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敬老养老 > 养老院院长招聘合同

养老院院长招聘合同

发布时间:2021-02-05 23:34:18

A. 养老院的法律责任问题

现行法案仅有《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皆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 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 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 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2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七条 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 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 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3第三章 院务管理

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 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 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 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 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4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 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查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 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5第五章 生产经营编辑

第十九条 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条 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二十一条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
6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 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 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第二十五条 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 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7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施行。

B. 公职人员不得担任乡镇养老院院长吗

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回老院由村民委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 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 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C. 江西日报2012年3月19日完整版农村敬老院招聘院长有关文件精神

2014年江西省招聘乡镇敬老院院长、会计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5月24日讯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工作,切实落实省、市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乡镇敬老院院长、会计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决定对全县敬老院空缺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的岗位及资格条件
1.聘用的岗位:
三江镇敬老院院长1名(岗位代码140101)、幽兰镇敬老院会计1名(岗位代码140102)、南新乡敬老院会计1名(岗位代码140103)、塔城乡敬老院会计1名(岗位代码140104)。
2.聘用者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人品正派,有奉献精神,对老人有爱心、孝心,热爱敬老院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户籍必需在当地乡镇且长期在当地居住,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敬老院会计岗位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二、考核聘用的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 2014年6月3日至6月6日(上班时间)
②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
③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各1份)、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报考会计岗位的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考试费50元。
2.考试:参加人社局组织的招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公文写作)。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6月16日—6月19日到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领取准考证)。
3.体检、政审:按照考试成绩排名,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聘用
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各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县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人员第一次聘用合同为一年,一年后组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待遇及聘后管理
1、招聘的院长和会计实行编外管理,定编定岗不定人。被聘人员与县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末由县民政局进行目标责任考核。聘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聘用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不足年限的社会养老保险由本人全部缴交。
2、被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解除聘用合同。解聘后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城镇企业职工在社保局办理退休,享受社保养老金待遇。
3、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保费(除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其它福利待遇由乡镇按同类工作人员核发,并由所在乡镇财政承担。被聘人员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管理。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0(第三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cxrenshi.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乡镇敬老院院长、会计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D. 我在镇敬老院当院长42年,没有任何福利,养老保险等都没有

你母亲是在民政局下属敬老院做临时工42年,你母亲的工作 实施临时性的,那么你母亲发版工资也是按临时工权待遇对待吧?按照国家文件规定:不论是正式工,临时工,用人单位都要按照劳动法规定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没有证据你母亲和敬老院签订定过劳动合同,你可以把你母亲当时是发工资的工资册找到,这是证据,最近国家劳动部门有一个专门 解决临时施工不能退休的文件,你到劳动部分查一下,弄好了,你母亲能退休,这要看你是怎么来跑事情的啦!像这样的事情,你母亲的占理面太多了,那个领导不知道她这些年的实际工作啊~

E. 养老院属哪个部门管

养老院分为公办和民办两种形式,分属不同到部门管理。

具体如下:

1、公办形式的养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门设立,归民政部门管理;

2、民办形式的养老院有两种:

(1)由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按归属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区(县)一级民政部门管理。

(2)在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批准成立,这就归工商部门管理。

(5)养老院院长招聘合同扩展阅读

一、民政部职责如下: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拟订烈士褒扬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5、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6、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7、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二、民政部机构设置

1、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下设:综合处、福利彩票处、慈善和社会捐助处、老年人福利处、残障人福利处

2、社会事务司

拟订婚姻、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管理;承办政府间儿童收养政策协调事宜;协调省际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

下设: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综合)处、殡葬管理处、儿童福利和收养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婚姻管理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民政部

F. 兼职5家敬老院院长的职务违反劳动法吗

这个行为来说是并不是违法的事,可以进行兼职的,只要有能力承担这些事可以认知的。

G. 担任内蒙古事业单位养老院院长需要什么证件

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版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权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 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 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H. 敬老院工作人员具备条件

1、全心全意为抄老人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2、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新鲜,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4、关心老人生活,及时照顾护理,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送菜、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
5、关心老人的饿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了解他们的想法,掌握他们的要求,说服疏导他们的思想;
6、积极动员并帮助老人参加有益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帮助他们多运动、多晒太阳;
7、学习掌握有关卫生保健和营养知识、督促帮助老人理发洗澡,帮助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8、完成工作责任区和卫生包干区的任务。

I. 和养老院院长签了合同,但是院长换人了,这个合同怎么办

与原院长签个人的,找原院长。新院长很可能不认。
与养老院签的,继续有效。因为单位没变。

阅读全文

与养老院院长招聘合同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小篆重阳节诗词 浏览:510
老人三十多天没大便怎么回事 浏览:462
60岁洋服 浏览:714
九月九日重阳节是几月几日 浏览:854
长寿同城快递 浏览:696
养老机构宣传内容 浏览:483
烟台开发区男工人退休年龄 浏览:108
离婚后父母共同出资首付怎么办 浏览:466
长寿湖产量 浏览:879
宝应养老院不能自理一个月多少钱 浏览:316
奶奶重阳节的图 浏览:57
为老年痴呆患者设计的餐具 浏览:973
买了社保还有退休工资吗 浏览:798
江浙养老院哪个最好 浏览:901
中国漫画界的老人家 浏览:175
婚姻中有对方父母怎么办 浏览:579
中山三乡养老院 浏览:721
老年人瘦吃什么补剂好 浏览:590
人脸自助体检机哪个公司生产的 浏览:534
医院贵宾体检需要咨询什么 浏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