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去世后怎么注销医保
如果有单位,去单位劳保处开证明,然后拿着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去当地医保注销,注销时能领回医保卡里面的余额
⑵ 老人去逝后社保卡会自动注销吗
开具已故证明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或者致电社保局电话咨询还需要什么资料
⑶ 人去世后社保如何处理
参保人去世的,凭相关级别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即可,届时社保会将个人账户余额退给其继承人继承。
只能退个人账户部分,同时可以申请办理丧葬费。办理要到现在参保的经办机构。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⑷ 老人去世医保卡注销,报销怎么办
参保人逝世之后复医保卡是制不能再继续使用的,但是在参保人死亡之后,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由被委托人申请清算。办理清算时被委托人应携带参保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被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一次性发放养老金;职工死亡的,还应当提供户籍注销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或火化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到邻近(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中心办理。
参保人逝世之后医保卡注销:
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应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死亡证明、《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及《个人账户支付审批表》三份(均加盖单位公章),至单位地税所在区的医保局(分局)办理医疗保险退保及账户返还业务手续。
依据所提供的信息,经系统查询,该单位为一次性趸交十年的单位,如无法联络到单位经办员,可以由家属代办,办理时携带由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一份情况说明,经单位所在区医保分局审批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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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老人过世后以向社保销户,可几年了还在往卡上打钱是延回事
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忘记了,所以每个月都会有钱进帐。内二是工作容人员舒忽可能把名字报错了,或者有重名的。建议你带上死亡证明到社保局重新消户,把老人的工资银行卡也同时注销就可以。感觉你是党员,其他人都是想法设法要钱,你是反应问题退钱。真的是值得我们学习。
⑹ 老人死亡后已经注销户口多年,怎么社保还发放的养老金,但卡也没钱!现在社保局在通知要钱!
1、这种情况,应该是办理户口注销时办事人员弄错了,造成去世的老人没被注内销户口、还在领养容老金,但还活着的老人却被注销户口、领不到养老金。想解决,首先要纠正错误的户口注销登记。
2、建议家人带上去世老人的死亡证明,还在世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注销之前一般有,如果没有只用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去世老人的养老金领取证明等,与还在世的老人一起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将过世老人的户口注销,恢复在世老人的户口。
3、户口恢复、注销办理完毕后,可以到社保机构将去世老人死亡后3年多领的养老金退回,补领在世老人 的养老金。
如果多领的养老金不退,即使领取的当事人不知情,也构成不当得利,社保机构追究起来会有法律责任。
⑺ 老人自然死亡退社保需要那些条件
自然死亡?在职还抄是已退休?无论在职和退休社保按规定概不退,在职退还你个人账户部分,这部分只占你投保总额的1/3左右。退休的除了发放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外,还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退还,如没有剩余就不退还了。
⑻ 老人去世没销户,误领了养老金怎么办
老人来去世了社保没及源时注销,打到卡里退休金可以先注销户口,在注销户口的同时,让派出所出具一份死亡证明,交予社保部门办理丧亡补助费,以及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退费手续。
一、一般在人去世以后,社保里的钱是可以由死者的直系亲属继承的。
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⑼ 老年人去世需要哪些手续才能申请社保局丧葬费
1、首先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2、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
3、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4、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5、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6、丧葬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
(9)老年人死亡注销社保扩展阅读:
报告死亡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或在3日内向死亡者原单位报告,原单位应在4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报告材料为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发放丧葬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等项费用的手续,同时终止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江苏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将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发放到已故离退休人员现有工商银行的个人储蓄帐户,即原先的退休工资卡。所以,原先在工商银行的退休工资卡需妥善保管。
以上内容可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科电话咨询。
⑽ 去世后的老年人养老保险如何注销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内者非因工死亡的,其容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与老年人领取养老保险所在单位或部门联系办理注销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