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人再婚赡养问题细则是怎样的
父母再婚子女拒绝赡养是不行的,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付赡养费。只有在父母遗弃、虐待子女,严重伤害子女情感的,构成犯罪的,父母再婚时,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才被许可。
子女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能干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终止。父母再婚,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已经违反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婚姻法》第30条的规定。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老人再婚赡养问题规定如下:
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将履行抚养义务作为享受赡养义务的前提,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样,在赡养老年人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一些赡养人往往漠视对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以父母再婚为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其实,这种理由、借口都是站不住脚的。老年人在晚年依法应得到子女及其他赡养人的悉心照顾,安享晚年,这是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附加条件能够改变。
B. 老人再婚后,继子女有没有赡养义务
老人再婚抄后,继子女对继父母,如果形成了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不有形成形成了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没有法定义务,但从尊重老人和关爱老人(特别是再婚父母没有其它子女可依托的情况下)角度考虑,应当从道义上给予必要的扶养或扶助之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八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C. 关于老年人再婚以及死后赡养义务
回答:第一,你们对你爷爷的再婚配偶有赡养义务。因为在法律上,那个老太太与你们爷爷在法律上已经构成夫妻关系,也就成为你们父亲、叔、伯他们三兄弟的继母。对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比较明确。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还规定了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当然,那个老太的子女作为婚生子女也有赡养义务。
2、因为已经领取结婚证,就不是事实婚姻问题,而是合法婚姻。
D. 再婚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这位朋友你好:关于老年人再婚的赡养义务问题。如果他们夫妻二人生活来源不足或没有生版活来源的话,作权为我们做儿女的,双方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再婚,不是帮我们甩掉了父母这个包袱,而是让他们好有个感情依托能相互照顾,从而减轻我们做儿女的在精力上照顾,好让我们安心工作,这对父母和我们子女都是件好事。
E. 老年人再婚子女要履行赡养义务吗
分两种情况:一、对于自己父母,子女有赡养义务无疑。婚姻自由受法律保回护,不受任何人干涉。答
二、对于另一方父母,取决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婚姻法》第 27 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同时,《婚姻法》第21条明确:“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F. 老年人再婚,一方子女对另一方是否有赡养
当然没有赡养义务,没有养活老伴的能力老年人也不再婚,以后没能力了,孩子们可以采取适当举动把另一方打发走(去世)了就行了。如果人家有孩子,想赡养也得问问人家孩子同意否,这个问题就不该问了
G. 老年人再婚赡养问题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你说的这种情况,由各自的子女赡养各自的老年,老年夫妻之间具有扶养义务。
H. 关于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
因为她来到你家的时候你们都是成年人,没有抚养关系,所以对她没有任何赡养义务。以内后她可能花容费的费用,在老人还健在的时候,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是和你们小辈没有关系),你爷爷走了之后,她的赡养由她自己的子女承担。
为了安全起见,做财产公证,毕竟年轻那么多,老爷子很可能走在她之前,如果不做公证,你爷爷的所有财产将来要被分一半走的(就算不公证,她的子女也没份)。
不存在什么应该要赡养之类的道义问题,其实就是为了找个人好好伺候老人家不是吗。
I. 再婚老人儿女怎么赡养
国新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回。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答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而终止。由此可见,父母的被赡养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论父母是否再婚,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是始终存在的,子女不能以父母再婚为理由,不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婚姻法》第二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的,并不会因父母再婚或离婚而改变。因此,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赡养费不应低于子女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 无需赡养继母,但要赡养你父
J. 老年人再婚,一方子女对另一方是否有赡养
继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对方的也有。