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建设敬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敬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我之前做过一份,你如果找人写的话可以找我,网络hi我就行。
2. 办养老院的可行性报告
写养老院可行性报告,找“海南方能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写,甲级资质。养老院建设,主要是提供老人修养的场所,所以在编写时需要注意的细节非常多。个人编写养老院可行性报告,总会有偏漏,所以,找公司代写比自己代写价值会更高。
国际养老院可行写报告编写纲要
前言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养老产业现状与发展
第三章项目背景和特点
第四章项目的建设内容
第五章项目的技术与保障体系
第六章管理与经营
第七章行业与市场分析
第八章市场营销策略
第九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第十章融资计划
第十一章财务预测
第十二章风险控制
第十三章结论
第十四章附件清单
3. 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怎么写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本
楼主请看下面的范本
【引言】
《养老院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项目运营、项目建设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分析、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的研究,从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科学预测与分析研究,为项目决策提供公正、可靠、科学的投资与工程咨询意见。
【成都中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各个专业的甲级、乙级、丙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可协助客户出具针对立项、备案、审批、核准、融资、贷款、合作等项目所需的各类专业报告。公司具有丰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商业计划书等项目编制经验和优秀的专家技术团队,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咨询服务。
【养老院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概述
1.2 编制依据及研究范围
1.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 主要结论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建设背景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第三章 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3.1 项目选址
3.2 项目区概况
第四章 项目运营
4.1 功能服务
4.2 主要任务
4.3 服务半径
4.4 服务方式及时间
4.5 与周边福利机构的关系
第五章 建设方案
5.1 工程方案
5.2 设备方案
第六章 项目组织管理
6.1 组织机构
6.2 劳动定员
6.3 实施进度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7.1 编制依据
7.2 估算范围
7.3 投资估算
7.4 资金筹措
7.5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八章 社会效益分析
8.1 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8.2 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8.3 社会评价结论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9.1 结论
9.2 建议
希望能够帮到你哦。【中哲咨询】官网上很多这种案例。
4. 个人建养老院怎样办手续 。
一、办理养老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
二、办理机构
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
三、申办材料
(一)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开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
2.筹办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置机构理由、规范的机构名称;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床位数量、内部设置、机构性质、资金来源及证明、房屋场地使用证明以及规划设计的总体设计方案图纸;租用房屋场地、设施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赁证明;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6.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双方签约的协议书或合同书;
7.符合筹办条件的,由民政局发给筹办批准书。
(二)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条件(可与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或者内设医疗机构的批准证书)。
(三)社会福利机构变更章程、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民政部门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
社会福利机构分立、合并或者解散时,应当提前3个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后,办理有关手续。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如被批准)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提交有关文件→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办理登记手续。
五、办理时限
民政部门自受理筹办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做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
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六、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取得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以后,要向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后才可以正式营业。
八、政府支持公民个人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公民独资或与政府联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更详细的政策尚在制定中建议最好去你们当地的有关部门详细咨询一下,各地的政策应该会有所不同!
(4)筹办敬老院可行性报告范文扩展阅读:
民营养老院
民营养老院,相对于公办养老院。民营养老院,是由民间团体或这个人主办,再就是民办公助式的养老组织、机构。 …上世纪60年代初,军烈属残废军人才能入住,那是公办的,相继五保户也可以入住了(改革后)。
1988年,全国农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个县(县级市)在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办起了敬老院。
开办养老院的不利条件
甲、高诉讼率行业
引起诉讼的原因虽然很多,但较多的还是:
1、标准与执行不一致问题
所谓的标准,就是老人入院时院方承诺的标准;所执行的标准打了折扣,有了水分。
2、摔倒、安全问题
老人摔倒,不论什么原因都是难免的;换言之,“老人在他自己儿女家里挨摔也是难免的”。在自己家里他们自己当然不去打官司;若是在养老院…那可就不是悄无声息的事儿啦。
——开办养老院,先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见本词条第四节,第1条“执照”)
3、其他的问题
观念问题(略)
乙、经费问题
甲、问题症结
经费问题,说到底它是个经营问题、收费问题。
1、收费高了没有人入住;收费低了入不敷出,难以为继。从高收费找出路是没有可能的。
2、房价、职工工资、设备,水电等等费用都是一定的不能变的,即固定开支或不变开支。用在老人上的开支费用绝对不能刻薄,在这里所谓的“节约”,那绝对的是浪费,必将付出成倍的代价。
5. 开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一、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三、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必须有护士或者医生管理者.(有耐心照顾老人的人,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人真少。)还得有成立个基金会.利用社会的帮助让敬老院更好的发展.
需要提供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如果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02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03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04
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05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06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