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你觉得这一法律修订有什么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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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常回家看看”应该成为法律规定吗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附专则9章85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属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解读为将子女“常回家看看”正式写入法律。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正式实施。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规定,被通俗地理解为“常回家看看”。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清官难断家务事”,外界又不便介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
㈢ 《常回家看看》是哪部法律规定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2款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即前段时间网上说的很热闹的“常回家看看”入法。
㈣ “常回家看看”也是法律规定
现实困惑
王奶奶的老伴去世以后,王奶奶一直一个人生活。平常儿女们工作忙,很少回来看她。这两年,王奶奶年事已高,闲暇之余特别思念儿女和孙子女、外孙子女,希望他们能经常回家看看。每当王奶奶给儿女们打电话让他们回来时,儿女们总是这样那样地推脱。有首歌唱得好:“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王奶奶每当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都会潸然落泪。
律师答疑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该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由此可见,常回家看看,不再停留在道德要求的层面,它已经是法律的要求。作为子女,一定要认真对待和履行法律的这项义务;作为单位,一定要依法保障家有老人的员工探亲休假的权利;而作为老年人,遇到顽固不化忽视自己的子女,也可以凭借此条法律规定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中,王奶奶的子女不管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应该常回家看看王奶奶。
法条链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法理荟萃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在很多时候,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常回家看看,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
㈤ 常回家看看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什么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抄老年人权益袭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这项法律规范的意义就在于,一方面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要求子女必须看望或者以问候的方式给老年人以精神抚慰,让他们有精神上的寄托;另一方面则提醒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探亲权利。尽管规定中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现阶段,只能属于一项倡导性的规定,起到的是一种提醒和督促的作用,但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有关极其重要的的积极作用。
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的时间标准是多久不回家看老人是犯法的
来这位知友, 为了保自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所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提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就是“常回家看看”的法律规定。
但“常回家看看”,没有具体的时间标准。法律只是泛泛的提醒公民而已,但这就足以了。这就是社会的进步,法律人性化的表现。制定该法规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也是无法执行的,因为该法规中还缺少回家“看望”的标准细则:回家多长时间为一次“看望”?看望的过程需要由哪些行为组成,需要多长时间?说什么话、具有什么表情、做什么动作?……否则,有人回家对着父母喊了声“你好”掉头就走算不算一次“看望”?这些都是实际问题啊!
㈦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纹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这项法律规范的意义就在于,一方面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要求子女必须看望或者以问候的方式给老年人以精神抚慰,让他们有精神上的寄托;另一方面则提醒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探亲权利。尽管规定中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现阶段,只能属于一项倡导性的规定,起到的是一种提醒和督促的作用,但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有关极其重要的的积极作用。
㈧ 2018国家公务员面试题:常回家看看怎么答
不少考生在答题的时候过于注重题目中表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往往只解决了题目中的问题就草草收场,使得答题内容太过单薄,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际上,将心比心,无论是作为普通群众还是公务人员,在遇到问题时都希望能够追根溯源,标本兼治,避免下次再犯,而不仅仅是扬汤止沸,这就需要考生能够从多角度把握问题,答出深度,才更容易获得考官的青睐。
【示例2】为了保障老年人权益,给予老年人更多的精神关怀,国家立法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你对这一做法怎么看?
【一般答法示例】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今很多年轻人外出打工,空巢老人问题日益突出。该项法规的出台体现了我们国家对老年人细致入微的人文关怀,践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相契合。
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难以监管。二是不符合实际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考量中要根据现实情况,制定出更具有操作性,能真正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加分答法示例】古语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重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已经得到了很大改善,很多年轻人外出打工,但空巢老人问题却日益突出,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因此给予老人更多的精神关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家立法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细致入微的人文关怀,践行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但是这一利民举措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难以监管,缺乏具体量化标准。二是违背现实情况,许多年轻人因为时间不能保障和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难以实行。说明要想真正关怀老年人,紧靠制定法律还不够,需要子女、老人、国家共同解决。
首先,子女要常怀感恩之心。多包容父母,关心父母,即使无法回家,也可以多发短信、视频聊天和父母多沟通。其次,老人可以多参加业余活动,培养兴趣,拓宽自己的社交圈,如跳广场舞、下象棋等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最后,国家要完善社区养老、社会化养老的基础设施,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打造立体化的现代养老制度。同时深入调研论证,完善法律法规,使老年人权益能够真正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