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弘一法师死在敬老院是什么原因为什么不在寺庙死
什么叫这种形式?在那里圆寂这是因缘,难道每个人都必须死在自己家里吗?弘一大师一代高僧,他离世的因缘到了,在那里圆寂又岂会影响他一生的修持和后人对他的敬仰。况且他临终前自在的很,足说明其一生修持绝无花假,那里难看了?君用【这种形式】是何意也?
一九四二年 民国三十一年(壬午)
大师六十三岁。二月,应惠安县长石有纪请,至灵瑞山讲经,相约不迎、不送、不请斋。三月,回泉州,挂锡百原寺,不久移居‘温陵养老院’停止一切活动。八月十五日、十六日两天,在温陵养老院,讲《八大人觉经》(这是弘一大师最后一次讲经),同时在养老院向院中老人讲〈净土法要〉。八月二十三日,示微疾,但依旧写字与晋江中学学生结缘。二十八日下午嘱寺侣妙莲法师到室内写遗书,九月一日上午为黄福海居士写纪念册两本,下午四时写‘悲欣交集’四字,交与妙莲法师(这是弘一大师最后遗墨),九月初四(阳历十月十三日)下午八时,又胁而卧,安祥圆寂于养老院‘晚晴室’,遗嘱由妙连法师执行。临终前,师已分函上海夏丏尊、刘质平,向他们告别。
★圆寂七天候(遗嘱中交代),九月十一日下午七十,在承天寺火化,色身仅穿旧短裤,以遮下根,依律而行,火化历一小时,荼毗时,多色火焰剧烈上升。由骨灰中,拣出各色舍利一千八百粒,舍利块六百多块。灵骨塔于民国三十五年以后分建于杭州虎跑寺,及泉州清源山弥陀岩。
大师生死自在,临终前还手书:悲欣交集。
以弘一大师持律当然可以称为和尚,但我们一般则尊敬的称呼他为弘一大师。以敬仰其一生行仪。
但在律中往往不用和尚,而用‘和上’以别于流俗的讹误,因为,依照邬波驮耶的原意,应当译为亲教师,也唯有受了比丘戒十年以上,并且熟知比丘及比丘尼的二部大律之后,才有资格为人剃度、为人授戒、而被称为邬波驮耶。弘一大师当然有这个资格,他还是精通两部戒律的律师。
我们一般尊敬的称呼他为弘一大师或弘一律师。
律师这个名词就是来源于佛教,指通达两部大律的法师。名曰律师。
如今律师是种现代职业,古时候应该叫讼师、状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