进度。
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切实抓紧和协调好了财政资金,这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成败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对低收入特殊群体给予一定的补贴。比如,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的地方采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年满60周岁的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以IC卡的方式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补贴,以支付如理发、保洁、配餐、理疗等上门收费服务的费用。
(三)引入社会资本,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
老年人的需求是多样的、分层的。建议政府主导建立的养老服务中心应当以提供无偿服务或低收费服务项目为主,比如医疗、护理、理发、用餐、文化娱乐等基本服务。而诸如康复、健身、代办、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等可以以社会资本为主来解决,鼓励民间资本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在提供的服务项目时,一方面,要避免超出老年人需求范围和支付能力,把老年人的有效需求与服务商的引导性消费结合起来。逐步推动居家养老需求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以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的步伐。要正确处理好养老服务项目经济效益和效益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结合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努力探索“社区卫生+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调查结果未来,老年人对“就医和体检服务”具有很高的关注度,建议社区卫生院建设和社区养老中心要紧密结合起来,不仅要地理位置上要靠近,服务内容上也要相互衔接。
(四)抓好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服务质量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的“生命线”。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之所以不愿意选择养老院等机构进行养老,81.08%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养老院的服务质量有问题,这也说明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也是有较大期待的,服务质量将直接决定老年人对这种服务形式的认同以及运行效果。
除了硬件设施能够影响服务质量外,养老服务中心人员的素质问题成为另一个重要因素。当前,社会应当倡导和动员各界为老年人提供无偿公益服务,政府应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把养老服务中心人员队伍建设当做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引导更多的社会工作者加入到这个事业当中来,鼓励在校大学生到养老服务中心从事志愿者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就业, 把更多的养老服务岗位列入公益性就业岗位,落实编制和待遇,稳定人才队伍;相关部门还可委托有关单位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最后,提高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还需要完善养老服务的体系建设,这个体系主要包括养老服务的组织体系、规划体系、运行体系和监控体系[7]。只有体系结构健全了,体系运行通畅了,需求得到合理满足了,养老服务的质量才有可能得到保障。

『叁』 社区有必要单独建养老中心吗

这要看这个社区的养老需求。需求大那就考虑要建了。

『肆』 社区老年人要求建养老设施是什么需求

现在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了,到处都在鼓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等。广西最近还出台了新的办法来鼓励民营设施养老。据远景养老养生:“近日,广西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盘活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存量,提高养老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加快现有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软、硬件实力,树立公办养老机构的良好公众形象,解决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与“空置率”等问题。”

『伍』 个人申请养老院建设用怎样申请国家有哪些优惠政策

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

(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

(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

(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点),老年人护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七)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社会福利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建设贷款的支持力度。

(八)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其捐款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九)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用电按当地最优惠价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收费;对福利机构使用的救护车、生活用车等免征养路费;对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电信业务、邮政业务、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等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和照顾。

(十)对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和在社区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养、寄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会弃婴),免收学杂费、书本费等各种费用;对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录取的孤儿,免收学费(培养费)、住宿费;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住宿费,其学费主要以发放助学金、接受社会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法解决。

(十一)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根据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14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0]82号)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险定点范围。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会福利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十二)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残人员,有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推荐就业,并免费给予上岗前的培训。对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福利企业,民政、税务、工商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十三)重视和保护社会福利机构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十四)老年福利服务机构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抓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中关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规定的落实工作。

『陆』 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都有哪些

在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建设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与社村通智慧居家养老系统相结合开发出一套完整的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以云架构的模式支撑开展智慧养老服务,采取全天候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等服务。 真正做到“让老人生活的舒心、安心;让老人子女放心、省心”。

『柒』 怎样创办一个小型的养老院

我们本市的养老院价格一般不是很贵,大部分三个档次,最高约700元左右,价格上下差1-2百元,即便是专档次中上的也高不属到那里去.一般的老百姓基本上可以接受.
饮食上各院大致相同,每周饭簿上墙,早中晚分别搭配营养,基本上保证了老人们的健康需求,对个别有特殊饮食要求的老人,还要单独开小灶.
医疗服务上有一些差别.有的配备有高质量的退休医生,给老人们在医疗.保健方面做些保障.而有的只是简单地做些护理,
对一些有老年疾病的不能自理的老人,院方都会指定专人护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特护,从每天早晨到晚上24小时专护,以保障老人不出意外.
另外,临终关怀也是养老院的特色服务.
养老是个现代人不得不面对的难题:
观念的难题;大部分人们对进养老院还颇有为微词.
资金的难题;大部分养老院并不是很盈利的.
数量的难题;人口老龄化增长加快,养老院建设缓慢.
高档,豪华的养老院并不适合普通的老百姓.

阅读全文

与社区小型养老机构建设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老人家吃粥没有尿是为什么 浏览:318
老年人喘吃什么药有效果 浏览:582
养老金最后几年交高档合适吗 浏览:296
安顺市养老机构 浏览:573
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退休年龄 浏览:955
养生馆怎么做最好 浏览:960
北京缴纳多少年社保可以退休工资 浏览:181
中国人寿外勤养老金怎么领取 浏览:300
老人去世了有什么 浏览:185
出生年月退休年龄公式 浏览:874
税务九九重阳节简报 浏览:663
养生的人为什么活不久 浏览:153
孝敬父母主题手抄报 浏览:964
摧破金刚父母什么意思 浏览:625
老人家头部血管瘤 浏览:129
九九重阳节预计工作 浏览:133
高岭老人换癌怎么保守治疗 浏览:361
怎么判断和父母有无血缘关系 浏览:922
如何帮老年人申请行程码 浏览:994
劳动合同法60岁以上 浏览: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